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試行)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促進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落實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
二、性質和功能
學業水平考試是面向全體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達標性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根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其主要功能是:
(一)評估全體普通高中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狀況。
(二)評價普通高中學校教師對教育培養目標、課程標準的理解、掌握和實施,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科教學質量的情況。
(三)評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整體素質,加強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全面落實課改要求、執行課程方案,面向全體學生、充分保障每個學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權利等方面的實施情況。
(四)引導社會和家庭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形成正確的質量觀和人才觀。
三、組織和管理
(一)各級人民政府成立學業水平考試協調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教育的負責人任組長,教育、財政、物價、公安、監察、保密、電力、交通和衛生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在協調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根據各自職能,負責學業水平考試相關事項。省學業水平考試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省教育廳。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學業水平考試領導小組,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基礎教育、財務建設、體衛藝、監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學業水平考試業務工作的決策和協調。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配備適量的事業編制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學業水平考試的日常事務。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歸口基礎教育部門管理。
(四)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學業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學業水平考試的研究、命題指導、閱卷指導、試卷評析和評價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並頒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細則》,具體規定相關考務事項。
(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學業水平考試專項經費,主要用於學業水平考試日常管理和基礎性工作開支。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向學生收取學業水平考試費,專項用於學業水平考試。各級人民政府本級財政對學業水平考試予以適當補貼,確保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正常運行。
四、考試對象、科目及方式
(一)考試對象:我省普通高中在籍學生。
(二)考試科目及方式
學業水平考試涵蓋普通高中課程的八個學習領域的全部科目,是評價學校、教師教育教學和學生學習狀況的完整體系。學業水平考試由考試與考查兩部分組成。
1、考試部分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九個科目,考試方式為筆試。
(1)省級統一考試(含補考)
省級統一考試是考試科目必修學分模塊學習結束後的綜合考試,採用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閱卷、統一考試時間和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2)模塊學分考試
模塊學分考試是考試科目模塊學習結束後的平時單項測試,由學校根據模塊教學內容組織命題和考試。學科教師根據學生模塊學分考試的成績(物理、化學和生物結合考查科目的單項考查成績)和學習過程提出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認定結論。
2、考查部分
考查科目為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體育、美術、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和生物實驗操作等十一個科目。考查方式根據學科特點確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考查科目指導綱要。
(1)綜合考查
綜合考查科目為除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三個科目以外的全部考查科目,是必修學分模塊教學全部完成後的綜合測試,由市州統一命題,學校組織實施,每屆學生考查一次。
(2)單項考查
單項考查科目包括全部考查科目,是根據模塊教學內容進行的階段性測試,在單個模塊(專題或主題)教學完成後進行,由學校組織命題,並實施考查,每個模塊考查一次。教師根據學生單項考查的成績(物理、化學和生物結合模塊學分考試成績)及學習過程提出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認定結論,並計考查成績原始分。
五、考試時間
(一)省級統考科目時間為高二年級第二學期期末,具體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10-12日(高考結束後)舉行。
(二)綜合考查科目考查時間由市州統一安排,學校具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三年二期期初完成。
(三)模塊學分考試和單項考查時間由學校根據教學實際安排。
(四)省級統考科目補考時間安排在三年一期期初舉行;綜合考查科目可當場補考兩次;模塊學分考試和單項考查補考辦法由學校確定,原則上不少於兩次。
六、成績認定、考試時量、分值及計分辦法
(一)成績認定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正式考試成績和補考成績兩類。正式考試成績是第一次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每個學生只能取得一次正式考試成績;補考成績是正式考試不合格科目參加補考的考試成績。
2、學籍異動學生成績認定
(1)留級、休學學生成績認定
參加正式考試後留級、休學的學生成績有效,並視為正式考試成績,不得參加下一屆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前留級、休學的學生參加留入、復入年級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其考試成績作為正式考試成績。
(2)轉入學生成績認定
省內轉學的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正式考試成績和補考成績均有效,外省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後轉入我省的學生,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憑轉出省教育行政部門的成績證明認定,只在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時有效。
