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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中学生监控

发布时间:2021-02-19 12:40:21

㈠ 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案例

推荐答案
检举 | 2009-9-15 12:20 案例一:
去年某晚约10时,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03级学生梁某在龙洞校区圆开广场碰两名男青年。他们自称来自香港,因到学校找一名学生没找到,他们所带的港币不能用,储蓄卡又被银行拒员机吞掉,故想借梁的IC卡打电话。好心的梁某便带他们到学生公寓内打电话,电话打通后,他们称其家人要送一万元现金过来,要借梁的民生银行帐号转帐,并告诉梁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梁回到宿舍后,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就将事情告诉了何某。何马上打电话向经管学院的董老师报告,董老师接报后,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经大家分析,认为极有可能是一宗诈骗案,于是立即布控。
当两名骗子在龙洞校区民生银行柜员机旁实施诈骗时,被该校校卫队员及老师当场抓获。据查,两嫌疑人是安徽人,目前已被移送龙洞街派出所处理。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一群少年成为大盗
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五:疏于管理门窗被盗
未成年人犯罪的71.26%涉及财产,多以盗窃为主。今年4月6日,呼兰某度假村报案:度假村的50余扇铝合金窗户、4扇铝合金门和6扇高级实木门被盗,价值16万元。呼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了此案,作案人除一个60多岁的老头外,其余6人都在13至16岁之间。这个犯罪团伙年初形成,他们发现这个度假村冬天只有3个人轮流值班。2月20日,他们乘天黑摸进了度假村的大院,将一楼外层的4扇铝合金钢窗卸下盗走,把完好的铝合金窗砸断当废品卖,卖得现金百余元,几个人到哈市大吃一顿。几天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继续作案。为了便于运赃物,他们还低价买了一台三轮车当运输工具。直到4月8日破案,从后院墙根至大楼被他们踩出了一条一米宽的便道,也无人发现。
(由于这个度假村长期疏于管理,“开门揖盗”,把整个一栋楼的门窗都丢了,这不得不让人看到在未成年人作案的同时,度假村是否也存在自身的问题。)
案例六:引狼入室洗劫家财
太平区和平小区曹女士有一个读中学的女儿,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曹很生气。去年9月中旬,一次严厉说教,使母女失和.儿离家出走。就在曹整天担忧的时候,10月21日中午,曹女士回家意外发现出走的女儿回来了,她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屋里的4名男生正在拿她家的东西。她气愤到了极点,将女儿和4名男生骂走。下午曹听到有人敲门,是自己女儿的声音,便将门打开。没想到,进来几个男生,用衣服将曹的头部蒙上一顿毒打,抢走了她手上的一枚金戒指、一件夹克衫,还有几千元人民币。案发后,曹某对自己的女儿尽管又气又恨,但在报案时仍然没向警方说出真相,只笼统地说4名孩子作案,只字没提女儿。直到今年4月,她才说出真实情况。警方经过工作,将其女儿和行抢的几个未成年人在道外一间租住的房子里抓获。
(不爱学习,是许多不良少年的共同特征。放任自流固然不行,但是过于严厉,也会产生逆反心理。)
案例七:因为一句杀了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八:
3月22日上午,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传到南京《现代快报》编辑部,徐州市丰县21日晚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仅仅因为不满一年前校长作出的开除决定,该县年仅20岁的孙杰(化名)竟入室对校长一家行凶,丧心病狂地杀死4人,重伤1人。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驱车赶往丰县,在丰县人民医院7楼的重症监护室,记者看到了正在进行抢救的校长妻子高某。据主治医师丁医生介绍,伤者情况非常危险,头部被钝器严重击伤,颅骨多处骨折,颅内受伤严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监护室的走廊里,站满了伤者的亲友,面对记者的采访与镜头,亲友们的悲伤与愤怒已经无法用更多的言语来表达,始终在重复4个字“严惩凶手”。同时,在急诊中心4楼,嫌疑人孙杰因从3楼跳下,造成腿骨骨折、颈椎体滑落,目前在警方的监控下接受治疗。
