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如何劃分
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評定採用等級制。
省統考科目的成績評定以設區的市為單位,按考生成績劃分為A、B、C、D(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排名為前20%(含20%)的考生為A,前60%~21%(含60%)的考生為B,前95%~61%(含95%)的考生為C,後5%的考生為D。
㈡ 山西省2015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
山西省2015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網址
㈢ 2019年山西招生考試網高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下發時間
2019年山西招生考試網高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下發時間
2019年山西招生考試網高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下發時間還沒公布。
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將於5月5日至5月9日進行。為讓考生及時、准確了解我省2019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有關規定,現將有關注意事項發布如下:
一、報名對象
(一)2017年秋季入學,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學籍的高二年級學生;
(二)非2017年秋季入學,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學籍,因休學、留級等原因,目前就讀於高二年級,且未參加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
二、報名方式
2019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確認」的方式。
三、報名和繳費時間
5月5日8:00至5月9日18:00。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四、現場確認時間
5月13日8:00至5月15日18:00。考生在學籍所在學校進行現場確認。
五、列印准考證時間
2019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准考證採取網上列印的方式。自6月22日起,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網上服務平台,,使用A4紙列印准考證。
㈣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解讀與模擬試卷答案哪有[要全科的]
自2004年起,一些省份相繼進入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運而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各地要加快建設在國家指導下由各省份組織實施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切實做到可信可用,逐步發揮其對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管理和監控,對高中學生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客觀評價,以及為高校招生選拔提供參考依據的作用。」
已經進入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省市,如山東、海南、江蘇、安徽、天津、福建、黑龍江等地紛紛建立起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雖然「脫胎」於過去的高中畢業會考,但其考試性質與功能已經具備了全新的內涵。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和方式是什麼?
是基於國家新課程標準的高中學生各學科學業目標達成的考試
最先進入高中新課程的山東省在《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中這樣描述:「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是省級普通高中學生文化課學習水平考試。」
海南省也是最先進入高中新課程的4省份之一,在《海南省2007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基礎會考實施方案》中,將基礎會考定性為「國家承認的省級普通高中學生部分文化課畢業水平考試。」
《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試行)中將其性質明確為:「學業水平考試是普通高中綜合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據國家統一標准,在國家指導下由各省份組織實施的全面檢測普通高中學生課程修習水平的標准參照性考試。」
《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方案》(試行)是這樣界定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是根據國家要求,全面考查普通高中學生在語言與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技術等領域的基礎性學習情況的省級水平測試。」
《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方案(試行)》中提出:「學業基礎會考是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質量的水平考試,不同於具有選拔性質的高校招生考試,也不同於旨在考查學生學習量和學習過程綜合表現的學分認定考試考核。」
《教育部關於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意見》即將出台,其徵求意見稿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定位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在教育部指導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考試,是依據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行的終結性考試,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學生在各學科所達到的學業水平。」
由此可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更傾向於學生各學科學業目標的達成。從目前已經建立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省市來看,都是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界定為基於高中新課程標準的省級普通高中學生的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功能是什麼?
其成績是衡量普通高中學生能否畢業的主要依據。與高中畢業會考相比,其功能更為全面
不可否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延續了以往高中畢業會考的一些主要功能,如其成績是衡量普通高中學生能否畢業的主要依據等。與高中畢業會考相比,其功能更為全面。
綜觀各省市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功能的表述,我們不難看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基本都是由各省市教育廳基教部門組織,這就決定了其首要功能就是對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控。特別是在各地全面推進新課程改革的今天,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在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保證高中課程的全面開設、避免少數學校過早進行文理分科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正因為如此,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是衡量普通高中學生能否畢業的主要標准。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實施高中新課程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都無一例外地賦予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一項舉足輕重的新功能,即其成績都被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以至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被稱之為「小高考」或「高考的首戰」。
以各省市有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功能的表述為基礎,《教育部關於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這樣闡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功能:「其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是反映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也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普通高中課程管理,督促學校認真執行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規范教育教學行為的重要手段。」
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和方式是什麼?
