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不要太长
2005年5月14日15时20分,水村中学初三学生郭晋波(男,14岁)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他人无牌摩托车后带本校初三学生杨李艳(女,14岁)、田敏(男,14岁)三人沿陵沁线由西向东行至121KM+300M路段左转弯掉头时,越过路中双黄实线驶入路左,与迎面原广会驾驶的晋E45335号少林公交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郭晋波、杨李艳、田敏三人受伤住院。 2005年5月21日,寺头学校学生张泽坤(男,15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后带本校学生马刘伟(男,15岁)在马寨村路段与一辆桑塔纳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泽坤、马刘伟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 2006年8月6日,芹池中学学生张旭煇(男、15岁)未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隆鑫125型二轮摩托车后带张凯华(男、10岁)从贾寨村到芹池镇北宜村,途中超车时与迎面驶来的货车所载钢筋束相挂撞,造成摩托车上二人受伤,张凯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2. 中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至少1个)
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1 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3. 中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希望对你有参考帮助:
李某(男,19岁)、王某(男,19岁)、徐某(男,15岁)预谋绑架某乡中学生刘某、张某,然后向其家勒索现金。于2005年5月8日晚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王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凶器卡簧刀二把,绳子三根,铁棍一根,胶带一卷,预先到达某乡大桥东头第三泻洪口处,另一犯罪嫌疑人徐以去河西玩电脑游戏为由将刘某(男,16岁)、张某(男,15岁)从家中骗出,当三人走到西大桥东头时,徐借口说去桥墩取事先藏在那的钱,将被害人骗至西大桥东头第三个桥墩处,这时躲在桥墩处的李、王手持卡簧刀将二被害人逼住,李用铁棍猛击刘头部数下,刘倒地后王、徐又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刘的脖子勒住,约一分钟后见刘不动了,又用同样的手段将被害人张打倒,认为二被害人已死亡迅速逃离现场。三犯罪嫌疑人第二天给张某家打电话索款,要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分析:
李某、王某和徐某预谋实施的是绑架罪,但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不仅实施了绑架的行为,并且还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以绑架罪论处。这种类型的绑架罪实质上包含两种具体的行为:一为绑架行为,二为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这两种情况在我国刑法中均可构成独立的犯罪,即一般情节的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本案中,李某、王某已够法定年龄,所以应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徐某案发时的年龄为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其不应对绑架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其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让我们每一个同学自尊自爱,遵规守纪,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案例分析:
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我国刑法还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犯罪时已满16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因为他们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2)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等犯罪负刑事责任。这4位学生犯罪时3位16周岁,一位15周岁,理应根据刑事责任年龄,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16岁的中学生刘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家庭条件很好,刘某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案例分析:
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和挥霍,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司法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这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过,刘某偷盗的财物毕竟是自己家的,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在社会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时,通常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4. 中学生被打劫的案例