(3)特殊考生成績認定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只參加部分學科考試的學生,已參考科目的成績有效,並作為正式考試成績,未參考科目可參加本屆學生的補考,考試成績按正式考試成績認定。此類考生由學校提出申請,相關部門證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考試時量及分值
1、省級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時量均為120分鍾,其他科目均為90分鍾,各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2、考查科目時量根據考查科目的特點合理確定,綜合考查由市州統一確定考查科目的時量,單項考查由學校決定考查科目的時量;考查科目均採用百分制計分。
3、模塊學分考試的時量、分值由學校確定。
(三)計分辦法
1、省級統考正式考試成績採用原始分計分,補考成績只記及格和不及格。
2、考查科目的總成績由綜合考查和單項考查兩部分組成(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以單項考查成績為准),權重均為0.5。考查科目正式考試成績採用原始分計分,補考成績只記及格和不及格,補考及格科目按60分折算計入考查科目的總成績,補考不及格科目成績按實際得分折算計入考查科目的總成績。
3、模塊學分考試的計分辦法由學校確定。
七、命題工作
(一)命題依據
1、普通高中教育培養目標。學業水平考試對學生達到普通高中教育培養目標的程度作出基礎性判斷,各學科在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科考試大綱》和《考查指導綱要》(以下均簡稱《考綱》)和進行命題時,要充分認識、准確把握普通高中教育培養目標對本學科的要求,並對本學科實現普通高中教育培養目標的主要領域和具體目標作出明確闡述。
2、課程標准。學業水平考試對學科課程標準的實現程度作出基礎性判斷。各學科在制定本學科《考綱》和進行命題時,要充分認識、准確把握本學科的課程目標、課程特點、課程內容和課程方法,並作明確闡述。
3、《考綱》。《考綱》依據普通高中教育培養目標和學科課程標准對本學科的考試目標、命題原則、考試內容、考試方式、考試時量和考試題型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4、普通高中學校教學實際。《考綱》制定和命題時,要充分考慮我省普通高中教學實施現狀、學生基礎、教材選用和課程資源等實際情況。
(二)命題原則
1、科學性——試題符合學業水平考試的性質、特點和要求,符合學生認知水平、認知規律和發展要求,確保知識、觀點正確,語言表述規范,選用的情境素材健康。
2、客觀性——試題具有代表性,覆蓋面廣,充分反映學科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有利於學生創造性思維發揮。試題的難易度適當,難度系數0.8~0.85,杜絕偏題、怪題,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的比例適當。試卷的內容效度高,能夠客觀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
3、基礎性——針對學生必修學分模塊命題,注重三維課程目標的落實,重點考查學生掌握經典知識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試目標包括識記、理解、簡單應用、綜合應用四個能力層次。筆試部分考試不同能力層次試題的比例一般為:識記佔30%,理解佔20%,簡單應用佔40%,綜合應用佔10%。
4、公平性——面向全體學生命題,試題內容避免客觀因素影響,保證無經濟、文化、城鄉、民族、性別等背景的差異。
5、友好性——卷面設計應充分體現為考生服務的宗旨,卷面設計規范,卷頭、卷尾和換頁處要有溫馨提示,給予考生人文關懷。
(三)命題程序
命題的基本程序包括確定命題人員、制定命題計劃、編制雙向細目表、編制試題、編輯試卷和審題等工作環節。
(四)命題質量、考查科目信度評估和教學質量分析
1、命題質量分析
省級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採用專家組評價與網上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試卷的質量作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1)定性分析。主要包括:
①分析試卷內容、選材、題目結構、編制技術等,對試卷與培養目標、課程標准、《考綱》和高中教學實際等命題依據的一致性程度進行評價。
②評價試題與命題計劃、雙向細目表一致性程度。
③對試卷體現命題的科學性、客觀性、基礎性、公平性和友好性的情況進行分析。
(2)定量分析。主要包括:
對考試成績的平均分、標准差、差異系數和分布形態進行分析,對試卷的難易度、信度、效度和甄別性進行評價。
2、考查科目信度評估
對省級示範性高中考查科目成績信度評估由省、市(州)、縣(市、區)教育行部門共同負責,其它高中由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共同負責。
3、教學質量分析
綜合定性、定量分析的情況對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學狀況進行綜合評估,並形成評估報告。
八、結果運用
(一)學生畢業標准。
學業水平考試實施後,我省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畢業標准為:綜合素質評價合格、修滿144個學分(其中必修學分116個學分,選修28個學分)、學業水平考試省級統考科目成績各科及格(60分以上)、考查科目成績各科及格(60分以上)。
凡我省普通高中學生達到上述畢業標准者,經省、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市州驗印,由學校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凡我省普通高中學生因學業水平考試、考查科目成績未達到畢業標准但修滿規定修業年限者,由學校發給普通高中結業證書,其學業水平考試、考查及格科目成績三年有效,只需參加不及格科目的補考,及格後頒發畢業證書。
普通高中畢(結)業證書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式樣,統一監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高中畢(結)業生信息網。
(二)學校評估依據。
通過對省級統考成績的合格率、平均分、全科優秀率、差異系數、差異比較、考查科目成績和考查科目信度評估等項目對學校教育教學狀況進行綜合評價。
(三)高校招生錄取依據。
1、在學生檔案中提供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業水平考試、考查科目成績,供高校招生錄取時參考。
2、省級統考科目正式考試成績逐步按一定比例折算計入高考總分。
3、學業水平考試正式考試成績在我省免試保送進入高校的學生錄取時適當運用。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高校錄取工作中的運用以當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九、工作要求
建立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牽涉面廣,社會關注度高,任務十分艱巨。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學校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從教育的全局出發,充分認識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重要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扎實實將考試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要對學業水平考試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組織機構,明確具體責任,要在學業水平考試協調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下,協調組織好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確保學業水平考試順利實施。
