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中宿舍管理规则
宿舍管理规则
为了给每位在校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静、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人、财、物的安全。我院实行“开放教学、封闭管理”。培养学生集体观念、自律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一、物品摆放
1.床铺 铺面要求平整干净,订单被罩定时换洗。
2.衣物 不用的衣服要折叠整齐放在箱内,不得随意乱挂乱放。
3.鞋子 经常穿用的鞋置放于床铺下一侧的地板上,排列整齐有序。
4.洗漱用具 脸盆一律放在固定的架子上,牙具、香皂、毛巾等要摆放整齐。
5.其它物品(如行李箱、皮包等) 应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
二、宿舍常规
1.洗漱、洗脸、洗衣服一律在洗漱间内,不得在宿舍。
2.学生宿舍统一由学院学生管理处调整分配,学生不得擅自调整。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用水。不得私自接线,开关电阀。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凶器带入宿舍。以上相关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窜宿不得擅自留客。不得在宿舍吃饭、吸烟、酗酒、赌博。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男女学生均不得进入对方宿舍。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上课后宿舍锁门。上课期间学生不准进宿舍。如因病、因事确需进入,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到宿舍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入。
6、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出操、就寝、熄灯,保持宿舍内安静。
7、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准在宿舍内逗留,更不允许在宿舍内用餐。
8、文明礼貌,不打架,不骂人,不谈低级趣味,禁止传看不健康书刊及宣传品。
9、学生每天轮流担任本寝室值日生,负责打扫宿舍卫生。
10、除放假和请假回家外,任何人不得在校外过夜。
11、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否则视作旷课或自动退学处理。
12、不准有偷盗或破坏公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留校查看或除名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3、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闹事起哄、造成意外人生伤害者,将给予留校查看或除名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4、严禁移动床铺、调整床位,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
15、不准在宿舍内养任何宠物,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组织管理
1、宿舍的管理由学生管理处负责组织,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每个宿舍都要挑选寝室长,寝室长对本宿舍秩序等工作全面负责,定期评出先进寝室长。
2、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公物和安全状况,各宿舍每周要自查一次,即时报修公物破损及不安全隐患;卫生检查由学生管理处统一安排。
3、宿舍内严禁追逐耍闹,对有此类现象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将由学生管理处上报学院,由学院处理并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4、上铺严禁摆放重物或多人盘坐,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附则
1、凡宿舍内务经常不合格者,其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将不予以合格。
2、毕业生须在班主任和就业中心的指导下按学院规定的时间离校,办理离校退房手续后,应把房内的东西带走,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凡不按时退房者,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学生管理处审批并预付住宿费,否则,概不允许续住。
② 学生公寓的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要求,适应社会对学校后勤的有关要求,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向社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更快捷地为广大学生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负责学生公寓的综合治安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各种意外事故的预防,配合学校卫处查处治安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条:负责学生公寓及四周环境的清洁卫生及保洁工作。
第三条:负责学生公寓区日常生活、安全、秩序的管理和文明建设工作。
第四条:负责学生公寓区内的设施、设备、房屋和家具等资产管理及其保值。
第五条:负责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管辖内的学生提供住宿和生活服务等一切有利学生生活的服务。
第六条: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勤杂人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及值班人员的安排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培训工作。
第八条:负责学生床上用品和相应生活用品的洗涤、消毒工作,尽力为同学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困难提高有特 点的相关服务。
第九条:保障辖区内水电系统及其它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负责做好学生寝室的安排、调整及学生宿舍文明工程的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和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负责领导和指导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作好《家园》期刊社的指导和领导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同社会相关行业的联系和同兄弟院校的联系和交流。
③ 学生寄宿的管理制度
一、寄宿生守则
1、寄宿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擅自调换。
2、寄宿生按规定携带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对各类贵重物品及现金要提高防盗窃意识,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因病或准假除外)学生不得留在宿舍内。寄宿学生平时及双休日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假条交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校。周日必须回校参加夜自修。
4、双休日白天要离校的寄宿学生,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登记后,方可离校。当晚9时前必须回校。
5、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
6、按规定要求自觉整理宿舍内务,保持宿舍卫生和清洁,不允许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场所泼水、吐痰、抛弃杂物。不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绝不能在宿舍内酗酒、吸烟。
7、爱护生活设施,不擅自移动、调换室内家具;节约用电、用水;设备自然损坏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8、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酒精炉等器具。不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或焚烧杂物。
9、保持宿舍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不允许在宿舍区内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锁箱柜。随手关闭门窗。在宿舍接待来客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并登记。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1、为防止厕所下水道堵塞,应使用软手纸,不允许随地大小便和将杂物丢入大小便池内。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内务卫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并定期组织本舍同学进行卫生大扫除。
2、宿舍内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职责为打扫宿舍地面卫生及门窗玻璃卫生,将垃圾倒入指定地点,督促本舍同学按时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规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负责本舍当日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地按卫生标准检查、评定成绩。
4、学生违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检查不卫生(低于60分),由校区分管主任向班主任发“协助教育通知书”,班主任接通知后,须尽快处理并将结果填好“回复单”上,报校区主任室。
5、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向班主任签发“协助教育通知书”后即取消其本学期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若对该同学发出三次“协助教育通知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 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⑤ 高中学生宿舍如何管理
你可以通过大家投票决定一些管理制度,大家共同讨论的,大家会遵守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有人违反,大家会一起谴责他,好过你一个人说他,而且也不得罪人。有了共同的管理制度,大家也会共同进步,相互督促。
⑥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学生自管会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