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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一个人中学作文600字初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1-02-04 15:32:09

⑴ 我最难忘的人 初中作文 600字(女生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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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作文片段,200字左右的,要20篇,十篇写人,十篇写景,本人初中! 2011-8-21 19:02 提问者:小彤你会很幸福 | 悬赏分:30 | 浏览次数:2617次
2011-8-21 19:11 最佳答案 2011-8-21 19:11 热心网友 《飘》读后感
作者:未知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我敬佩的一个人,是我的一友,也是我的一个大姐姐。她叫孔凯薇。她长得不算出众,但她总是带着甜蜜的微笑,这是她看起来显得特别亲切、可爱。
孔凯薇姐姐几乎具备一名优秀学生的所有优点。我最敬佩的是她的学习,她学习好,不管是奥数、电脑、作文还是其它方面,她每一科都很优秀,并且还很会说话。她很爱学习,她也在上十二中,她是数学特长班的学生,所以她对数学特别有兴趣。初中每天都会留很多作业,但她还是坚持每天做一些奥数题,经常是晚上十一二点才睡觉,早上还得早起,特别累。以前,我还以为是她父母硬要求她做的,后来得知是自己要求做的。我就明白了,孔凯薇以前就说过觉得做题是一种乐趣,能够多做题也是对自己本身知识的提升,虽然累点,但收获多呀。不仅如此,她学习还很认真,她过生日那天,说好了上午让我们几个小伙伴等她电话,然后到她家去玩。没想到等到下午两点钟电话响都没响。不会是我们家电话坏了吧,于是我给她们加打电话,原来,孔凯薇在上午十点钟打电话前,给自己布置了一些题,没想到题有些难,想把题写完了再玩,没想到一写就……虽然害得我们白等了一个上午,但我也看到了她的认真,不得不敬佩她。
孔凯薇的心胸特别开阔,对朋友特别宽容。有一次,她向我借了一些钱,很久都没还,我着急了却老是找不着她人,以为她想赖帐,于是就在她背后说她的坏话。后来,朋友告诉我,这事传到了孔凯薇的耳朵里,这下完了,她今后肯定不会理我了。果然,过了好几天了,她都没给我打电话,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好闷,想出去玩害怕出去不小心遇到她,她当街说起我来,那多没面子。所以我还是在家里待着,这时,我突然收到了孔凯薇的电话,要我出来和她见一面。见面前,我还以为她一定会说我呢,没想到一见面,她倒先说了一句“对不起”,还把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了我,我当时就愣在那了。我问:“那我在背后说你坏话的事呢?”她看我这样说,赶忙拉起我的手说:“过都过去了,走玩去吧”说着拉着我的手就向球场跑去。此后,我再也不说她坏话了,我对朋友也变得宽宏大量了起来。
她值得敬佩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守信用、大方、助人为乐……人生之中能够交到这么好的朋友很不容易,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谊,并且我也会以她为榜样、向她学习的。

一个令人难忘的时刻
每每想起曾经一个令人难忘的时刻,总是会回味无穷,它总是萦绕于心,在我的心上,永远也挥之不去。在这个挥之不去的时刻,有时在自我帮助,有时也用它来帮助别人,温暖人心。引领我走向美好未来,让我受用一生。
记得那是一个天昏地暗的一天,天没有原本这样晴空万里,变得死气沉沉,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这时,突然从远处的桥面上,出现了一个骑得飞快的人影,急匆匆的骑下桥面。这时突然来了一道闪电,接着就是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吓得脸色苍白,身体直哆嗦,接着就不知道什么事了。只见他冲向了一个大水坑中,车头一转,冲到了绿化带上,便摔在了湿漉漉的泥地中,不知道外面是怎么回事儿了,只知道他自己躺在泥地中。
这个小男孩就是——我。
当时我只知道天上要下雨了,急着赶回家,可谁知一个雷,把我吓得出了冷汗,当时也急着遮雨,没有看清楚前方,一头栽进了泥地中,还有身上一阵阵的疼痛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下得越来越大,就像倾盆大雨,我被这倾盆大雨般的凉凉的雨水,而打醒了,眼前一片模糊,感觉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雨水淋的湿透了,脚也已经被摔得麻麻的了,像是失去了知觉,身体上都是伤,简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伤痕累累”。搞到十分无助,我用力的睁开双眼,心想:谁能来帮助我一下。我费力单位睁开双眼,朦朦胧胧的看见有一个人影,他弓着腰,好像也在躲雨,一只手拿着拐杖,一直拿着报纸遮雨,慢慢悠悠的向我走来。他走进一些,他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衣着朴素,而从中有几分华丽。再走近些,我发现他满脸皱纹,却十分和蔼慈祥。
他看见我立马加快了脚步,伸出手就拉了我起来,他的手十分温暖,让我的心暖和起来,他亲切地说:“小朋友,你没事吧?”我点了点头,当时我的心已经被一股温暖占据着,虽然身体还是冷的。他又说:“小朋友,你家在哪,要不要陪你一起去?”我摇了摇头说:“谢谢,不用了,我没事!”这时老人拿出一张皱了的纸巾,往我身上擦干了水,擦干了泥土。他便消失了在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转弯脚。
虽然只有几句温暖亲切的话语;虽然只有几个和蔼可亲的动作;虽然只有一张皱了的纸巾。但我们收益的远远不止这些。这是一个难忘的时刻。

