1. 社团考评工作的意义!在线等..
石河子大学学生社团考核条例
(征求意见稿)
一、 总 纲
第一条 石河子大学生学生团委社团部为更好的服务社团,鼓励社团相互竞争,多出成果,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 社团考核分为财务考核和活动考核两个部分,实行量化计分,活动考核占70分,财务考核占30分,另外设附加分30分。
第三条 考核结果以最后的得分为依据,对各社团进行排名,作为石大明星社团等奖项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依据考核结果,团委社团部将对优秀的社团给与奖励,并在以后帮助和支持其大型活动;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团给与批评,并责令其整顿,必要的情况下予以取缔。对无故拒绝参加团委社团部例行活动的社团,社团部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
二、 活动考核
第五条 团委社团部依据社团上报的活动情况和团委社团部通过调研等方式得到的活动情况对社团活动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社团所组织的常规活动和大型活动的数量和活动效果。
2、 社团大型活动前的活动策划和活动后的书面总结报告。
3、 学期末的社团书面总结。
4、 团委社团部和学校其他机构组织的有关社团活动的调研结果。
第六条 对于有常规活动的社团,须在开学两周内将本学期的活动安排上报给团委社团部,团委社团部将派专人在8-15周内前往检查。
第七条 社团组织大型活动时,须在一周前将活动时间和地点及时上报给团委社团部,以便于团委社团部派遣专人前往观摩并记录活动情况。
第八条 团委社团部将在期末向全校进行一次调研,各社团须积极配合完成调研工作。
第九条 团委社团部依据如下评分细则对社团进行量化评分:
1、 社团的常规活动开展情况20分
2、 社团的校级活动开展情况20分
3、 社团中会员对社团活动的满意程度20分
4、 社团活动对校园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和在校园产生的影响10分
三、 财务考核
第十条 社团须按照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管理其财务,并及时向团委社团部提交其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 社团的财务工作基本达到社团财务管理条例要求的,财务考核分为15分。
第十二条 按照社团的财务状况,以5分为一个级别,进行加分和减分,最后得分在0-30分以内。
第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的(如做假帐)社团,财务考核分为0分,并且无所有的评优资格。
四、 关于额外加分和扣分
第十四条 在社团活动中,将能力的提高转化为专项成果与成绩荣誉的,视取得的成果大小给予加分,最多为10分。
第十五条 在石河子大学或整个新疆高校间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的、并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给予加分,最多为10分。反之,在石河子大学或整个新疆高校间有损石河子大学学生社团形象的社团,予以扣分,最多为10分。
第十六条 社团内部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工作开展的较好的,加5分。
第十七条 积极配合团委社团部工作的社团,酌情予以加分,最多加5分。反之,对社团联工作非常不配合的社团,酌情予以扣分,最多扣5分。
第十八条 其他对石河子大学学生社团、石河子大学校园文化有特殊贡献的社团,也予以加分。
第十九条 额外的得分在-20分到30分之间。
五、 其它
第二十条 有因特殊情况或特殊运作机制而不能完成上述各项内容的社团应上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团委社团部将酌情予以处理。
2.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加强职教部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德州跃华学校职教部学生会考核制度。
总则:
一、学生会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以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四、学生会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六、学生会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七、学生会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八、学生会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学生会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十、学生会人员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不穿拖鞋、短裤,不袒胸露背,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一、学生会人员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一条考核目的
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部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第二条考核内容
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要求学生会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要求学生会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
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学生会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鼓动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善于同干事交往,做干事的朋友。
5、调研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能够深入到干事中去,掌握干事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条考核办法
1、建立《德州跃华学校职教部学生会干部档案》。
2、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3、学生会主席由教育处进行考核,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考核,其他干部由主席团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分。
第四条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2、学生会干部自任命当月须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部部长负责副部长、部员,实行层层负责。
6、任期不到一个月的学生会干部不参加本学期干部考评
第五条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归德州跃华学校职教部教育处所有。
第六条考评形式
学生会同学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附加分为11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分以上(含70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资格淘汰制,被淘汰者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且不能参加学部任何评优。
第七条 考评细则
考勤(24分)
1、值班(8分)
按德州跃华学校职教部《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旷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教育处主任请假,病假扣0.5分每次,事假扣0.5分每次,扣完为止。
2、学生会干部每晚应该到教育处查阅相关本部门事宜及处理相应事务,一次不到者扣0.2分。
3、会议考勤(10分)
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者扣3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扣0.5分每次,事假扣0.5分每次,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4、活动考勤(6分)
(1) 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2)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3) 学生会级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特:
每周例会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学习成绩(25分)
每学期统计学生会同学的成绩。
(1)学生会同学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十名者计15分。
(2)在校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2分,有突出科研项目者加10分。
(3)学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
要求:
