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喜欢这条路初中作文600字求发
这边是一个世界,那边是另一个世界,连接两者之间的一部分是“新平”。
到那边去是命中注定的事情,爱上“新平”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新平”就是一条路的名字。
此刻,是冬日的傍晚来得早些吧,天色有些暗了,虽然是下午5时左右的时间。自己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又到了那个熟悉的转弯拐角,或许是归家心切,速度过快,开过了一点。这时的我看到了天边,看到那金色的晚霞,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让车子回头,找好角度,用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照片中显示着,长长的路通向了远方,两旁枯草沉默,灰蒙蒙的天空背景下,镶嵌着一片金色的晚霞,也就是在这霞光的影衬下,“新平”显出一片淡淡的忧伤以及落寞。
看到这些,我深深知道,这个也是我人生的舞台。我,就是我自己故事里的主角。
这一年即将成为过去,回顾这一年的时间,我在心中感谢所有的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我的GS125,当然也感谢我所爱的“新平”,是她,让我感悟更多的东西。
“新平”以前我也走过,不过那是在汽车里,那时对她的印象,只是知她是一条十多年前修的乡级水泥公路,蜿蜒向前,有的路段依山临水,她经过的地方有农村,也有大型的国有企业,她穿越过诗情般的田园和文明的喧嚣!
但直到我再次成为了一个摩托骑士,我终于接触到了她的内在的一面——那就是她的文艺气质和她的小清新!
在4月的那一天,我在“新平”上骑行,我发现,在越过一二个村庄后,我感觉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域,路还是向前延伸着,两旁周围却有了更多的植物,它们显得是那样的郁郁葱葱,再加上路上鲜有车辆通过,我恍惚觉得自己是行进在了一条某个公园的小路上,而不是在什么乡级公路上。而到了一个个的转弯处,“新平”莫名其秒总让我放慢速度甚至停下去思索,思索什么很快就会忘掉,唯有手机照片能留下瞬间。
我也发现,“新平”也很会装扮自己,展现着自己野性而娇艳的一面——路边的草丛中时不时出现着红艳的野牡丹,也能让我一次次停下车来拍照。
就这样喜欢上了“新平”,最后甚至是爱上了“新平”。
一年多来,不断地从“新平”上来回,也惊奇地发觉,我与她竟然有着某种心灵相通的默契,在心情不太好的日子,她会给我展示出阳光穿透林木的景象,展示着勃勃生机,也会给我夕阳、落日的景象,与我共同的长嘘短叹;在心情还算好的日子里,她会以也会用路旁草木的摇曳的姿态来应和我内心所唱的歌曲;在我内心稍微平静的时候,她也在默默地聆听我内心的独白。
“新平”性格是有些任性甚至是略带些神经质的,而且这种性格与我自己的性格几乎是一致,易受天气的影响。我也清楚地记得,在那一个早晨,“新平”披着淡淡的晨雾做成的白纱,看来故意对我有些遮掩,在当我越过那个有着一棵榕树的坡上时,一轮红日突然出现在前方的山上,这时我仿佛听到了“新平”俏皮地对着我在说:我美吗?我也只能在内心里回应着:美!你真的很美!你的确是美!而在某一天的中午里,“新平”对我发起了脾气,以冰凉的雨水把我淋成了一只“落汤鸡”,让我感冒了好几天。又在某一个有些寒冷的傍晚,“新平”居然向我显示了她“阴森”的一面:四周一片灰暗,而且是显得非常的荒凉,风在呼呼地吹,荒草乱舞,路上车辆行人皆无,这时连我都觉有些毛骨悚然,这感觉真是恐怖片的前奏啊!
不!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的这些小性子,我也爱!
“新平”也会故作深沉地“教训”我,让我知道什么是励志,在一次回来的路上,一个刚放学的小姑娘,她爷爷用电动车拉她回家,而她呢,身体反坐在后座上,把电动车的储物箱当桌子,趴在上面写作业!
