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踩踏事故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
——题记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学生而言,没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事例一(交通事故)
在州市纳溪县观音砣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车祸已经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伤。
一辆泸州当地车牌由泸县开往敦梓的大客车左侧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车窗玻璃散落一地,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不远处一辆贵重牌照的大货车车头则已完全变形。
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车祸是由于大客车与货车相撞所致。据当地群众称,当时准载三十人的大客车上乘坐了二十七名泸县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学生。死亡学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学生,而受伤的十三名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水塘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
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鱼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沉入水底。
看着这一段段惨痛的经历,我们不禁开始颤抖,开始哭泣,开始落泪……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会把别人的门玻璃打碎,但是总是有他的地方就欢声笑语,可是现在这笑声已成了哭泣声;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不要因为一次的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父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父母的着想。难道怀胎十月,养你十几年,得来的就是一滴滴眼泪吗?好好想想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你们愿意就这样离去吗?五彩缤纷发世界,难道就不想看了吗?生成命诚可贵,不知道,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第二部分 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心理事故)
【案例26】这起学生出走事件的责任是教师吗
某初中二年级学生姜X和李X,经常在校内吸烟,多次受班主任刘老师的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一日,姜、李二人在教室里抽烟,并把烟分发给其他男同学,恰巧被刘老师碰到,没收了他们的香烟,并当众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同时,刘老师责令他们当场写出书面检查,二人写好后,刘老师在上面签了字,并告诉姜、李二人把书面检查带回家去给父母看,由其父母签署意见后明天带回学校。姜、李二人买香烟的钱本来就是从家中偷偷拿出来的,这一次回家事情败露,考虑到肯定少不了挨父母打骂,由于害怕,放学路上二人商量了好久,最后商定,暂时出走,避一避风头再说。当天晚上,姜X从家中偷出现金3000元,第二天早上俩人结伙出走。刘老师闻讯后,马上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遂请示学校与姜、李二人的父母一同寻找。可是15天过去了,仍无踪影。姜X的父母又气又急,便找到学校大吵大闹,咬定是刘老师赶走了孩子,并说抽烟是坏习惯,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刘老师的做法使得孩子没有退路,所以才出去的,声称:万一孩子出现什么问题,刘老师必须负全部责任。
请问: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关法条]《教师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案例28]违反纪律本不该,自杀身亡更轻率
1990年4月20日,某中学举行期中考试,在下午的语文考试中,初二学生王某违反考场纪律,在试卷中夹带纸条,被监考的李老师发现。李老师当场把该生的试卷撕碎,并送他去校长室处理,学校通过广播对王某进行了通报批评。该生回家后,一时想不开,喝农药自杀身亡。第二天一早,王某家人把尸体抬到学校,要求学校赔孩子的性命,并把李老师毒打一顿。后由派出所出面,让家长把尸体抬走,学校才得以正常上课。
请问:这是不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学校和李老师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课间休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原告:某某某,男, 7岁,莲湖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
被告: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学。
原告某某某家长诉称, 2003年 12月 24日上学期间,原告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在学校操场的体育器械上玩耍不慎摔下,造成原告左大腿骨三分之一处骨折,后原告母亲将其送往红会医院治疗,住院 17天, 2004年 4月 26日再次住院 18天,出院后一直由母亲照顾,其母为此停止工作。因这次伤害事故在校园内发生,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的管理保护义务,对此有过错,且未对低龄学生建立相应的管理保护制度,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7582元,赔偿原告监护人误工费 5000元,赔偿护理费 4500元及营养费 1000元。
被告莲湖区某小学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原告受伤是在下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滑梯底层支架上攀爬,由于自己不慎摔下,并非在教师指导的教学活动中受伤,另外校方也及时将原告送往附近医院治疗,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且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学生日常活动中,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不仅制定了学生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设有学校安全机构和学生安全监督岗,教室有安全公约,活动器具有警示标志,体育器械无安全隐患,总之在此次伤害事件中学校无过错,工作无失误,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另原告通过被告在保险公司已获赔大部分医疗费,原告实际支出不足千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某某某于 2003年 12月 24日下午第一节课后,课间休息时间,其在学校操场上的滑滑梯上玩耍,当时骑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层不慎摔下,当时无法行动,该校老师随将其送往某医院门诊部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初诊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处骨折,建议转红会医院处理。后原告母亲赶到,并随同老师将其送往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先后两次住院,合计医疗费 11231元,保险公司先后赔付 9925元。此后双方对此次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
【分析】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校与未成年人之间为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在未成年人进入学校后,学校应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本案原告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有警示标志而无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械上以不合规范的方式进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伤,对此后果学校不能预见和避免,且被告方在日常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设有安全机构和监督岗以防意外发生,故原告的损害后果与学校的管理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原告方亦无有利证据证明被告对此伤害事件有过错,且在事件发生后被告方及时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损失的扩大,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因此,原告起诉要求赔偿,无法律及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某某某要求被告西安莲湖区某小学赔偿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诉讼费 733元由原告承担。
校园火灾事故案例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我们根据有关资料整理了一些发生在校园内火灾事故案例介绍给大家,旨在提醒广大师生员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以预防火灾事故在我校的发生。
2009年3月11日上午8:20左右,湖北三峡大学教工住宅楼一外教居室内发生火灾。经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火势迅速被扑灭。火灾中有一名三十余岁来自挪威的德国籍女教师从楼上跳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教师于二00八年八月来三峡大学从事英语教学工作。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过火面积达20平方米左右。因室内火势过大,4名女大学生从6楼寝室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当场死亡。失火原因为寝室的女生用“热得快”烧水所致。
2008年9月1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学13号宿舍楼5层发生火灾。2007年以来,北京市各高校共发生火灾159起,约占北京市火灾总数的8.5%。
2008年5月5日,(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S0601女生宿舍发生火灾,当时正值上课时间,部分学生并未回到宿舍,火灾发生时,立即引发楼道内的报警装置自动报警,校方随即报警。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1300余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30件。
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学新宿舍楼三层女生宿舍发生火灾,从小商小贩处购得的劣质电池充电器成为罪魁祸首。
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5号楼发生火灾,原因为长时间使用白炽灯将周围可燃物引燃。
2002年12月1日晚,位于南京老虎桥附近的南大成教院宿舍楼电线老化引起发生大火,宿舍内的学生衣物等贵重物品均被付之一炬,损失惨重。
2001年12月17日深夜,四川大学东区一座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学生寝室内电脑、电视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毁。 失火原因为劣质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2001年8月22日下午,某校张某某,请来张某(男)等数人帮忙,在打扫完教室后,张某坐在后排吸烟,然后将烟头随手向后一扔,恰巧扔到后门缝,引燃在门后堆放的杂物,引起大火,烧毁三间大教室,价值数万余元。
2001年5月16日,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火灾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
2003年11月 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六号楼学生宿舍发生火灾。200名学生被烧伤, 41名学生被烧死。其中有中国留学生 46人烧伤, 11人死亡。
2001年5月16日,韩国京畿道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韩国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警方在现场调查后分析说,火灾可能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也可能是乱拉的电线引起的。
暴力事故
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的古城中学发生一起初中生伤害事件。这所中学的陈某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用稀释硫酸制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伤、13人被毁容的惨剧。
家长是根治“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校园暴力”的主要实施者是不良学生,社会上不良少年针对校内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前,往往都与在校不良学生相互勾结。家长要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科学教育方法,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远离不良少年,远离校园暴力。与此同时,家长要充分理解学校教育的局限和苦衷,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学校教育工作。即使与学校教育工作出现分歧,也应加强沟通,通过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决,切不可对“校园暴力”推波助澜。
㈡ 法律案例
给我个邮箱我打包给你发过去。我从北大法宝上搜的,刑事民事都有,你想要哪个领域的?