不同的省份考試的科目與內容有所不同。總體來看,以高中必修模塊為主,成績呈現方式傾向於等級制賦分
從各省份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內容來看,不同的省份考試的科目與內容有所不同。
第一類是全部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代表性的省市有安徽、天津、山東、黑龍江等。
如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設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人文與社會基礎(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科學基礎(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素養(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6個科目,均測試高中各有關學科必修學分所規定的學習內容。通用技術被納入測試學科,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測試,均是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亮點。
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市級考試和區縣級考試。市級考試設置語文、英語、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含物、化、生實驗、英語聽力考查;思想政治學科實行開卷考試)。區縣級考試設置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主要考查必修模塊的內容,其中,語文和數學學科增設自選模塊的考查內容。
黑龍江省由省統一組織考試的科目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學校組織對語文(朝語文和漢語文或蒙語文和漢語文)、英語(俄語或日語)、數學考試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考查。均考查《課程標准》規定的必修課程內容。
第二類是部分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代表性的省份有海南、江蘇等。
海南省的基礎會考的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實行「反向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擬報考文史類、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的基礎會考;擬報考理工類、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的基礎會考。基礎會考的考試范圍為各學科必修模塊和畢業必修學分要求的選修模塊。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設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7門,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兩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1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1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兩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必修科目只考必修內容,選修科目包括必修與選修模塊。
無論是全部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還是部分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除了海南省將成績折算為10%的分數計入高考總分之外,各省市基本上都採用A、B、C、D等級制的方式來呈現考生的成績。
4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與以往有何不同?
按照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將與高考錄取逐步「掛鉤」
社會各界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關注度很高。按照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將與高考錄取逐步掛鉤。從已經出台的高中新課改各省份高考方案來看,掛鉤形式不外乎「硬掛鉤」與「軟掛鉤」兩種。
海南省是「硬掛鉤」的典型代表,將基礎會考的總成績按10%的比例折算(滿分為30分)計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總分。江蘇省也是「硬掛鉤」,不同類別的高校在高考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設置了報考門檻,該省2008年高考方案規定學業水平測試6科全部為A的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增加10分投檔。
其他省份基本上是「軟掛鉤」,一般都要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才能被本科院校錄取。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高校可以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A等級多的考生。有的省份還給予高校一定的招生自主權,允許高校在錄取時對學業水平考試的相關科目提出等級要求。經過批準的高等職業院校,甚至可以根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直接錄取新生。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影響到高考錄取,究竟應該影響到什麼程度最合適,這是一個新課題。江蘇省目前正在對2008年高考方案進行調整,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督促普通高中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學科課程標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目前還處於試行階段,只有及時總結試行階段各省市的成功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積極尋找對策,才能逐步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制度,真正發揮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理想功能。(劉決生)
【相關鏈接】 各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功能表述
山東省: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是學生獲得高中畢業證書的必要條件之一。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分修習成績均達到畢業要求,由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頒發《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成績合格證》。
海南省:檢查、評價普通高中學校教學質量和學校學分認定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部分文化課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規定的畢業要求的重要依據。
江蘇省: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是為了加強對高中的課程管理和質量監控,同時,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
福建省:學業基礎會考是評價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和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所規定的基本要求的重要手段。