天色渐渐的暗了,我的思绪也回到了眼前,我还在驾车,以中等的速度行驶,“新平”熟悉的景物再次不断掠过我眼前,然后又快速处在我身后。
“新平”,我要离开了,过几天我会再次和你见面。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要从这世界离去,但也愿意让我的灵魂,化作一缕月光,在你路边的芒草的穗上流淌。
② 写一篇题目是我喜欢夏季的作文,600字
每逢暑假,我都会去乡下待上一两天。乡村的夏天,也便我喜欢上了夏天,这个充满火一般炽热的季节。
清晨,太阳柔和的泛着一点儿光芒,透过树木与庄稼间的缝隙,落花流水下参差斑驳的影子,,如碎银一般铺在地上。清凉的风轻轻掠过河面,漾起一片稀稀疏疏的小波浪,发出极细切的声响,仿佛是母亲边哼着歌谣边抚摸着熟睡中的孩子。空气也很清新,好像反肺洗个澡一般。
不知什么时候,太阳仿佛醒了,像个大火球一般炙烤着大地。颜色各异的野花在河边仰起了脑袋,引得一群群蝴蝶和蜜蜂不知疲倦地翩翩起舞,纵情歌唱,平时生龙活虎的小狗则懒洋洋地趴在屋檐底下,伸着舌头,眯起眼睛,河边的顽童叫着,笑着,打破了这夏天的宁静。他们如下饺子一般跳入河中,无忧天虑地打闹着。
我最喜欢的,还是在夜里,静天色地躺在床上,倾听着夏天的声音,蝉儿轻声地鸣叫着,仿佛是在讲述着一个历史悠久的故事,纺织娘轻柔地吟叫着,仿佛在唱着一支催眠曲。那青蛙更好似是天生的演奏家,第一声蛙叫打破了深夜的静谧,它仿佛黑夜中的明灯,给人带来一线光明,又好似沙漠中的甘泉,给人带来一丝期望,接着,蛙儿们便开始齐声放歌,有的低沉,有的高昂却听不出一丝不和谐的音符。它们就这样锲而不舍地唱着,用心唱着一支生命之歌。这蛙鸣仿佛一个高明的乐师,拔动着我的心弦。又宛如一颗珍贵的火种,在我的心灵中燃烧,逐渐变大,变大,变成了一轮火红的太阳,变成了整个热情的充满生机与和谐的夏季!
我喜欢夏季,喜欢为人们祝福的灿烂阳光,喜欢为人们洗涤的漫天骤雨,更喜欢聆听夏季美好的声音。
③ 关于我喜欢的什么题目作文600字
我喜欢看的一本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等这些赞颂书的名言,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确,一本好书除了能丰富知识,增添智慧,还能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我爱看书,大到世界文学巨作,小到一本连环画.人家常叫我“书呆子”但我却认为我不“呆”.
其实,刚上小学时,我并不爱看书,但自从我看了一本书后,竟爱上了它,
竟爱上了它,爱上了书.
一年级是,我调皮捣蛋,不爱读书,看见书就烦!考试一次比一次差,父母见此状,没少劝说,可我左耳进右耳出.把他们的苦口婆心当作“驴肝肺”.直到一次爸爸出差回来,带回了一本厚厚的书,叫《中华勤学故事》.他把书递给我,说:“你要好好看这本书,对你的教育很大!”我没办法,在父母的督促下,每天勉强坐在书桌前看上几篇.渐渐,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自觉地去看.我从书中找到了许多乐趣,对其他书也十分喜爱.我想:我也要向书中的人学习,将来要成为了不起的人,获得骄人的成绩就.
之后,我每日与书相伴,见不到书,就觉得缺了什么.从此,我也不在调皮,而是挤出时间看书.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它带我上天,了解宇宙广阔;它带我入海,了解海洋神秘;它又带我回到过去,了解鲜为人知的事情……
课外知识丰富了,自身修养提高了,遇事能以理服人.考试时,因为经常看书,所以语句更加丰富,成绩也上去了.
