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師資格考試《中學教育學》簡答題:課程的類型有哪些
課程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四種:
(1)學科課程。是分別地從各門科學中選版擇部分的內容,組權成各種不同的學科,並從課程體系出發,整體安排它們的順序、授課時數及期限。
(2)活動課程。是從兒童的興趣和需要出發,以兒童的經驗為基礎,以各種不同形式的一系列活動組成的課程。
(3)綜合課程與核心課程。是與分科課程相對應的一類課程,它打破傳統的從一門科學中選取特定內容構成課程的做法,根據一定的目的,從相鄰相近的幾門科學中選取內容並將這些內容相互融合,構成課程。
(4)潛在課程。也稱隱性課程,是相對於顯性課程(學校課程表內列入的有組織的教學活動)而言的。
B. 2019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證考試大綱中學
內蒙古教師資格證考試大綱沒有電子版的,可以網上或實體書店購買紙質版的,2019年全區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考高等層次的以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本考試大綱標註:(適用於高校教師資格申請者)為復習和命題的范圍與依據;
報考中等層次的以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本考試大綱標註:(適用於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復習和命題的范圍與依據;
報考初等層次的以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本考試大綱標註:(適用於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復習和命題的范圍與依據;
(二)試卷結構和標准樣卷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兩本書後所附的試卷結構和標准樣卷為依據。我區試卷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客觀題採用在答題卡上塗卡的形式答卷,主觀題採用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C. 教師招聘考試中小學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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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教師資格證報名條件,考試科目,報名時間
一、報名條件: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並願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並依法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師范類:往屆畢業生需准備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提供,非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供);
4、本人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5、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師范生可在其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申請時以學業成績單代替學歷證書,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在讀學校提供。其餘要求與往屆生相同。上述材料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合格後,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非師范類:與師范類應屆、往屆畢業生需准備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審合格後,須參加由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察,並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證明。如果符合條件,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相應的受理期限內通知認定結果。
二、考試科目:
國家統考地區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幼兒園考《綜合素質》和《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考《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的考《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和《學科知識與能力》。
省考教師資格考試主要考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不過有些省份還需要考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 學科專業素質,教育方法,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教學法。具體考試內容詳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的有關規定。
三、報名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資格認定時間
2019年3月9日,進行2019年全國教師資格考試。
考試課程及時間非師范畢業生(包括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考試課程按所報類別分為:高級教師開考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中學(含中等職校)教師開考教育學和中等教育心理學;小學教師開考教育學和小學教育心理學;幼兒教師開考幼兒教育學和幼兒心理及衛生學。每年開考一次。
四、是否需要普通話證:
是。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E. 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中,小學和中學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試卷內容都一樣嗎
這個得看你是哪個省的,每個地方不一樣,我們湖南今年小學和中學是一樣的,專比如:像廣西,初中教師資屬格考初中教育學、初中心理學、初中學科教學論 。小學教師資格考小學教育學、小學心理學、小學學科教學論。我們湖南小學和中學今年都是考教育心理學 和教育學統一採用中學版的,但是考試的時候題目小學和中學是不一樣的。
F. 請問一下教小學和中學考的教師資格證有區別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呢
宏博幼師培訓回答
證件是一樣的,但是裡面的資質分類是不一樣的,從教的年紀肯定也不一樣。
中學的可以教小學,但是小學老師教不了中學的。
理論考試都一樣,非師范專業的人去報考教師證不一樣的就是說課和面試不分。
你報小學語文就是考小學語文相關的知識和講課。
G. 中學教育心理學和中學教育學的提綱
第一章 教育與教育學〖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教育的發展
第二節 教育學的發展
第二章 教育與社會發展〖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教育與政治經濟制度
第二節 教育與生產力
第三節 教育與科學技術
第四節 教育與文化
第三章 教育與個人的發展〖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個體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
第二節 影響個體身心發展的因素
第三節 教育對人類地位的提升
第四節 普通中等教育促進青少年發展的特色任務
第四章 教育目的〖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層次結構
第二節 指定教育目的的幾本依據
第三節 我國的教育目的
第五章 學生與教師〖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學生
第二節 教師
第三節 學生與教師的關系
第六章 課程〖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課程概述
第二節 課程目標
第三節 課程設計
第四節 課程實施
第五節 課程評價
第七章 教學(上)〖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教學工作的意義和任務
第二節 教學過程
第三節 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
第八章 教學(下)〖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教學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二節 教學組織形式