日前,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特殊的抢劫案:3名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其中一名在读)因抢劫中学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到5年不等。而令人深思的是,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受害的学生竟达到60多人。
据介绍,被告人邹某(男、15岁)、李某(男、15岁、学生)、杨某(男、16岁)均系仁化县长江镇人,从去年开始,3人玩网络游戏上了瘾,终日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不能自拔。因为上网,他们花光了父母给的零用钱,为了能继续有钱玩游戏,3人萌发了抢劫学生的念头。
2004年11月的一天下午,李某伙同邹某、杨某等人向某中学学生刘某索钱未果后,对刘某拳打脚踢,其中杨某还用尼龙袋缠成绳子勒刘某的脖子,最后从刘某的身上搜得5元;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李某伙同邹某等人窜到镇政府前面的草坪处,看见某中学的学生小邹,遂用削铅笔的小刀威胁小邹,称若不给钱就划花小邹的脸,并拿一个酒瓶作出欲打小邹的样子,从小邹身上搜得4元。
就这样,从去年11月到今年4月间,3名被告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对该县某中学的学生进行抢劫,受害学生达60多人。
尽管3被告均未成年,但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人已涉嫌抢劫罪,仁化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判决结果:
经仁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邹某、李某和杨某3人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零6个月和3年零6个月,并分别并处罚金1000元。
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
去年8月5日23时许,韩某在武山县某网吧上网时,发现同在此网吧上网的某师大女学生陈某在使用手机,遂起抢劫之意。在陈某离开网吧回家时,韩某尾随其后并打开折叠刀,在某单位家属楼梯口,韩持刀威逼陈交出手机,陈在韩的暴力威胁下交出了自己的波导V5100型手机。韩抢得手机后逃离现场。8月27日,韩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向武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交出所抢的手机。经武山县价格事务所估价,该手机价值人民币350元。
韩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进行抢劫,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韩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韩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且系初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武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姚建彪律师点评::
抢劫犯罪侵害双重客体,一是被害人对其财物的所有权,二是被害人对自身的人身权。本案韩某虽然仅抢到了350元人民币,数额不大,却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使被害人的精神上、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因此,抢劫犯罪可以不以被抢财物数额大小定罪量刑,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实施了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就可以不问其抢劫财物的多少而被认定有罪。当然,抢劫财物数额越大,自然量刑也就越重。
同时,犯罪以后,为了有效减轻自己的罪责,应当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律上称之为自首。对于自首者,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当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等属于立功表现,依法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此,本案韩某持刀抢劫本身情节严重,但其犯罪以后能够投案自首,又结合其系未成年人,系偶犯罪初犯,故法院才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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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学生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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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求中学生犯罪案例