写景的文章(范文)
活的艺术品——雁荡山
雁荡山位于浙江省温州乐清市境内,素有“东南第一名山”的誉称,且有“不游雁荡是虚生”之说。海拔1040余米的雁湖岗,岗顶有湖,湖中芦苇茂盛,结草成荡。每年秋天大雁纷纷飞来此地,故而得名雁荡。
自从那次雁荡观峰归来后,雁荡山的奇峰异石、绝嶂幽洞、飞瀑清流、深壑巨谷、人文胜迹不时在脑际浮现,常常令我静静地思想,默默地品,总觉得整个雁荡山就是一件天工巧成的“活”的艺术杰作。

雁荡山的那些层叠环拱、陡拔峻峭、形态万千、变化无穷的奇峰绝嶂就是这艺术盆景中绝妙的佳作,这些山峰神奇无比,简直如“活”的一般。进入大龙湫景区,站在锦溪畔朝山谷深处望去,只见一峰直立深谷之中,峰顶微微分开,峰底缓缓交合,远看去如一把巨形的“剪刀”,故名“剪刀峰”。顺着山径围着此峰转绕观峰,可谓是移步换形,变化多端。看完“剪刀”往谷里走百十步立停观峰时,“剪刀”已变成一只栩栩如生的“啄木鸟”。由此再往前百来步,仰着望峰时,是古代美女王昭君出塞时亭亭玉立的倩影。作别“昭君”再往前一程,转身看峰,原来的“昭君”此时已化作一只美丽的“孔雀”了。围着剪刀峰在曲折的山道上缓缓而行,不时地举目观峰,此峰还会不断地出现形如风帆、天柱、狗熊等形状。此峰“活”到如此程度,实在令人叫绝。剪刀峰的变化是在白天,而灵峰不但在白天能变,而且夜晚的变化更富有诗情画意,更令人遐想不已。

白日的灵峰,巍巍一峰矗立于山谷之中,一条巨缝从峰顶豁至峰底,将此峰一分为二,且左右各有小峰依次附贴其上,远而观之,活像一双合十的手掌,又名合掌峰。二掌之间藏有一高113米、深76米、宽14米的洞穴,洞内建有一千年古刹——观音寺,因名观音洞。灵峰在夜晚的变化令人赞叹不已。在皓月当空的夜晚凝目观灵峰时,朦胧的月色下是一幅充满诗情画意的图画。巨掌变化了一对情意缠绵的夫妻;金鸡峰化作了探脑偷看亲昵依恋的“父母”;双笋峰则成了慈眉善目的老婆婆,组成了一个充满情趣的家庭。灵峰夜景的“灵活”之处还在于能适合不同身份的旅游者观赏。初恋的情人观那山峰时,那峰便是月下幽会的一双恋人;披甲从军的军人看峰时,那峰又是依依话别的夫妻;恩爱夫妻看峰时,那峰就是久别重逢的夫妻。此峰的“灵活”是如此的神奇。

雁荡山不但山峰“活”,而且瀑也是“活”的艺术品,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大龙湫瀑布。在大龙湫景区的深谷极处,一道百丈高,如铁铸一般的巨嶂,横卧于两山间,似一帏巨嶂把深谷拦住,大龙湫瀑布就是从这三千尺峭壁的顶端飞落下来的,自谷底仰视,瀑布如一巨龙自天而降,蔚为壮观,大龙湫的“活”,是能随季节、晴雨的更换而变化的。夏令雨季,大龙湫瀑布像一条发怒的白龙,挟着猛雷的恕吼、闪电的灼亮,穿丰云雾,劈开冷峭的岩崖,呼啸着猛扑下来,直掏潭心,在潭中翻腾后冲出龙潭直奔小溪。冬日旱季,大龙湫又像一斛能变化的珍珠,从云雾中扬扬洒洒,飘落下来,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成了一道绚丽的彩虹,悬挂于山谷之中。阳春三月,大龙湫则如细碎的散珠,在空中袅袅娜娜,悠悠扬扬往下轻飘,出口不几丈便化成朦胧的烟云,时而又似轻薄的白纱。白纱在飘落中又成轻飘的青烟。此时的大龙湫瀑布叫人分不清是水是云,是烟是雾。大龙湫就是这样一条“活”的、善变的蛟龙。

不过,雁荡山这件大自然的艺术杰作,之所以是“活”的,是因为它和其他艺术作品一样,需要人们用思维去想象、感觉。只有在人们思维的感觉中才能“活”起来,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品。就像一枚青橄榄,需要人咀嚼才能品出个中滋味一样。离开了人的感觉,山还是那山,水还是那水,草木依旧是原来的草木。因此,游雁荡山必须带着“感觉”去。

