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学生车祸被压结果怎样了
:9号下午,河南省卫辉市发生一起车祸。一名中学生被越野车撞倒后压在车下,伤势严重回。事发后答,周围群众纷纷伸出援手,大家抬起肇事车辆,将受伤学生救出。
3月9号17点30分左右,在河南省卫辉市建设路上,一辆白色越野车与电动车相撞。肇事车辆将骑车的学生拖行一段距离后才停下来。
这时,受伤学生的父亲也闻讯赶来。他和王保宁试图把受伤学生转移出来。然而由于车下空间太小,移动起来非常困难。
受伤学生的父亲王继永:当时孩子头部到处都是血,又不敢硬拽,我当时着急的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就在孩子父亲不知所措的时候,周围的人们做出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
受伤学生的父亲王继永:有人说把车抬起来。我说我害怕人少抬不起来,车再落下来怎么办?有人说人多没事。人们上来就把车给抬起来了。我跟另外一个好心人,还有(肇事)司机托着孩子的头和身子,慢慢把孩子抬了出来。
『贰』 中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不要太长
2005年5月14日15时20分,水村中学初三学生郭晋波(男,14岁)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他人无牌摩托车后带本校初三学生杨李艳(女,14岁)、田敏(男,14岁)三人沿陵沁线由西向东行至121KM+300M路段左转弯掉头时,越过路中双黄实线驶入路左,与迎面原广会驾驶的晋E45335号少林公交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郭晋波、杨李艳、田敏三人受伤住院。 2005年5月21日,寺头学校学生张泽坤(男,15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后带本校学生马刘伟(男,15岁)在马寨村路段与一辆桑塔纳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泽坤、马刘伟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 2006年8月6日,芹池中学学生张旭煇(男、15岁)未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隆鑫125型二轮摩托车后带张凯华(男、10岁)从贾寨村到芹池镇北宜村,途中超车时与迎面驶来的货车所载钢筋束相挂撞,造成摩托车上二人受伤,张凯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叁』 北京中学生车祸案例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专有交警部门出具属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肆』 求中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中学生!
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1 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伍』 求一些新闻,中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而受伤或死亡的实例,急急急
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最近省、市公安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大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文件明确指出:今年3 月31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31日至4月4日,是第二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时间,活动主题均为“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还明确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创建“平安校园”和“文明学校”的重要内容。结合我校的实际,今天晨会课我谈谈如何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
当今的家庭,大部分只有一个健康、活泼、可爱的孩子。在父母的眼里,孩子就是明天,孩子就是希望。孩子的身影、孩子的笑声就是父母整日奔波的动力。
有时孩子的一举一动、感冒发烧,都令父母牵肠挂肚,心神不安。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意外伤害事故还是频繁发生,给家庭、社会带来难以承受的打击,因而,如何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成为越来越紧迫的问题。
据公安部统计,意外伤害已成为世界各国0~18岁青少年学生第一“杀手”,中国学生死亡原因中26.1%为意外伤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上升。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远远超过了因传染病所造成的死亡率。
为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家长、学校、社会可以说想出了许多办法,制定了不少的法规,学校进行了许多次安全教育。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为什么仍然时有发生?
据公安部门分析,就大多数学生伤害案来看,主要由三方面原因引起:一是思想麻痹所致,二是责任心不强,三是利益驱动。如果克服了这三条,再加上重视自我防范意识,意外伤害还是可以避免或者减少到最低限度的。
▲学生意外伤害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地区差异和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南方中学生意外伤害的前三位死因是溺水和车祸、校园暴力,而北方学生更多的死于中毒、窒息和车祸。城市学生的首位意外伤害是车祸,农村则为溺水、骑摩托车事故。
一、节假日是学生意外伤害多发期,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近期,我省气温偏高,气候干燥,全省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2月12日中午,三明沙县砂镇端溪村发生森林火灾,因风力过大,大火迅速蔓延,造成当地部分高速公路、铁路和电力一度受到较大影响。前年翔安区两位学生放学没有准时回家,而是上山玩火导致森林火灾,令人痛心,相关责任人已追究责任。2月13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禁火令”。禁火令期间,全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文件明确规定:学生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准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禁止学生参与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
鉴于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加上林下植被茂盛,山场地形复杂,扑救难度大。严禁组织中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清明节、五一节即将来临,请全体同学严格执行禁火令有关规定。希望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开学至今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放学及晚自习后门窗电是否关闭,特别是强调住宿生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但个别班级个别同学还是屡禁不止。两周前,高二某女生私自违规使用随手泡,去上课忘记拔掉电源,一壶水烧得只剩三分之一,幸亏生管员查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无数血的教训向我们敲起警钟,“安全无小事”,千万不可麻痹!