黑龍江省:對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管理和監控,規范教學行為,確保學分管理質量,為師生的教與學提供指導;檢測學生學科基礎目標達成度和知識體系形成狀況,保證學生全面素養形成必備的科學文化基礎;為高校招生選拔提供參考依據。
安徽省:對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管理和監控,規范教學行為,落實國家課程方案;指導教師改進教學,提高教學質量;檢測學生學科基礎性學習目標達成情況,保證學生全面發展必備的科學文化基礎;為高校提供考生學業的基礎性信息,供
㈤ 山西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成績等級出來了嗎在哪裡能查到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公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等第形式呈現。按照所有考生成績分布劃分為A、B、C、D(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第。由省統一組織的考試科目的成績評定以市為單位劃分等第。其中排名為前20%(含20%)的考生為A,前60%至21%(含60%)的考生為B,前95%至61%(含95%)的考生為C,96%以後的為D。
不會公布具體分數,只給你等級評定
㈥ 關於2010高中水平考試(山西)
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制度的意見(試行)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和《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等文件精神要求,我省決定從200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建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為指導,以國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以及各學科課程標准為依據,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推動普通高中嚴格按照國家新課程方案開全課程、開足課時,引導教師按照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實施教學,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二、學業水平考試的性質和功能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在教育部指導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判定普通高中學生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標準的終結性考試,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學生在各學科所達到的學業水平。其功能主要有:
1、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能否達到各學科課程的畢業標准;
2、反映普通高中學校實施高中課程標準的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及辦學水平;
3、作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普通高中課程管理,督促學校認真執行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規范教育教學行為的重要手段;
4、為高等學校招收新生提供依據(具體辦法將在我省2011年高考方案中體現);
5、為高中學生就業或接受國內外其他各類教育提供高中學業水平證明。
三、科目設置與考試組織
凡具有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都要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由省統一組織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等8科。
語文、數學、英語3科的考試由學校自行命題,並組織實施。
綜合實踐活動、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校本課程和理化生實驗操作等科目的考試(或考查)由各設區的市組織,各設區的市也可委託學校組織。
四、考試(考查)內容和方式
1、在新課程實驗階段,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為各學科必修模塊(理化含必選學分模塊)的內容,待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擴大到其他選修模塊的相關內容。
2、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採取書面考試和操作考試兩種方式:
書面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其中語文、英語、數學、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實行閉卷考試;思想政治課實行開卷考試;通用技術在課改先期採取省統一閉卷考試,逐步實現與平時課堂表現和作品評價相結合進行。
操作考試的科目為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的實驗操作。其中信息技術採取由省統一組織基於互聯網的在線測試方式(信息技術的考試辦法另文下發);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採取由設區的市或學校按省統一要求組織考試。
3、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藝術(含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校本課程由設區的市或學校採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組織考查(具體安排由各設區的市確定)。
4、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以新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為依據,著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與運用。試題力求做到難易適當、題量適度,滿足大部分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通過學業水平考試的要求。
五、時間安排
1、按照我省課程設置方案要求,學生在獲得某學科所有必修學分後,方可參加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由省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考試每年一次,時間安排在高二年級下學期末進行(具體時間另文通知);由學校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高三年級上學期末(具體時間以設區的市為單位統一確定);信息技術上機考試在高二年級下學期末進行,按規定日程10天內完成。
省統考科目時間安排、分值如下:
考試日程
科目
考試時間
分值
第一天
上午
物理
90分鍾
100分
地理
90分鍾
100分
下午
歷史
90分鍾
100分
通用技術
60分鍾
100分
第二天
上午
化學
90分鍾
100分
生物
90分鍾
100分
下午
思想政治
90分鍾
100分
信息技術
在省考科目考試前10天內完成。
60分鍾
100分
2、設區的市及學校考試(考查)科目的考試時間由各設區的市(或學校)根據相關科目必修(含必選)模塊學習完成時間確定,也可結合模塊考試(考查)進行。
六、成績評定
1、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評定採用等級制。
省統考科目的成績評定以設區的市為單位,按考生成績劃分為A、B、C、D(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排名為前20%(含20%)的考生為A,前60%~21%(含60%)的考生為B,前95%~61%(含95%)的考生為C,後5%的考生為D。