雁荡山,我感觉中的“活”的艺术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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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4 13:19 sffsfvxzv | 二级
《飘》读后感
作者:未知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我敬佩的一个人,是我的一友,也是我的一个大姐姐。她叫孔凯薇。她长得不算出众,但她总是带着甜蜜的微笑,这是她看起来显得特别亲切、可爱。
孔凯薇姐姐几乎具备一名优秀学生的所有优点。我最敬佩的是她的学习,她学习好,不管是奥数、电脑、作文还是其它方面,她每一科都很优秀,并且还很会说话。她很爱学习,她也在上十二中,她是数学特长班的学生,所以她对数学特别有兴趣。初中每天都会留很多作业,但她还是坚持每天做一些奥数题,经常是晚上十一二点才睡觉,早上还得早起,特别累。以前,我还以为是她父母硬要求她做的,后来得知是自己要求做的。我就明白了,孔凯薇以前就说过觉得做题是一种乐趣,能够多做题也是对自己本身知识的提升,虽然累点,但收获多呀。不仅如此,她学习还很认真,她过生日那天,说好了上午让我们几个小伙伴等她电话,然后到她家去玩。没想到等到下午两点钟电话响都没响。不会是我们家电话坏了吧,于是我给她们加打电话,原来,孔凯薇在上午十点钟打电话前,给自己布置了一些题,没想到题有些难,想把题写完了再玩,没想到一写就……虽然害得我们白等了一个上午,但我也看到了她的认真,不得不敬佩她。
孔凯薇的心胸特别开阔,对朋友特别宽容。有一次,她向我借了一些钱,很久都没还,我着急了却老是找不着她人,以为她想赖帐,于是就在她背后说她的坏话。后来,朋友告诉我,这事传到了孔凯薇的耳朵里,这下完了,她今后肯定不会理我了。果然,过了好几天了,她都没给我打电话,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好闷,想出去玩害怕出去不小心遇到她,她当街说起我来,那多没面子。所以我还是在家里待着,这时,我突然收到了孔凯薇的电话,要我出来和她见一面。见面前,我还以为她一定会说我呢,没想到一见面,她倒先说了一句“对不起”,还把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了我,我当时就愣在那了。我问:“那我在背后说你坏话的事呢?”她看我这样说,赶忙拉起我的手说:“过都过去了,走玩去吧”说着拉着我的手就向球场跑去。此后,我再也不说她坏话了,我对朋友也变得宽宏大量了起来。
她值得敬佩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守信用、大方、助人为乐……人生之中能够交到这么好的朋友很不容易,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谊,并且我也会以她为榜样、向她学习的。

一个令人难忘的时刻
每每想起曾经一个令人难忘的时刻,总是会回味无穷,它总是萦绕于心,在我的心上,永远也挥之不去。在这个挥之不去的时刻,有时在自我帮助,有时也用它来帮助别人,温暖人心。引领我走向美好未来,让我受用一生。
记得那是一个天昏地暗的一天,天没有原本这样晴空万里,变得死气沉沉,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这时,突然从远处的桥面上,出现了一个骑得飞快的人影,急匆匆的骑下桥面。这时突然来了一道闪电,接着就是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吓得脸色苍白,身体直哆嗦,接着就不知道什么事了。只见他冲向了一个大水坑中,车头一转,冲到了绿化带上,便摔在了湿漉漉的泥地中,不知道外面是怎么回事儿了,只知道他自己躺在泥地中。
这个小男孩就是——我。
当时我只知道天上要下雨了,急着赶回家,可谁知一个雷,把我吓得出了冷汗,当时也急着遮雨,没有看清楚前方,一头栽进了泥地中,还有身上一阵阵的疼痛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下得越来越大,就像倾盆大雨,我被这倾盆大雨般的凉凉的雨水,而打醒了,眼前一片模糊,感觉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雨水淋的湿透了,脚也已经被摔得麻麻的了,像是失去了知觉,身体上都是伤,简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伤痕累累”。搞到十分无助,我用力的睁开双眼,心想:谁能来帮助我一下。我费力单位睁开双眼,朦朦胧胧的看见有一个人影,他弓着腰,好像也在躲雨,一只手拿着拐杖,一直拿着报纸遮雨,慢慢悠悠的向我走来。他走进一些,他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衣着朴素,而从中有几分华丽。再走近些,我发现他满脸皱纹,却十分和蔼慈祥。
他看见我立马加快了脚步,伸出手就拉了我起来,他的手十分温暖,让我的心暖和起来,他亲切地说:“小朋友,你没事吧?”我点了点头,当时我的心已经被一股温暖占据着,虽然身体还是冷的。他又说:“小朋友,你家在哪,要不要陪你一起去?”我摇了摇头说:“谢谢,不用了,我没事!”这时老人拿出一张皱了的纸巾,往我身上擦干了水,擦干了泥土。他便消失了在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转弯脚。
虽然只有几句温暖亲切的话语;虽然只有几个和蔼可亲的动作;虽然只有一张皱了的纸巾。但我们收益的远远不止这些。这是一个难忘的时刻。

