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水实验中学招聘初中老师,6万年薪,为什么学校网站又说20万这学校是欺骗吗
我是建水的老师。年薪大约6万吧,说20万是做广告的。你也信。你认为是回欺骗就是欺骗了答
全国招聘网上写:1、高中教师薪资
正式教师:第1-3年,年收入为税前12万元左右;
第4-6年,年收入为税前14万元左右;
第7年起,年收入为税前18万元左右。
储备教师:第1年,年收入为税前6万元左右;
第2年自然转为正式教师,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2、高中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年3万元左右,正式教师和储备教师的班主任津贴一样。
注明:以上收入是现在的工资标准,随着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教师收入还将增加。
3、初中教师薪资
第1-3年,年收入为税前6-8万元;
第4-6年,年收入为税前8-10万元;
第7年起,年收入为税前10-12万元。
4、初中班主任津贴:每月1500-2000元
6万也勉强不错
2. 灵壁泗县的中小学老师薪水多少,属公务员吗
不属于公务员。
公务员,指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具体解释因国而异。在内中国,公容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在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世界各国现代公务员制度对待公务员的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以英国为代表;二是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以美国为代表;三是大范围的公务员,以法国为代表。1994年8月19日,中国中央国家机关首次招考公务员。
3. 宿州一中在泗县实验学校有定向招生吗
他在这个中学的话,如果上实验中学学校的话100情况下,都是有定向招生的,不过,这种话会比较少一些。
4. 中学理化生实验员是老师吗,有编制吗
主要要看你招聘这个单位所在的招聘启示是否,是否在编制内范围内?如果在编制范围内,实验员也是有编制的,理化实验员也是有编制的,但是如果招聘上没有说带编的话,就是一般工作人员应从主观理解上是不带编制的,具体情况你可以招聘的时候问一下负责招聘的负责人
5. 泗洪中学和淮北中学到底是私立的还是公立的招聘进去的话有编制吗
淮北中学肯定是公立,也就是原来的县二中。泗洪中学的高中部也是公立,但泗洪中学的初中部是私立,现在叫育才实验学校。我也是泗洪的一个教师。这里的公立学校有的是有编制,有的没有。比如,2001年(左右啊,大概是2001年吧)毕业分配的教师都是认识代理,和有编制的几乎一样,只是每年多交100多元人事代理费。
6. 2015泗县思源实验学校什么时间招老师报名需什么条件
你去屏山看看,在建了 宿淮铁路起于安徽宿州,经江苏省泗洪、宿迁、泗阳至淮安,接轨新长铁路袁北站,全长210公里,其中,江苏省境内正线97公里。该铁路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平面预留160公里/小时。投资总估算52。8亿元,由铁道部、安徽、江苏省合资建设,江苏省出资6。2亿元。工期近3年。宿淮铁路全长210.421公里,东西连接京沪线和新长线。线路西起津浦铁路符离集车站,东至新长铁路袁北站,途经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泗县,我省泗洪县、泗阳县以及淮安市。宿淮铁路建设标准为国铁Ⅰ级,以货运为主,客运为辅。
7. 实验中学何时招收学生啊
你好,实验中学一般是在中考结束之后,大概在78月份。
8. 上派镇实验中学招你好,请问上派招聘老师吗
合肥上派实验中学招生信息,
可上学校官网查看。
或直接询问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9. 泗县哪个平台招人效果好
泗县有好些微信公众号都有在招聘,贴吧都有!!!可以每个地方都发布一些招聘信息试一试
10. 中学教师的招聘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10)泗县实验中学招聘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