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学考试作弊,会有什么处理
找到知己了,我比你喊纤携大点 ,高2,我这次期竖歼末也作弊的,但是监考老师当场抓到的内,后来给班主任处理,容没到学生工作部去(教导处),我想一般不郑伏会的,我想你们班主任不会白痴到把自己班级的人拉去处分,因为他自己没好处,面子啊没,最好检查写的深刻点,中考不要去作弊,不然就真死了,下次不要在作弊了,下学期表现好点,你混过初中在说,对不?
㈡ 高考作弊判刑
普通高考违纪作弊考生处罚规定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场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作弊行为.
第二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各科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欺骗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或者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三条,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各科成绩:
1,通过伪造证件,说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行为的,如:
1,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无理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之一者的考生,将被禁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其他在校生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所在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雇.
08新增:
记者从市高招办了解到,今年高考我省对作弊的处罚更重,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项处罚内容。
新增的内容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加高考的非应届高中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新增的内容还包括,高等学校在校生如果参加高考,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其所在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对于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省高招办将其违规事实及相关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在录取时向招生部门提供并接受社会有关方面对考生诚信档案的查询。
从上述规定看来,如果用您所说的这种方式作弊,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希望您还是不要冒险了,毕竟是一辈子的事儿,别有什么侥幸心理,踏踏实实的吧
㈢ 想了解高中期中考试作弊败露后,学校会有怎样处理方法
学校一般会重点排查可疑考场,不会全部一起调的,但不排除学校狠抓作弊的可能性。
对待作弊,无外乎就是成绩算0分,给个处分加上老师进行思想教育(聊天),然后记入档案啥的(有些学校可能在毕业前帮学生删掉不良记录),没其他的。
高中最重要的是高考,高考又没办法作弊,混得过期中考混不过高考,所以大可不必管那些作弊的同学,自作孽。
㈣ 高中考试作弊和大学毕业考试作弊怎么处理
不同学校会采取不同的措施,
但是这种习惯你不能总坚持啊!
会害了你自己。
㈤ 高考作弊违纪怎么处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共明确了与考生相关的9种违纪行为、18种作弊行为、5种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措施。
属考试违纪的行为:以下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有下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①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③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⑤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⑥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⑨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属考试作弊的行为:以下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①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 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⑤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⑥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⑦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⑧ 传、接物品或者交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⑨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相关考生被视为实施考试作弊的行为: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①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②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③ 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④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⑤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属严重考试作弊的行为: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① 组织团伙作弊的;
②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③ 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④ 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属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及其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②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③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④ 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⑤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㈥ 高考作弊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年将继续完善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和国家、省两级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查询系统。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使用手机、对讲机、“耳麦”等无线通信工具内外勾结进行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及用人部门查询。一旦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有了污点,将不予撤销。“诚信档案的运用将使作弊考生因为自己的行为影响一辈子的前途。”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教育部将重点查处严重违规的大学、中学在校生,公职人员和教育系统人员。对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不但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还要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违规参加高考的在校大学生最高将受到“开除学籍”的处罚。对指使、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群体性考试舞弊的人员,将受到开除公职、撤消职务等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㈦ 高考考场作弊将会给与什么处罚
普通高考违纪作弊考生处罚规定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场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作弊行为.
第二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各科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欺骗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或者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三条,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各科成绩:
1,通过伪造证件,说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行为的,如:
1,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无理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之一者的考生,将被禁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其他在校生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所在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雇.
08新增:
记者从市高招办了解到,今年高考我省对作弊的处罚更重,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项处罚内容。
新增的内容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加高考的非应届高中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新增的内容还包括,高等学校在校生如果参加高考,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其所在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对于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省高招办将其违规事实及相关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在录取时向招生部门提供并接受社会有关方面对考生诚信档案的查询。
㈧ 高中作弊处分
学生考试违纪事实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一条
由主管政教副校长、专主管教学副校长、政教主任、属教务主任
组成学生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违纪考生的处理。
4
第二条
对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监考人员应终止其考试,收回其
试卷,令其退出考场,并将当事人姓名、考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写成书
面材料。被举报者,通过调查后,作为认定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为依据。
第三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当日以书面的形式将考场情
况及违纪考生的试卷和其它物证一并送交政教处负责人。
第四条
每场考试结束后,学生考试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对学生违纪或
作弊的事实和证据研究处理(最长不超过
1
个工作日),根据本办法提出
处分意见。
第五条
政教处在校内相应公告栏内公告。
㈨ 高中考试作弊是否可以开除
高中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了~
以中学生行为规范为大纲,高中的校规都是根据这些自己定的~
这样的做法不违反教育法有关规定~所以不能起诉!
只能转学了!
㈩ 中学考试作弊,会有什么处理
可能会取消该科成绩,或者是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