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一些新聞,中學生發生意外事故而受傷或死亡的實例,急急急
老師、同學們:早上好!
最近省、市公安教育主管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各大中小學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嚴防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文件明確指出:今年3 月31日,是第十四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3月31日至4月4日,是第二個「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時間,活動主題均為「加強防災減災,創建和諧校園」。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還明確把學校安全工作列入創建「平安校園」和「文明學校」的重要內容。結合我校的實際,今天晨會課我談談如何預防和減少學生意外傷害的發生。
當今的家庭,大部分只有一個健康、活潑、可愛的孩子。在父母的眼裡,孩子就是明天,孩子就是希望。孩子的身影、孩子的笑聲就是父母整日奔波的動力。
有時孩子的一舉一動、感冒發燒,都令父母牽腸掛肚,心神不安。但我們需要警惕的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意外傷害事故還是頻繁發生,給家庭、社會帶來難以承受的打擊,因而,如何預防和減少學生意外傷害的發生,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成為越來越緊迫的問題。
據公安部統計,意外傷害已成為世界各國0~18歲青少年學生第一「殺手」,中國學生死亡原因中26.1%為意外傷害。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以每年7%~10%的速度上升。據調查顯示,我國中小學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築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當於每天有一個班的學生消失!遠遠超過了因傳染病所造成的死亡率。
為了保證學生的健康成長,家長、學校、社會可以說想出了許多辦法,制定了不少的法規,學校進行了許多次安全教育。但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為什麼仍然時有發生?
據公安部門分析,就大多數學生傷害案來看,主要由三方面原因引起:一是思想麻痹所致,二是責任心不強,三是利益驅動。如果克服了這三條,再加上重視自我防範意識,意外傷害還是可以避免或者減少到最低限度的。
▲學生意外傷害具有明顯的季節性、地區差異和年齡特徵。
調查顯示,南方中學生意外傷害的前三位死因是溺水和車禍、校園暴力,而北方學生更多的死於中毒、窒息和車禍。城市學生的首位意外傷害是車禍,農村則為溺水、騎摩托車事故。
一、節假日是學生意外傷害多發期,安全隱患無處不在。
近期,我省氣溫偏高,氣候乾燥,全省森林火險等級持續高位,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2月12日中午,三明沙縣砂鎮端溪村發生森林火災,因風力過大,大火迅速蔓延,造成當地部分高速公路、鐵路和電力一度受到較大影響。前年翔安區兩位學生放學沒有準時回家,而是上山玩火導致森林火災,令人痛心,相關責任人已追究責任。2月13日,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了「禁火令」。禁火令期間,全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文件明確規定:學生不在任何場所玩火,不準攜帶火種、火具、火葯、易燃易爆物品進山(林地)遊玩,禁止學生參與野炊、燒烤、燃放煙火等野外用火活動。
鑒於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危害性大的自然災害,加上林下植被茂盛,山場地形復雜,撲救難度大。嚴禁組織中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清明節、五一節即將來臨,請全體同學嚴格執行禁火令有關規定。希望同學在日常學習生活中,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開學至今學校一直高度重視校園內部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放學及晚自習後門窗電是否關閉,特別是強調住宿生嚴禁違規使用電器,但個別班級個別同學還是屢禁不止。兩周前,高二某女生私自違規使用隨手泡,去上課忘記拔掉電源,一壺水燒得只剩三分之一,幸虧生管員查房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無數血的教訓向我們敲起警鍾,「安全無小事」,千萬不可麻痹!