學校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也按照A、B、C、D四個等級劃分,成績評定和等級劃分比例由學校根據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准要求確定,各設區的市教育局指導並負責具體核實。
由設區的市或普通高中學校組織的其他考試(考查)科目的成績評定由各設區的市統一確定。
2、學生每科目考一次,成績為D等級(不合格)的學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成績分為合格(C)、不合格(D)兩個等級。
省統考科目補考時間安排在高三年級第一學期初,以設區的市為單位統一命題(信息技術除外),由普通高中學校具體組織。
學校組織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補考工作由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實際自行確定,原則上在高三第二學期初完成。
3、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參加所有科目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成績達到合格等級以上,是取得高中畢業資格的必備條件之一。凡應屆高中學生經補考仍有1門(含1門)以上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發給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普通高中學校按照《山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發給普通高中結業證書。
4、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記入《山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發展報告》(紙質與電子管理系統)中。
七、組織管理
學業水平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基礎教育處具體負責,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省電化教育館配合,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擬定學業水平考試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全省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進行具體組織指導;負責確定省統考科目的考試時間、試題命制原則,以及製作試卷工作。
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除信息技術學科之外其它7個省統考科目的試題命制、制定閱卷標准和試卷分析等工作;負責指導設區的市或學校考試(考查)科目的試題命制工作(包括補考)。
省電化教育館負責信息技術學科上機操作考試(含補考)的命題、考試組織及評分等工作。
在省教育廳指導下,各設區的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考試和評卷及成績評定工作;負責本市范圍內成績不合格學生的補考科目(信息技術除外)的試題命制及補考等工作;負責對學校組織考試科目的監控和抽測工作。並根據《山西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建立學生考籍檔案、處理考籍變更等工作。
縣(市、區)教育局協助設區的市教育局負責實施考試、進行考籍管理等工作。
各普通高中學校負責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的試題命制、考務、評卷、成績評定等工作;負責按省、設區的市要求做好有關考試考核的相關工作;按省教育廳要求按時上報相關情況。
八、保障措施
1、學業水平考試既是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的一項重要內容,又是普通高中新課程背景下保障和促進所有高中學生全面完成國家課程標准要求的重要措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各項組織實施工作。要保證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所需的正常經費和必要設備,統籌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這一工作。要督促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課程設置方案,禁止為應付學業水平考試而組織各種形式的模擬考試,編寫各種復習資料、練習冊等,保證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健康發展。
2、省教育廳將根據課程標准要求和我省普通高中教學實際,制定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和標准,組織建立並逐步完善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和學業水平考試試題審評制度,逐步實現學業水平考試的標准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3、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省、市、縣、校四級培訓制度,分別對考試政策、考試管理、考務工作各項制度進行系統培訓。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搭建管理網路平台,發揮考試監測技術及設備作用,提高考試管理水平和效力。
4、省教育廳將依照高考管理模式,制定《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明確工作任務、實施程序和管理要求。實行考試工作「陽光工程」。各地和各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業水平考試公示、監督、舉報、抽測等各項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加大管理力度,切實做到考試過程公平公正,考試結果可信可用。各設區的市也要制定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並報省教育廳審核;由學校層面組織的考試(考查)科目的實施方案由各設區的市負責審定。
5、省教育廳將建立學業水平考試的跟蹤、監測、評估和反饋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建立健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獎懲制度。每年考試結束後,省教育廳將對全省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並定期表彰學業水平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九、其他
1、實施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起始年級為200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學生。
2、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收費標准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制定的具體辦法執行。
3、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㈦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評分標准
A是優秀 分數排名在全省前20%以內的
B是良好 分數排名在全省79%-60%內的
C是及格 分數排名在全省59%-6%之內的
D是不及格 分數排名在全省後5%之內的
分數沒有明確的界限,根據人數排名劃線
會考很容易就過,不合格要補考
要認真對待,會考可以從側面粗略看出高考情況
㈧ 您能告訴我2011山西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果怎麼查么
2011年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
提示:請輸入正確的身份證號、相應的學籍號以及正確的驗證碼,然後點擊【查詢】按鈕查看結果!
考生如有疑問,請到所屬市教育局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