因为书,人们对我的看法改变了:他不再是当初调皮的孩子了,如今已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了.
好书伴着我,围绕着书香,荡漾在书海之上.它将伴我成长,伴我从书海荡漾到无边无际的书的天际之中……我爱书,爱它给我的知识、智慧,爱它为我铺设的成功大道!
④ 求600字作文。题目:我的最爱
书,我的最爱 有的人喜欢美丽的衣服,有的人喜欢玩游戏,而我,最喜欢的却是书. 书是个好东西呀,可以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这也正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是因为那次测试. 那年,我正在读小学3年级,忽然,来了以为叔叔,我们很高兴,因为无聊的课程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叔叔说:“大家安静,我宣布一下,今天,我校选拔奥语选手,同学们想参加的去班主任那选举!” 大家都雀跃的去报名. 终于,在层层选拔中,我脱颖而出.下课,同学都围着我,大多都是称赞,我听了便得意洋洋,回家有吹嘘起来:“这次考试保证拿90!” 很快,比赛之日到了,我拿到卷子,一看,傻眼了.这,这,这怎么都没学过呀?我心中产生了一连串一连串的问号,试后,我去问老师,还么等我开口,老师就问:“考得怎么样呀?” 我急切的问:“那些题目怎么都没学过呀?” “当然啊,不让你以为考什么?就考书上的那几到容易的背诵?” 我顿时瘫了,双腿都无法站起来了——幼稚的我以为是考官发错了卷子,一道题也没做啊. 果然,卷子发下来,我得了个大鸭蛋.我羞得无地自容,看到同学们的讥笑,我只好打掉牙齿往肚咽.回到家,自然也不好受. 那次的考试,给我的人生留下了巨大的影响,从那时起我就下决心多看写书来增加些自己的文化. 如今,我已读来许多书,认识了善良的简,认识了勇敢的革命烈士……我还要认识更多的朋友!
⑤ 初中作文 我喜欢( ) 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的季节
春天,万物复苏;夏天,骄阳似火;秋天,硕果累累;冬天,白雪皑皑.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独特的美,但我却喜欢冬天的美.当那一片片雪花降临到人间时,当雪花将人间覆盖,那时的人间是多么美,如同粉妆玉砌般美丽.
一片片雪花,一片片晶莹的雪花,一片片六角形的雪花,散发出耀眼的白色.当雪花飘落时,小孩子们会发出惊叹声和欢笑声,接着,便跑下楼,打起了雪仗.他们分基地揉雪球,然后向对方进行攻击,一双双小手冻的通红,然而,这些感觉,全部被这突如其来的快乐淹没了.
雪,还在不停的下,而且越下越大.从雪地里传出一阵阵欢笑声.原来,是小孩子们在雪地里堆起了雪人.有的高,有的矮,有的胖,有的瘦,有的大,有的小.小孩子开始分工了,有的堆大雪球.有的堆小雪球,有的找树枝,有的找纽扣,有的找胡萝卜,有的找水桶,不一会儿,一个雪人就做好了.
雪,还在下,但从大雪球变成了小雪.一棵棵树上堆满了雪,如同坡上银色的丽装,很是美丽.一片片雪花,堆满了屋顶,如同楼房戴上了一顶白色的帽子,因为雪花落在屋顶,不会像雨一样滑下来.湖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从晶莹剔透的湖面上可以看见水底活泼的鱼儿在嬉戏!
路上的行人行色匆匆,裹着厚厚的围巾,穿着厚厚的棉袄,戴着大大的帽子,装束很臃肿,整个人看起来像个笨拙的大企鹅.
啊!美好的冬天,你带来的雪,是多么美好啊!
