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學校團代會召開程序是什麼
團代會
團代會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代表大會的簡稱,團代會的主要任務是學習並討論黨中央和團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團委委員的換屆選舉等等。團代會是按照團章規定從團中央到各級行政區域的各級地方團委、各具體基層單位團委團總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況下不定期召開的共青團團員代表大會。
編輯本段團代會之法規基礎
一、團內民主選舉制度
團內民主選舉制度是共青團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產生團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組織規程,是團內民主選舉的原則、方法、組織和程序等規定的總和。其中,《團章》中關於團內民主選舉的條文是團內民主選舉制度的總則,團有關選舉工作的條例、規則、辦法、意見等都是依據團章確定的原則制定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是團的一項重要法規。
二、團的代表大會制度
團的代表大會制度是共青團組織體制的根本體現,是團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重要組成方面。團的代表大會是團的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為了保證團代表大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團內選舉規則根據團章規定,對各級團代表大會的屆期、職權、規模、代表構成與產生辦法,召集會議方式及召開會議的報批程序等都作了具體規定。這些規定的總和就成了團的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它是團內重要的組織制度。
團章規定,團的全國領導機關,是團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地方各級團的領導機關,是同級團的代表大會和它產生的團的委員會。這是因為,團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是由團員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的,他們集中反映了全國或該地區廣大團員的意志。團的代表大會,不但要聽取和審查同級團的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有關團的工作的重大問題,而且要選舉團的同級領導機構。但是,由於團的代表大會幾年才召開一次,不可能成為團組織的日常領導機關,因此,在團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只能由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作為全國或該地區的領導機關。這樣,團的各級代表大會和它產生的委員會,就成為團的各級領導機關。
三、團的代表大會的職權
根據團章規定,團的各級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查和批准同級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團的工作任務和有關重要事項;
(三)選舉同級委員會;
(四)選舉出席上一級團的代表大會的代表。
四、《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組織選舉規則(暫行)》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選舉規則(暫行)》的指導思想
制定兩個選舉規則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團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改進和完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尊重和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真正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使團的民主選舉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這個指導思想貫穿於兩個選舉規則的各項條款中。具體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團內選舉必須堅持和體現黨的領導。這是從共青團組織的性質出發,健全和完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的基本立足點。選舉規則規定,團的各級組織擬定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候選人人選及其選舉辦達等重要問題,在報告上一級團組織的同時,必須報請同級黨組織批准,取得黨組織的領導。
(2)團內選舉必須充分發揚民主;選舉規則規定了團員女團內選舉各環節中享有的民主權利。同時規定,候選人的產生要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反復醞釀討論;選舉一律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時可以另選他人;團內選舉應尊重和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3)團內選舉必須實行差額選舉。差額選舉就是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選舉。它較之於等額選舉為團員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的代表和領導人,提供了更為廣泛的選擇餘地,它是團內選舉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始於團十二大通過的《團章部分條文修正案》,成為團內民主選舉的一項基本要求。選舉規則規定了團的各級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實行差額選舉的辦法,並根據團的地方和基層組織的不同的特點規定了實行差額選舉的具體方式。
(4)團內選舉必須嚴格履行規定的民主程序。
一、議程
1、預備會議。(團代會正式舉行前,由上屆團委會主持召開大會預備會議。)
團代會會議
(1)聽取籌備工作報告;
(2)聽取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3)通過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主席團一般由各代表團團長、團代會籌備機構負責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組成。主席團成員必須是團代會代表。)
(4)通過大會議程。
2、正式會議。(由團代會主席團主持)
(1)宣布大會開幕,奏《國歌》;
(2)致開幕詞
(3)少先隊員代表獻詞
(4)領導致詞;
(5)作工作報告;
(6)主席團向大會推薦新一屆團委委員初步候選人;
(7)代表團分組討論:A工作報告;B醞釀新一屆團委委員候選人;
(8)主席團會議:A聽取各代表團討論情況;B確定新一屆團委委員候選人名單;
(9)投票選舉新一屆團委委員;
(10)公布選舉結果;
(11)召開新一屆團委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產生團委書記、副書記及進行委員分工; (12)通過工作報告決議;
(13)致閉幕詞;
(14)宣布大會閉幕,奏《代團歌》。
二、團代會選舉的一般程序
1.大會執行主席報告出席會議的代表人數;
2.通過選舉辦法;
3.通過選舉工作人員名單;
4.宣布經醞釀確定的新一屆團委委員正式候選人名單和出席市團代會代表正式候選人名單; 5.監票人檢驗票箱; 團代會會場
6.分發選票;
7.代表投票;
8.投票完畢,由監票人和選舉工作人員開箱驗票;
9.計票;
10.宣布計票結果;
11.宣布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