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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享有的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1-02-19 02:42:49

『壹』 2017年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2017年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2月28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教育新春发布会,介绍了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03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0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05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6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07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08
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09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1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3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01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02
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3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04
“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05
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每生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0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07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08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09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02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03
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04
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05
学校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06
其他资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免除学杂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02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03
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04
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02
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03
寄宿生生活补助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04
营养改善计划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01
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02
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03
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贰』 普通高中生资助政策有什么意见

您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内济困容难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费开支。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我省实行每生每年1000元和2000元两档标准。

『叁』 高中学生补贴政策有哪些

高中贫困生补助多少钱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贫困生每学年可领助学金1500元。

2、最低得有1000,最高3000,都是分两个学期发放。但是每一年的暑假开学前要把自己的个人证明交于学校进行评定!

3、一年1500元,这一应该是第二档的。高中生的补助金一年一评,分三个档次,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半年一发,一次一半。可能地区不一样,情况不一样。

2高中生贫困补助流程
高中贫困生申请国家补助,必须由你家乡的民政部门、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村的镇、乡政府、村委会这些机构,为你出具你家庭困难证明的正式公函,盖有正式公章。同时,你要书写贫困生补助申请书,通过学校、教育局正式批准。

过去普通高中只资助‘五类生’,即: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现在对贫困生也实施资助了,全省平均资助面占在校生的10%。

据了解,普通高中贫困生是指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家庭的学生。我市普通高中贫困生如要申请国家助学金,要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经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乡镇政府(或居委会)、就读学校分别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教育部门审核,以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为家庭贫困学生所用。

『肆』 关于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高中资助卡是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普内通高中学生发行的容、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字样。为体现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发卡行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高中资助卡项目于2012年秋季学期起,从入学新生开始实施。
制度设计:
1.在办卡环节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防范虚假、伪冒办卡。
2.要求发卡银行建立信息反馈、统计制度,及时向三部委报送高中资助卡办卡、补换卡及助学金发放信息,便于政府部门掌握各地助学金发放进度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3.通过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使学生及其监护人及时了解助学金发放情况,同时可防范截留、延压助学金等现象。

『伍』 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编辑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专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属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二)学校减免学费等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社会捐资助学
完善捐资助学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陆』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版、社会力量积极权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二)学校减免学费等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社会捐资助学
完善捐资助学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柒』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是什么东西

高中资助卡是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普通高中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

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字样。为体现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发卡行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高中资助卡项目于2012年秋季学期起,从入学新生开始实施。

里面的钱可以直接取出来,可以提现。

(7)普通高中学生享有的资助政策扩展阅读:

资助卡注意事项:

(1)为保证您资金安全,请妥善保管资助卡密码,并在使用中防止他人窥视或盗取。

(2)资助卡凭卡及密码,在ATM机上取款每日累计最高限额为20,000元人民币。在特约商户消费无限额,但不能透支。

(3)资助卡遗失或损坏时,需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中国银行网点按相关规定办理挂失及补换卡手续,并由学生将有关新卡信息及时告知学校。

(4)三年优惠期过后,资助卡遗失或损坏需要补换时,只能补换其它借记卡产品。

资助卡是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志代码、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高中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资助卡项目于2010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开始实施,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

发卡行对资助卡持卡学生提供以下优惠费用:免收开卡手续费,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

『捌』 对于普通高中的贫困生 国家有助学金政策吗

有,每年都有的。对于高中贫困生,国家非常重视,出台了多项政策帮助他们解决上学的经济问题,以让他们能安心学习,顺利考入大学,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具体的助学金政策需要学生向学校申报,申报时间学校会同一时间通知。更多内容可向班主任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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