龚某等故意伤害、窝藏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09)渝二中法刑初字第3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蓝某。系被害人蓝绪洪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解某。系被害人蓝绪洪之母。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兰某。系被害人蓝绪洪之女。
法定代理人熊美琼。系原告人兰某之母。
诉讼代理人李天文、向平,重庆市万州区百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人龚某,绰号“班长”。1996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原万县市五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5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8月10日刑满释放。2008年7月29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逮捕,现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
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龚植龙,重庆超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覃某,绰号“莽魁”。2004年2月26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8年5月26日刑满释放。2008年8月24日因涉嫌犯窝藏罪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逮捕,现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
辩护人况兰,重庆超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2008年9月4日因涉嫌犯窝藏罪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逮捕,现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
被告人项某。2005年12月因犯抢劫罪被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2月24日刑满释放。2008年6月27日因涉嫌犯窝藏罪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08年12月19日经本院决定,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现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龚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覃某、张某、项某犯窝藏罪一案,于2008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蓝某、解某、兰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唐国政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蓝某、解某及兰某的法定代理人熊美琼、诉讼代理人李天文,被告人龚某及其辩护人龚植龙,被告人覃某及其辩护人况兰,被告人张某、项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8年6月2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龚某、项某与蓝绪洪等人在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学府广场夜啤酒摊位处喝酒,龚某与蓝绪洪因喝酒发生争执,蓝绪洪持啤酒瓶将龚某头部扎伤,龚某即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往蓝绪洪身上捅了2刀,蓝绪洪跑开后,龚某又追上去捅了蓝绪洪身上数刀。蓝绪洪经送三峡中心医院百安坝分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项某骑摩托车将龚某带离至龚某在百安坝的烤鱼店,清洗血迹、换衣服后,项某又驾驶摩托车与龚某逃至万州长江大桥。2008年6月27日上午11时许,龚某告诉被告人覃某自己在五桥出了车祸撞了人,要覃某帮助躲藏。随后,覃某安排龚某和陈艺躲藏到万州区天城镇小岩村陈吉海家并给陈吉海父亲生活费500元,另给龚500元。几天后,被告人覃某与张某二人到陈吉海家,告知龚某公安机关因其捅死人的事找过他们了解情况,经商量后由张某带领龚某、陈艺躲藏到“大垭口”山上,并由张某为其提供吃喝。几天后,张某又将龚某、陈艺转移到周国川的大伯家躲藏。一个星期后,覃某安排张某将龚某送到奉节,张某便骑摩托车将龚某送到奉节县城躲藏。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各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龚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覃某、张某、项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被告人龚某、覃某、项某系累犯,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蓝某、解某、兰某要求被告人龚某赔偿死亡赔偿金274300元、丧葬费11549元、误工费270元、住宿交通费3000元、蓝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58000元、解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72500元、兰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59818元,共计479437元。并当庭出示了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死亡注销证明、居委会证明、离婚证明、交通费发票等证据。
被告人龚某辩解称蓝绪洪先持啤酒瓶扎他的头部,他才持刀捅了蓝绪洪的大腿和臀部,没有继续追上去捅,只划伤了蓝绪洪的肩部,愿意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请求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发生起因在于被害人蓝绪洪有明显、严重的过错;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态度,愿意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覃某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覃某在窝藏犯罪中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建议对覃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张某、项某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8年6月2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龚某、项某与蓝绪洪(本案被害人。)等人在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学府广场夜啤酒摊位处喝酒,龚某与蓝绪洪因喝酒发生争执,蓝绪洪持啤酒瓶将龚某头部砸伤,龚某即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追捅蓝绪洪数刀。蓝绪洪经送三峡中心医院百安坝分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被告人项某即驾驶摩托车将龚某带至龚的烤鱼店,等待龚某清洗血迹、更换衣服后,项某又驾驶摩托车将龚某送至万州长江大桥,龚某又与其女友陈艺乘坐出租车逃往万州城区。2008年6月27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龚某与被告人覃某在“柔丽美容美发店”见面后,称自己在五桥出了车祸撞了人,要求覃某帮助躲藏。随后,覃某安排龚某和陈艺躲藏到万州区天城镇小岩村陈吉海家并付给陈吉海父亲生活费500元,另交给龚500元。几天后,被告人覃某与张某到陈吉海家,告知龚某公安机关因其捅死人的事找过他们了解情况,经商量后由张某带领龚某、陈艺躲藏到“大垭口”山上,张某为其提供食物。几天后,张某又将龚某、陈艺转移到周国川的亲戚家躲藏。一个星期后,被告人覃某安排张某将龚某送往奉节,张某便驾驶摩托车将龚某送到奉节县城躲藏。
上述事实,有经当庭出示并质证的如下证据证实:
1.报警案件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记载本案案件的来源。
2.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抓获经过记载,公安机关经过走访调查,2008年7月29日在奉节县五马乡一茶馆内抓获龚某;2008年8月23日晚在凯莱酒店抓获覃某;2008年9月4日在万州区龙都广场抓获张某;2008年6月27日凌晨在万州区百安坝荔塘小区抓获项某。
3.被告人龚某供述,2008年6月27日凌晨,项某打电话叫他到学府广场去喝酒,他去时只认识项某,其中一个人敬酒,因为他没有喝完,双方争执起来,对方拿啤酒瓶朝他头部扎来,当时就流血了。他觉得在五桥被人打,没有面子,只想出口气,就用随身携带的腰刀捅了对方两下,捅的是腰、腿部。对方站起来跑,他以为没捅到,又追上去捅了对方两刀,当时项某站在旁边看到的。接着项某骑车送他回到烤鱼店里,他洗了身上的血,换了衣服。由他驾驶摩托车,因在恒通夜市“有滋有味”处摔倒,又由项某驾车将他送至万州大桥,然后他和陈艺一起逃到万州城区。第二天,他联系了覃某在“柔丽美容美发厅”见面,称骑摩托车把人撞了,覃某帮忙联系到“小岩口”一家农户躲藏。 住了四天,覃某和张某到“小岩口”说他捅的人已死了,公安找过他们。他叫覃某转地方住,覃就在塘坊找了一个叫“川”的朋友家。他和陈艺在“大垭口”住了几天,张某给他们送东西吃喝。他怕被抓住,又和覃某联系,覃就给他一个电话号码,让他到奉节去。接着张某骑摩托车送他到了奉节,找到覃某联系的“小龙”家, 住了四天左右,又到“二哥”家住了几天,直到2008年7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覃某主要负责安排地方躲藏,还给他一些钱。张某听覃某的安排,帮忙送生活用品并送他到奉节。
4.被告人覃某供述,2008年6月27日中午,赵永军接他到“柔丽美容美发店”见到龚某和陈艺后,当时龚某说骑车撞了人要躲一下并找他借钱。他叫唐伟开车把他们送到董家小岩口陈吉海家,当时陈吉海还在坐牢,是陈的父亲接待他们的。离开小岩口之前,他给陈吉海的家人送了500元,剩下的500元交给龚某。6月29日公安机关向他了解情况,说龚某把人捅了,命案在逃。从这时他就知道龚某把人捅死了,因为是朋友,他向公安机关讲了假话。隔了三天,龚某通过其他人传话,叫他到小岩口去一趟。他和张某到了小岩口陈吉海家,他对龚某说前两天公安来找了他,公安机关正在抓捕龚某。龚某说这里不安全,要换个地方。他和张某、龚某商量先到“川”屋去躲一段时间,四人步行到塘坊,他叫张某联系“川”,然后他和他们分开,剩下的都是张某在安排。隔了十几天,张某找到他说“川”家也不安全,要换个地方。他说奉节有个朋友杨小龙,把电话号码告诉了张某,叫张某把龚某送到奉节去后联系,过几天再把龚弄到缅甸去。张某说,陈艺在一起不方便。他叫张某去安排,陈艺就不去奉节了。
5.被告人张某供述,2008年6月27日凌晨,他看见龚某、项某急冲冲的回到烤鱼店里,龚某满身是血,他就知道龚某出了事,后知道龚某在学府广场喝酒把人捅死了。6月29日,刑警支队找他调查龚某,当时他不知道龚某在什么地方,覃某告诉他龚某躲在董家小岩口山上,是覃某安排的。过了两天,覃某叫他一起到董家见龚某,龚住在农民家里,覃某对龚某说刑警队找过他们,并说那里不安全,等两天把龚某弄到外面去躲藏。天黑后,他们和龚某、陈艺步行到塘坊,覃某联系了“川”后,叫他把龚、陈带到“川”家去,覃就与他们三人分手。第二天,他帮龚某买了一些吃的东西拿到山上去。过了几天,他与“川”联系,到“川”的大伯家空房住,由“川”的妈妈给龚、陈送饭。他俩又躲了一个星期左右,覃某叫他把龚某送到奉节去,并把一个电话号码告诉龚某,叫龚某直接与那个人联系,他就骑摩托车把龚某送到奉节。
6.被告人项某供述,2008年6月26日晚上,他和亲戚吴永高、吴代国等人,还有吴代国介绍的三叔兰洪,在五桥百安坝广场喝夜啤酒时,他叫龚某一起过来喝酒。为喝酒,龚某与兰洪发生争执,兰洪拿出酒瓶砸龚某的头,当时就打流了血。项祖燊怕他动手,抱住他。他看见龚某与兰洪追到一边去,兰洪倒在地上,地上有许多血,龚某手上拿的一把刀,他知道龚某把兰洪捅了。龚某脸上、头上、身上都是血,他就骑红色力帆150摩托车(车牌渝FC6043)将龚某载到烤鱼店,龚某洗澡、换衣服后,他们一起骑车往万州城区走,他们到了万州大桥处,龚某的女朋友陈艺过来将龚接走。并供述他在龚某的烤鱼店打工,平时龚某身上带有一把折叠腰刀,挂在皮带上面,打开后有20厘米左右,刀刃有10厘米左右。
7.证人张琴的证言证实,2008年6月26日晚上,她和丈夫项祖燊请蓝绪洪、吴代国在学府广场喝夜啤酒,后来又来了几个男人。蓝绪洪与其中自称“班长”的男人发生抓扯,有酒瓶掉在地上摔烂,她见那个男人头上、脸上、胸部都是血。不一会儿,有人喊杀了人。她过去看见蓝绪洪躺在地上,手上有伤。后通知120把蓝绪洪送到医院,半小时后蓝绪洪就死了。
8.证人项祖燊的证言证实,2008年6月26日晚上,他与张琴、吴代国、“郎宏”(才认识)一起到学府广场吃宵夜,后来又陆续来了一些人。在喝酒过程中,“郎宏”和其中一人因为相互敬酒发生争执。两人越吵越凶,“郎宏”就拿了一个空酒瓶打了那人头上一瓶子,当时就把那人头上打流血了。不知什么时候,被“郎宏”打的那人跑过去捅了“郎宏”一刀,当他发现时,“郎宏”已经倒在地上流了很多血。
