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通政务中心星期六上班吗
南通政务中心是政府行政单位,星期六不上班。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号码是:0513-85551000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南通市政务中心地图:
(1)南通民族中学上班时间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 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② 便民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有统一规定:
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及中南地区,都是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点到十八点。西北地区上午九点半上班,中午两点下班,下午三点半上班,七点半下班。周六周日休息,节日前后的周六周日,统一服从于国务院的休假安排。
但是有些城市有着不同的时间规划,比如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
(2)南通民族中学上班时间扩展阅读: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准则
服务准则:热情周到、高效服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中心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实行值班制。对群众申请办理的各项事务,实行“一个窗口管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
服务要求
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关键是要发挥作用、搞好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便民高效,按照“群众有什么需求,中心就提供什么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充实服务内容。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坚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完善服务制度。坚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已有的村(社区)其他各类中心(站、点)的作用。坚持统筹协调,联动推进,不断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体系。
工作制度
一、凡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部门、站(所)一律进入中心审批、审核。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一般事项直接办,特殊事项承诺办,重大事项联合办”的原则,尽量为办事人提供方便。
三、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做到“进一家门办完,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好”。
四、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不准以权谋私。
③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什么时候下班
通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区政府内)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答五
政府行政单位,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公交车站:行政中心站,途径线路有:长隆—翠微线。
④ 南通人才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这个是南通抄人才服务中心网页http://www.ntrc.gov.cn/
一般政府的窗口单位,周末和节假日是不上班的。这个和其他大城市,诸如南京不一样,南京周六人才服务窗口还是必须对外服务的。
⑤ 南通中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和教师上下班时间
楼上胡扯.....
学生7:05到校
中午11:40放
周六11:45放
现在换了校长...周六下午还要考试
晚上放学没那么早...6:30夏令时,其余5:55
老师就不清楚了....
⑥ 南通市崇川区政务中心的上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⑦ 南通民政局平时上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南通民政局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
南通民政局职责有所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职责。
三、婚姻登记审批、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下放给所在县(市)区民政局负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7)南通民族中学上班时间扩展阅读:
南通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承担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五保户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八、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福利彩票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⑧ 江苏南通社保上班时间表
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36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843元。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南通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8%
医疗单位缴纳8%个人2%
失业单位缴纳2%个人1%
生育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
工伤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
此外住房公积金对半单位缴纳8%-12%个人8%-12%
参考一:关于开展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4]84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苏劳社察[2005]10号)精神,结合市区具体情况,现就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凡在市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单位)。
二、时间和方式
1.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至2008年3月25日。
2.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1)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地税附表十二、国税附表五);
(2)2007年度会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及其他与本单位工资发放相关的资料;
(3)《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文档。
3.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1)2007年6月份、12月份职工工资表及考勤表。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可从南通劳动保障网下载)。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首次参加的单位,现场打印发放)。
三、地点
各单位按辖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点进行申报、审查。
原市本级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青年西路109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3楼308室。
原崇川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跃龙南路36号8楼(供电局南原崇川区政府大楼)
原港闸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前排2楼
原开发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开发区金桥路9号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底楼大厅(开发区国税局北100米)
四、缴费基数的确定
1.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实行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申报。
2.单位以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缴费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2007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申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申报。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待200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公布后再行调整。
4.经核定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所带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印章。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须在单位申报的缴费花名册上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或通过公示方式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
2.各单位必须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同时,将其列入重点稽核对象,上门实地稽查稽核。对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对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九日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1月11印发
参考二: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劳社险[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
1.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369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按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843元)确定。
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6月26日印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⑨ 南通市崇川区政务中心上班时间双休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⑩ 南通中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和教师上下班时间
一楼的也太扯了吧
本人现在就在通中上学
早上7:00到校
中午11:40放学
下午2:00上课(夏季)
下午6:30放学
老师一般是到的比学生晚,走得比学生早(有课的除外)
至于晚自修是高三学生才有的“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