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参加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被×区公安分局逮捕。第二天刘某的
[案情]犯罪抄嫌疑人刘某因参加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被×区公安分局逮捕。第二天刘某的妻子丁某找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卢某。双方商定,由卢某担任刘某的律师进行辩护,最好能把刘某放出来,至少也要少判几年。丁某当场给了卢某1万元现金作为酬劳。后来卢某在本案调查中,收集到不利于刘某的有关证据,随之销毁。在本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卢某告诉丁某最好向本案承办人员“表示表示”,丁于是向有关人员行贿,被拒绝。卢通过熟人获准会见被告人,并带丁某同去。
[问题]卢某的行为中哪些是非法的?(请结合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对该案件进行分析,并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500字)
『贰』 案件突然由故意伤害罪变成了聚众斗殴罪,让人无法理解!
刑罚:聚众斗殴的,抄对首要袭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叁』 聚众斗殴案件只有三个受害人会定罪吗
聚众斗殴罪不是以人员受伤作为认定标准,而是以事态规模和社会危害以及影专响认定犯罪,属不管是否有人受伤,只要达到了法定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情节,就要定罪量刑。
《刑法》对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肆』 一个聚众斗殴案件,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走程序最快要多长时间能判
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判下来。
1、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30日之内提请批捕。
2、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
3、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到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具体什么时候能判,要结合当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出上述规定是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伍』 聚众斗殴后又致对方财产损毁该如何定性
【案情回放】
2009 年2月23日晚,王xx、林x(均另案处理)因与黄(另案处理)为赌场利益发生冲突,双方约定斗殴。后王xx伙同被告人张xx、马x、马x明、吕xx以 及王x玉、张x旦(均被劳动教养)等20余人,携带砍刀驾车至浙江省象山县x一带寻找黄x等人斗殴。后至象山县丹西附近等候时, 黄x一方10余人突然出现,并持刀与王xx等人相互砍打,造成浙bfl96x本田思域轿车被砸,损毁价值67270元。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经 审理认为,被告人张xx、马x、马x明、吕xx结伙持械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 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马x明、吕xx在共同犯罪 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张xx、马x、马x明、吕xx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于2010年4月7日以聚众斗殴罪, 分别判处被告人张xx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马x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马x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吕xx有期徒刑二年。
一审宣判后,上述4名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本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不同观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行为人在聚众斗殴中造成67270元财物损坏应如何定性,存在着以下不同观点:
一 种观点认为,应以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理由是,聚众斗殴罪侵犯的是简单客体,即社会公共秩序,人身、财产权利不能成立聚众斗殴罪的客体。 因此,如果行为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伤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只有聚众斗殴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才转化定罪,如果仅造成被害人一般性伤 害(非重伤),则应当以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进行并罚。而在聚众斗殴造成财产毁损的情况下,由于刑法并未规定可以转化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不论行为人所 造成财产毁损之价值大小,均应当以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施并罚。本案中,行为人除了有聚众斗殴的故意与行为之外,客观上还造成了6万多元的财物损 毁,该结果已经不能为聚众斗殴罪所评判,故应当以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并罚。
另一种观点认为,对本案应当以聚众斗殴罪来认定,但应将 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其理由是聚众斗殴罪侵犯的系复杂客体,即在侵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生命健康乃至财产权利,并进 一步将上述三项客体区分为主要客体(公共秩序)与次要客体(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或者必要客体(公共秩序)和随意客体(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无论是将聚 众斗殴罪三项客体划分为主要与次要客体,还是划分为必要与随意客体,二者均认为对人身、财产权利的侵害属于该罪的犯罪客体,故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致人轻伤 (根据刑法拟制条款,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直接转化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或者致财产重大损失的,直接以聚众斗殴犯罪认定即可,无需另外认定为故意伤 害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实施数罪并罚。
【法官评析】
对张某等人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
1.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尽管是单一客体,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包容对人身权与财产权的侵害
聚 众斗殴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斗殴行为的暴力性,其在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过程中,往往可能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由此导致在 刑法理论界,围绕聚众斗殴罪究竟是简单客体还是复杂客体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这一争论对于聚众斗殴犯罪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形如何定 罪,具有重大价值。因为如果是复杂客体,则直接以聚众斗殴犯罪认定即可;而如果认为是单一客体,则存在认定其他犯罪并实行数罪并罚的可能性。对此,绝大多 数学者坚持单一客体的观点,认为该罪侵害的客体仅仅是社会公共秩序;但仍有少数学者认为是复杂客体,即在侵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生命健康乃 至财产权利。
笔者认为,将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作为该罪的次要客体也是不适当的。尽管聚众斗殴罪往往可能同时侵犯一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聚 众斗殴行为只是“往往”而非“必然”造成对他人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果认为他人的生命权和财产权也是本罪的犯罪客体,则在聚众斗殴行为没有侵犯 他人生命权和财产权的情况下就不构成本罪,而这无疑极大地缩小了本条适用的范围,也不符合聚众斗殴行为本身的性质。