再来一篇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by 聂鲁达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好像你的双眼已经飞离远去。
如同一个吻,封缄了你的嘴。
如同所有的事物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从所有的事物中浮现,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像我的灵魂,一只梦的蝴喋,
你如同忧郁这个字。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好像你已远去。
你听起来像在悲叹,一只如鸽悲鸣的蝴蝶。
你从远处听见我,我的声音无法企及你:
让我在你的沉默中安静无声,遥远而明亮。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遥远而且哀伤,仿佛你已经死了。
彼时,一个字,一个微笑,已经足够。
而我会觉得幸福,因那不是真的而觉得幸福。
你可以改改,换个题目,比如(我喜欢的你),改成一拟人的散文
⑥ 中学生《我喜欢的卡通形象》作文600字
我最喜爱的卡通形象不是皮卡丘,也不是柯南,而是“小叮当”——“哆啦A梦”
哆啦A梦十分可爱。一个圆而大的头上有一对铜钱似的大眼睛,眼睛下有一个又圆又红的鼻子,鼻子两旁有六根胡须,这是猫的特征。两个嘴角向上翘着。它的脖子上有一根红圈圈,上面挂着一个叮当,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爱称,名叫小叮当。它的肚子上有一个袋子,名叫“宝袋”。里面放着许许多多的宝物。这些宝物可以帮我们解决很多问题。这个宝袋里有随意门、飞行器、自动人……随意门。这扇门十分奇特,只要你心中想去哪里,它就会带你到那里,如你所愿。假如我也有这样一扇门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到北京的鸟巢、水立方去看奥运,为运动健儿们助威、呐喊。它特别爱吃“铜罗烧”,只要你给他“铜罗烧”吃,你给他的要求,他会尽量满足的。虽说它长的像猫,但它的性格一点儿也不象猫,因为他非常害怕老鼠,一看见老鼠就逃。他也讨厌别人说它是狐狸。这就是我喜爱的卡通形象。十分可爱且有很多宝物的猫!
杯具的文章,挺幼稚的,可以参考。
⑦ 初中作文大全600字【关于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
1、林冲
林冲的故事集中反映了全书的主旨,即“官逼民反”的思想。林冲的故事也是他的性格发展史。从第七回到十一回。在四个回目中,作者对林冲作了较详细的描写,写出了他的性格发展的历史。可分四个阶段。
①安分守己的林冲。
林冲在小说第七回后半部才出场,是由鲁智深演武引出来的。他原来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地位不低,待遇丰厚,有漂亮的妻子,美满的家庭。他当然只求安分守己,安于现状。但他出身武林,豪爽大度,正直狭义,疾恶如仇,这是他的性格基调,这种基调表明,他的安分守己中隐藏着反抗的因素。
②隐忍负屈的林冲。
在封建时代人欲横流的社会里,要想安分守己是很难办到的。首先是高衙内调戏林冲的妻子,他怒冲冲地赶去要动拳头时,一看是自己上司的公子,只得放下拳头,隐忍负屈,空有一身本事,敢怒不敢言。高俅父子不罢休,设计陷害林冲,误入白虎堂,加以谋刺的罪名,刺配沧州;又派董超、薛霸在野猪林谋害他,被鲁智深救下。鲁智深要杀公差,林冲一忍再忍,为他们放行,还没有产生反抗的念头,希望刑满后回家过宁静的生活。
③逆来顺受,随遇而安的林冲。
林冲发配沧州以后,仍是安分守己。然而,高俅父子仍不放过他。林冲从小二口中得到信,买了尖刀去寻仇人,但没有找到,刚刚产生的怒火也就平息了。接着派他守大军草料场,他还想找泥瓦匠修房子,随遇而安。他的反抗因素仍没有产生质的飞跃,仇恨的怒火没有达到着火点。
④复仇反叛的林冲。
林冲一忍再忍,性格没发生质变。当他守大军草料场时,陆虞侯想烧死他。是大雪救了他的命。当他在庙里听到奸贼的密谋后,被逼到山穷水尽的林冲,仇恨的怒火熊熊燃烧起来,他杀了仇人,雪夜奔上梁山,走上了复仇反叛的道路。可以说,“风雪山神庙”是他性格由隐忍含屈到复仇反叛的转折点。
作者细腻于“忍”,泼墨于“逼”,细致形象地描绘了林冲性格发展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官逼民反”这个主题
⑧ 请以“我喜欢……的感觉”为题的初中作文600字
夜已深,我的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入睡。那笑代表着喜悦、收获,更是一种欣慰……
从小,“一分耕耘,一份收获”便是老师与同学们口中的高频率词。这一回,我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收获”后的那种喜悦!