二、如何避免和减少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专家一致强调预防为主,有效的预防80%的意外事故可以避免。
中国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认为,大多数意外伤害事件是由于不当心、麻痹大意引起的,并非不可预防、无法控制。关键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最近,为什么“校外清钱”又有所升温,重要一点是同学的自我防护能力较弱,遇到突发事件时,往往不知所措。
前一周,高一一位男同学在学校大门口公交车站被骗一台手机。事情经过:放学近六点,该同学准备乘公交车回家,一位社会女青年,向该同学借手机打,然后借故边打电话边离开!一台崭新的手机五分钟就这样骗到手。而我们的同学还在车站苦等一个多小时等骗子把手机归还?身边案例警示我们,助人为乐同时应谨防小人之心。特别是不能把银行卡或手机等贵重物品借给陌生人。如何避免遭“清钱”、抢劫?警方提示我们:
1、不外露或向人炫耀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到校或外出不轻易带过多的现金,不把贵重物品带到学校,今天不用的钱不带。
2、平时节假日尽量不要独自外出,下午放学、晚自习后尽量结伴而行,寄宿生晚上不离开校园。
3、不要独自在偏远、行人稀少,环境复杂或偏僻的地方,学生不去闲杂人员多的地方。
4、学生放学应准时回家,不在校外逗留。
5、穿戴适宜,尽量使自己活动方便。
6、万一被“清钱”被骗、抢劫后,要记住对方相貌特征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在校门口应立即到门岗寻求保安帮助。
『陆』 中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至少1个)
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1 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柒』 近年来,中学生车祸案例详情
宣州区养贤乡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男一女两名中学生被一辆普桑轿车当场撞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被警方带走。据了解,两位受害的学生都是初三学生,是堂兄妹。
两名学生倒在放学路上
“当时是下午四五点钟,学生刚放学。我顺着路边往家走,和我同一边有3个小孩面对面走到我背后去了。突然一辆车朝我开过来,我吓得赶紧跳过了旁边的水沟,车子从我身边开过去了。”董大妈说,躲过了那辆车之后,听见身后有人喊,“撞人了”,她一扭头发现,一个小女孩躺在路中间。另一个小男孩被车子拖了几十米后也躺在路中间。
村民邢庭红当时在路边一村民家里帮着盖房子,听见有人喊出事了,就赶紧跑到路上。“当时那辆车就停在我做房子的那家院墙边,我远远地看见路上好像躺了人,还有散落在旁边的书包。”邢庭红当时就打电话报了警,并和司机一起往现场跑去,“我走近看才发现有两个小孩被撞了,我伸手探了一下,发现都没有了呼吸。”
事故现场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两个孩子倒下的地方相隔近80米。两处之间有一段长长的血迹,是小男孩被拖行后留下的。事故就发生在男孩的舅舅家门口的山坡下,“因为脸上都破了,当时他舅妈看到的时候都没认出来,还是从书包认出了是自己的外甥。”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孩子母亲悲伤过度住院
记者昨天从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3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一辆南京牌照的普桑车在养贤乡仙人桥撞上了一男一女两名正在行走的中学生,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据了解,肇事司机胡某今年36岁。
昨天在养贤乡卫生院,记者见到遇害男孩的父亲。两位遇害的学生是堂兄妹,两人经常一起相携上学放学。事故发生后,两家父母很快就赶到了现场,两位悲痛的母亲当时就晕倒了。记者昨天见到她们的时候,她们正在医院里吊水。
男孩的父亲告诉记者,儿子上学要走6里多的路,本来打算给他买辆自行车的,但儿子为了省钱,拒绝了父亲的要求,还说走路更安全一些。
记者从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警方正在对胡某的血液进行化验,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曹庆)
『捌』 关于中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案例