(二)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學業水平考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省教育廳負責制訂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細則》,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及時制訂相關的配套制度和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精心組織好各類人員培訓,切實規范考風考紀,逐步完善學業水平考試機制。
(三)注重研究,認真總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不斷探索考試命題的科學性、組考的嚴謹性、閱卷的公平性和考試結果運用的公信度,認真總結成功的經驗,積極反思,及時糾正考試工作存在的問題。
(四)加強宣傳,強化輿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教育部對高中新課改省份提出的要求,是促進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重要舉措。各地要加強輿論宣傳,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利用多種媒介,為學業水平考試營造良好的輿論宣傳,正確引導社會和家庭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形成正確的質量觀和人才觀,確保高中新課程的順利推進。
B.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新政,將給孩子考大學帶來哪些影響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這項改革,奠定了新一輪考試招生改革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制度框架。
對於高中學校,對於廣大老師,對於大學,對於高中學生而言,這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新政將帶來哪些影響呢?學生的負擔是減輕了,還是增加了?學校老師的壓力是變大了,還是變小了,請看今天小編帶給你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新政,帶給教育的六大影響」。
影響一:改變高中片面追求升學率的現象
「克服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和學生嚴重偏科現象,促進全體學生在共同基礎上的個性化發展」
這次《實施意見》的發布,是在學業水平考試經歷了9年地方試點基礎上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學業水平考試有了「國家標准」。從2005年開始,學業水平考試逐步在高中新課程實驗省份推開,目前,已有30個省份實施(有20個省份超過5年)。但考試組織方式、內容、成績使用等還亟待改進。這次改革是在多年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進一步提高考試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公信力。
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將在很大程度上改善高中片面追求升學率的現象。浙江省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已有多年歷史,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劉寶劍根據他多年組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經驗指出,權威、可信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在引導、督促高中學校認真貫徹教育方針,全面落實課程方案,開齊開足開好規定課程,克服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和學生嚴重偏科現象,促進全體學生「在共同基礎上的個性化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充分體現了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初衷。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也指出,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有四項重要的意義,一是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打牢終身發展的基礎。二是進一步增加學生選擇空間,促進學生學會選擇,規劃人生。三是推動高中准確把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實現因材施教。四是為高校科學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提供服務,促進高中、大學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提升專業人才培養水平。
影響二:對高中課程改革提出更高要求
「學校要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合理編班,把走班教學落到實處,組織實施相應的教學,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長期以來,高中考試成績以百分制呈現,給學生造成了很大的課業負擔和心理壓力。這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級」呈現成績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評價學生、評價教育質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計較,學生可以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學習一些新的、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同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這樣的規定既可以保證學生成長基礎非常全面,但又保障了學生個性成長所需要的學習時間和機會。
不過,對於高中學校而言,學業水平考試對學校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提出更多更高要求。原來學生只能選擇文綜、理綜,多數學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學,現在學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選擇權進一步加大,學校要按學生的選擇實行走班教學。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指出,為適應學業水平考試帶來的變化,各地要全面推進高中教學改革。一是調整教學組織方式。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合理編班,把走班教學落到實處。二是提高校長和教師的教學管理能力。加強校長和教師的培訓、研修,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根據學生不同的選擇,組織實施相應的教學,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三是加強教學條件保障。在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要積極創造條件,滿足新的教學需要。
浙江省海寧市高級中學校長周彬介紹了他們結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推行了以「全面發展基礎上的個性成長」為目標的課程改革。學校不但開足與開齊了所有國家規定的必修課程,還聯合各方力量為學生開設選修課程,更重要的是,組織策劃了各種各樣與課程學習相相輔相成的課程活動。