⑵ 最难忘的一个人650字初中作文(首尾呼应)

最难忘的一个人
人的一生中遇见许许多多的人,有的是过客,有的,却是你生命的主角,我遇见过一个人,他让我刻骨铭心,让我永生难以忘怀。
那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市场买菜,你个老年人拿着一个瓶子一边跟人乞讨一边唱着悲惨的歌谣。我听得心中有点伤感,便对妈妈说:“妈妈,咱们也给那位老伯伯一点钱把!?”妈妈笑着摇了摇头,“你要知道,他们这些在乞讨的人啊,有可能是骗子,自己有好好的双手可以去赚钱,为什么要来这里失去尊严呢?这样也算是不劳而获啊!”我听了妈妈的话,虽说有些道理,因为妈妈从小跟我们说,做人不可以不劳而获,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这样赚来的钱,花得才会安心,有意义啊。可是我看见老伯伯苦苦的唱着歌谣,给施舍他的人们一个个鞠躬,我就忍不住的从口袋掏出一块钱,跑了过去放在瓶子里,我刚想走,那位老伯伯竟然叫住了我。“老伯伯。”我问他,“你还有什么事吗?”我看老伯伯的衣服十分干净,不像乞讨的人,便停下来和他说话。老伯伯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姑娘,你给了我钱,就要听我唱歌,不然我就是不劳而获了!”我看着老伯伯的脸庞,他已经白发苍苍了。而我更知道,他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他也在用自己的双手赚钱,我站在他的旁边,一边帮他伴奏,一边听着他的歌谣。又想起了已经去世的奶奶,心里不禁流过一些伤感。
这件事过去了很久,但是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的歌谣,他对我说的那些话,即使别人说他卖艺,我也不在意,因为他值得我尊敬,值得我难忘。

⑶ 初中写人难忘的作文600字

难忘师恩片片情
一)
如果我是一条鱼,您便是那广阔的海洋;如果我是一棵树,您便是那美丽的阳光;如果我是一只鸟,您便是那茂密的树林。
(二)
您从司马迁的竹简中走来,从李白的诗酒中走来,从陆游的悲叹中走来,从曹雪芹的红楼中走来,从鲁迅的呐喊中走来,从人类文明前进的每一滴墨水中走来。
(三)
您是文学殿堂的导游,为我们展示唐诗宋词的魅力,发掘出诗歌戏剧的内涵,沙翁与我们缩短了时空距离,思想遨游变得不受拘束。
(四)
百年佳作,千古绝唱,一切自在胸中;传世名篇,万古流芳,谈吐顺手拈来。
(五)
您不是一只小鸟,但可以让我们自由飞翔;你不是一泓清泉,但您可以使我们沐浴一新;您不是天边的彩虹,您不是海底的簇簇珊瑚,您不是开屏的孔雀,但是,您永远光彩夺目。
(六)
我的老师,您知道吗?您的热情点燃了我《心灵的灯光》,从此《我的梦想》就是《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教书育人《托起明天的太阳》。
(七)
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季晴雨,加上五脏六俯。七嘴八舌九思十想,滴滴汗水诚滋桃李满天下。
(八)
几年了,数不清对你的怨:怨您年年太操劳,一头黑发何处找?怨您月月太煎熬,那么多作业要一夜批好;怨您日子太单调,总是跟一群蛮小子打交道。
(九)
一群群小鸟飞走了,挥挥手道声再见,憨憨地咧嘴一笑,没留下一点点酬报,却把顽皮、伤心强塞进您的大脑,不知您是否扔掉?
(十)
我不是您最得意的学生,您却是我最崇拜的老师。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做了您的学生,我本想收获一缕春风,您却给了我整个春天!
(十一)
很想有一天,驻足喜马拉雅之巅;真想有一天,让地球围着我旋转;还想有一天,可以超越时空的爱怜;最想有一天,能够重新回到您的身边!
(十二)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恩师,浮云游子意,落日恩师情,秋风吹不尽,总是师生情……
(十三)
心愿是风,快乐是帆,祝福是船,让心愿的风吹着快乐的帆载着祝福的船,飘向敬爱的老师;让我们抹着泪真诚地道一声:祝老师一生平安!

难忘父母恩

“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这句话是正确的。世间万物,有什么可以与此相比呢?
父亲在我心目中是一个严肃的人,他从不善于表达对我的爱,而是用自己的行动表达对我的爱。忘不了父亲为我们在外奔波忙碌。我最喜欢过星期了,喜欢的原因不是因为星期天可以不上课,而是因为等父亲从千里之外打来的电话。每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是我一星期中最快乐的时光。这天晚上,我会坐在电话机旁,等待父亲的电话。每一个电话铃声都会使我兴奋。如果不是父亲,我则会感到失落。拿起话筒,一听是爸爸的声音,我就会禁不住地喊一声“爸”。
父亲在电话中的话语不多,但每一句话都是朴素而又蕴含着对我的爱,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每次和父亲通话都有一种天涯咫尺的感觉,真想和父亲见上一面。
母亲是温柔的,她是大家公认的好妈妈。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来都没有打骂过我。有一次,我考试考的非常糟糕。我想:这下妈妈一定会批评我的。但是我想错了,母亲不但没有打骂我,而且还用平常的口吻对我说:“这次考砸了,也没有关系,还有下一次,人总会有失误的地方,更何况你现在还小呢?”我永远记住了母亲的话,朴素的一句话成了我今后学习的动力。
父母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孩子是平等的,不重男轻女。在我们周围,很多父母重男轻女,太偏心。但我的父母不是这样的,他们对待我和弟弟一样,从来没有偏袒过弟弟。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如此深厚的恩情。我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是如此。父母之恩虽然难报,但我可以做到比别人更好。