快期初考试了,张老师也多次暗示我要考出不错的成绩。我暑假里可是把《奥赛天天练》《提高班》、《新题型新奥数》都给“啃”完了呀!我也期盼着能考个好成绩。你说巧不巧,考试那天正好是教师节!
张老师踏着铃声进教室,迅速地发下考卷。我一瞧,竟全是列方程解决应用题。莫非是天助我也?我最拿手的便是方程了!那些题目对我来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我顿时变得信心满满。我如有神助,不假思索地写下每道题的答案。一下子就做完了,我仔细检查一下,嗯,无误。
随着收卷声,我也松了一口气,谁知,更紧张的还在后头。张老师竟要直接批我考卷。我一愣,送了上去。张老师连批了好几道钩,可我却更紧张了,心里如有一张小鼓,“咚咚 咚咚……”,突然,张老师停住了,我虽然胸有成竹,但还是有些担心。我在心里默默祈祷:全对,全对……手心里也渗出了汗,那面小鼓更响了!不知是不是上帝听到了我的祈求,竟过了!后面几道题也顺利过关,全对!我不敢想象,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是我上中高年级以来获得的最好的成绩。我竟得了一百分!当我确信这不是梦是,才欢呼起来:“YE!~”张老师挥了挥手中的卷子,笑容满面地说:"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教师节礼物!”我的心中犹如喝了蜜水,心中特甜。奔流不止的幸福霎时流淌到我的全身上下,空气中也弥漫着甜蜜……
我头一次发现,成功的喜悦是如此的美好,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⑨ 初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人》600字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文/张西宏
即使是母亲如今已五十岁了,我依旧叫他妈。她是我最喜欢的那个人。
老妈天生好性情,虽不识字,却比那些才高八半的女人在生活中乐观。自我记事起,父亲常绷紧一副苦命脸;老妈就不同了,乐呵呵地抚养我们兄妹三人过日子。有时是在鸡窝收到一个鸡蛋也会许下全家吃鸡蛋饼的宏愿;有时是在果园里捡到苹果也拿回家一起尝;有时提个竹篮挑回满篮野菜改善伙食……反正,老妈让我儿们儿女的生活过的是充满甜蜜,有时正哈哈大笑间,父亲回来撞着训道:“瓜子领着娃笑,你嘴咧下笑,下个月喝西北风去!”那时父亲往往为筹集村上收的税费心。老妈等父亲气消了后才开口辨解:“谁心里好过?我只是不想让咱娃短精神!”