9.证人吴代国的证言证实,2008年6月26日晚上,他和蓝绪洪、项祖燊、张琴到学府广场夜啤摊喝酒,在喝酒时碰到项某等人,他们就在一起喝酒。过了一会儿,一个自称班长的人和蓝绪洪因喝酒发生了争执。他上厕所回来,发现蓝绪洪仰面躺在地上,正在流血,一个男子站在蓝绪洪面前,手上拿的刀子,刀刃有十公分左右长。后那个男人乘项某的摩托车跑了,那人也是项某喊来的。
10.证人严勇的证言证实,2008年6月26日晚,吴代国叫他到五桥喝酒,蓝洪也通了话的。他到了百安坝学府广场喝酒聊天时,蓝洪与一个男人打了起来,那人从腰上摸了把腰刀出来,他去阻拦,那人舞了一刀,他就让开了。他们俩就面对面冲到一块,拿刀那人朝蓝洪的屁股或是腰上捅了一刀。
11.证人陈艺的证言证实,2008年6月26日晚上,她在打牌时看见龚某和项某骑车回到店里,她给项某打电话,项某说在长江大桥,她就坐出租车去追,项某回五桥,她和龚某两人到了万州城区。她回家拿了一些药品,在旅社帮龚某包扎了伤口,她想应该是出了什么事。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在武警支队那里的美容美发店,龚某与“莽魁”碰面后,龚某说昨天晚上在五桥喝酒时把别人捅了几刀,不知道人死没有。“莽魁”说去打听,让龚先躲一下。天黑时,“莽魁”、龚某和她三人到董家“小岩口”一姓陈的人家里躲藏。走之前,“莽魁”给那家人500元钱,给龚某500元。 住了四、五天,“莽魁”和张某一起来了,“莽魁”对龚某说刑警队找了他,现在这里不安全,要转移地方。他们一起下山走到“大垭口”,“莽魁”说到“川”家躲几天,他们就躲到“川”大伯家里,“川”天天送饭。 住了一周,龚某说要换地方,覃某联系龚某到奉节去了。
12.证人唐伟的证言证实,2008年6月27日中午1点左右,覃某来沙龙路大河沟找到他,不一会,“赵巴久”、“和平”和一个女人来了,当时他看见“和平”脸上有擦伤。下午5点多钟,覃某说要到他亲家去耍几天,叫他送一下。于是他开车送他们三人到一个农村家里。到覃某亲家屋后,走时覃某给了他亲家的父亲500元钱,作为和平两人的生活费。
13.证人陈昌林的证言证实,“莽魁”和他儿子陈吉海以前一起坐牢,2008年6月27日“莽魁”带了一男一女到他家里,说是他朋友,在五桥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要找麻烦,在他家里住两天,等事情平息后就走,他就答应了,“莽魁”走时作为儿子亲家给他500元钱。那一男一女就在他家里住了两三天后,“莽魁”又和一个年轻娃儿来了,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天要黑时,他们四个人就走了。
14.证人周国川的证言证实,2008年7月4日左右,张某给他打电话说有两个朋友到他家里来住两天,他当时想到家里不方便,就说大舅家里空起的,可以到那里住。就这样,张某带来了一男一女,两人都胖,他以为是来躲娃儿的。他们在他大舅家大概住了五、六天,都是他从家里送饭。
15.证人万丹峰的证言证实,2008年阴历6月18日,他请朱和平吃饭时,一起来的一个人说是朱和平的朋友,叫杨和平,到奉节一起做矿石生意。随后几天,那个人一直住在他丈母娘家里,2008年7月28日在他家里住了一晚。29日,他们在一个茶馆打牌时,公安局把那个人抓走了。
16.证人杨小龙的证言证实,他认识覃某,并通过覃某认识了龚某。2008年7月初,有一个电话打他的手机,他先有事未理,后来他打过去对方说是和平。下午他和龚某见面后,问有什么事,龚某说心情不好,下来耍几天。龚某就跟着他一起在他姨妈家里住了几天,后来他又将龚某带到朱和平家里,龚某就住在朱和平家里,大约7月底,他听说龚某被抓。
17.辨认笔录和照片
① 2008年8月19日,在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员将事先准备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张(其中5号照片为覃某,绰号“莽魁”)交陈艺辨认,经陈艺辨认后,指出5号照片上的人就帮助她和龚某躲藏的人,绰号“莽魁”。
②2008年9月18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侦查员将事先准备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张(其中5号照片为杨小龙)交覃某辨认,经覃某辨认后,指出5号照片上的人就是他介绍龚某到奉节躲藏的杨小龙。
③ 2008年9月19日,在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员将事先准备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张(其中5号照片为覃某)交陈昌林辨认,经陈昌林辨认后,指出5号照片上的人就是在2008年6月27日带一男一女到其家住宿的“莽魁”。
④2008年9月19日,在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员将事先准备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张(其中5号照片为龚某)交陈昌林辨认,经陈昌林辨认后,指出5号照片上的人就是在2008年6月27日“莽魁”介绍到其家借住的人。
18.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照片记载,现场位于万州区天台路学府广场,现场中心在广场东南角夜市区,勘查见东侧区南石雕柱南侧卵石块区(“妞妞”夜啤摊)西南角210×170cm范围鹅石间有血迹及凝血块分布,该卵石区西侧边缘中段距广场南缘15m沿西南方向有宽25cm的滴落血迹带至广场南缘处,此处路广场东南角台阶14cm,血迹带长21m,其中在距卵石区600cm处有两布片渗满血迹(为死者同伴为其包扎时遗留),广场南侧人行道滴落血迹连接前述滴落血带,沿移动公厕北侧绕东侧至公路(天台路)北侧(为120抢救移动被害人时形成)。公安机关并在现场提取血迹。
19.提取笔录记载,2008年6月29日11时30分,群众向公安机关报称,在龚某摔倒的地方发现一把带有血迹的匕首。公安机关立即赶到恒通夜市“有滋有味”夜摊的围墙边提取带有血迹的匕首一把。
20.物证黑色折叠刀一把,经当庭出示,被告人龚某确认系其捅蓝绪洪的刀具。
21.鉴定结论及尸检照片:
(1)尸体检验鉴定书记载,蓝绪洪右肩部有一3.5×1cm创口,左腰部有一2.8×0.7cm创口,右臀外上有一3×0.5cm创口,右臀外下有一2.5×0.3cm创口,左大腿后一部有一7×2cm创口,左膝部有2.5×0.5cm、2×0.6cm、2×1cm三处创口,右大腿外后上部有一1.5×0.3cm创口,右小腿后中部有2×0.5cm创口,上述创口创缘整齐,创角一钝一锐,右大腿内上有一2.8×0.5cm创口,斜向上至腹股沟处9.5cm,创角一钝一锐,右股动静脉断裂。结论为蓝绪洪因单刃刺器致右股动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物证检验报告书记载,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将死者心血1份、现场血迹1份、附着血迹的刀子1把送检,检验结果为上述送检检材均检出人血反应,血型均为“O”型。
(3)尸检照片证明蓝绪洪被致伤的部位及尸检情况。
22.原万县市五桥区人民法院(1996)五法刑初字第59号刑事判决书证明,1996年7月5日龚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05)万刑初字第560号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证明,2005年10月13日龚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8月10日刑满释放。
2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04)万刑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证明,2004年2月16日覃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8年5月26日刑满释放。
2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06)万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证明,2005年12月9日项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8年2月24日刑满释放。
25.户籍证明,证明龚某、覃某、张某、项某、蓝绪洪的年龄、身份等基本情况。
26.拘捕等法律文书,证明对被告人龚某、覃某、张某、项某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上列证据经当庭举示并质证,被告人龚某、覃某、张某、项某没有提出异议,上列证据取证程序合法,证明内容客观真实,且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蓝某、解某系被害人蓝绪洪的父母,蓝某现年64岁,解某现年60岁,育有三名子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兰某系被害人蓝绪洪与熊美琼之女,现年7岁。
上述事实,有经当庭出示的如下证据证实:
1.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证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年龄、身份,系城镇人口等基本情况。
2.死亡注销证明证实被害人蓝绪洪死亡的事实。
3.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百安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蓝某、解某夫妇育有蓝绪洪等三名子女。
4.离婚证明证实蓝绪洪与熊美琼离婚的事实。
5.交通费发票证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为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上列证据经当庭出示并质证,被告人龚某及其诉讼代理人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龚某因口角纠纷,持刀捅刺蓝绪洪,致蓝绪洪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覃某、张某、项某明知龚某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在窝藏犯罪中,覃某与张某共同商量、共同帮助龚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龚某、覃某、项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龚某辩解称蓝绪洪先持啤酒瓶扎他的头部,他才持刀捅了蓝绪洪的大腿和臀部,没有继续追上去捅,只划伤了蓝绪洪的肩部的理由,以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发生起因在于被害人蓝绪洪有明显严重的过错的辩护意见,经审查,龚某与蓝绪洪因饮酒发生口角纠纷,蓝绪洪先持啤酒瓶扎伤龚某的头部,对本案的引发和矛盾的激化有一定责任,对被告人龚某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至于龚某追上去是捅还是划,不影响本案的定性量刑。对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龚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可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龚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愿意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意见,由于原被告双方尚未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亦未实际赔付,该辩解、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覃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覃某在窝藏犯罪中情节较轻的辩护意见,经查,覃某与张某共同商量、共同帮助龚某逃匿,本院根据覃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情节、所起的作用予以量刑。被告人覃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辩护人建议对覃某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由于被告人龚某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住宿交通费、蓝某、解某、兰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应予支持。蓝某、解某、兰某均为城镇居民,其被扶养人生活费按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蓝某现年64岁,在案发时年龄为六十周岁以上,按照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则从总计二十年里减少一年的标准计算16年;解某现年60岁,计算20年;因蓝某、解某育有包括蓝绪洪在内三名子女,其三名子女均有扶养蓝某、解某的义务,蓝某、解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由三名子女分担,赔偿额按标准的1/3计算。兰某现年7岁,其被扶养人生活费按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到18周岁,熊美琼作为母亲具有扶养义务,兰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由熊美琼分担一半,故赔偿额按标准的1/2计算。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提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其提出死亡赔偿金274300元的请求,因其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本院确认赔偿项目如下:丧葬费11549元、误工费270元、住宿交通费3000元、蓝某、解某、兰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170390.62元,共计185209.62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龚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覃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8月23日起至2010年2月22日止。)