豐富多彩的課程並不是培養每門課程的專才,而是為學生全面發展打下基礎,所以這些課程只需要合格就可以達到目標;而學生自主選擇的課程,則是需要學生自己負責的課程,這些課程則必須按照等級計入高校招錄體系之中。這樣的課程安排,可以讓學生安心於全面發展的平台建設,避免了因全面競賽而帶來的功利與短視;還可以讓學生精心於自己特長學科的發展,避免了因全面競賽對學生特長與興趣的埋沒。
影響三:有效減輕高中學生的學習負擔和心理壓力
「不參加高考的學生,不需要和其它學生學習、備考一樣難度的教學內容;計入高考的科目,可以由學生根據自己興趣特長自主選擇,揚長避短」。
針對大家非常關注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不會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的問題,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指出,改革後的學業水平考試將會進一步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一是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級」方式呈現,除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科外,其它學科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教學要求,考試合格即可。不參加高考的學生,不需要和其它學生學習、備考一樣難度的教學內容。
二是現行高考科目是統一規定的,有的科目學生不擅長但又必須考。改革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的3科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是可選的,可以由學生根據自己興趣特長自主選擇,揚長避短。學習有興趣和擅長的東西,可能就不會感覺太累。
三是現行高考是將高一、高二學習的內容一直帶到高三「算總賬」,三年中各門考試科目一直處於備考的過程中,並且畢業時集中考6門,學生考試的門數多,強度大。改革後,與高校招生錄取掛鉤的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三年中完成,實現每門課程學完即考,可以分散備考的門數,縮短備考的持續時間,減輕一次性考試帶來的心理壓力。
影響四:讓高中生有更多時間去發展特長和興趣
「不再問學生哪個學科最差,而是問學生哪個學科最好,學生不再在自己薄弱學科上費盡心思,而是在自己強勢學科上精雕細琢」。
在當前的高考制度下,為了確保各科成績總分最大化,高中教育最重要的任務,並不是讓學生在特長學科或者興趣學科上深入發展,而是在學生薄弱學科或者無趣學科上開展補差。為了補差雖然會增長學科成績,但卻很難促進學生成長;於是,學生學習興趣的衰退,就直接導致了學生學業負擔的增加。
在新的招生考試方案中,給予了學生選擇最優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錄體系之中的機會。變原本從統考「套餐」變成選考「自助餐」,減輕壓在學生肩上「科科學、門門拼」的重擔,更重要的是讓學生有了更多的選擇性。
浙江海寧學校校長周彬說,沒有興趣支撐的學習,再少的學業都是負擔;沒有成就感的支撐,再濃厚的興趣都將走向消失殆盡。
針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變化,海寧學校在教育戰略上大膽地把傳統的「取長補短」轉向了「揚長避短」,學生不再在自己薄弱學科上費盡心思,而是在自己強勢學科上精雕細琢。於是,我們不再問學生哪個學科最差,而是問學生哪個學科最好,雖然學生在學業上的任務並沒有減少,但卻因為避短而減少了挫折感,還因為揚長而增加了成就感。尤其是我們把大學專業排名告訴學生以後,學生還將自己的強勢學科與大學專業發展相關聯,有了長遠的成長夢想,也就自然削弱了學業帶給學生的心理負擔。
而為學生提供「一科兩考」的機會,意味著學生將逐漸從考試的緊張情緒中解脫出來,有更多的機會去展示自己的學習實力。事情偶然性越大,運氣的成份就會越大,學生心理焦慮程度會變高,但追求能力提升的意願會變低。不管是在「一考定水平」的學業考試中,還是在「一考定終身」的高考中,學生對考試的恐懼,勝過考試內容對學生的挑戰;更為糟糕的是,學生往往會把考試成績的高低,與運氣的好壞相關聯,從而在日常學習中更願意追求「投機取巧」而不是「腳踏實地」。在浙江省高考英語聽力部分,就已經嘗試了兩次考試,學生明顯感覺到實力相比運氣的重要性。當兩次考試在學業水平考試中廣泛推廣時,尤其是那些將計入高考成績的選考科目,也允許學生參加兩次考試,而且用最好的成績計入高考成績時,學生將不再因為考試中的偶然因素而焦慮,反到是要學會通過提高學科實力來消除焦慮因素。
影響五:更有利於高校選拔人才,從簡單「招分」到科學「招人」
「等級一般分五個,規定了每個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保證成績的區分度和可比性,方便評價和招生錄取使用」。
目前,由於多方面因素,絕大多數高校招生,完全依據分數來進行,誰考分高(哪怕只高一分),就錄取誰。很多人稱之為「招分」,而不是「招人」。
這次改革,努力打破高校招生的「唯分數論」,想法設法多方面創造機會,推動高校從簡單地「招分」走向科學地「招人」。《意見》規定,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它科目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教學要求,合格即可。等級一般分五個,規定了每個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保證成績的區分度和可比性,方便評價和招生錄取使用,在當前的輿情條件下,成績按比例分等,為破除「唯分數論」,高校參考學生綜合素質材料,走向真正的「招生」創造了有利條件,留出了更大的空間。
影響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威性、可信度增強
「由於採取了與高考幾乎完全相同的管理模式,廣大學生及其家長、高中和高校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威性和可信度非常認可」。
這次改革提出,一是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標准,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業水平考試進行統一管理,確保考試的權威性。二是由省級專業命題機構依據國家頒布的課程標准命題,加快題庫建設,確保命題的專業化。三是按照統一標准設置考點、考場,加強閱卷工作管理,統一閱卷程序、標准和方式,確保評分准確。四是建立關於安全保密、違規處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考試安全。
浙江省已經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多年,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劉寶劍表示,由於採取了與高考幾乎完全相同的管理模式,廣大學生及其家長、高中和高校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威性和可信度非常認可。浙江2011年開始試行「三位一體」招生,將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測試三方面的成績按一定權重合成總分,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4年來申請加入試點的高校逐年增加,「名氣」越來越大,報考考生也越來越多,這從一個側面證明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良好信譽已經確立。
劉寶劍表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按照國家課程標准和教育考試規定實施,由省級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可以保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威性和可信度。統一的命題和考試,是保證學業水平考試權威性和可信度的核心要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教育部的意見,制定本省(市、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對考試科目、報考對象、成績呈現、成績使用等作出明確規定,並授權省級教育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具體實施,組織命題、報名、考試、評卷等。從省到縣的三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管理機構,組成了一個嚴密、專業、完備的考試管理體系。統一組織考試則主要體現在考點設置統一標准,考生考場統一編排,監考教師交叉安排,考場指令全省統一,考風考紀統一要求。