综上可见,人身、财产权利不 能成立聚众斗殴罪的客体,对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破坏仅仅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表现形式,即通过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引起周围社会公众心理上产生不 安或恐惧,从而破坏安定宁静的社会生活状态。当然,由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通过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方式表现出来,故聚众斗殴犯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 包容对人身财产权的侵害。从故意伤害罪(轻伤)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法定刑来看,两罪均是三年以下,而聚众斗殴罪则可能在三年以上量刑,整体上 来说要重于另外两罪。因此,如果仅仅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结果或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未达到数额巨大,无需另外认定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直接以聚众斗殴 罪定罪处罚即可。
2.当聚众斗殴致他人人身、财产权利遭到重大侵害时,可能还构成故意伤害(杀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尽管聚众斗殴犯 罪能够包容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权损失,但是当斗殴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致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从刑法对故意伤害(重伤)、故意杀人罪以及故 意毁坏财物罪的刑罚规定来看,已经达到甚至超出了聚众斗殴罪的刑罚强度,此时就难以一概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其中,对于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中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不能再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而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于该款究竟是属于法 律注意规定还是拟制规定,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不同的意见,多数人认为该款应该属于法律注意规定,即认为刑法本来已经对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进行了规定,当 聚众斗殴犯罪所侵害的人身权利达到一定程度,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时,完全符合故意伤害(杀人)罪的构成特征,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仍 然需要以故意伤害(杀人)罪来定罪处罚。同样的道理,当聚众斗殴犯罪所侵害的财产权利达到一定程度,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时,尽管没有注意条款规定,但该行为 仍然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特征,可以以该罪来定罪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的斗殴行为造成浙bfl96x本田思域轿车被砸,损毁价值67270 元,达到数额巨大之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聚众斗殴基本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具备其 他加重情节,以聚众斗殴罪来认定就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违背。
3.聚众斗殴致财产权利遭到重大侵害时,不应将故意毁坏财产罪与聚众斗殴罪实行并罚,而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当 聚众斗殴致财产权利遭到重大侵害时,可能还构成故意伤害(杀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那么此时是否需要实行并罚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首先,这是禁 止重复评价原则的要求所在。因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财产重大损失,均是在斗殴过程中发生的,如果并罚,实际上就是将一个斗殴行为既放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进 行评价,又放在故意伤害(杀人)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中评价,这样就对斗殴行为进行了双重评价。其次,尽管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一直为 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所认可。聚众斗殴过程中,行为人尽管只实施了斗殴一个行为,却可能造成公共秩序破坏、人员伤亡、财物毁坏等三个危害后果,同时触犯聚众 斗殴罪、故意伤害(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三个罪名,此时应当根据想象竞合犯原理,择一重罪处断。
其中,在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 从刑法对故意伤害(重伤)或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来看,其要重于聚众斗殴罪,故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直接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不存在 选择聚众斗殴罪的可能。但是在致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形下,如何择一重罪论处则要相对复杂一些。根据刑法对聚众斗殴犯罪以及故意毁坏财产罪的刑罚规定,当聚众 斗殴犯罪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时,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毁坏财产罪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应当选择故意毁坏财产罪来认定;但是当聚众斗殴犯 罪具备法定从重情节时,其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毁坏财产罪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应当以聚众斗殴罪来定罪处罚。
本 案中,被告人在持械斗殴过程中造成数额巨大之财物毁坏,比较刑法对聚众斗殴罪(持械)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之的法定刑,尽管二者的最低法定刑相 同(均为有期徒刑三年),但是在最高法定刑上持械聚众斗殴犯罪(有期徒刑十年)要高于故意毁坏数额巨大之财物犯罪(有期徒刑七年)。为此,根据择一重罪论 处原则,法院最终以聚众斗殴罪来定罪处罚是正确的。
『陆』 我想问下,聚众斗殴主犯判一年6个月从犯会判多久
如果主犯判处一年六个月,从犯会比主犯判的少。具体会判多少,比照主犯的量刑标准,根据本人的犯罪情节、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性质,酌情量刑,其中可能是一年、十个月、八个月,等等。
『柒』 聚众斗殴案件证据不足最多关押几个月已经关押5个多月了,证据不足检查院不接,这种情况还要关押多长时
聚众斗殴证据不足,检察院就不会批捕,刑事拘留最长羁押37日,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捌』 朋友前年因打架斗殴被判了18个月,今年又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拘留了。
1.既然现在已经又送到法院了,那就说明补充证据的工作已经完成了。
2.如果已经被拘留版了,而且权拘留的时间很长的话,那判有罪的可能性很大,不然判个无罪,你出来找搞国家赔偿,国家不是亏大发了。
3.如果真的没干啥,那判个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玖』 我们是学生未满18周岁,去年打架8人打3人 对方受了轻伤可是 派出所直接定案为 聚众斗殴。请问要紧吗
根据你的描述,从法律角度分析,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为: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回殴罪,不答管是哪个罪名,只要法院认定有罪,对于当事人的影响都是恶劣的,这里我就不说后果有多糟糕了,我只对这两个可能涉及的罪名进行分析。 1,关于故意伤害罪,为什么公安不认为是故意伤害罪?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故意伤害罪要达到轻伤以上,并且认定是否是轻伤,要经过司法鉴定,本案中可能经过鉴定后发现没有达到轻伤以上,故不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第二,如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那么被告只能是一方,即有8个人的一方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而3个人的一方为受害方,不是犯罪主体,这样的结果会导致犯罪打击面减小。 2,关于聚众斗殴罪,认定为聚众斗殴罪的原因为,可以将双方都定罪量刑,即11个人都是犯罪主体,有利于打击犯罪。 3,关于刑期,这两个罪的刑期大体相当,但由于你的描述过于简单无法准确判断,若果不严重可能为3年以下甚至是缓刑,但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为3到10年。 4,定那哪个最,根据你的描述无法判断,但至少说定聚众斗殴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