案例九: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例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案例十一:
不久前,潘某、王某和李某三个中学生相邀一同到当地的一个刚发现的古墓群看热闹。结果,他们发现十几个村民正在哄抢古墓群挖掘工地上的文物,潘某忽然产生了不抢白不抢的念头,随即招呼王某和李某将两只木箱打开,抢走了里面的十几件文物。潘某、王某和李某在古墓挖掘现场盲目从众,参与哄抢,其行为构成了聚众哄抢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案例十二:
2003年,宝鸡市某校初三女生黄某学习名列前茅,且多才多艺,家长、老师均对她寄予厚望。一度时期她经常听见别人议论她爸爸与林某(女)关系密切。想方设法证实了此事后,她又气又羞,觉得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经过几天思考,她决定报复。一天上午,她冲到林某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洒到了林某的脸上,致林某容貌被毁,黄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名优秀学生就此沦为囚徒。
案例十三:3名少年焚烧电缆剑河新县城“摸黑”
黔东南州剑河县3名少年用打火机焚烧电缆线,导致该县城供电一度中断。据介绍,1月5日下午,剑河新县城遭人为破坏发生全城停电事故,经当地民警调查,于1月7日将彭某等3名涉嫌破坏供电设施的嫌疑人抓获。据悉,3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当日,3人在县城边一处变电站外边玩耍时,1名少年提出,用火烧变电站边井坑边的电缆线,看看里面是不是铜线。另1名少年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电缆线胶皮点燃,之后他们将燃烧的电缆线胶皮放进井坑里面,连接井坑里的电缆线一起燃烧起来,遂造成全城一度停电。
案例十四:乌鲁木齐抢劫团伙手持砍刀抢中学生8人已落网
一个大部分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手持砍刀、钢管等器械,专抢碱泉街附近几所中学的学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碱泉街派出所警察已经抓获其中8名嫌疑人。1月2日19时许,一名满头缠着纱布的初三学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碱泉街派出所报案称,他刚出校门就被八名青年围住,让他掏出口袋里的钱,见他不愿意,这伙人拿出棒子打得他满脸是血。正在这时,学校里又出来好多学生,那伙人才离开。警方立刻展开调查。1月5日,在青年路某小区的一家网吧里2名嫌疑人落网。1月7日凌晨,另外6名嫌疑人也在网吧被抓获。
办案民警介绍说:“这个团伙涉案人数至少有12人,甚至更多。他们从去年8、9月份开始实施抢劫,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先后在碱泉街附近的4所学校及203公交车终点站附近,对学生下手,半年抢了近7000元。和以往抢劫学生案件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连女学生也抢,对此学生们感到恐惧。目前抓获的8人中,年纪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5岁。”“抓获的8人中,都曾因抢劫学生被抓过,因为年龄太小,大多免于刑事处罚。其中王某2007年因抢劫被法院判处缓刑。这些孩子都已辍学,常年泡在网吧里,抢来的钱都花在玩游戏上。游戏中的杀人、抢劫画面是他们犯罪的诱因之一。”民警常建新说。
据了解,该团伙抢劫学生30余次,另外,还涉嫌多起盗窃案件。
案例十五:醉酒男子撞到未成年人被报复砍重伤
10日凌晨在公司年终大会中喝醉后,广州天河某建材公司职员曾某在海珠区赤沙无意中撞到一少年身上,不料对方纠集另外两名少年,持刀将其重砍至少7刀,致其失血休克,幸亏及时送院抢救挽回性命。11日,曾某慢慢恢复清醒。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医生介绍,他身上至少受7刀重伤,刀刀深及骨头,其中还有一刀砍中脸中央,额头、眉心、鼻子、嘴唇中间一线全部开裂,鼻子被砍得分开两半。韩某10日前往海珠区官洲派出所指认了凶手。据其称,当日,3名凶手在赤沙某水产学校宿舍被警方抓获,其中2人是该校学生,而“莫希干头”是无业游民,全都是未成年人。
案例十六:学做“古惑仔”一少年捅死一女大学生