C.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最新政策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學生可以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意見規定,語文、數學、外語(課程)、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意見還規定,在實行高考(課程)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考試內容方面,意見要求各省(區、市)根據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規定及要求確定考試內容。要對相關科目的實驗操作、外語聽力和口語的考試提出要求。命題應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
意見強調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各省(區、市)每年組織安排的考試要覆蓋所有科目,滿足不同學生選考的需要,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結束時。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此次出台的考試新規規定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意見還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D. 偏科太嚴重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有一門一直過不去,對以後有什麼影響嗎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對於高考是沒有多大關系的,但是你學業水平考試如果一直過不了的話內,就有可能拿不到畢容業證,對高考就有影響了,所以還是趕緊治一治偏科,學業水平考試一定要過的,學業水平考試監考的也不嚴,努力一點能過的。
E. 沒有會考成績的,還可以報嗎
會考,就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簡稱。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不能參加高考。
《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第四點規定: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粵招[2014]22號)第十點規定:
根據《關於印發2009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粵教考〔2008〕33號)的有關規定,從2011年起,所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往屆生)必須取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成績),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時,對所有參加普通高考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要求均按《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執行。
《江蘇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第二點規定:
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方案規定,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未達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報統招批次相關科類的高考志願。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並取得規定等級:①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②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藝術、體育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③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藝術、體育類考生,在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必修科目測試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時,七門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2)往屆生、社會考生、隨遷子女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其等級要求與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相同。
(3)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高中會考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我省予以認可,並進行相應的等級轉換。成績經轉換後,其必修科目(含技術科目)測試等級要求與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相同。
F.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介紹
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為落實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09年開始在全省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現將《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實施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取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再舉行高中畢業會考。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G.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考有關系嗎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考有關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學生可以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意見規定,語文、數學、外語(課程)、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意見還規定,在實行高考(課程)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H. 沒有會考成績能參加高考么
可以參加高考,能否參加高考與會考成績之間沒有關系,只要符合高考專報考條件便可以報名參加屬高考,高考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應屆生)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高考由教育部統一組織調度,教育部考試中心或實行自主命題的省級教育考試院命制試題。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不得參加高考條件: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