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学生在某15周岁身高一些五公分,面貌成熟,蔡某买了一辆摩托车,一张家中一套
无论你想买什么,虽然未成年你可以自己用劳动去赚钱,不能不劳而获卖家里的东西去买你要的东西,那很可耻的
⑵ 已满15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中学生甲,先后唆使已满18周岁的乙骗取和抢劫他人财产5000元,则甲的行为
构成抢劫罪,在来本案中源甲为抢劫罪的主犯,乙为抢劫罪的从犯,两者是教唆与被教唆的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可见甲虽然已满15周岁但不满16周岁,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⑶ 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
不算犯罪
⑷ 一伙中学生殴打一名小学生并且抢走了这个小学生的东西,中学生年龄都到了15周岁,这个案件是属于治安案
首先要告诉你家长,不然,那帮中学生拦着你,不让回家……我认为是刑事案件,是抢劫!报警!
⑸ 15周岁的中学生甲为敲诈钱财,是什么罪
是选C,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不是楼主所说的这个原因。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中,主体版要件为一般主体,权即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所以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纯实施绑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应付刑事责任的八种行为中,包括有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所以,当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绑架行为过程中对被绑架人实施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规定可参见06年最高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另:简而言之,犯罪嫌疑人杀害被绑架人的杀人动机和行为都是包含在绑架行为当中的,如果犯罪人年满16周岁则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并且由于绑架过程中导致被绑架人重伤或死亡,构成绑架罪加重情节从重处罚。
⑹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
1、此合同应该是无效,因为卖方没有核实情况,存在疏忽!
2、赵某父亲的要求是应该得到支持,但不能得到全款,因为他存在管教疏忽!
⑺ 、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
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⑻ 15周岁中学生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
视情况判定:
看手机的价值,若手机价值只是正常手机价值,并非奢侈手机。那么购买手机的专行为是有属效的。但若是一些奢侈的手机,例如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那么这份行为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注: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⑼ 15周岁的中学生甲为敲诈钱财,是什么罪
新刑法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回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答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如果甲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没有刑法17条规定的行为,甲不构成犯罪。
如果甲在敲诈勒索的过程中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重伤,故意伤害致死,强奸、抢劫放火、爆炸等行为,以上述行为触犯的罪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