16岁学生抢劫杀人分尸 警察称心理素质罕见
2011年5月3日晚11时许,陇西县首阳镇发生一起凶杀案,该镇“诚鑫电脑维修中心”老板史勇忠及其8岁的女儿被人杀死在家中,尸体被肢解。起初许多人都猜测凶手不是与被害人有深仇大恨,就是因情杀人。5月8日此案告破,凶手竟然是一名年仅16岁的初中生,与被害人无冤无仇。在侦破类影视作品的影响下,犯罪嫌疑人抢劫几百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居然残忍地杀人碎尸。
夜幕下的罪恶
位于陇西县城以西40公里的首阳镇被誉为西北药都,是目前西北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当地有12000多人常年从事个体中药材加工和贩运。但是,最近几天当地人谈论最多的不是中药材行情,而是5月3日晚发生在首阳镇上的一起杀人碎尸案。
42岁的史勇忠是首阳镇董家堡村人。2009年9月,史勇忠在首阳镇什字西北角开了一家名为“诚鑫电脑维修中心”的电脑销售兼维修店铺,同时将8岁的女儿送到当地一所小学上学。父女二人平时就住在维修店里。
史勇忠的妻弟赵强(化名)是当地一所小学的老师。5月3日晚8时许,赵强路过史勇忠的电脑维修店时发现,姐夫的摩托车停在门口,维修店的灯亮着,但敲门时无人应答。赵强以为姐夫带着孩子外出散步,也没有太在意。
晚9时许,赵强再次路过电脑维修店时发现摩托车依然停在门口,店里亮着灯,敲门无人应答,拨打姐夫的手机也无人接听。
晚11时许,一直担心姐夫摩托车安全问题的赵强和妻子再次来到电脑维修店门外,发现摩托车依然停在门外,维修店的灯依然亮着。
赵强连续敲门一直没人应答,妻子透过门缝隐约看到门内侧处垂着一只戴手套的手,当赵强通过门缝查看时“手”却不见了。赵强夫妻觉得情况不对,猜测店里是不是进了贼,随即站在距离店铺几米外的街道上商量拨打110报警。就在此时,店门突然打开,一个男子窜出门后拔腿就往首阳中学方向逃窜。赵强追了几十米没追上,最终该男子逃脱。
赵强夫妻随后返回电脑维修店查看,现场的情况让夫妻二人胆战心惊,店铺的地面上到处是血迹,遂立即拨打110报警。
当晚11时27分,最先接到处警指令的首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史勇忠倒在店铺门后面,已死亡多时,部分尸体已被凶手肢解,史勇忠8岁的女儿被害后尸体塞在一个纸箱里。案发现场留有凶手作案时用的一根钢管和一把沾血的壁纸刀。
赵强的妻子后来回忆,在凶手出门的一刹那,她借着灯光看见凶手身着蓝色上衣,身高1.72米左右,体态偏瘦,长头发,年龄大概在27岁至30岁之间,但没看清凶手的面部特征。
后来的事实证明由于目击者过度紧张,对凶手体貌特征的描述出现了偏差,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警方的判断。
4天5夜破案
5月4日零时许,陇西县公安局局长孟庆海带领30余名民警赶到现场,在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询问过赵强夫妻后立即成立了“5·03”专案组,专案组指挥部设在首阳镇一宾馆内。
“这是一起超常规的案子,思维定势下我们走了不少弯路。”陇西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兰建伟告诉记者。
5月4日凌晨2时,专案组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大家认为凶手杀人后残忍分尸,没有深仇大恨不会这么做,凶手很可能与被害人相熟,应该是一成年人。专案组一致认为仇杀、情杀皆有可能。可能性最低的是抢劫杀人,因为案发现场地处闹市,以抢劫为目的杀人后完全没必要分尸。
确定侦破方向后,办案民警分成4个小组展开工作。首先对死者生前的活动情况及社会交往,尤其是矛盾纠纷重点调查,同时进一步寻找并核实案发前曾到过现场的人的相关情况。其次,深入调查死者经济往来及收入情况。
办案民警经过昼夜侦查,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经检查维修店铺内死者使用的电脑,发现死者在网上与一男一女有过多次联系,初步调查3人均有可能相互认识。聊天记录中女子称其感情受挫,郁闷异常。不明身份男子5月3日凌晨3时许的留言是“保佑今天没事,阿弥陀佛”。
难道是情杀?针对这一线索,专案组迅速查清了聊天记录中一男一女的身份,找到二人仔细询问并进一步调查,最终否定了二人的作案嫌疑。与此同时,另外几条线索也被逐一否定,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兰建伟告诉记者,在排除了所有常规可能后,专案组将侦查方向转向了最不可能的抢劫杀人。为此专案组扩大了摸排范围, 专案组民警先后深入18个村社,逐户摸排800余户2000多人。
5月7日,办案民警摸排到一条极有价值的线索:5月3日晚11时许,有一路人经过首阳中学附近时,发现一身着蓝色上衣、体态偏胖、中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孩从附近仓皇跑过。
很快,16岁的初三学生王万虎(化名)被警方纳入视线,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8日凌晨3时,专案组民警包围了首阳镇南门一出租房,将睡梦中的犯罪嫌疑人王万虎当场抓获。警方随即在王万虎的租住房内找到了其作案时所穿的鞋、上衣、死者的手机等物证。
有什么深仇大恨?
5月8日上午11时许,专案组民警带着王万虎指认了现场。
“那个学生娃体格健壮,虽然面相比实际年龄稍大些,但一看就是个学生。”一名商铺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听说凶手只有16岁,还是一名在校的初三学生,家住距首阳镇40公里的福星乡大湾村。
当地群众一致推测,凶手肯定与被害人认识并且有深仇大恨,否则怎么会连8岁的小姑娘也不放过,而且采用杀人分尸的残忍手段呢!
记者到被害人史勇忠位于首阳镇董家堡村的家中采访时了解到,史勇忠家里如今剩下妻子、9个月大的儿子和年迈的双亲。亲戚们介绍,史勇忠及其家人与凶手及其家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
在福星乡大湾村,记者见到了王万虎的父母,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王万虎的父母称他们不认识史勇忠,与其家人也素无瓜葛,以前也没听说儿子认识被害人。对于王万虎的所作所为,他们也无法理解。