三、被告人张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9月3日止。)
四、被告人项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12月19日起至2009年7月20日止。)
五、被告人龚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丧葬费11549元、误工费270元、住宿交通费3000元、蓝某、解某、兰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170390.62元,共计185209.62元;(上列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六、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程永斌
审 判 员 薛 梅
代理审判员 杨继伟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余伶俐
㈢ 介绍几个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2003年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
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1 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交通安全教育时小学生的必修课,坚持每周一课制度。
5、聘请交警为小学生校外辅导员,教小学生交通指挥手势,熟知交通标志,并请交警为小学生上交通知识课。
6、教育骑自行车的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不骑英雄车、斗气车,从小树立遵守交规的良好习惯。
7、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演讲、文艺节目,各种竞赛活动,使小学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
8、制定小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把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
9 路边不能玩游戏,因为路上车子来来往往的,有可能会被撞伤,也有可能会被撞死,所以不能在路上玩。
㈣ 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
学习交通法规心得体会
1.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我认识到“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2.通过学习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要心平气和,不可急躁,要谨慎冷静。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练习,不久就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另外,如更换车辆,必须先了解“车”的车况,知道其“脾气”,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同时我也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3.为保障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驾驶,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驶中,一定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杜绝带情绪开车,行车、车一定系安全带,不边开车边接打手机,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从我自身做起,为测井站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㈤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5月12日 陕西南郑幼儿园 吴焕明 48岁 林场村四组人 男 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岁的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焕明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学生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死亡的7名儿童为5男2女,2名成人为幼儿园教师吴红英及其母亲。犯罪嫌疑人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详细]
4月30日 山东潍坊尚庄小学 王永来 45岁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男 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王永来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5名受伤学生目前无生命危险。
4月29日 江苏泰兴幼儿园 徐玉元 46岁 泰兴市泰兴镇人 高中文化 已婚男 无业
原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单位辞退,近期没有工作。此前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徐玉元的作案现场为该幼儿园小二班教室。其犯罪动机正在审查。有民间消息称,其曾在事发地幼儿园当过保安,后来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因此心理不平衡。 29日上午,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据进一步核实,该事件中受伤的人员一共为32名,其中学生29名,教师2名,保安1名。到目前为止无人员死亡,有5名儿童伤势较重,其中危重伤员2名。[详细]
4月28日 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 陈康炳 31岁 雷州市纪家镇人 未婚男 4月28日15时,陈康炳混入广东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详细]
4月12日 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 杨家钦 40岁 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人 已婚男
杨家钦曾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平时并没见有什么暴力行为。2005年9月发现其患有精神病。两年前,杨在上海打工时曾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一个月。案发三天前,杨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杨某的头砍伤,当地边防派出所曾出警处理。 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杨家钦用菜刀连砍7人,造成一名8岁男孩和一名80岁老妇死亡,另有两名小学生、一名学龄前女童及两名村民受伤。[详细]
3月23日 福建南平实验小学 郑民生 42岁 福建南平人 中专毕业 未婚男
职业:他原为马站社区诊所医生,2009年6月辞职。医术较好,还被称为“郑一刀”。当了18年外科医生,和哥哥一家三口、80岁的老母亲在61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20年。
作案动机:一是与原工作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二是恋爱多次失败,尤其是与当前所谈女友进展不顺利,心态扭曲,故意杀人。 2010年3月23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又死亡5人,嫌犯郑民生当场被抓。[详细]
㈥ 我该怎么办丨如何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
如何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
好动是孩子的天性,即使班主任天天苦口婆心地唠叨、劝告,强调“注意安全、注意安全”,但孩子毕竟是孩子,一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稍不注意就容易出现安全问题。这不,一学生从走廊走回班级时,被一突然迎面跑来的学生撞倒,扶起来时额头肿了个大包……(此案例由吉林张华提供)
面对频发的校园安全事故,作为班主任,该如何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呢?本刊“我该怎么办”栏目就此问题做过深入研讨,现将集众多一线老师智慧与专家指导于一体的研讨成果发布出来,供广大班主任参考。
一安全事故: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名学生死于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相当于每天消失一个班!而其中约有80%通过预防和应急处理本可避免,包括在所谓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面前,社会、学校、教师本应能为我们的孩子们做很多很多……因此,编者精选若干有代表性的案例,并详加分类如下。事故不是故事,前车可鉴,我们不能重蹈覆辙。
(一)校园常见事故
1校园踩踏
2010年11月29日,新疆阿克苏市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41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6人,1人因脏器严重受损病危。
从2000到2009年,国内共发生28起校园踩踏事故。如2009年12月7日,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学生晚自习下课时,发生了一起严重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2005年10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2002年9月23日,内蒙古丰镇二中因楼梯栏杆倒塌且无灯,导致在黑暗中挤死21名学生、挤伤47名学生。
2校舍、设施造成伤害
2010年5月26日,广西博白县博白镇桂花村小学组织学生上劳动课,挡土墙突然倒塌当场压伤学生24名,其中3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003 年1 月21 日,四川德阳市德新镇金玉村小学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2008年12月28日,呼和浩特市桥华学校初一一名学生攀上篮球架,被倒塌的篮球架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3食物中毒
2011年4月22日,陕西榆林市鱼河镇中心小学部分小学生吃过早餐后出现集体不适症状,其中16人有发烧、肚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先后共有251名学生被送往医院治疗。
2011年5月12日,安徽泾县皖南第一希望小学14名学生午餐后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据调查,这是由于学校缺乏卫生消毒设备导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火灾、爆炸
2002年6月9日晚,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镇三元庄小学发生火灾,住校的8名男生,因宿舍门被反锁,全部被烧死,最大者14岁,最小者7岁。使得一个仅有32户人家的小村子几乎失去了一代人。
2002年3月6日,江西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发生爆炸,导致最少42人死亡和多人受伤,死者多是儿童。
5体育、实验等课内事故
2011年3月16日,重庆巴南李家沱小学一名女生上体育课时从乒乓台上摔到地上。下午放学,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发现颅内大面积出血,连夜做了开颅手术。
2011年5月12日,浙江东阳市某技校一名学生在做实验时不慎触电身亡。
6校园暴力
2011年5月4日,河南长垣县长城中学初一学生田某,因向同学程某讨要欠款与之发生口角,被程某和另一学生用斧、锤敲碎头骨身亡。
