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有哪些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 、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 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 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外语 国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品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 数学 国学 外语 品德 科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五年级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课堂教学工作量为:N1=(8×1×60/50)+(2×0.85×65/50)=11.81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 职 务
类 别 校级 副校级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6 8
初中 10 8 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 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Ⅱ 初中教师满工作量的课时是多少
根据有关规定,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它学科每周14-16节.
Ⅲ 国家规定初中各科教师每周上多少节课时算是满工作量
国家对初中各科教师的满工作量没有具体做出规定。
1985年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提出:改革上述试行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参照该办法自行决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其定额,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
1981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规定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时,每周5天及每年校历周数计算。
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全校教师工作量的约 2/3。试行办法及暂行规定对各级职务教师担任各种教学工作,进行教材和教学法资料编写工作,专职和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室工作,兼任党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均有详细规定。
(3)中学教师工作量扩展阅读:
其他国家老师周工作时间:
1、其他国家多无统一标准,有的由学校自订标准,有的由学校在聘约中与教师个别约定,有的无成文规定,学校按一般惯例安排。
2、20 世纪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国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学校教师一般每周至少应工作 40 小时,实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约为 55 小时;多数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 40%~70%。
3、对50个国家80所大学的调研表明,教师每周的平均教学工作量为 6.8 小时~12.5 小时;澳大利亚、亚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师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欧洲最轻;发展中国家的教师工作量一般较发达国家为重。
Ⅳ 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
教师人员工作量标准 :
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
教学工作内量:凡进入课程表的容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0----45分钟)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1、中学学科类别系数设置
2、以对学生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自习课、辅导课等可折合课时量,折合系数为:中学:大自习(40分钟或40分钟以上)一次×0.8,小自习(40分钟以下)一次×0.6。
Ⅳ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职工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2、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3、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4、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5)中学教师工作量扩展阅读: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一个教师的全年工作量,应为1680小时。各类学校均按以上原则及本校具体情况制订工作量。
北京市政府《关于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暂行意见》中规定:中学语文教师每人教两个班(10课时~12课时);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2课时~16课时,平均14课时;其他各学科每人每周授课14课时~18课时,平均16课时。
小学教师每人包教一个班的语文、数学,或每周授课16课时~20课时,平均18课时。其他省、市根据本地区特点,对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均有类似规定。
Ⅵ 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问题
高中一般是:语、数、外三门每周两个班10节课算满工作量。理、化四个班12节算满工作量。版初中也差不多。但各权校情况好像也不完全一样。不过以前我所在的学校,音乐教师6节就算满工作量了,体育教师有到16节才算满工作量的。别去管国家有没有规定吧,那个到了基层都是行不通的。真做教师了,一般想的都是怎么多上一节课,毕竟,以中国的教育现状,学生的分,才是老师的命根呢。
Ⅶ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工作量制度是指高等学校安排并要求教师每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的一种教师管理制度。 年,中国高等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教师工作日和教学工作量试行办法》,规定各级职务教师的全年工作量定额。
1981 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颁布《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规定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 8 小时,每周 5 天及每年校历周数计算。
1985 年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提出:改革上述试行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参照该办法自行决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其定额,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其他国家多无统一标准。有的由学校自订标准;有的由学校在聘约中与教师个别约定;有的无成文规定,学校按一般惯例安排。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
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网络-教师工作量制度
网络-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
Ⅷ 如何计算初中教师工作量
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区有差异,各学科有差异,如果要计算的话,可以参考师生比
Ⅸ 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工作量。理、化四个班12节算满工作量。初中也差不多。但各校情况好像也不完全一样。不过以前我所在的学校,音乐教师6节就算满工作量了,体育教师有到16节才算满工作量的。别去管国家有没有规定吧,那个到了基层都是行不通的。真做教师了,一般想的都是怎么多上一节课,毕竟,以中国的教育现状,学生的分,才是老师的命根呢。
Ⅹ 国家规定初中各科教师每周上多少节课时算是满工作量
国家对初中各科教师每周的课时数没有具体规定。
1985年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提出:改革上述试行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参照该办法自行决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其定额,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
1981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规定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时,每周5天及每年校历周数计算。
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全校教师工作量的约 2/3。试行办法及暂行规定对各级职务教师担任各种教学工作,进行教材和教学法资料编写工作,专职和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室工作,兼任党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均有详细规定。
(10)中学教师工作量扩展阅读:
其他国家老师周工作时间:
1、其他国家多无统一标准,有的由学校自订标准,有的由学校在聘约中与教师个别约定,有的无成文规定,学校按一般惯例安排。
2、20 世纪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国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学校教师一般每周至少应工作 40 小时,实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约为 55 小时;多数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 40%~70%。
3、对50个国家80所大学的调研表明,教师每周的平均教学工作量为 6.8 小时~12.5 小时;澳大利亚、亚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师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欧洲最轻;发展中国家的教师工作量一般较发达国家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