王万虎的父亲告诉记者,王万虎生于1994年10月8日,是福星初级中学初三的学生。去年前半年在福星初级中学上初二, 学期结束时因盗窃班主任老师的笔记本电脑被老师抓获。
王万虎的父亲说,儿子最后没脸继续在这所学校上学,去年后半年,在首阳镇中学借读上初三。今年开学后儿子称不愿再去首阳借读,要在家里自学,等到6月中旬参加中考。5月2日中午,王万虎称要到福星中学询问准考证办理事宜,谁知离家后再没有回来,直到接到警察的通知,他们才知道儿子出了事。
据其家人讲,王万虎平时寡言少语,不愿与人交流沟通,最爱看凶杀、侦破类影视剧,去年后半年在首阳镇借读时经常泡在网吧里,沉迷于网络。
“儿子是不是精神上出了问题,否则怎么会做出这种事?”这是王万虎的父亲对儿子杀人碎尸行为能做出的唯一解释。
冷血中学生
王万虎被警方抓获后,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的作案动机非常简单,就是为了抢劫,此前与被害人素不相识。
5月3日晚8时许,王万虎为了抢劫,喝了些酒后在腰间衣服下藏了一根钢管,进入“诚鑫电脑维修中心”,佯装要买电脑。当老板史勇忠低头取货时,王万虎迅速从腰间抽出钢管连击其头部,将其打死。当时,史勇忠8岁的女儿燕燕(化名)在电脑柜台后的床上睡觉,听见响动后起来查看情况,穷凶极恶的王万虎用钢管将燕燕打昏后,用红领巾将其勒死,而后搜寻抢走了史勇忠店铺和身上的45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
作案后,王万虎为了掩盖真相,拿着维修店的钥匙,锁上店门后外出买来了一把壁纸刀,随后二次进入现场对尸体进行肢解,并将燕燕的尸体装入纸箱,准备运出后抛尸。作案后的3个小时内,王万虎一直呆在维修店里肢解尸体,其间有人敲门喊话他并没有惊慌逃走,直到听到门外赵强夫妻商量报警后仓皇逃离。
狡猾的王万虎第二天逃至陇西县城、渭源县城等地,随后又返回了其在首阳镇的租住地,每天混在群众中打听警方破案的消息,因为他相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王万虎被抓后第一句话是‘唉!我还是没逃脱’,审讯时他的情绪非常稳定,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截至目前,我们未发现王万虎有精神方面的疾病。”“5·03”专案组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王万虎虽然只有16岁,但此人是他干刑侦工作十几年中见过的最凶残、心理素质最好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店铺位于首阳镇什字繁华地段,两侧及对面都有商铺,但他毫无顾忌,抢劫杀人后又出门买刀分尸,其间,受害人亲属多次敲门查看,他都未逃离现场,直到最后一次发现受害者亲属有报警意向后才夺门而逃,这一切,一般的罪犯根本做不到。
暴力影视剧
“王万虎超常规的作案行为,不但当地群众难以理解,就是我们也觉得不可思议。”专案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审讯针对王万虎作案时的心理活动,他们专门进行了详细询问,他们发现暴力以及侦破类影视剧作品对王万虎的影响很大。审讯中王万虎交代,他特别喜欢诸如《案发现场》、《重案六组》等侦破类影视剧,自己的作案手段基本上都是模仿侦破类影视剧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通过影视剧他知道如果让受害人看到他的面部特征会很麻烦,因此当8岁的小姑娘看到他的脸后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决定杀人灭口。也是通过影视剧他知道杀人后找不到尸体警方就无法定罪,因此也就有了抢劫得手后的碎尸行为。
案发当晚王万虎并没有逃离首阳,而是心安理得地睡在了在首阳镇的租住房中。抢来的45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第二天用其中300余元买了一件T恤和一双鞋,然后大大方方地到陇西县城、渭源县城等地逛了一圈后又回到了首阳镇,模仿影视剧作品中反侦查手段的他相信“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现在的影视作品过度渲染暴力和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但是对违法行为要承担的后果很少交代甚至不交代,不明是非的未成年人长期观看这种东西会给他们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在目前应试教育的情况下,学校也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课,最多是一年请辖区派出所民警随便讲一下,教育意义不是很明显。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依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安、司法、综治、文化等部门更有责无旁贷的义务。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应当紧密结合起来,用各种方式大力开展法治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生动案例、鲜活的人物来触及青少年的灵魂,真正让他们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以及违法后将承担的责任。
7. 中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1、少年骑车不慎撞死七旬老太
2018年3月11日,高邮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小胡在骑电动车时,不慎撞倒一名七旬老太,致使对方经抢救无效身亡。据了解,事发时有同学突然喊他名字,于是小胡边骑车边掉头看同学,此时同学又喊道:“前面!”但当小胡再转头时已经避让不及,车篓与老太的腰相撞。
2、“抢绿灯”遇上闯红灯,学生被撞