第三節 教學策略
第九章 德育〖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德育的意義,目標和內容
第二節 德育過程
第三節 德育的原則,途徑和方法
第四節 德育模式
第十章 班級管理〖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班級管理的意義
第二節 班級管理的幾種模式
第三節 當前班級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節 班集體的形成
第五節 班主任與班級管理
第一章 教育心理學概述〖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教育心理學的研究對象與研究內容
第二節 教育心理學的作用
第三節 教育心理學的發展概況
第二章 中學生的心理發展與教育〖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中學生的心理發展概述
第二節 中學生認知發展與教育
第三節 中學生的人格的發展
第四節 個別差異與因材施教
第三章 學習的基本理論〖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學習的實質與類型
第二節 聯結學習理論
第三節 認知學習理論
第四章 學習動機〖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學習動機概述
第二節 學習動機的理論
第三節 學習動機的激發和培養
第五章 學習的遷移〖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學習遷移概述
第二節 學習遷移的基本理論
第三節 遷移與教學
第六章 知識的學習〖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學習遷移概述
第二節 知識的獲取
第三節 知識的保持
第七章 技能的形成〖快速掌握課程學習〗
第一節 技能的一般概述
第二節 操作技能的形成
第三節 心智技能的形成
第八章 學習策略
第一節 學習策略概述
第二節 典型的學習策略
第三節 學習策略的訓練
第九章 問題解決與創造性
第一節 問題解決概述
第二節 創造性及其培養
第十章 態度與品德的形成
第一節 態度與品德的實質及關系
第二節 中學生品德發展的基本特徵
第三節 態度與品德學習的一般過程與條件
第四節 良好態度與品德的培養
第十一章 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節 心理健康概述
第二節 心理評估
第三節 心理輔導
第十二章 教學設計
第一節 設置教學目標
第二節 組織教學過程
第三節 選擇教學策略
第十三章 課堂管理
第一節 課堂管理概述
第二節 課堂群體的管理
第三節 課堂紀律的管理
第十四章 教育測量與評價
第一節 教學測量與評價的意義和作用
第二節 教學測量與評價的方法和技術
第十五章 教師心理
第一節 教師的心理特徵與職業成就的關系
第二節 專家型教師和新教師的比較研究
第三節 教師的成長與發展
H. 我要考試了 提供中學教育學心理學試題和答案,美術試卷和答案
山東省教師資格考來試教育源學、教育心理學論述題的題型分析及解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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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關於印發《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的通知
政策文件_最新消息 2009-1-3 9:50
第一條 為加強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維護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嚴肅性,依照《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定。
I. 教師資格證考試需要什麼教材
教師資格證考試的科目為: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
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測試,暫由各省(區、市)自行命題和組織實施。
(9)教育學考試大綱中學擴展閱讀:
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對教師實行的一種特定的職業許可制度。世界上許多國家對教師的資格標准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少國家建立了教師許可證制度或教師資格證書制度。
取得教師資格可在本級及以下等級學校和機構任教;中職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只能在中專、技校、職高或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職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資格證者,一經查出,五年內不得申報。
市教委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各區、縣教委(教育局)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並願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並依法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申請程序
師范類:往屆畢業生需准備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提供,非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供);
4、本人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5、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師范生可在其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申請時以學業成績單代替學歷證書,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在讀學校提供。其餘要求與往屆生相同。上述材料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合格後,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非師范類:與師范類應屆、往屆畢業生需准備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審合格後,須參加由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察,並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證明。如果符合條件,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相應的受理期限內通知認定結果。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指從事某一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准。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工種)實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一特定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准。
職業資格分別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通過學歷認定、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執業資格通過考試方法取得。
職責分工
職業資格分別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通過學歷認定、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對申請人專業(工種)學識、技術、能力的認可,是求職、任職、獨立開業和單位錄用的主要依據。
職業技能鑒定
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證書的名稱、種類按現行規定執行)。
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一項戰略措施。它對於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的建設以及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培養技能型人才,促進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對從事技術復雜、通用性廣,涉及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只要從事國家規定的技術工種(職業)工作,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就業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