(1) 主席、各部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2) 各部干事要求成绩优良,任职期间有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干部纪律(20分)
1. 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口语得体(讲普通话),行为举止得体,计5分。
2. 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计5分, 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
3. 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否则,扣5分。
4. 坚持在部门及全校大型活动着统一服装者,发现一次不着统一者扣5分。
5. 遵守《跃华学校职教部学生章程》关于学生会干部的条款,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部门工作(20分)
1. 凡学部、学生会主席团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必须向主席团汇报,且汇报时间与活动开始时间要有一定差距,否则扣4分。
2. 凡学部、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5分,迟交两天者扣6分,迟交三天者扣7分,超过三天者扣10分。
3. 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1-8分。
4. 不履行正当的程序,有强烈的本班级保护主义色彩者扣5分;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1-5分。
5. 凡教育处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5分。
6.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加5-10分。
7. 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
8. 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9. 故意欺骗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10分;
10、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参加校级活动获名次者加5分,部级活动获名次者加3分。
11、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为部里争光的加5分
特: 点名批评扣20分严重警告扣50分
记大过扣30分留校察看扣50分
附加定期考核(11分)
(1) 群众考核(5分):我部各班级学生可随时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言行,对学生会成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可向教育处反映。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每学期期末,对学生会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民意测验(部内评定占30%,学生会内部评定占30%,所在年级评定占40%),满意率80%以上者加10分,80%~70%加6分,不足50%者由主席团讨论是否予以劝退处理。
(2) 内部考核(3分):学生会内部成员之间彼此考核, 对学生会所有成员进行目标管理。学期初对每一位成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工作成绩显著者继续任用,反之,提出调转方案,直至除名。
(3) 自我考核(3分):学生会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3. 社团评优考核标准表
一般来说 先看成绩 然后就跟4,6级挂钩
然后还有其他参加社团活动 学校和版院的活动有关
还有寝食得分权
入党也得分 担任职务也得分
总共一下算下来 就比谁参加的活动多
大学嘛 一个小社会 需要的就是参加
4. 我是沁阳市实验中学的一个学生 每星期才放假1天 去学早 放学迟吃饭都没时间 希望有关部门来管管啊
没办法,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现在马上要大学毕业了...好好学习吧,不然找不到工作有你哭的。
5. 常青藤实验中学的学生社团
常青藤实验中学“天籁合唱团”2003年成立,在校领导的规划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自身特色和特点。是学校艺术特色项目之一,也是展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合唱团自成立以来,进过专门的训练以后,积极参加学校和全市的艺术活动,连续多次在市中学生文娱汇演中取得一等奖的好成绩。2007年校“天籁合唱团”演唱的《在灿烂阳光下》获得张家港市中学生合唱比赛一等奖,2008年在合唱团成立仪式上演唱的《朋友》获得了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天籁合唱团”每一位合唱团员继承历届合唱团的传统,热爱集体。有高度的责任心,讲诚信,团结进取,齐心协力,积极为“天籁合唱团”增光添彩。
校合唱团以普及为宗旨,同时在普及的基础上训练团员的合唱表现能力,以提高合唱团的艺术水平。
合唱团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两小时。为保证训练质量,高中合唱团员还必须选定合唱艺术拓展课。有演出和展示比赛活动前还要要适当加班。每学期寒暑假中,用3至5天时间,进行集训。面对各种困难,“天籁合唱团”的团员们仍旧热情不减,任劳任怨。
合唱团除校长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团长外,具体团务工作由指挥老师和声部长担任,每位团员给予支持和配合。声部长除负责声部练习之外,还要要记录出勤和担任合唱团重大活动的记录。每届新生加入合唱团时,由声部长们商量,自主进行招生宣传,面试,分声部工作。
活动宗旨:
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求,配合学校综合实践课程的开展,丰富中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提高艺术水平,促进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现有设备资源、师资资源和学生资源,建立常青藤实验中学“天籁合唱团”。
团员人数:
2008年计划招收60人左右。
活动理念:“让和谐无处不在!”
演出任务:
1、每学年举办一场合唱音乐会,传播合唱意识,推广合唱艺术,弘扬我校人文精神。
2、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表演、比赛以及交流活动,加强我校与社会各界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的交流。
3、为我校重要会议、仪式进行演出。
组织及各部门职能细则:
名誉团长:葛亚宝(常青藤实验中学校长);
团 长:郑俊华(常青藤实验中学副校长校长;分管德育)。
副 团 长:王亚楠(常青藤实验中学团委书记)负责总体规划和管理工作。
陈 军(常青藤实验中学艺术中心主任)负责艺术指导。
艺术顾问:陈建华(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副院长)
张 红(市教研室音乐教研员)
声乐指导:陈军、田樱
常任指挥:陈军
钢琴伴奏:田樱、陈子炎(学生)
声 部 长:8人(高声部、中声部、低声部)负责各声部管理、考勤以及服装管理,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辅导团员、并及时了解团员学习情况。 校健美操队成立于2004年3月。旨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我校艺术性竞技上的水平。
成立以来,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在队员们的辛勤付出下,硕果累累:
2004年8月5日晚上,为期2天的2004“杨舍杯”全国中学生健康活力健美操比赛在市体育馆胜利闭幕。我校的小选手们在比赛中以激越的热情,精湛的技术,娴熟的表演,征服了观众,也征服了评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分别获得五人操三等奖;女子单人操第三名。
2004年11月20、21两日,江苏省第四届“南航附中杯”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在南京举行,我校健美操队的姑娘们在来自全省十几个代表队,称之为高手云集的赛场中,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获得初中组大众四级比赛第七名,初中组健身健美操第八名,初中组团体总分第七名的战绩。这次比赛较上次全国比赛代表队更多,难度更大,更显出成绩的难能可贵。其中,个人单项奖的获得者分别是初中组大众四级比赛第七名的张菊、王怡君、赵子慧、陈晓鸣、徐莉五位同学;健身健美操比赛第八名的孙霜霜、周晨悦、张菊、赵子慧、陈晓鸣、徐莉六位同学。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他们放弃多少个休息日换取的,荣誉的背后是辛勤的付出。
2004年12月22日杨舍片中学生文艺汇演在张家港高级中学三友厅举行,健美操队的《校园节拍》获得了该组别的一等奖。
2005年5月15日晚张家港市园林广场歌舞升平,市第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暨首届青年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正在进行。我校健美操队代表团市委表演了韵律操《飞扬的青春》,他们舞的是青春的色彩,跳的是青春的蓬勃,此节目获得了热烈的掌声。电视台播出后也受到了市民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