7学生玩耍不慎
2009年3月16日,杭州宗文小营实验学校八年级一名学生在课外活动课时,与另外几名同学留在教室打闹,不慎从二楼翻出窗外,所幸只造成右腿骨折。
8教师体罚
2009年12月24日,安徽望江县长岭中学初一一名学生因上课迟到被班主任用木棍打破了头,缝了三四针,并有轻微脑震荡。
(二)校外常见事故
1交通事故
据统计,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中小学生约八千人。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造成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2011年4月29日,长春市长春希望高中高三男生金恩山,在校门口过马路时,被一辆急速驶来的轿车撞成重伤,生命垂危;2006年11月7日,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中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共5名学生死亡,3人重伤;2005年11月14日,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一司机,因疲劳驾驶导致驾驶的大货车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2溺水
2009年,教育部基教司副司长王定华接受采访时说,暑假学生死亡70%以上都是由溺水造成的。以2010年为例,仅河南省暑期一个多月就溺亡了19名学生。
2011年4月26日,安徽六安市一所小学多名男生到学校附近的河边玩耍。一名男生不慎落水,在施救中,5人不幸被急流冲走。据悉,其中4人为留守儿童。
2010年5月3日,江西鄱阳县饶丰镇肖家村4名小学生,在“五一”放假时一同到灌湖水库玩水,不幸溺水身亡。
(三)自然灾害
包括因地震、洪水、泥石流、雷击、台风等引起的事故。
2005年6月10日,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小学一百多位小学生在一场洪水中死难。这个年龄的学生在镇里所剩无几。
2008年5.12汶川地震中,因校舍倒塌,仅都江堰市聚源中学、新建小学和向峨中学三所学校,就分别有300多名、近500名、327名学生死亡。
2009年11月11日,因连降大雪,河北邯郸市永年县洺关镇龙凤私立学校食堂房顶被压塌,28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死亡。
(四)不法侵害
包括社会恶性案件、性侵害、毒品、网络交友,抢劫等造成的伤害。
1社会恶性案件
在2010年短短1个月零7天的时间内,国内就发生了五起校园砍杀事件:3月23日,正逢上学时间,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一中年男子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造成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2名死者中1人为8岁小学生;5名伤者包括3名小学生、1名未入学儿童。4月28日,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一男子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 29日,一失业人员进入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31人,包括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4月30日,山东潍坊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
2性侵害
湖南浏阳市七宝山乡宝山小学的原校长,一个有着28年教龄的老教师,先后至少猥亵过11名女学生,最小的只有10岁,最大的也不过13岁。
吉林通化市某农村小学26岁男教师在从1998年开始的4年间,先后对自己班里的19名女学生进行数十次强奸和猥亵……
3网络交友不慎遇害
2004年1月,河南三门峡市一名女中学生听信“网友”谎言与其见面,遭凌辱后愤而逃生,从3楼窗户坠楼而亡,后又被抛尸深山老林。
(五)自杀自残
2011年5月3日,湖南宁远县一中高二一名男生,因上课看网络小说、玩MP4被学校开除后,在请求老师原谅无果后,从本校四楼跳楼自杀身亡。
2009年7月12日,广东珠海市实验中学高一一名女学生,因情感纠纷从宿舍六楼跳下自杀身亡。
二安全教育:
居安思危,谨记笃行
面对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与案例,我们不得不思考:到底如何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当然,学生安全是整个社会的责任,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则是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教育应关注三个方面:安全意识养成,安全知识和技能习得,与安全相关的心理因素。其中,安全意识的养成是安全教育之本,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习得则保证了安全教育的科学有效,而对学生青春期心理健康的重视和临危不乱心理素质的培养在安全教育中也必不可少。
1安全教育要用事实说话
学生安全意识薄弱,主要是因为生活经验不丰富,对事情缺乏切实感受。所以面对没有经验储备的学生,一般性的说教,作用微乎其微,需要让事实来说话,用感性认识提高他们的安全理念。每月一次的安全主题班会上,我都有一个保留节目:向学生宣读近一个月内全国各地中小学生所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以引起全班学生对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用血淋淋的事实刺激他们的神经,帮助他们认识到:践踏事故、开水烫伤、食物中毒、运动伤害、煤气中毒……这些安全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接触到活生生的事实,学生的心灵自然会受到震撼,对安全问题有了新的认识。(顾治国 河南省叶县高级中学467200,李建科 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吉水中学524471)
2常规安全警示不可少
虽然学生总觉得老师谈及安全问题时很罗嗦,但班主任必须要坚持提出安全警示和要求。虽然学生当时可能不爱听,但在遇到具体情况时,老师的警示和要求一定会让学生在危险行为面前三思而行的。比如,我要求学生要在上课前认真聆听任课教师的要求,特别是在上体育课和课间操时,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不私自活动;在物理、化学课做实验时,认真听取老师的实验指导,做实验时不能疏忽大意,玻璃器材轻拿慢放,不私自乱开电源;在课间休息时不搞恶作剧,如突然拿开别人的凳子,用脚绊别人……(网友:燕山玫瑰)
3讲述身边的“故事”
每次给学生“灌输”安全意识时,我都会把自己教过的学生出现的问题详细地讲给学生听,这样学生就不再简单地当故事来听,而是深刻认识到危险就在身边。还可以用开“座谈会”的形式,让曾经有过在嬉戏、乘车、春游、过马路、体育运动等活动中受过安全伤害的学生现身说法;让学生们述说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中出现过的安全事故的前因后果,这种学生间的互动交流,比老师的话更能让学生感受直接、印象深刻。同时,有了活生生实例的强化,学生们就会自觉地将安全意识渗透于日常生活的时时、处处。(李进成 广东省广州市禺山高级中学 511483,储昭柏 安徽省岳西县岳西中学 246600)
4重视生命教育
汶川地震后,很多幸存的学生发出了这样的心声:“现在,活着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残酷现实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可是那些身处平安环境的学生,没有经历死亡带来的伤痛,也就不太珍惜生命的存在。从教育的本源来看,安全教育背后真正的核心是生命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最重要的是先让学生对生命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只有认识到生命的唯一和不可替代性,才能懂得珍惜生命,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我们以往对学生的生命教育不够重视,导致他们对生命的认知和体悟的缺乏。我们应该承担起对学生生命教育的义务和责任,让学生明白生命存在的意义。(王立杰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教师进修学校 250400,冯利平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城关二中 317000)
5让孩子正确认识社会的阴暗面
有些成人从小就只对孩子进行真善美的“真空教育”,使孩子思想过于单纯美好。但随着孩子们接触社会,渐渐认识到生活的现实之后,往往会对现实社会表现出不满和恐惧甚至无所适从。因此我们成人也要让孩子认识到生活中假恶丑的一面,帮助孩子全面客观地看待事物,明辨是非,培养孩子面对邪恶时的应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孩子掌握识别与对待形形色色危险的有效方法,避免受到打击和伤害。(王杰英河北饶阳中学 053900)
6开展多种实践体验活动
可以开展“做一个小交警”活动,在具体活动中体验安全的重要性。“执法”中的学生,对交通安全的感受和路人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他们会更容易发现交通违规带来的危险,也更能理解交通规则的重要。也可以让学生充当安全事故材料辑录者或宣传者,如组建安全事故展专栏。在这些活动中,为了把材料收集好,辑录好,学生会对每个安全事故材料认真研读,把握内容的精髓,尽可能通过材料来影响观众(听众)。这样,学生就会从中受到启发,深入进行自我教育。(李进成 广东省广州市禺山高级中学 511483,李建科 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吉水中学 524471)
7让安全提示随处可见
不妨在学校的走廊间、墙壁上、花池旁、假山前都贴着标新立异的“安全提示语”,还可以面对孩子们征集“温馨标语”,或者再配以诙谐的漫画,定会令人耳目一新。例如,我校楼梯拐弯处就标示着“等一等,等出的是和谐;让一让,让出的是文明”;在教室内的电源旁边赫然张贴着“伙伴们,我怕湿,你手下留情哟”;在假山前有这样的标志牌:“喜欢我就欣赏我,可千万不要攀登我”……这些随时都映入学生眼帘的温馨提示语潜移默化地滋养着学生的心灵,成了安全活动游戏的指南。(赵娜 河南省濮阳市昆吾小学 457000)
8安全教育要全员负责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应仅仅是班主任一个人的事情。比如生物老师可以在课堂上给学生介绍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知识以及常见的自我防护方法;化学老师可以给学生介绍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物理老师可以给学生讲解安全用电的知识和电器火灾的处置方法,通过讲刹车距离对他们进行道路安全教育;校医可以给学生介绍处理一般伤害事件的原则和简单的处理方法,如伤口的简单处理、发生骨折后的注意事项等。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安全教育更有针对性,同时也能提高学生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李红波 河北保定市第三中学 071000)
9安全教育离不开家长的配合
孩子安全是家长最为关心的,同时学生安全工作也离不开家长的配合。我们要让学生准确填写家长信息联系卡,了解其家庭住址、家长联系方式和家庭情况。定期进行沟通,既可让家长对我们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内容和制度有所认识和了解,又可让家长通过了解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存在哪些问题,明确在孩子安全方面还有哪些事情应该做好,还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怎样才能做好防范工作。即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得再到位,安全事故仍然有可能发生,而与家长经常性地互通信息,可以在突发安全事故到来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及时报告、排险、补救等措施。(孙娜 山东省海阳市育才小学 265100)
10让安全知识学习方式更丰富
我会组织学生定期召开安全交流会,且设置多个丰富多彩的板块,如“安全知识小竞赛”让学生学会防火、防电、防雷击、防失窃等常用的安全常识;“安全自护大PK”让学生懂得如何在危急情况下自护自救;“我来给你挑挑错”有针对性地指出学生一些危险行为;“安全心愿共同许”表达全体学生渴盼幸福平安的美好心愿。就是在这一个个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学生的安全知识得到普及。(赵娜 河南省濮阳市昆吾小学457000)
11安全知识学习要“请进来、走出去”
我们可以邀请交警、消防官兵、医生、地质学家等专业人员走进校园,进行消防、交通、卫生及法制常识讲座,让安全教育呈现专业特色。专业人员讲安全,其专业程度要高于教师,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知识的掌握更有益处。在“请进来”的同时,我们还要让学生“走出去:让学生到社区、水库、交通事故高发路段实地考察、感受,会让学生对安全问题有直观的认识,大大加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张雪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红岸中学161041,王崇宝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小学 264006)