恩情难忘
在漫漫的人生路途中,我曾是一个年幼无知的孩子,如今,我长大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坐在窗边,细细地思索着16个春夏秋冬的点点滴滴。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即使面对国王,我也不另眼相看,惟有对父母,才有深深的敬意。”在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也许没有朋友,没有老师,但绝不会没有父母。只有父母对儿女的爱才是世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
我的父母,是中国千万父母中的一员。他们并没有什么惊人的创举,同所有的父母一样,每日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奔波往返于单位、家庭之间。在我的眼里,无论时光在他们的脸上刻下多少道皱纹,无论时光的画笔在他们两鬓染上多少根白发,这些无不记载着我蹒跚的成长历程,无不饱含着他们的辛酸。
我自小体弱多病,父母没少费神,我常在夜里发高烧,于是父母常在夜里背起我去医院,孩时的我只知道爸爸的脊背很宽阔,趴上去很舒服,只知道妈妈也时常腰酸腿疼,现在想起来心里阵阵酸楚,父母总是这样无私地让我沐浴在无需回报也无法回报的爱河中。
我渐渐长大了,脾气暴躁了,时常对父母发脾气,可父母总是那样宽容我。一次考试,我考得很糟糕,当我拿者试卷准备挨训时,父母一句怨言也没有,还替我擦干眼泪,那时我真感到内疚和惭愧,泪水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这16年来,令人难忘的事太多了,正如父母的爱那样太多太深了。

难忘的知心朋友
我有一个伙伴,从我很小的时候便开始陪伴我,它陪我走过了七年的漫长岁月。无论我伤心或是开心,我都会向它倾诉。虽然它没有生命,但我却相信,我的感觉只有它能懂,只有它能体会,这就是我的知心朋友——小提琴。
第一次看见它,是在幼儿园的音乐课上,老师带我们去乐器店参观。我看见了它,便默默地爱上了它。棕色的琴身,是那样庄重、高贵,让我无法不喜欢;黑色的琴头,充满了沉着与宁静,它是那样纯洁、美丽,让我陶醉、让我快乐。那时只觉得拥有它的人一定会非常幸福,其实那时虽然喜欢它,却不认识它。过了一些日子,因为没有再见到它,所以也就逐渐淡忘了。
第二次见到它是小学一年级,老师组织元旦文艺汇演时,班上的新同学带来表演用的。这次,我仿佛比上次见到它时多了一些亲切感,有种心跳加速之感。同时我也很难过,这么短的时间,我怎么会忘记它?知道它的大名是在这次表演结束后。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问那位同学,当知道它就是小提琴后,我十分开心,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我迫切地希望学会它、拥有它、了解它、明白它,因此我流了很多的眼泪。
第一次为它流泪是在看完同学的表演后。后来,我向爸、妈提出了学小提琴的要求,可他俩一致反对,理由是我是个没有恒心的人,学画时就半途而废了,这个也不会例外。为此我躲在房间里哭了,那种感觉和泪水的味道一样,不是苦,不是累,不是痛苦,是一种莫名的心酸。妈妈最终妥协了,同意让我学,但条件是不许半途而废,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里,我为它流的泪就更多了。不是因为心酸,而是真正的苦和累。我渐渐地不喜欢它了,我对它的喜欢变成了一种害怕和恐惧。我怕见它,怕见教它的老师,怕看见一切和它有关的东西。我对它狂热的爱与兴趣转变成讨厌它、恨它。于是练它便成了我生活中最大的负担。但为了履行当初对母亲的承诺,我没有选择放弃它,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痛苦和折磨。每天练它几乎都有泪水相伴,我就是这样艰难地走过六年漫长的岁月的。
最后,在我小学结业的那年,我终于考完并通过了终止级——九级,实践了六年前我对母亲的承诺。可为了这个承诺,我付出得太多了,我感到疲倦,我决定不再理会它。那一刻,我的心中有说不出的轻松和快乐,似乎卸下了我脆弱的肩上最大、最沉重的包袱。
再次拿起它是在半年后的一个晚上,我闲着无事可做,于是开始收拾房间。当我看见被书本压着的盒子时,一阵心痛涌上心头,半年前它的盒子不是乌黑的,而是十分鲜亮的。可现在呢?它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变得十分暗淡。回想那几年的生活,其实也不完全是痛苦,也有欢乐和幸福。虽说那些苦都是因它而起,可正是因为那些苦,才让我对它带来的罕见的欢乐倍加珍惜,它让我学会了容忍与坚持。于是当我再一次拿起它,再一次听到它的声音时,听到的已不再是像往日锯木头般刺耳的声音,而是变得柔软、轻快、婉转。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对它再也没有责任、义务,也没有了害怕与恐惧,只有单纯地享受;正因为我对它的感觉变了,才让它得到了它应该拥有的东西,也让我拥有了它带给我的最纯粹的快乐。
现在再回首,七年辛酸历历在目,那么多因它而落的泪、吃的苦、受的累,此刻都化成了甜蜜的和十分有价值的回忆。那段岁月让我终生难忘;那些往事让我回味无穷。因为有了它,我七年来的生活才如此多姿多彩;因为有了它,我明白了快乐的真谛……我喜欢它,喜欢为它落泪,喜欢为它吃苦,因为它是我终生难忘的知心朋友。