未成年人高某在看了电影《古惑仔》后,为寻求刺激,竟模仿电影情节在街上用刀随意捅人,导致一名年仅21岁的女大学生死亡,日前,高某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家住沈阳的高某性格较内向,初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去年6月上旬,他对母亲说想外出旅游,便离开老家乘火车到大连玩。几天后,高某来到上海。6月18日晚,高某在旅馆休息,正好电视在播放电影《古惑仔》。以前就很喜欢这部电影的他此时看了更觉热血沸腾,觉得拿刀砍砍杀杀十分刺激。于是他拿起前几天切西瓜用的水果刀出了旅馆大门,此时在上海某大学就读的小玲正巧和一起打工的同事路过,高某模仿电影情节,持刀冲向素不相识的小玲,对着她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刺戳十余刀后弃刀逃逸,可怜的小玲姑娘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高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家属也已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案例十七:11人团伙飞车抢夺30余次一审获刑
9日,由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海伟等11人特大系列抢夺案一审有果:11名团伙成员被中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二年不等。朱海伟、李朋、李光华等11名被告人自称十一“罗汉”,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间,飞车疯狂抢夺30余次,涉及我省境内的10余个县市。
去年3月23日,该团伙成员杨利伟伙同李朋、朱自阳在济源市作案时,杨利伟被群众当场制服。警方顺藤摸瓜,将该团伙其他成员陆续抓捕归案。该案由省公安厅指定中牟县公安局管辖,后中牟县检察院审查查明,该案涉案人员大多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1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针对该案特点,在提审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使得该案1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并主动退回尚未挥霍的赃款和赃物。
案例十八:警方破获一未成年盗车团伙连撬锁力气都不够
近日,桂林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破获了一个偷盗电单车团伙,抓获5名案犯,多为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一个只有14岁。
如果不是被锁着,恐怕没有人会将这个满脸稚嫩、透着童真的少年,与小偷划上等号。但办案民警说,这个看起来还像个孩子的少年,却表现出了与同龄人极不相称的成熟,“只要一偷起东西来,他就特别狠。”
去年12月27日晚,他和两位小兄弟(都在17岁左右)去两个年龄相仿的朋友家玩。这两个朋友都是外地人,和父母一起租住在叠彩区蒋家岭一栋三层高的民房里,大院子放着两辆电单车。这让少年起了盗心。他把想法告诉了四位朋友,没想到大家都赞成。“搞就搞嘛”,几位朋友满不在乎地附和道。晚上12点多钟,他们用事先拿到手的钥匙开了房子大院铁门,偷走了一辆电单车和一个电瓶。一伙人开着偷来的车在外面晃荡了一会,最后决定把车交给少年看管。第二天清晨,房东起床发现院内的车不见了,就报了警。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当晚只有院内的两兄弟带外人来过,就把他们带回队里调查,案子很快告破。
民警将漏网的少年抓获后,将他的名字在电脑上一查询,发现他居然有五六次偷车记录,其中,有好几次因为撬锁撬不动,或撬开锁了推不动车,未成功。长期干偷盗,他已形成“免疫力”,民警说,去抓他时,他一点都不紧张,表现出奇平静。
后来民警了解到,由于父母原因,少年早已辍学,一直在外流浪。
案例十九: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案例二十:欠下巨额赌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自治区团委青少年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当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学校、家长,他们很难寻求其他的帮助渠道;当他们遇到难题时,也无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询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各类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㈡ 和女友在教室亲热被监控器发现