2018年8月6日21时02分左右,王某驾驶小型越野车,沿江都区仙女镇金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龙城西路交叉口斑马线处。此时绿灯已经闪烁,他未采取减速措施,撞上了由西向东未按信号灯通行的14岁学生小李,导致小李腿部及脸部鼻梁骨折,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3、花季少女用煤气自杀
因与母亲争执,仙桃市大洪路一16岁的花季少女在家中关房门开煤气自杀。2018年5月15日,仙桃消防破拆房门成功救出女孩。
据现场知情人介绍,2楼有一名16岁的学生因与自己的母亲发生争执,赌气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并打开煤气罐,企图自杀。
由于该学生吸入大量煤气,导致意识模糊。消防官兵立即将该学生抱至通风的空地上,并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急救。2分钟后,该学生恢复意识。中队官兵迅速将其台上担架,移交给120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4、两中学生钓鱼不幸溺水
2017然后6月10日上午9点多,怀柔区汤河口镇发生一起事故。几名中学生在河边钓鱼时坠入河中,其中两名中学生不幸溺水身亡。当地人表示,由于前些年常有人使用挖掘机在附近河段开采砂石料,导致原本很浅的河底出现大坑,这也是两名中学生没有爬上岸的原因。
5、14岁初中生跳楼身亡
2016年4月13日,在河北燕郊星河皓月小区内,14岁初中生小明(化名)跳楼身亡。事发前,小明曾因作文未完成被班主任老师批评。小明母亲质疑老师教育过激导致孩子轻生,校方对此予以否认。三河市警方称,小明自高楼坠亡,已排除他杀。
8. 求中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二中组织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学生返校途中,一辆东风带挂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直接撞向跑操学生队伍,酿成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共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名学生受伤。那天早晨,学校派出了17位教师跟队跑操,应当说非常努力了,但还是发生了令人痛心的重大伤亡事件。
2006年5月19日,安徽省太湖县一精神病患者闯入弥陀镇河口希望小学砍伤5名三年级学生。
5月24日,河南省邓州市汲滩镇一村民闯入罗营小学,砍死、砍伤学生各1名,并劫持学生15名。
6月15日晚,河南省开封县学生因口角纠集社会青年闯入学校发生斗殴,致使3名学生死亡,4人受伤。
6月10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丰溪镇中心学校9名学生搭乘一辆货车回家,货车行驶途中翻下山坡,造成7名学生死亡,2人受伤。
9. 初中生心理案例
一、问题行为情境(案例):
小洋,15岁,是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他小学的成绩还一般般,处于班级的中等水平。自从上了初中以后,常常因为考试成绩的低分而遭致家长的责骂。由于在外地住校,每个月才回家一次,老师频频与家长联系,反映其在校学习过程中学习态度很不端正,经常在上课的时候无精打采,提不起学习兴趣,也常常旷课在宿舍睡觉,并且屡教不改,初一学年结束时学校要求其转学。初中二年级的上学期,在新的学校中他的表现也是非常的糟糕,班主任也常与家长联系,甚至还请家长到校进行面谈,可小洋的表现并没有多大的改善。初中二年级上学期结束后,小洋主动向家长提出退学要求。
二、对案例进行的分析
在初中生的眼中,学习本身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呢?在一些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约占总体学生的1/3或更多)认为学习是被动、烦恼的事。学生的学习负担、频繁的考试、艰苦紧张的学习生活都带来了学生消极的学习心理状态。而对学生的厌学心理和厌学行为的起到直接推动作用的是学生的个性特征、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等。
不良性格的影响。小洋的不良性格导致了其在面对老师与家长的批评时不能很好地调整来促进学业的进步,而是轻易地放弃了学习。小洋来自于农村,没有受到很好的基础教育,上了初中以后与城市的孩子对比,显示出了明显的劣势,家庭的贫困也让他在与众多的城市学生的生活中觉得比不上别人,因而自暴自弃。同时母亲对他的宠爱与骄纵形成了他对事实漠不关心,不愿意承受过于沉重的学业压力,追求享乐,不够坚强,遇到困难就主动放弃的性格。而且比较神经质,情绪的波动比较大,按情绪的指引来行事。
学校学习环境的影响。沉重的学习负担往往是造成学生厌学心理的主要原因,学习内容繁琐与教学方法呆板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情绪。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往往注重的是学生的考试成绩高低,而忽略了学生的其它方面的素质,这种对学生能力的错误评价也使学生颇为不满。有的教师仅仅因为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好,学生的平时表现不好便全盘否定他们的能力,公然歧视他们。这便直接导致学业不好的学生对他们的学习行为及结果进行消极的归因,这便直接推动了厌学情绪的出现。