我难忘的事
小雨淅沥沥的下着,望着窗外,我后悔没听妈妈的话——要带伞。“哎,只好变成‘落汤鸡’了。”我不禁这么想。同学们放了学,我值完日,就和沈慧君一起走。
路上,我们遇见潘旗和陈梦园。原来潘旗也没有带伞,看来我们班的“落汤鸡”还真不少。陈梦圆打着一把淡蓝色的伞,上面有几朵白色小花做点缀,小小的雨伞下可以挤上两个人。她看见我,马上跑过来,说:“贤儿,来打一把伞吧。”我什么话没说,拔腿就跑。因为我知道陈梦圆是我们班中最爱帮助人的同学,而且每次都要进行“好人做到底”计划。如果我要了,她就会把伞给了我,而她就会被雨淋。但问题也有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我赶快跑。我跑了一段路,有点体力不支了,就放慢脚步。当陈梦圆追来的时候,我一转身,就跑到沈慧君面前。陈梦圆当然不肯罢休,也猛追过来。这次,我被逮住了。陈梦圆把伞放我这边,我就用力推向她那边。就这样你推我搡,陈梦圆和我的衣服都被淋湿了。可陈梦圆就是不让,我便对她说:“你把伞给我,我来拿吧。”陈梦圆答应了。当伞刚接到我手里时,陈梦圆突然跑了起来,我在后面紧追不舍。到了岔路口,陈梦圆就向东跑,而我追也追不上,只能看到她消失在蒙蒙细雨中,而那把花伞却在我手中。
看到陈梦圆的伞,我想到了自己,我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同学们向我借东西时,我总是找借口,把自己的东西看得严严实实的,不让别人拿 。自己还向别人借魔笔,借钢笔,我是多么自私呀!陈梦圆,谢谢你。你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所能,给予别人,即使微不足道,也会给别人带来温暖。

⑷ 我最难忘的一个人初中作文写朋友的600字精美文章

难忘的一个人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会有许许多多难忘的人,在这些人中有一个让我回最难忘。

答她叫林微然,是我小时候在镇上认识的一个姐姐。她是一个特别阳光的女孩,性格也很开朗,但是有一个缺点:眼睛看不见。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垂头丧气,而是乐观坚强的生 活了下来。眼睛看不见,但是她的想法却与众不同,她的文章一直是由妈妈代笔的,有一个箱子里装的是她从小到大的‘想法’。这也是我为什么把她当做我生命中最难忘的人。

对于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孩来说,她不能一个人在阳光下奔跑,不能和其他小朋友一样玩耍,但是她有一颗比任何人都美丽的心。那天我问她:“你会为自己眼睛看不见而埋怨父母吗?”她笑了笑 ,坚定地说:“不,我从没有埋怨过任何人,我现在只想好好的生活下去。”没过几天她便和父母回到乡下去了,她在的这几天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