不可能了,你们的视频已经被学校的监控室的电脑记录在硬盘里了,如果没被监控员发现,一般三到四天会自动覆盖,别去做破坏监控器的傻事。

㈢ 中学生使用网络情况调查

今天当我们步入网络社会,发现青年与网络之间存在众多的契合点,正是这些契合点使青年对互联网“一网情深”。青年在网络影响下千状百态虽然向社会展示了其众多绚丽之处,也令人倍感惊喜。但不少青年网民的失色表现却无论如何不能给社会增辉,不能让人高枕无忧。

一、上网地点:58.8%的青少年用户在家里上网,31.5%的用户在亲戚朋友家上网,在网吧、咖啡厅或电子游戏厅上网的占20.45%,在父母或他人办公室上网的占15.0%,在学校上网的占10.8%。

二、上网时间和对上网时间的满意度估计:青少年用户平均每周上网时间212分钟左右,如果平均到每日,约30分钟左右。37.0%的用户认为自己上网时间“正好”,认为“比较多还能满足”的用户占12.0%,认为“太多了”的仅为0.7%。31.7%的用户认为“比较少”,18.5%的青少年用户认为“太少了”。也就是说,50%的青少年用户对上网时间并不满足。

三、互联网功能的使用:玩游戏占62%;使用聊天室占54.5%;收发电子邮件占48.6%;下载储存网页占39.7%;使用搜索引擎占25.0%;订阅新闻占21,9%;网络电话占14.7%;网上寻呼占14.3%;制作和更新个人网页占12.6%;上传文件占9.4%;公告板(BBS)占9.2%;代理服务器占2.3%。

网络的影响

一 网络的正面影响

1、网络有助于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利用网络进行德育教育工作,教育者可以以网友的身份和青少年 在网上“毫无顾忌”地进行真实心态的平等交流,这对于德育工作者摸清、摸准青少年的思想并开展正面引导和全方位沟通提供了新的快捷的方法。此外,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青少年可以同时和多个教育者或教育信息保持快速互动,从而提高思想互动的频率,提高教育效果;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可下载性、可储存性等延时性特点,可延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思想互动的时间,为青少年提供“全天候”的思想引导和教育。还可以网上相约,网下聚会,实现网上德育工作的滋润和补充,从而及时化解矛盾,起到温暖人心,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的作用。

2、提供了求知学习的新渠道。目前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网络提供了求知学习的广阔校园,学习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学到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所有课程、修满学分、获得学位。这对于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它不但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家庭乃至于社会的稳定。

3、开拓青少年全球视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上网使青少年的政治视野、知识范畴更加开阔,从而有助于他们全球意识的形成。同样,又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通过上网,可以培养他们和各式各样的人交流的能力;通过在网上阅览各类有益图书,触类旁通,提高自身文化素养。

二 网络的负面影响

1、对于青少年“三观”形成构成潜在威胁。青少年很容易在网络上接触到资本主义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思想处于极度矛盾、混乱中,其人生观、价值观极易发生倾斜,从而滋生全盘西化、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崇洋媚外等不良思潮。

2、网络改变了青年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及生活方式。青少年在网上公开、坦白地发表观点意见,要求平等对话,对青少年工作者的权威性提出挑战,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往往不能达到预期。同时,上网使青少年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存方式,集体意识淡薄,个人自由主义思潮泛滥。

3、信息垃圾弱化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意识。有关专家调查,网上信息47%与色情有关,六成左右的青少年在网上无意中接触到黄色信息。还有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也在网上发布扰乱政治经济的黑色信息,蛊惑青少年。这种信息垃圾将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意识,污染青少年心灵,误导青少年行为。

4、网络的隐蔽性,导致青少年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增多。一方面,少数青少年浏览黄 色和非法网站,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恶意交友、聊天。另一方面网络犯罪增多,例如传播病毒、黑客入侵、通过银行 和信用卡盗窃、诈骗等。这些犯罪主体以青少年 为主,大多数动机单纯,有的甚至是为了“好玩”、“过瘾”和“显示才华”。另外,有关网络 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也给青少年 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

充分认识网络发展中的“青年问题”,积极寻求对策

1、充分认识网上思想渗透问题,强化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使他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努力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强化爱国主义意识和宏扬民族精神。