12帮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
我们要相信学生完全有必要也有能力掌握一些安全知识,例如:家用电器和煤气炉具的安全使用;化学物品、药品的标识及使用;如何遵守交通规则;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女生不让别人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避免让硬物、锐器损伤身体等。还要教给学生一些处理常见事故简单易行的应急办法,比如遇火灾怎么办,煤气泄漏怎么办,陌生人搭讪怎么办,独自回家的注意事项等,并懂得打报警电话和一些基本医学知识,使孩子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张春枝 河南省虞城县实验小学 476300,孙晓丽 河北省石家庄市第17中学南校区 050091)
13安全教育要因时因地因人
在进行安全教育中,要注意不同区域、不同季节易发生的安全问题。比如,夏天不要到危险水域游泳、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冬天不在深水区滑冰、注意消防安全和煤气中毒。对于农村男生易发生的安全问题,我特别向他们强调不要到池塘或水库游泳、钓鱼、玩耍;不在公路上骑“英雄车”,不驾驶机动车辆;不带管制刀具,不参与赌博、打架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少数较为调皮、散漫的学生,班主任要给予特别关注和追踪。尤其是全封闭式的学校,“特别学生”放假回家的当天,要让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报平安;若班主任没有收到家长报的平安信息,则要及时打电话与家长联系。(李德峰 山东省威海荣成市第十五中学264302,孙娜 山东省海阳市育才小学265100,梁美秋 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华侨中学530105)
14让学生安全健康地度过青春期
学校、教师、和家长一定要重视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许多自杀、离家出走以及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背后,与我们忽视了学生的青春期心理特点有关。同时,要加强心理素质教育,很多学生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受到伤害时不知所措,受到伤害后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学校要多组织讲座等对学生进行深入人心、切合实际的教育,培养学生勇敢机警、临危不惧的心理素质。(李德峰 山东省威海荣成市第十五中学 264302,王杰英 河北饶阳中学 053900)
15安全教育要把握好“度”
如果因为怕孩子不安全就过度保护,反而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如,在校时间不允许跑动、不组织春游,在家什么也不许动,这样过多的“保护”,只能是坑害学生。学生是自然人,将来必然要走向社会,将来的安全自护自救更多的要靠自己。因此,家长和学校不要因噎废食,减少孩子户外活动,而应该让孩子多去接触社会和自然。通过与社会接触,孩子可以积累如何辨别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人的特征等社会经验;通过接触大自然,可以让孩子认识大自然,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还要鼓励孩子锻炼身体、增强体魄,有条件还可以让孩子学习自卫术防身。(王杰英 河北饶阳中学 053900,高成 黑龙江省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162408)
三安全制度:
不怕“有患”,就怕“无防”
众所周知,要想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必须有制度化的保障,没有制度的安全工作永远不可能是真正科学、全面、有效的。因为,没有一万就无法应对万一——没有制度的安全工作永远会存在漏洞,结果只能是今天的侥幸与明天的不幸。
下面,我们以5.12地震中“最牛”学校桑枣中学为例,看看什么样的制度能让我们可以化应急为常态,让奇迹不再只是奇迹——有了制度与实施,我们本可以让很多在上文案例中丧生的孩子在踩踏、食物中毒、校舍倒塌、交通事故、火灾等甚至自然灾害面前,全身而退。
(一)安全责任制度化
1.明确和强化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职责,成立安全组织机构,把安全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组,落实到人,并以匾牌的方式公示于学校醒目的位置。
2.桑枣中学教师“一岗双责”——人人抓安全。如,老师不是上完课甩手就走,而是在下课后、课间操、午饭晚饭,放晚自习和紧急疏散时——教学楼中人流量最大的时候,站在各层的楼梯拐弯处,防止出现拥挤踩踏。
(二)安全教育制度化
1.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桑枣中学每周都有安全教育课,设在每周二晚自习的第一节。
2.在学校的班干部里,还设有一个独特的职务,那就是由学校政教处直接管理的“安全委员”,即负责安全的副班长,每周学校都要给安全委员开会,检讨本周的安全隐患,并部署下周的安全措施。
3.加强对自我防护的教育。学校将一套图片做成大报纸,共44张,形象直观地告诉学生在遇到雷电、洪水和坏人等时应该怎么办。
(三)安全演练制度化
1.疏散演习。从2005年开始,桑枣中学每学期都要组织一次全校紧急疏散的演习。届时,学校会突然用高音喇叭喊:全校紧急疏散!每个班的疏散路线和到操场上的位置都是固定的。(1)坐在离教室前后门最近的学生负责开门;(2)在教室里的学生前4排从前门撤离,后4排从后门撤离;(3)把学生分两路纵队,一路紧靠楼梯扶手往下,一路紧靠墙壁往下;(4)要求学生在整个疏散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安静;(5)要求在2楼、3楼教室里的学生要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在4楼、5楼的学生要跑得慢些,否则会在楼道中造成人流积压。(6)老师们站在各层的楼梯拐弯处保护学生。每次演习中,叶志平校长会让人记录全校师生撤离时间,但不比速度,只讲评各班级存在的问题。到2008年地震前,全校已经经历了6次演练,它让桑枣中学2300名师生在5.12地震后的短短1分36秒内,全部安全转移。
2.应急模拟。除了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外,桑枣中学还进行了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模拟演练。在安全教育课上,教师们通过模拟现场,创设情境,让学生应急处置。如交通事故中受伤,如何进行简单的医疗救护处理,然后立即报警,并请人保护现场。突发事件发生时,危及生命需要逃生的要按照疏散演练逃生;不需要逃生的,如突遇晚自习停电,学生不能擅自行动,坐在教室静候学校的统一安排。教育学生集体开会时必须平端椅子,以防拖着椅子走可能绊倒人甚至引发踩踏事故。总之,凡是本地本校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都一一模拟演练,这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应急能力。
(四)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度化
学校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规章和安全预案。有《安县桑枣中学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与规定(汇编)》《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体育运动会安全细则》《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方案》《安全工作考评制度》等47项安全规章制度,汇编成《安全工作必读》。同时,学校还制定了《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内容涵盖突发公共卫生、火灾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校园踩踏、食品中毒等24个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措施。如:
1.每月进行一次对化学实验保管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检查。并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以及其他违禁品的全面清查和收缴。
2.每周进行灭火器、安全指示灯和路灯、职工食堂、后勤服务中心的设备设施检查,检查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规范操作情况。
3.学生每周离校、返校时,要求教师在校外巡查,校门口值班,整队护送学生到车站搭乘无安全隐患的车辆,对学生带到学校的食品进行登记。
4.每天进行晨检和停电应急照明灯的检查,晨检主要就学生的到位情况,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统计汇总。
5.各班每月坚持开展安全自查工作,让学生自己发现身边不安全的隐患,达到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的目的。
6.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逐个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时间、经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便及时排除。
例一:周边环境管理。每到周末,学校附近停放着无营运资格的各种车辆,严重威胁着学生安全,学校立即将此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在镇政府的协调下,成立了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小组,开展了为期一月的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了安全隐患。
例二:校舍设施管理。值得一提的是那栋叶志平校长主持修理了多年的实验教学楼。那栋楼建于1983年,造价仅100元/平方米,墙壁、楼板都是空心的,填充物只是竹条和水泥袋等建筑垃圾,教室墙上只有底灰,楼梯栏杆高度不够又不牢固。竣工后都没有人敢为这栋楼验收。1995年叶志平担任校长后坚持对这栋楼连续3年进行维修加固。他把楼上非常沉重的砖栏杆拆掉,换上了轻巧结实的钢管栏杆,又对整栋楼动了大手术,重灌水泥,加粗承重柱……历时三年,花了40多万元才将造价16万元的“豆腐渣”实验教学楼进行了彻底加固。“5.12”那天,实验楼没有塌,当时楼里有700多名学生和他们的老师。正是对教学楼的加固使得在地震发生时教学楼岿然不动,给学生疏散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编者小结
学校安全制度,除了学生安全教育制度之外还要建立健全的有:学校安全责任与考核制度、学校安全事故及隐患报告制度、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安全预警与演练制度、学校教师安全培训制度、学校安全管理与检查制度。其中,安全管理与检查制度一般包括:对校舍设施、消防安全、饮食卫生、网络及周边环境、考勤制度、门卫、值班和住宿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和检查。
四国外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补牢
法国
法国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开设“道路安全”课程,教育学生怎样骑自行车,怎样过马路,让小学
㈦ 交通讲座感想400字
交通安全讲座》听后感
——生命只有一次
X月X日下午,我们聆听了由XX校长及领导们主持的讲座——注意安全,关爱生命。
通过这次讲座,让我们更深层地了解到了生命的价值。
我国每年由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死亡率急剧上升。就在20XX年,事故达35万起,而因车祸身亡的人们足以两次坐满可容纳25000人的体育馆。多么令人惊愕的数字!
闯红灯、超速行驶引发一连串的汽车追尾事件,因此葬送了多少人的生命!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是现代人富裕的象征,但每一次出行都是生命的赌博。
生命诚可贵。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无常的生命和身不可测的命运把我们安排在自己的位置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经历春夏秋冬,体味生老病死。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勇敢地担当自己的责任,建设好生命中的每一天!
人生中,无论你扮演什么角色,迟早都会一身清净回归大自然,那一时刻也许遥遥无期,或许近在眼前,但在这之前,我们不能够坐以待毙,要适时地抓住将要逝去的岁月,珍惜每一天,才不枉走这一回。
青山上的花儿告诉我:生命的美丽绽放在春天;田野里的小溪流跟我说:我的生命,在酷暑为行人解渴;校园里的枫树说:我用火红的生命点缀伤感的秋日;门前的雪人说:有我在,冬天不再寂寞!