虽然一个人的一生很平淡,但是在这一生中遇到的让自己难忘的人,却会让你的一生变得很精彩,在你的一生中遇到一个让你最难忘的人,我想你的人生是充满欢乐的。

⑸ 最难忘的初中生活作文600字

初中的生活就像五味瓶一样,不仅有酸、有甜、有苦、还有辣! ——题记 小学时,我总是盼望上初中。与其说是盼长大,不如说是盼望初中的自由。在我看来,初中是一个快乐的阶段——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更没有父母的唠叨。可当我迈进初中后,才真正的了解到初中生活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 初中的学习科目越来越多;作业越来越难;知识越来越复杂;自然酸甜苦辣也体会得越来越深: 酸 初中生活很酸。 每当考试不理想,我会恨自己不争气,流下后悔的眼泪;偶尔老师轻声的诘责,我也会觉得委屈而心酸。但是,酸却是一份生活的馈赠,每当我考试不好而心酸的时候,我就会明白:成绩需要付出,努力才会得到回报。每当我受到批评而心酸的时候,我会告诉自己:自作自受,决不能再犯。就是这样一次次的酸楚,让我明白“酸不过如此”,只要牢记这句话,我将不怕受挫。 我的初中生活,酸而有味。 甜 初中生活很甜。 三年的同学友谊浓郁香醇,甜进心坎。从刚入学时的互不相识,到逐渐走在一起,直到无所不谈。甜,就像蜜糖吃进嘴,一点点地甜到心里。大家开心的在一起书'相关的作文">读书、写字;在一起畅谈天下大事;在一起跳皮筋、打篮球。快乐,大家分享;困难,一起担当。幸福就是这样吧! 我的初中生活,甜到心底。 苦 初中生活很苦。 为了考上重点高中、重点大学,为了实现梦想'相关的作文">梦想,我们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天刚亮就要起床,为的是抓紧时间背诵;晚上10点了还不肯入睡,为的是不把今日的任务留到明天完成。白天“语、数、外、物、化”,科科都有作业;晚上秉烛夜读,只因明天老师要将作业检查。“唉!累死了!”想看看心爱的动画片,却被成堆的作业困住,无法脱身。 我的初中生活,真累。 辣 初中生活很辣。 身为一名班干部,学习、工作、劳动,样样都要走在前面。早自习,我拿着书走上讲台大声的组织早读,不知从哪个角落飘出一声“出风头”,这时便有种麻辣的滋味漂浮在心头。躺在床上,心里也会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发动全班同学合作完成老师交代的任务?如果真能那样,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我的初中生活,真辣。 初中生活就像一个“五味瓶”,五味俱全。初中三年,我已尝到了那其中的酸甜苦辣。然而我坚信: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只要我不停的努力学习,以真挚诚恳的态度待人,我们将一起走过酸甜苦辣的初中,共同走向美好的明天!

⑹ 初中600字作文《最 难忘的一件事》与《最难忘的一个人》

最难忘的一件事
每个人都有他最难忘的一件事。我也不例外而且记忆犹新,就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那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弟弟还在上幼儿园。在那天,刚好下着倾盆大雨,妈妈让我去接弟弟。就这样,我带上了我梦寐以求的自动伞来接弟弟了。可是,在我去幼儿园的路上,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自动伞就被我摔得粉碎,我只好把伞合拢,拿在手上,冒着雨去学校接他了。把弟弟接到以后,我就立刻让弟弟把伞拿着,直到回到了家。
妈妈正整备把伞打开晾干,可等妈妈把伞打开事,这一瞬间,妈妈被惊呆了!里面的支架全部都掉了下来。妈妈被气得满脸通红,问我:“是谁把伞摔坏的?”我颤抖地说:“是弟弟!”在迅雷不疾掩耳地一瞬间,一个重重的耳光已经落在了弟弟的脸上,弟弟便大哭了起来,这事,我心中升起了一种愧疚。
在这几天中,我都没有脸去面对我那可爱的弟弟,可当他见到我,还是用那清脆而响亮的声音喊着“哥哥”。这使我更加的愧疚和伤心。
经过几天的反省之后,我终于想好了,要把事情的经过,如实地向妈妈一一说出来,再向弟弟道歉,请求他们的原谅。
于是,我在这天晚上吃饭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妈妈说:“既然你知道错了,就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下不为例!”弟弟就开玩笑着说:“你害得我无缘无故地被妈妈打了一耳光,该怎么办?”我说:“我下次不敢了!”就这样,我们说说笑笑地吃完了这顿饭,我心里也如释重负。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两三年,但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深处。

⑺ 难忘那个人初中作文600字

认识水是05年10月18日,这是个让我难忘的日子,那时他正好在家休年假,每天沉迷在网上,洽好我刚学上网,瘾特大,每天在网上玩游戏,就这样我和他认识了,开始我们只是一起玩三打一,边玩边说话,后来通过十多天的了解,我知道他是吉林市人,在政府部门工作,他说话风趣幽默,思维睿智,有才气,在不知不觉中我渐渐爱上了他,他也一样,在十月28号那天,也就是他假期到了快去上班的前一天,他吞吞吐吐说出了心里话,我们的称呼从此也改变了,还相互交换了手机号,就这样,我们经常联系,只要有时间就上网聊天,后来发展到朝思暮想,这样的关系一直到06年元月几号,他因胃病住院,我失去了他的联系,后来我发短信骂他,他才勉强回了,原来是他病了,所以我原谅了他,至那以后,我们若即若离,经过了好几次风风雨雨,有几次本以为会从此分开,没想他和我有同样的心情,不想失去这位朋友,最后又和好如初,但从此我给他定下了规定,每十天半月要给我留言,不然我会担心,开始他基本上能遵守诺言,慢慢的就没了一字半语,我为了不失做女人的尊严,虽然心里很放不下,但我不会轻易说出来,偶尔给他留点消息,我以为时间久了会慢慢的忘记,最近快两个月没看到他,心里却特别难受,今天忍不住给他发短信,表现还不错,接着回了,这给我心里多少是点安慰,唉,有时我真的连自己都不懂,为什么对他如此钟情,我曾多次想过,如果我们在同一市,我会不顾一切成为他的情人,一年半时间了,我也知道他在慢慢的疏远我们的关系,这样发展下去没有结果是自寻烦恼,可我就是放不下,人一生能有几个放不下的人,有几件忘不了的事,虽然这样,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想我和他是前世有缘,今生无份,能在网上认识已经是一种缘分,所以我不会奢求他很多,只要当我想他的时候报个平安就心满意足了.但愿我爱的人平安、快乐每一天。