2、切实加强网上文明行为规范的建设。要广泛开展以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为主题的各项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遵守网络道德,提倡“五要五不”,即: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保护意识,不随意约见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空间。努力创造干净、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3、构建网络和社会互动的青少年教育体系。网络时代的青少年思想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 工程,因此政府、社会、家庭要协作联动,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传统的青少年教育的政治优势和互联网的特征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把党、政府和群众团体的组织力量和培养网上青年志愿者的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把网站的建设工作与对现有青少年组织和机构运行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结合起来,以适应网络发展需求。另外,还要着重加强对青少年 的社会化教育,提高青少年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使他们勇敢地直面现实世界,积极投入到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去。

4、培养一批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青少年工作者。调查显示,目前青少年工作者中有5.6%的人根本不会用电脑,38.4%的人根本没有接触过网络,这种情况很难适应网络时代的教育要求,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青少年工作 者队伍网络技术的培训,让他们尽快掌握和互联网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丰富自己的知识容量,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了解青少年的所思所想,这样才能使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5、开辟更多的更好的青年网站,积极占领网络阵地。目前,大多数青少年网站没有新鲜感、时代感,显得比较呆板,不容易产生强烈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因此我们要尽快建设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独特而富有新意的青少年网站,以“主题鲜明、形式活泼、清新高雅、健康向上”的风格对青少年进行正面教育,真正在“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上有所突破。同时,要加强青少年教育软件的开发制作,利用法律和技术上的可行性打击网上违法犯罪现象,走“以法治网”的良性发展轨道。

中学生上网的好处

一、开阔视野

因特网是一个信息极其丰富的网络全书式的世界,信息量大,信息交流速度快,自由度强,实现了全球信息共享,中学生在网上可以随意获得自己的需求,在网上浏览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最新的新闻信息,科技动态,极大地开阔了中学生的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乐趣。

二、加强对外交流

网络创造了一个虚拟的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一名成员可以超越时空的制约,十分方便地与相识或不相识的人进行联系和交流,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由于网络交流的“虚拟”性,避免了人们直面交流时的摩擦与伤害,从而为人们情感需求的满足和信息获取提供了崭新的交流场所。中学生上网可以进一步扩展对外交流的时空领域,实现交流、交友的自由化。同时现在的中学生以独生子女为多,在家中比较孤独,从心理上说是最渴望能与人交往的。现实生活中的交往可能会给他们特别是内向性格的人带来压力,网络给了他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

三、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

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发展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因特网就提供了这个无限多样的发展机会的环境。中学生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发展方向,也可以得到发展的资源和动力。利用因特网就可以学习、研究乃至创新,这样的学习是最有效率的学习。网上可供学习的知识浩如烟海,这给中学生进行大跨度的联想和想象提供了十分广阔的领域,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一些电脑游戏在一定程度上能强化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四、拓展当今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

科技发展史不断证明,科学技术像一把双刃剑,既有有益于人类发展的一面,也有危害人类利益的一面。网络作为信息社会的技术新生儿,也毫无例外地具有这种双面特征。同时由于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网络的特殊性和网络发展的不完善性,我们在看到电脑网络对中学生有利一面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它的消极影响,并引起足够重视。
中学生上网的弊端

一、网络信息的丰富性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

网络是一个信息的宝库,同时也是一个信息的垃圾场。网上各种信息良莠并存,真假难辨,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网上色情、反动等负面的信息屡见不鲜。同时,网络的互动性与平等性,又使得人们可以在一个绝对自由的环境下接收和传播信息。这些不良信息对于身体、心理都正处于发育期,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选择能力都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个别网吧经营者更是抓住中学生这一特点,包庇、纵容、支持他们登陆色情、暴力网站,使他们沉迷于网上不能自拔。一些中学生也因此入不敷出,直至走上偷盗、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道路。如我们在人民网上找到《狼群出没的互联网》文章,里面的内容主要是介绍了2000年以来我国以及别的国家由于青少年上互联网而发生的犯罪事件。