夜晚,我做了一个奇妙的梦:天空湛蓝如水,每个人都拥有一双闪亮透明的翅膀,飞在空中,向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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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请看下面一组数据:
据统计,20XX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世界排名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2006年11月14日早上6点,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师生的尸体。
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
综观各类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换来的。
第二讲 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即将实行的一部“交通法”。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还对驾驶车辆、骑车、行人、乘车人、高速公路和道路管理以及交通违章处罚等,都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1、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2、道路通行规定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4、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5、法律责任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三讲 交通安全小知识(1)
人行横道:马路上用白色平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的线条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它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而漆划的,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法律规定,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有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从斑马线上横穿公路,汽车应当停下来让行人先过。行人横穿车行道时必须行走在人行横道线内,设置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还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交通信号灯: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信号灯。
1、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黄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隔离设施:交通隔离设施主要有行人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行人护栏是用来保护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横过马路走入车行道和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的。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是设在车行道上用来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来往车辆的。我们不要跨钻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走进车行道,否则有被车辆撞倒的危险。
人车分流 各行其道:每当你走马路,就会看到许多行人和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车辆爱怎么走就怎么走,那么就会交叉冲突,发生混乱。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标线”划出车辆、行人应走的道路: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应走人行道。
交通标志:在道路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交通标志。它们用图案、符号和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告诉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附近环境情况。这些标志对于安全非常重要,被称为“永不下岗的交通警”。
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又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警告标志: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形状为正等边三角行,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禁令标志: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行。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
指示标志: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形状为圆形、正方形或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指路标志:指路标志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其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第四讲 交通安全小知识(2)
一、汽车的性能和我们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故。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力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
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以为汽车只要一刹车应立即停止,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的汽车前横过马路或从停着车头车尾突然走向车行道上,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学生更为突出。
对于这种情况,汽车驾驶员也无可奈何。如果出现类似的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往往要负责主要责任。
汽车转弯: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它告诫人们,汽车要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宽度大于车辆本身的宽度,这是因为汽车在转弯时,前后轮不会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的距离差距的。这个差别就叫“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能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时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液压离转弯的车辆横距一公尺以外。
二、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龙头等是否完好。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广场、操场或人车稀少的道路。严禁在交通繁华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及车闸失效应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进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5、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三、乘车须知
我们不少同学上学、放学每天几次乘坐车辆。然而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车须在站台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因为在车行道上招车妨碍交通,很容易被你招来的以及路上来往的车辆撞倒自己。甚至会造成因被招呼的车突然导致后车追尾相撞事故。所以,在人行道或路边招呼出租车才能保证安全。
3、不准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4、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5、乘坐大卡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否则,如遇车辆紧急刹或转弯时惯力或抛出车外。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
第五讲 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同学们,纵观许许多多的交通事故,有不少是因行人不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而其中中小学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有:无证驾驶摩托车、横过马路注意力不集中、横穿高速公路、违规搭乘摩托车等等。下面是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规搭乘摩托车)
案例一:2004年7月5日台山汶村镇刚毕业的17岁男中学生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个同学由汶村往海宴方向行驶。晚上8时多行至风村择美路口路段时,车辆失控翻侧,造成摩托车损坏,四人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驾驶人陈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7月25日,外地一辆大货车,装载土石方由新会三江镇往新会会城方向行驶。下午1时许,行至270省道线新会金牛头大桥路段处,在转弯往名冠工业园的过程中,与相向行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车上4名15~18岁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1、年龄不满18岁的学生不准驾驶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不准打伞、不准侧坐、不准站立。
2、不能违规搭乘摩托车。
二、横过马路注意力不集中或乱穿公路
案例一: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14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时,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案例二:2004年10月27日晚,某中学女学生李某走到丰乐路与迎宾大道的交界处过人行横道时,一辆中型客车正快速通过十字交叉路口。见到有人,客车紧急转方向盘,但车尾仍把李某撞飞。经过几十个小时的抢救,李某仍不治身亡。
交警提醒:
1、在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左右看观察往来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定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灯变了,要赶快过马路,千万不要惊慌。
三、横穿高速公路
案例一:2005年7月22日下午3时10分左右,在运风高速公路永济境内50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永济市城北区赵杏村年仅10岁的小学生曹亮因横穿高速公路,被一辆飞驰而来的临汾市某单位的小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8月24日上午大约在9时20分,在西线高速公路105公里处,一8岁小学生从高速公路东南方向横穿公路,被往海口方向行驶的灰色小车撞倒,男孩当场死亡。
交警提醒:行人切不可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更不能横穿高速公路。
第六讲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有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安全出行的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第一,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 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 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 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住视线,防止与车辆碰撞。
第五,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让在人行道上等候。
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儿童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成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同时还要当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员,向别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要帮助家长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㈧ 中学生放学路上安全事故有哪些
一、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今年以来,教育部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和全国中小学安全管理培训工作。针对今年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一些突发事件,又和公安部一起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总的来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老师都是努力的,在目前各方面条件还不非常具备的情况下,已经尽了很大努力来减少和降低学校安全事故;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校长都能在事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应当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老师是高度重视的,是尽心尽力的,学校安全工作得到一定加强,各类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大大减少了学生群发性灾难事故。2004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比2003年下降10.15%。根据今年1至10月各地上报的信息统计,中小学安全事故总数较去年同期下降53.4%,死亡学生人数下降8.7%,受伤和感染疫病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74.37%,特别是各类学校责任事故大大下降。这说明,只要我们切实重视,认真负责地把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安全事故不是不能避免的。
但是,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学校安全事故又陆续出现,而且重大恶性事故增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会治安情况复杂,很多事故是“天灾人祸”所致;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有些地方和学校安全工作松懈麻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现将近期各地一些学校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一是交通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亡: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二中组织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学生返校途中,一辆东风带挂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直接撞向跑操学生队伍,酿成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共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名学生受伤。那天早晨,学校派出了17位教师跟队跑操,应当说非常努力了,但还是发生了令人痛心的重大伤亡事件。
二是学校楼梯踩踏事故: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晚自习课下课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17名学生受伤。
三是伤害学生的刑事案件令人发指:9月5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将湖南衡阳市南岳区小学学生文某以其母亲生病为由从学校骗出,随后向其家长勒索赎金。9月7日民警将歹徒抓获时,发现这位小学生已经死亡。
四是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6月16日,安徽省泗县大庄镇部分中小学校违规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后发生群体性心应性反应。11月14日,陕西宝鸡市陇县新集川乡中心小学发生21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现已初步认定为“毒鼠强”中毒事件。
这些血的教训,对我们来说刻骨铭心。反映了当前整体社会安全工作严峻,也反映了我们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能力薄弱,暴露出我们在学校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这些事故十分严重,必须彻查严处。要求各级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把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管理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严防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我们要认真学习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确保青少年在校期间的生命安全,是学校工作第一位的责任。我总是记得李岚清同志讲过的一段话:“每见到一份事故报告,都要引起我一阵阵心痛。尽管许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毕竟为时已晚。人死了,还谈什么教书育人呢?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要不断加深‘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观念和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在这方面来不得半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否则悔之晚矣!”千真万确!一段时间以来,最让我们揪心的是不断看到各种各样的事故报告。看到无情的安全事故夺走了一个个年轻的生命,我们真是忧心如焚,夜不能寐。同志们都是教育工作者,人民群众把他们的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上,把他们的希望、把祖国的未来交到我们手上,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学生在学校出现意外,我们是没有办法向国家向人民交代的。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才,学校的一切任务是为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肩负责任的重大,“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摆到最重要的位置。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广大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未来。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可能是社会上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会不断暴露出来,目前的交通、治安、食品和卫生等许多方面的社会管理也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的速度,而学校是社会中人群比较集中的地区,又都是未成年人,是目前社会中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很容易成为各种安全事故的易发地和多发地,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从来没有过的事故也会出现,不允许我们有稍微的疏忽和麻痹大意,我们对此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工作预案。
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重视重视再重视,尽心尽心再尽心。越是学校各方面条件不具备,校长和老师的责任心就越显得重要。校长和老师多一分责任,学生就会多一分安全;工作中多一分细心,学生就会多一分呵护。我们一方面要呼吁各级政府增加教育投入,不断完善学校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工作体系,创造安全合格的校园环境;另一方面,在外部条件还一时不能完善的条件下,更要增强学校自身的责任意识,把学校工作做实做细,充分调动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依靠我们扎实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关爱,去弥补外部条件的不足,把各种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的程度。学校再困难,也要为学生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这是我们神圣的责任,崇高的使命。
二、学校安全工作必须从严管理,落实责任
近年来,教育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另外一些问题,这就是学校管理相对滞后,工作相当粗放。