⑻ 《最难忘的一个人》作文600字以上

我最难忘的一个人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事或者别的难忘的事情。可是大多我都不记得了,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有一个人使我难以忘记。中街小学五年级一班:孙晨晨那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出去玩,我很开心,我和妈妈玩过准备回家,在回家的途中,我看见了王阿姨在扫路。把纸和塑料袋捡起来,让人们走上干净的马路,看见美化的环境,我每天都去倒垃圾,可是我每到垃圾都不往里面倒,王阿姨对我说:“我来帮你倒,有的时候,看见老奶奶,和老爷爷,他们都不方便倒垃圾,王阿姨主动帮他们倒。远处来了一个小伙子,他的嘴里吃着面包,当她吃完却把他吃完的塑料袋随手扔到了地上,王阿姨上前说:\“我们不要随地扔纸屑。”那小伙子却说:\“你是干什么的呀?”说完就走了,于是,王阿姨把纸捡起来,在路上的人都在说那小伙子。我记得有一回,王阿姨生病了,人们都劝她去看看,可是她不愿意,等自己把工作完成再去看,等王阿姨扫完路,捡完纸,王阿姨晕倒了,路边的人把她送进了医院。而今,王阿姨被调到别的地方去了,人们都舍不得她走。我也非常忘不了她。她的岗位虽然平凡,但是她努力的做好了,在平凡的岗位上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我从她那里知道了不管是什么事,都要努力去做,做的更好,我永远都忘不了她。

⑼ 求600字左右初中作文《最难忘的一个人》急需!!

我最难忘的一个人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事或者别的难忘的事情。可是大多我都不记得了,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有一个人使我难以忘记。中街小学五年级一班:孙晨晨
那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出去玩,我很开心,我和妈妈玩过准备回家,在回家的途中,我看见了王阿姨在扫路。把纸和塑料袋捡起来,让人们走上干净的马路,看见美化的环境,我每天都去倒垃圾,可是我每到垃圾都不往里面倒,王阿姨对我说:“我来帮你倒,有的时候,看见老奶奶,和老爷爷,他们都不方便倒垃圾,王阿姨主动帮他们倒。
远处来了一个小伙子,他的嘴里吃着面包,当她吃完却把他吃完的塑料袋随手扔到了地上,王阿姨上前说:“我们不要随地扔纸屑。”那小伙子却说:“你是干什么的呀?”说完就走了,于是,王阿姨把纸捡起来,在路上的人都在说那小伙子。
我记得有一回,王阿姨生病了,人们都劝她去看看,可是她不愿意,等自己把工作完成再去看,等王阿姨扫完路,捡完纸,王阿姨晕倒了,路边的人把她送进了医院。
而今,王阿姨被调到别的地方去了,人们都舍不得她走。
我也非常忘不了她。她的岗位虽然平凡,但是她努力的做好了,在平凡的岗位上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我从她那里知道了不管是什么事,都要努力去做,做的更好,我永远都忘不了她。

⑽ 初中生作文《我最难忘的人》600字求原创

我最难忘的人%D%A“难忘的人,难忘的人……”哎呀,它可真难,害得我大脑飞快运转也想不出来。写谁呢?对,就是他了。%D%A他一头乌黑的秀发,个头是班里的“海拔第三”,胖胖的身子,是家长眼里的小胖墩。虽是个男孩子,却长者一双弯弯的柳叶眉。想起宋丹丹的那一句台词“柳叶弯眉樱桃口,谁见了谁都乐一口。”他十分讨厌自己这双秀眉。不过,他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却和高仟的一模一样,真乃“五二奇景”。%D%A要说他的“光辉事迹”却有一箩筐。就说看书吧,他看书十分有特色,那就是一句歇后语“一秒跑完了马拉松——快。说他快,那可名不虚传。记得有一次,他看《三个火枪手》看得十分入神,就像一个机器人似的,目不转睛。看到打斗的情节时,你肯定会听到“杀,杀。加油。”当主人公战斗胜利后,你一定会看到他手舞足蹈起来。有一次,他竟在上活动课时,在教室外面,坐着凳子,认真地看起书来。同学们都把他当成活人雕塑了。%D%A他也是一个追星族。他是周杰伦的铁杆歌迷。对周杰伦的歌如痴、如梦、如醉,仿佛融入了周杰伦的感情世界。在他的眼里,周杰伦的双截棍舞得最酷。《双截棍》的节奏激越,动人心旋。《最后的战役》可以感受到战争的冷酷无情。《七里香》仿佛一首香诗,一阵清风……你瞧,他又在哼周杰伦的歌了“我就是这条龙………”。%D%A哈!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最最熟悉的人。那就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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