从此,我记住了“短精神”。
对于生活,老妈确实也尽量不让儿女“短精神”。早上和父亲下田地做农活,揣摸时间差不多时,回家做好饭,侍候我们吃完饭上学。(想知更多,请上网络搜张西宏)
除过生活上满足我们儿女之外,老妈还充当我们儿女上学的闹钟。我上学那时,家里没有表,老妈听家中的鸡叫三遍过后就打发我上学;有时地的农活太多,老妈或没听到鸡叫或是计错了遍数,大都会连累我上学误点。冬天半夜打开窑门看天上的星星辨时间;夏天看天色的亮暗。像一个气象学家一样夜观天像判断时间。直到小妹上学时家中才有一块手表,可叫小妹起的重任依然是老妈。从未上过学的她在小妹的手中学会了从一数到十,学会了看手表,这是她这大半生仅有的知识。
随着岁月的流失,老妈真的成了老妈,越来越老。她尽力进教两个女儿煮饭、炒菜、洗衣服等家务。只要她会的,她都教给女儿。老妈还强迫我学做饭,说是男孩子在外有手艺不会饿着。可怜的老妈,她哪里知道如今在大城市己很少用到她教的本领了。留给我们的如今只有那份浓浓的母爱。
如今,老妈是孤独的。对着果园的果树训话;对着家中的牛羊唠叨;对着怀中的小猫啰嗦。遇到在外子女的电话,半天都说不完心中的挂念。往往父亲一句:“你话能拉一牛车,娃在外打电话不要钱是吧?”无奈中挂了电话。几次三番催我几时能给她要个孙子让她抱。老妈晚上有空时打开电视,看电视中人的生活,看她儿女在都市的生活。那么多车,那么多人,却不曾出现过一次儿女的身影。不止一次要我们寄相片回家,一年不寄个两三回,老妈心就不安。
这就是我的母亲,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和许多外出游子的父母一样,一次次盼着儿女回家,一次次送着儿女外出谋生,把那份母爱埋在了深邃的目光里,埋在了唠叨的牵挂中。
不曾过过生日的母亲,在这次母亲节之际,远方的儿子想对您说:“妈妈,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在家里过的好吗?”
喜欢她,就告诉她。
⑩ 我喜欢上了……初中作文600字
照例每年夏天有一批中国留学生学成回国。这船上也有十来个人。大多数是职业尚无着落的青年,赶在暑假初回中国,可以从容找事。那些不愁没事的学生,要到秋凉才慢慢地肯动身回国。船上这几位,有在法国留学的,有在英国、德国、比国等读书,到巴黎去增长夜生活经验,因此也坐法国船的。他们天涯相遇,一见如故,谈起外患内乱的祖国,都恨不得立刻就回去为它服务。船走得这样慢,大家一片乡心,正愁无处寄托,不知哪里忽来了两副麻将牌。麻将当然是国技,又听说在美国风行;打牌不但有故乡风味,并且适合世界潮流。妙得很,人数可凑成两桌而有余,所以除掉吃饭睡觉以外,他们成天赌钱消遣。早餐刚过,下面餐室里已忙着打第一圈牌,甲板上只看得见两个中国女人,一个算不得人的小孩子——至少船公司没当他是人,没要他父母为他补买船票。那个戴太阳眼镜、身上摊本小说的女人,衣服极斯文讲究。皮肤在东方人里,要算得白,可惜这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滞。她去掉了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了口红还不够丰厚。假使她从帆布躺椅上站起来,会见得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的线条太硬,像方头钢笔划成的。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订学家所谓外证据来断定真确性,本身是看不出的。那男孩子的母亲已有三十开外,穿件半旧的黑纱旗袍,满面劳碌困倦,加上天生的倒挂眉毛,愈觉愁苦可怜。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活像报上讽刺画里中国人的脸。他刚会走路,一刻不停地要乱跑;母亲在他身上牵了一条皮带,他跑不上三四步就给拉回来。他母亲怕热,拉得手累心烦,又惦记着丈夫在下面的输赢,不住骂这孩子讨厌。这孩子跑不到哪里去,便改变宗旨,扑向看书的女人身上。那女人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大宴会上没人敷衍的来宾或喜酒席上过时未嫁的少女所常有的神情——此刻更流露出嫌恶,黑眼镜也遮盖不了。孩子的母亲有些觉得,抱歉地拉皮带道:“你这淘气的孩子,去跟苏小姐捣乱!快回来。——苏小姐,你真用功!学问那么好,还成天看书。孙先生常跟我说,女学生像苏小姐才算替中国争面子,人又美,又是博士,这样的人哪里去找呢?像我们白来了外国一次,没读过半句书,一辈子做管家婆子,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