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業水平測試中各科目的考試范圍是什麼
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滿分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A為100分~90分,B為89分~75分,C為74分~60分,D為59分及其以下。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七門。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其中文科類考生選測科目除須選擇歷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理科類考生選測科目除須選擇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考生選定的兩門選測科目之外的五門為必測科目。
拓展資料: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處理: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報考意向、報考科目組,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為B+),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2.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怎麼考
不同的省份考試的科目與內容有所不同。總體來看,以高中必修模塊為主,成績呈現方式傾向於等級制賦分
從各省份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內容來看,不同的省份考試的科目與內容有所不同。
第一類是全部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代表性的省市有安徽、天津、山東、黑龍江等。
如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設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人文與社會基礎(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科學基礎(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素養(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6個科目,均測試高中各有關學科必修學分所規定的學習內容。通用技術被納入測試學科,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測試,均是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亮點。
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市級考試和區縣級考試。市級考試設置語文、英語、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含物、化、生實驗、英語聽力考查;思想政治學科實行開卷考試)。區縣級考試設置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主要考查必修模塊的內容,其中,語文和數學學科增設自選模塊的考查內容。
黑龍江省由省統一組織考試的科目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學校組織對語文(朝語文和漢語文或蒙語文和漢語文)、英語(俄語或日語)、數學考試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考查。均考查《課程標准》規定的必修課程內容。
第二類是部分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代表性的省份有海南、江蘇等。
海南省的基礎會考的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實行「反向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擬報考文史類、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的基礎會考;擬報考理工類、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的基礎會考。基礎會考的考試范圍為各學科必修模塊和畢業必修學分要求的選修模塊。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設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7門,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兩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1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1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兩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必修科目只考必修內容,選修科目包括必修與選修模塊。
無論是全部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還是部分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除了海南省將成績折算為10%的分數計入高考總分之外,各省市基本上都採用a、b、c、d等級制的方式來呈現考生的成績。
3. 學業水平考試高一高二科目成績公布,你拿了幾個A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高考錄取要求規則: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其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成績公布採用等級分,各科公布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 100分-85分為A級; 84分-70分為B級; 69分-50分為C級; 49分-25分為D級; 25分以下不給等級。學業水平測試是對高中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科目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共同構成完整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體系。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根據高中學生修習的要求設置。鑒於語文、數學、外語另外組織考試,藝術、體育、研究性學習等列入綜合素質評價,這些學科不再列入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設置堅持基礎性與選擇性相結合原則,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個人選修的科目。為減少測試科目與測試次數,選修科目測試的內容包括該學科的必修內容。
4. 學業水平考試怎麼劃分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成績公布採用等級分,各科公布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每次考試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考試結果進行年度等值處理後,將卷面成績轉換為等級分。各科卷面成績與等級分關系:100分—85分為A級,84分—70分為B級,69分—50分為C級,49分—25分為D級,24分及以下不給等級。 學業水平測試是對高中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科目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共同構成完整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體系。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根據高中學生修習的要求設置。鑒於語文、數學、外語另外組織考試,藝術、體育、研究性學習等列入綜合素質評價,這些學科不再列入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設置堅持基礎性與選擇性相結合原則,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個人選修的科目。為減少測試科目與測試次數,選修科目測試的內容包括該學科的必修內容。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0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5.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哪些科目
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英語、地理、物版理、化學、生物、技術權10門學科。其中技術中信息技術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
考試方式
學業水平考試採取書面考試和操作考試兩種方式,書面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操作考試的科目為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的實驗操作。
6.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最新政策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學生可以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意見規定,語文、數學、外語(課程)、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意見還規定,在實行高考(課程)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考試內容方面,意見要求各省(區、市)根據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規定及要求確定考試內容。要對相關科目的實驗操作、外語聽力和口語的考試提出要求。命題應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
意見強調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各省(區、市)每年組織安排的考試要覆蓋所有科目,滿足不同學生選考的需要,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結束時。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此次出台的考試新規規定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意見還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7. 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有哪些
答--您想要問什麼?所有的學校的學生在學校學習都是按照國家的教學大綱的要求來做的,所以您就要通過您的班主任老師來
詳細的了解。
8. 學業水平考試和會考有什麼差別
沒有差別,學業水平考試通稱會考。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通稱「高中會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
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准、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
(8)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自己選擇科目擴展閱讀:
考試性質:
1、學業水平考試是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質量的水平考試。不同於具有選拔性質的高校招生考試,也不同於為學分認定而設置的模塊考試。
2、學業水平考試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檢查普通高中學分認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3、學業水平考試結果是高等學校招生選拔的主要參考依據之一。
4、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有利於保證普通高中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組織教育教學,有利於監測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不斷提高課程實施的質量和水平。
9. 關於學業水平考試,考C和A、B有什麼不同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為B+),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
6、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9)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自己選擇科目擴展閱讀:
一、科目設置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0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二、時間安排
1、必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75分鍾。必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二下學期、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報考兩次。
2、選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100分鍾。選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報考一次。
3、全省學業水平測試具體時間統一為每年的3月20、21日(一天半)
據目前情況是:從2009屆的學生開始,學業水平測試將提前進行。具體時間為:3月下旬第一個雙休日。(考核內容為: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高中必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