二、网络信息传播的任意性容易弱化中学生的道德意识。

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信息极大地丰富了中学生的精神世界,但是由于信息传播的任意性,形形色色的思潮、观念也充斥其间,对于自我监控能力不强、极富好奇心的中学生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导致丧失道德规范。同时互联网上信息接受和传播的隐蔽性,使中学生在网络上极易放纵自己的行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做自己想做的事,忘却了社会责任。部分中学生并不认为“网上聊天时说谎是不道德的”,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等,使得中学生对自我行为的约束力大大减弱,网上不良行为逐渐增多。

三、网络的虚拟性造成中学生社会化的“不足”。

网络可以即时传送文字、声音、图像,为中学生人际交往提供多媒体化、互动性的立体途径。网上收发电子邮件方便、快捷, QQ新奇、及时,聊天室轻松愉快,BBS的讨论自由、广泛,中学生通过这些途径可以与许多互不相识的人交谈、来往,互相帮助,互相倾诉。但是,这种社会化只是一种虚拟的社会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存在机器的阻隔,是一种“人——机——符号——符号——机——人”形式的交往。这种形式的交往去除了互动双方的诸多社会属性,带有“去社会化”的特征,与真实社会情境中的社会化相去甚远。而且,网络上的青年交往范围大多只限于青年与青年之间的同辈交往,中学生与家长、亲戚朋友、老师等之间的社会互动较少,代际间的学习、互动明显不足。这一点从我们的调查中可以看到,20.4%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还是聊天。

四、网络的诱惑性造成中学生“网络上瘾”、“网络孤独”等症状。

网络到处都是新鲜的事物,而且在不断地增加着。因此对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中学生有着无限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往往会导致中学生对网络的极度迷恋。男性中学生是网迷的主要人群,由于他们心理素质不强,自制能力相对较弱,所以成为网络性心理障碍的多发群体。患者因为将网络世界当作现实生活,脱离时代,与他人没有共同语言,从而表现为孤独不安、情绪低落、思维迟钝、自我评价降低等症状,严重的甚至有自杀意念和行为。医学上把这种症状叫作“互联网成瘾综合征”,简称IAD。

分析引起弊端的原因

一、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原因

中学生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个体从小学进入初中、高中阶段,其身心发展起了重大的变化。首先是出现了对其心理与行为有重要影响的两方面需要,第一是性的成热,使中学生性意识与性冲动出现,即出现了性的需要;第二是由于身体的全面发展,使中学生产生了成人感,出现了强烈的独立性需要。这些身心发展特点就势必导致了他们容易受网上信息的干扰。

二、互联网本身原因

互联网具有全球性、互动性、信息资源及表现形式丰富和使用方便等特点,这为以盈利为目的色情服务业提供了难得的营业场所。这些网站为吸引顾客,往往在主页上张贴色情图片,使任何在网上冲浪的人有意无意地就能看到,中学生当然也不例外。心智尚未成熟的中学生一旦接触这些内容,受到的影响可想而知。

三、家长和学校原因

我们的调查数据中有79.4%的中学生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上网引导。当今社会,中学生家长将大量的时间放在了工作上,很少有大人陪伴的中学生便用上网来消磨时间。学校作为中学生最为集中并接受教育的场所,是中学生受教育中的最重要一环。但是有的学校忽视对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忽视我们的传统教育往往回避的青春期教育问题,导致中学生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网络道德意识。

四、社会原因

目前网吧经营竞争激烈,致使一些业户出于营利目的,不顾法律和道德,投中学生好奇心,专搞不正当竞争。同时通信、公安、文化和工商在对网吧的管理上,还不够和谐一致,“三证”不全的网吧还大量存在。防范措施和监管制度仍滞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

电脑网络对中学生心理发展及心理健康的影响是双重的,有消极影响更有积极影响,关键在于广大心理卫生工作者、学校、家庭、社会如何进一步发挥电脑网络积极的心理效应,控制和减少其消极作用,这是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我们根据调查的数据和结果来就如何正确引导和防治上网带来的弊端,提出如下建议:

消除弊端的建议

一、中学生自身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养成上网的良好习惯。

中学生不要沉浸于网上聊天、游戏等虚拟世界,不浏览、制作、转播不健康信息,不使用侮辱、谩骂语言聊天,不轻易和不曾相识的网友约会,尽量看一些和自己的日常学习生活有益的东西并且一定要注意保持自制力;在上网之前,最好能拟个小计划,把要做的事情先写下来,一件一件的去做。中学生要在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下,在感性与理性认识相结合中学会五个拒绝:一是拒绝不健康心理的形成;二是拒绝网络侵害;三是拒绝不良癖好、不良行为;四是拒绝黄、暴力的毒害;五是拒绝进入未成年人不应该进入的网吧。总之,中学生要自觉遵守互联网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的侵蚀。

二、家长要积极主动关心孩子,正确引导上网。

作为家长一定要关心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避免学生在不被父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去网吧上网。另外部分中学生往往在家中使用互联网,家长应该对网络有一定的认识,要正确引导孩子上网的目的,同时也要关心孩子到底看些什么,学到了什么,并且要和孩子一起学习、交流、成长。心理咨询实践表明,许多家庭教育失败的原因,就是家长对孩子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家长与孩子上网,可以提供两代人交往探讨的话题,共同上网,查找信息、评论是非这就是一个实施家庭教育的好机会。家长要有超前意识,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各方面的修养和能力,争取成为自己子女最佩服的人。加强对孩子上网监管,更是每个家长责无旁贷的事情,严格控制孩子的上网内容、上网时间,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既借助网络帮助中学生成才,又消除它的负面影响。同时父母应该加大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教育,加强与学校的信息沟通,避免孩子在家或在网吧登陆不良网站,以免受到网络侵害或引发违法犯罪。

三、学校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加强中学生全面素质教育。

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与遵纪守法及网络自护的教育,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各学校的法制校长和德育教师要结合学生实际,在学生中以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网络法制教育,并组织专题讨论。同时要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引导广大中学生,充分考虑中学生的身心特点,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他们道德判断能力,指导他们学会选择,识别良莠,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他们进行网络道德创新,提高个人修养,养成道德自律。同时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建立校园网吧,提供学生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

三、建立适合中学生的绿色网站,占领网络前沿。

目前,形形色色的网站很多,但健康、具有教育功能的网站缺少点击率。因此,需要加强网络工作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既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了解熟悉中学生心理特点,思想情况,又了解网络文化特点,能比较有效地掌握网络技术的队伍,建设一批能吸引中学生“眼球”的绿色网站,在网上进行生动活泼的教育,弘扬主旋律。适合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网站,用主旋律和喜闻乐见、深入浅出的内容吸引中学生、凝聚中学生,生活在信息高速路上的一代中学生就一定能够茁壮、健康地成长起来。

四、国家和地方要加大网络管理力度,规范互联网及相关事业的有序发展。

自从互联网诞生以来,网络犯罪就成为网络发展的伴生物。网络犯罪蔓延迅速,涉及面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已经成为网络社会的一颗毒瘤。我国在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法规,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网络的健康发展。我们的通信、公安、文化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网吧的管理与查处力度,坚决取缔违规操作的“黑”吧,并对有营业执照的网吧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另外要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加强网络“防火墙”的研制,特别是加强对网上不良信息进行过滤的软件的开发。要建立网络监察机制,成立网络监察安全部门,招募网上警察,加大打击力度,以对付日益猖獗的网上犯罪。

研究结论:

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我们既不能因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中学生发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视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因为它的负面作用而敬而远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学生上互联网的研究,探索新情况,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增强中学生上网的成效。