一些地方对学校安全隐患往往视而不见,习以为常,出事前是熟视无睹,一出事则后悔莫及。对可能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没有引起足够警觉和重视,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和制度性的预防要求。今后,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逐步改善和政府投入的不断增加,这种粗放式的学校管理和听天由命的工作状态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从严治教,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必须成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立足于学校,把安全责任落实在基层。
学校必须为师生安全筑起第一道防线,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学校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关注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责任。要统筹兼顾、全面设防,绝不能出现丝毫疏漏,要做到管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事发前有预防;发生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事发后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措施。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要将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要做过细的工作,例如,认真组织检查门卫、值班、巡逻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又如,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校车的管理。近期要对校车普遍进行一次检测,对所有的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确保校车运载学生安全。再如,督促各个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膳食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根据寄宿制学校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对这些学校加强管理和指导,防止针对寄宿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要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必要的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
第二要强化地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安全投入。
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中小学和幼儿园负有管理上的主要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县级统筹的重要内容。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急剧扩大,历史上的欠账和发展时期投入不足等导致学校硬件较差,设施设备老化,更新改造不及时等问题异常突出。虽然近几年我们加大了对学校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但问题未能根本解决。要贯彻“一保安全,二保发展”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首先要保证消除安全隐患所必需的经费,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好学校安全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的问题,彻底扭转被动应付局面。
目前,农村中小学的宿舍、食堂和厕所的建设欠债较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抓紧完成上述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任务。要保证安全工作经费的落实,对陈旧老化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要抓紧改造,对超负荷运转的电网的改造工作要限期完成,对木质结构房屋要加大改造力度,对其中火灾隐患特别严重的要下决心停止使用。要加强消防设施的改造与建设,努力建立先进有效的监控预报警系统,一时无法全部做到的,要先对重点部位、重点建筑设施予以保证。
三是要加大校内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的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拿出一定的课时,使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
当前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幼儿园、中小学课程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幼儿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遇到危险时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的方法。要通过形式多样的途径和方式,教育中小学生加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危险地区,注意餐饮卫生。
今年的安全教育搞得有声有色,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学生受到了生动直观的安全教育,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今后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活动周”、“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效果。
四是要强化教师的安全责任,建立起全员负责、人人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的生命安全。在许多突如其来的安全事故中,我们的教师都是挺身而出保护学生,有的甚至牺牲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大家都永远记得舍身保护学生的殷雪梅老师,她的英雄事迹感动了人民,出殡那天,数十万群众为她送行。这次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危急时刻,英雄教师姜华同志把两名学生奋力推向路边,学生得救了,而他却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些老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教师身处教育教学工作的最前沿,必须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批对全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学校安全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当前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这段时期,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防止火灾、食品安全等工作外,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把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放到突出位置。
如果说其他安全事故有不可预测的原因,那么,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绝大部分都是学校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管理工作疏漏、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事故学校未按要求安排人员在楼道负责疏导、管理学生,没有制定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预案,学生放学下课通过楼道时完全无人管理。这类事故已经发生多起,必须引起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高度重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所在地的中小学专门建立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措施。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中小学校要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要认真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标准,逐校核查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特别措施予以改进和预防。今后,新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否则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
据交管部门介绍,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造成学生伤亡最大的一类事故,而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其中客车、渡船严重超载,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同时还有20%的事故是由于学生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酿成的。中小学校要针对这种情况,加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使孩子们提高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等不安全的车辆。
城镇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农村学校如确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可以组织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应避开交通要道,要选择适宜的路线和场所,并周密计划,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支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学校对体育活动时间要合理安排,校内活动场地不足的,要采取错开体育活动时间、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内容等措施,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早操时间。
三是要有效预防校园周边和校内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广大中小学校要对中小学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广大教师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上来。对校园周边发生的及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暴力欺负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不得歧视。对于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制的办法,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广大中小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关怀,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资助和学习上的帮助。
四是要认真做好预防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当前,各地要对禽流感疫情严峻性及对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紧迫性有足够的认识。要尽快对学校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工作进行部署,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教育学生和学生家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避免与禽类近距离接触,发现疫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保持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要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要随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中央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已经是三令五申,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建立有效机制,将这些政策措施落在实处。
首先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报告制度,逐一对学校开展安全检查。
今天会议结束后,各地要按照去年教育部等八个部门制定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对学校幼儿园和少年儿童安全的各个环节仔细认真地进行一次排查或复查,对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包括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所有的工作责任必须落实。今后,校长必须首先负起报告的责任,今后凡是没有及时报告的,首先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学校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各学校和幼儿园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各个学校提出的安全报告一一予以答复,由当地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复核。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停止使用,要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危险设施,则要采取特殊措施暂停使用,对不能保证安全的活动要暂时停止。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近期,国家教育督导团将组织若干个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组,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全国通报。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要根据本次会议的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立即对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督查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地方政府、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表扬,对有令不行,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督导检查结果要作为评价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
同志们,这次会议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对应刚才谈到的四点意见,我再强调当前紧急要做的四点工作:第一,立即组织一次教育系统全员大学习和社会大宣传,要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本次会议的要求,迅速传达到每所学校、每位教师、每个学生和所有家长,在社会舆论中广为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第二,立即组织审查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防控预案,每个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患于未然。第三,在年底前再搞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彻底清查学校安全隐患,加强薄弱环节。第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年底前向当地政府报告一次学校安全工作
㈨ 惠州市骑摩托车到信宜如何走
共502.29公里 估计用时8小时14分钟
A 惠州市
展开详情 收起详情 1. 惠州市路段 64.16公里
(1). 沿 南二街 向北行驶 230米
左转 (2). 左转
沿 下埔路 向西行驶 400米
直行 (3). 直行
沿 南坛东路 向西行驶 400米
偏右转 (4). 偏右转
沿 南门横街 向西北行驶 270米
右转 (5). 右转
沿 南门路 行驶 400米
偏左转 (6). 偏左转
沿 水门路 行驶 540米
偏右转 (7). 偏右转
沿 环城东路 向东北行驶 240米
偏左转 (8). 偏左转
沿 滨江西路 行驶 1.31公里
左侧路过 惠州市第七中学 130米
直行 (9). 直行进入匝道
沿 205国道 行驶 870米
偏右转 (10). 偏右转
沿 三新南路 行驶 380米
左转 (11). 左转
沿 文昌二路 向西北行驶 520米
左侧路过 黄冈中学惠州学校 500米
直行 (12). 直行
沿 惠博大道 行驶 13.49公里
左转 (13). 左转
沿 博罗大道 向西行驶 5.05公里
右侧路过 罗阳第四中学 4.79公里
直行 (14). 直行
沿 324国道 向西行驶 2.09公里
直行 (15). 直行
沿 博义路 向西行驶 1.77公里
直行 (16). 直行
沿 324国道 行驶 36.21公里
右侧路过 金昌大厦 28公里
直行 2. 直行
沿 广汕公路 行驶 10.97公里
展开详情 收起详情 3. 广州市路段 80.43公里
偏右转 (1). 偏右转
沿 增城大道 行驶 4.71公里
右侧路过 纵横创展大厦 4.11公里
进入环岛 (2). 进入环岛
行驶 70米
偏左转 (3). 偏左转走第2个出口
沿 荔城街 行驶 3.07公里
直行 (4). 直行
沿 广汕公路 行驶 39.66公里
左侧路过 长龙楼 6.13公里
偏左转 (5). 偏左转
沿 广汕二路 行驶 3.29公里
右侧路过 成龙二中 920米
偏左转 (6). 偏左转
沿 广汕一路 行驶 2.29公里
直行 (7). 直行
沿 天源路 行驶 3.71公里
右侧路过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 790米
直行 (8). 直行进入匝道
沿 广汕立交桥 行驶 810米
右侧路过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技术集成大厦 170米
偏右转 (9). 偏右转
沿 华南快速干线 行驶 3.08公里
右侧路过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小学东)
偏右转 (10). 偏右转进入匝道
沿 广园立交桥 行驶 590米
左侧路过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汇景实验学校 370米
偏右转 (11). 偏右转
沿 广园快速路 行驶 4.31公里
左侧路过 健力大厦(林和西路) 30米
偏左转 (12). 偏左转
沿 广园东路 行驶 880米
左侧路过 灏丰商业大厦(先烈东路) 50米
偏右转 (13). 偏右转进入匝道
沿 广园东路出口 行驶 1.8公里
右侧路过 振兴大厦(A座) 10米
直行 (14). 直行
沿 内环路 行驶 8.8公里
右侧路过 城启大厦 840米
偏右转 (15). 偏右转进入匝道
沿 中山八立交 行驶 370米
偏左转 (16). 偏左转
沿 珠江大桥 行驶 2.02公里
偏右转 (17). 偏右转进入匝道
沿 芳村大道西 行驶 970米
偏左转 4. 偏左转
沿 广佛路 行驶 2.15公里
右侧路过 宏威大厦 860米
展开详情 收起详情 5. 佛山市路段 36.74公里
直行 (1). 直行
沿 广佛公路 行驶 6.93公里
右侧路过 大沥文化站综合楼 20米
偏右转 (2). 偏右转
沿 广云路 行驶 15.1公里
右侧路过 大沥畜牧兽医楼 13.36公里
偏左转 (3). 偏左转
沿 321国道 行驶 3.92公里
偏左转 (4). 偏左转
沿 广海大道东 行驶 5.84公里
右侧路过 金太阳酒店(西南门) 440米
直行 (5). 直行
沿 广海大道中 行驶 2.49公里
左侧路过 环宇大厦 630米
直行 (6). 直行
沿 广海大道西 行驶 1.49公里
进入环岛 (7). 进入环岛
行驶 30米
偏右转 (8). 偏右转走第2个出口
沿 广海大道西 行驶 950米
直行 6. 直行
沿 321国道 行驶 21.47公里
展开详情 收起详情 7. 肇庆市路段 46.28公里
进入环岛 (1). 进入环岛
行驶 30米
偏右转 (2). 偏右转走第2个出口
沿 321国道 行驶 13.52公里
直行 (3). 直行
沿 鼎湖大道 行驶 1.29公里
进入环岛 (4). 进入环岛
行驶 30米
右转 (5). 右转走第2个出口
沿 鼎湖大道 向南行驶 2.12公里
直行 (6). 直行
沿 星湖大道 行驶 9.35公里
直行 (7). 直行
沿 肇庆大道 行驶 8.39公里
右侧路过 肇庆火车站 2米
进入环岛 (8). 进入环岛
行驶 100米
右转 (9). 右转走第2个出口
沿 西江北路 向南行驶 2.92公里
左侧路过 华骏 腾龙大厦 9米
偏右转 (10). 偏右转进入右转专用道
沿 端州七路 行驶 490米
进入环岛 (11). 进入环岛
行驶 120米
偏右转 (12). 偏右转走第3个出口
沿 大桥路 行驶 3.27公里
右侧路过 肇庆加德士大厦 380米
进入环岛 (13). 进入环岛
行驶 20米
右转 (14). 右转走第1个出口
沿 南兴三路 向西行驶 1.24公里
左侧路过 高要华侨实验学校 110米
直行 (15). 直行
沿 南兴四路 行驶 1.75公里
直行 (16). 直行
沿 南兴五路 行驶 1.63公里
进入环岛 (17). 进入环岛
向西南行驶 9米
直行 8. 直行走第1个出口
沿 324国道 行驶 40.94公里
展开详情 收起详情 9. 云浮市路段 90.86公里
直行 (1). 直行
沿 河口大道 向西行驶 2.02公里
直行 (2). 直行
沿 324国道 行驶 1.29公里
右转 (3). 右转走第1个出口
沿 324国道 行驶 2.11公里
直行 (4). 直行
沿 环市东路 行驶 4.18公里
直行 (5). 直行
沿 环市中路 行驶 8.07公里
直行 (6). 直行
沿 324国道 行驶 66.91公里
左侧路过 石城中学 46.83公里
直行 (7). 直行
沿 迎宾三路 行驶 1.09公里
进入环岛 (8). 进入环岛
行驶 60米
右转 (9). 右转走第2个出口
沿 迎宾三路 向西北行驶 880米
右侧路过 素龙三中 60米
直行 (10). 直行
沿 迎宾二路 行驶 730米
进入环岛 (11). 进入环岛
行驶 100米
右转 (12). 右转走第3个出口
沿 龙华西路 行驶 3.42公里
右侧路过 罗定电视转播台 3.49公里
直行 10. 直行
沿 352省道 行驶 79.19公里
展开详情 收起详情 11. 茂名市路段 29.06公里
左转 (1). 左转
沿 207国道 行驶 25.07公里
直行 (2). 直行
沿 城北大道 向南行驶 1.12公里
直行 (3). 直行
沿 环城西路 向南行驶 270米
左转 (4). 左转
沿 人民北路 行驶 1.9公里
右侧路过 信宜市第五中学 1.68公里
右转 (5). 右转
沿 人民路 行驶 690米
右侧路过 金冠大厦 540米
B 信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