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环境是造成学生厌学心理的重要原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给学生的学习情绪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当孩子的学业成绩上的表现达不到父母的要求时,如果父母的教育方式仅仅停留在不停地批评,不断地否定孩子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的时候,会导致孩子对自己的学习行为做出不正确的归因,再加上对父母的不理解的不满,那么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学生会更为消极对待自己的学习,从而导致厌学情绪的不断增长,最后便不愿意主动地接受学习,得过且过,最终放弃自己的学业。从小到大,小洋的成绩一直都不好,常遭致父母的责骂,再加上父母将其与成绩较好的哥哥进行对比,他便自暴自弃,最终放弃学业。同时,父母的榜样作用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态度。父母是学生的启蒙老师,因而,父母的学习行为与学习态度对学生的学习心理有重要的影响。如果家长对知识不重视,对本身对自身素质的提高不重视,在平时生活中也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学习的动机和学习行为,那么孩子也会遵循家长的学习态度,对学习表示轻视,没有端正的学习态度作为指导,学生就会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厌学情绪,那就更不可能有良好的学业成绩,
三、对问题行为的诊断
傅安球等人认为“厌学是指学生对学习否定的内在反应倾向”,包括厌学情绪、厌学态度和厌学行为。表现为对学习厌恶反感,经常逃学或旷课,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学生学习效率下降。在本案例中,小洋即使知道学习的结果直接影响到他的未来,但是他仍然对学习表现得非常反感,甚至感到痛苦,宁愿承受老师、家长以及其他亲朋好友的责骂,也要逃课,或者是在课堂上睡觉,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这些行为的直接结果就是学习成绩的急速下降,从小洋的表现中可以判断他存在着极度的厌学心理,而且在这种厌学思想的指导下,他无心向学,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四、治疗
通过对小洋的案例分析可以知道,造成学生厌学心理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对厌学心理的矫正也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而对逃学这种问题行为的干预也需要学校的老师、家长以及被干预者的共同配合来保证干预过程的顺利进行,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学校老师应该更为关注处于弱势的学生。 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接触最多的长辈就是老师,对学生的学习动机与学习态度产生最大影响的也是老师。因而老师们应该意识到他们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努力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内容的趣味性与教学手段的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他们带来学习的动力。而更为重要的是,老师要给予学生充分的积极关注,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习,也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学生的人格的健全的发展需要老师的积极引导。
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长应对学生的学习行为给予积极的关注,要注重与进行孩子的心与心的交流,同时还要注重自己的行为与态度对孩子的示范作用。当孩子没有取得预期的学习成绩时,要注意采用恰当的教育方式,不要强化孩子对自己的学习行为的消极归因。
进行有效的心理咨询及行为干预。心理咨询是改善学生厌学心理的较为的途径。通过选择恰当的干预技术和方法,如合理情绪疗法、强化法、认知疗法等,通过改变自身的认知和行为,转变其对学习的看法和态度,引导其对自己的学习行为做出正确的归因,通过分析自身的原因,从其自身的因素出发来提高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缓解其厌学情绪,激发其学习兴趣,减少厌学行为,提高学习效率。在对学生进行心理过程的同时,建议采用家庭疗法,争取家庭的配合来进行积极的治疗,整个家庭共同努力来矫正孩子的厌学行为。
五、评估
厌学心理是一种常见于中学生特别是初中生群体中的心理问题,正因为它的涉及之广、危害之深而受到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在积极地寻找厌学心理的干预技术与方法的过程中,应针对具体个案进行分析,找出适合问题行为人的具体方法,有所侧重地对问题行为进行干预,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这个个案中,很明显,小洋的厌学心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家庭环境中家长对孩子对学习的态度及其所采取的并不恰当的教育方式而导致的,家庭的教育方式同时也导致了小洋不良性格的形成。因而在对小洋进行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就要特别注重家庭的作用,让家长参与咨询过程,促进家长与孩子的交流与心灵的互动。利用合理情绪疗法可以使小洋对学习过程以及学习目的有更为客观的理解,从而调整学习态度与学习动机水平,促进其从思想上改变对学习的认识,从一个更为积极的角度看待学习过程;强化法可以对小洋的积极学习予以强化,从而保证其学习过程的持续性;利用认知疗法可以帮助小洋认清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可以有助于完善其人格。
总之,只有对各个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才能恰当地选择具体的干预方法对心理问题进行治疗,才能保证治疗的效果,最终达到解决问题行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