我们要引导和规范相结合,使中学生养成良好的用“脑”和上网习惯。通过各种途径告诉中学生网络的虚幻性、信息的庞杂性,对其上网继续指导和适当规范,使其有防范意识,学会区分现实生活和网络世界的区别,培养他们的网络道德意识。对中学生进行网络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他们的网络信息意识。同时给予适当的关心和爱护,多听听他们到底在想什么。既带好路,又提供“保护”,在目前网络法规和技术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也许是目前家庭和学校解决上网不利影响的较为可行的一条重要途径。

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互联网为青少年提供了求知和学习的广阔校园。在互联网上的虚拟学校中上课,目前已成为国外大、中学校的一种新颖的教育模式。据统计,到2000年7月为止,我国已有近1000家大中小学校进行了域名注册,其中有不少建立了完整的学校站点。青少年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了解学校的情况,而且还可以直接学习课程,和学校的老师进行直接交流,解答疑难、获取知识。诸多的网上学校的陆续建立,为青少年的求知和学习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和广阔的空间。

第二,互联网为青少年获得各种信息提供了新的渠道。获取信息是青少年上网的第一目的。当前青少年的关注点十分广泛,传统媒体已无法及时满足青少年这么多的兴趣点,互联网信息容量大的特点最大程度地满足了青少年的需求,为青少年提供了最为丰富的信息资源。现在,互联网正在成为青少年获取种种信息的最佳来源。

第三,互联网有助于青少年不断提高自身技能。美国的一些专家学者将计算机技能作为未来成功青年所必须掌握的五项基本技能之一,因为在互联网上,我们几乎可以找到涉及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的各类信息,对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的青少年来说,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学之不完的知识宝库。

第四,互联网有助于拓宽青少年的思路和视野,加强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青少年的社会参与度,开发青少年内在的潜能。由于互联网的包容性,使上网的青少年处于和现实生活完全不同的环境中,在思考的过程中,青少年不仅锻炼了自己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而且也提高了自己对事物的分析力和判断力;网络的互动性使青少年可以通过网上聊天室或者是BBS等方式广交朋友,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发表观点见解;而网络的无边无际也会极大的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其潜质和潜能能有效地开发出来。
以上4点都是互联网对青少年的正面影响,那么,互联网对青少年有没有负面影响呢?

互联网也是双刃剑,它对青少年的影响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逐渐接触和深入网络空间,负面影响日趋凸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构成潜在威胁。互联网是 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内容虽丰富却庞杂,良莠不齐,青少年在互联网上频繁接触西方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这使得他们头脑中沉淀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形成冲突,使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倾斜,甚至盲从西方。长此以往,对于我国青少年的人生观和意识形态必将起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于国家的政治安定显然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威胁。

二,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不同,青少年在网上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不仅满足了青少年尽早尽快占有各种信息的需要,也给人际交往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且不必承担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责任。虚拟世界的这些特点,使得不少青少年宁可整日沉溺于虚幻的环境中而不愿面对现实生活。而无限制地泡在网上将对日常学习、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荒废学业。

三,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当前,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集中到两点,一是某些人实施诸如诈骗或性侵害之类的犯罪;另一方面就是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㈣ 强奸案的认定,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是不是留在女方体内精液精斑或者视频监控,这两者在实际操作中,都很

女性乳头有口水 吧应该

㈤ 老师课堂猥亵3名不满9岁的女孩,有监控视频应判几年

最高可以判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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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版 强制猥权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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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事件处理结果
曾经在网路上热传的开平四男七女恶性凌辱女生专视频事件终于属有了最终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侮辱妇女罪均不具备从宽从轻的处理原则,此案件已由江门市开平中级法院提审结案。判决公正严明。这帮SB的判决如下:
A、视频中那个整理自己的绣花针的猥琐男,犯强奸罪被判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B、指挥打人的男,强奸罪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C、其它那两个男的因为只是在场没有真实参与强奸。他们分别被判1年三个月和3年。
D、其他的五个ji女两个4年剩下的3个判了1年。
大家会纳闷,怎么少了两个JI女,
马的
,那两B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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