交通安全在心中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药,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家附近有一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就是因为一次交通事故而离开了她.小女孩家里并不富裕,但是她和爸爸妈妈--起生活得很开心.每天早晨起来,妈妈都会给她和爸爸做上一顿美味的早餐,一家人很温馨.吃完早餐,爸爸骑车送她去上学.一路上,父女俩总是有说有笑.放学后,不管风雨多大,小女孩总是看见爸爸耐心地在等待着.回家的路上,小女孩总是开开心心地向爸爸诉说学校一天所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
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像平常一样到学校去接小女孩.然而,一辆迎面而来的大卡车由于违规行驶,把小女孩的爸爸撞倒在地,爸爸当场就死去了.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他的生命,他多么希望自己还活着,他多么希望陪在小女孩身边,他多么希望能够看着女儿长大小女孩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己经去世了,她还是像平常一样在学校门口等她的爸爸来接,等了好久,还是没人来接她,小女孩心里想:为什么到这时候爸爸还没来接呢是不是出事了还是家里有什么事小女孩心里很着急.当小女孩得知自己的爸爸己经死去,她似乎傻了,她扑在爸爸的尸体上不断哀求:"爸爸快醒醒!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她多么希望这场交通事故没有发生,多么渴望爸爸能够醒来,象平常一样用自行车载着她上下学啊!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玖』 中学生遇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公民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责任在肇事者的,公民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
『拾』 中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1、少年骑车不慎撞死七旬老太
2018年3月11日,高邮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小胡在骑电动车时,不慎撞倒一名七旬老太,致使对方经抢救无效身亡。据了解,事发时有同学突然喊他名字,于是小胡边骑车边掉头看同学,此时同学又喊道:“前面!”但当小胡再转头时已经避让不及,车篓与老太的腰相撞。
2、“抢绿灯”遇上闯红灯,学生被撞
2018年8月6日21时02分左右,王某驾驶小型越野车,沿江都区仙女镇金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龙城西路交叉口斑马线处。此时绿灯已经闪烁,他未采取减速措施,撞上了由西向东未按信号灯通行的14岁学生小李,导致小李腿部及脸部鼻梁骨折,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3、花季少女用煤气自杀
因与母亲争执,仙桃市大洪路一16岁的花季少女在家中关房门开煤气自杀。2018年5月15日,仙桃消防破拆房门成功救出女孩。
据现场知情人介绍,2楼有一名16岁的学生因与自己的母亲发生争执,赌气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并打开煤气罐,企图自杀。
由于该学生吸入大量煤气,导致意识模糊。消防官兵立即将该学生抱至通风的空地上,并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急救。2分钟后,该学生恢复意识。中队官兵迅速将其台上担架,移交给120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4、两中学生钓鱼不幸溺水
2017然后6月10日上午9点多,怀柔区汤河口镇发生一起事故。几名中学生在河边钓鱼时坠入河中,其中两名中学生不幸溺水身亡。当地人表示,由于前些年常有人使用挖掘机在附近河段开采砂石料,导致原本很浅的河底出现大坑,这也是两名中学生没有爬上岸的原因。
5、14岁初中生跳楼身亡
2016年4月13日,在河北燕郊星河皓月小区内,14岁初中生小明(化名)跳楼身亡。事发前,小明曾因作文未完成被班主任老师批评。小明母亲质疑老师教育过激导致孩子轻生,校方对此予以否认。三河市警方称,小明自高楼坠亡,已排除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