二、如何避免和減少學生意外事故的發生
▲專家一致強調預防為主,有效的預防80%的意外事故可以避免。
中國公安大學王大偉教授認為,大多數意外傷害事件是由於不當心、麻痹大意引起的,並非不可預防、無法控制。關鍵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最近,為什麼「校外清錢」又有所升溫,重要一點是同學的自我防護能力較弱,遇到突發事件時,往往不知所措。
前一周,高一一位男同學在學校大門口公交車站被騙一台手機。事情經過:放學近六點,該同學准備乘公交車回家,一位社會女青年,向該同學藉手機打,然後借故邊打電話邊離開!一台嶄新的手機五分鍾就這樣騙到手。而我們的同學還在車站苦等一個多小時等騙子把手機歸還?身邊案例警示我們,助人為樂同時應謹防小人之心。特別是不能把銀行卡或手機等貴重物品借給陌生人。如何避免遭「清錢」、搶劫?警方提示我們:
1、不外露或向人炫耀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到校或外出不輕易帶過多的現金,不把貴重物品帶到學校,今天不用的錢不帶。
2、平時節假日盡量不要獨自外出,下午放學、晚自習後盡量結伴而行,寄宿生晚上不離開校園。
3、不要獨自在偏遠、行人稀少,環境復雜或偏僻的地方,學生不去閑雜人員多的地方。
4、學生放學應准時回家,不在校外逗留。
5、穿戴適宜,盡量使自己活動方便。
6、萬一被「清錢」被騙、搶劫後,要記住對方相貌特徵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在校門口應立即到門崗尋求保安幫助。
B. 2020年溺水死亡的有哪幾件事
重慶潼南8名小學生溺亡
2020年6月21日,重慶潼南區米心鎮8名小學生結伴至附近河灘玩耍,期間1名學生不慎失足落水,其餘7名學生前去施救,一並落水。6月22日7時10分,經全力搜救,8名落水青少年全部被打撈出水,均已無生命體征。
初步調查,失蹤人員均為居住在附近的米心鎮小學學生,周末放假自發相約,到童家壩涪江河一寬闊的河灘處玩耍,期間有一名學生不慎失足落水,旁邊7名學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學生一並落水。
(2)2018年中學生溺亡事件擴展閱讀
暑假來臨,天氣炎熱,加之汛期降雨強度加大,溺水事件進入高發期。6月21日,重慶潼南區發生8名小學生溺亡事件,令人震驚,令人痛惜,給各地各校再次敲響了警鍾。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特發布2020年第3號預警,提醒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學校務必引以為戒,認真落實防溺水工作各項要求,盡最大努力防止此類事件發生。
一、是宣傳教育要落細。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結合當地實際,廣泛宣傳防溺水知識和溺水危害,引導廣大學生珍惜生命,遠離危險水域。要採取多種形式,反復提醒學生在放學後、周末和節假日不要私自下水游泳,更不要到無人看護水域玩耍;遇到他人溺水要沉著應對,以最快速度尋求大人幫助,不要貿然盲目施救,造成更大悲劇。
二、是家長監護要落實。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充分運用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通過家訪、家長會、電話、簡訊、微信、發放告知書等方式,及時向家長進行防溺水風險提示,督促家長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准確掌握孩子行蹤,切實做好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監管,嚴防離校期間溺水事件的發生。
三、是風險防控要落地。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重點水域隱患治理。特別是南方河網密集地區,要及時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日常巡查,切實做到及時發現險情,妥善做好應急處置。
C. 2018年12月29日海泉學校高三班女生跳樓事件詳細信息
全文如下:
關於新絳縣海泉學校學生意外傷亡的情況報告
2018年12月29日凌晨六時,我局接到海泉學校報告,海泉學校高二學生1715班學生韓××(女,16歲)倒在學校教學樓東邊樓梯口,疑似墜樓。我局相關人員六點十分趕到現場。據了解,學校凌晨四點五十五分發現,五點十五分送往縣人民醫院,醫生宣布死亡。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目前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善後工作正有序進行。
新絳縣教育科技局
2018年12月29日
「度娘」一下,海泉學校12月份還有一高三級學生墜樓身亡事件,時間是12月11日,死者系聞喜籍女生;2017年11月13日凌晨1時許,該校一名初三女學生墜樓身亡,14歲,新絳縣橫橋鄉三家店村人。
這就是說,海泉學校2018年12月份發生兩起學生墜樓事件,2017年發生1起,均是女生。
新年將至!
正當全國人民喜迎元旦之際,殊不料在12月29日凌晨四點左右,山西新絳海泉中學又一聲驚天巨響驚醒了人們辭舊迎新的美夢!
據朋友6點18分發過來的消息告知:2018年12月29日凌晨六時,我局(教育局)接到海泉學校報告,海泉學校16歲高二女生倒在學校教學樓東邊樓梯口,疑似墜樓。我局相關人員六點十分趕到現場。據了解,學校凌晨四點五十五分發現,五點十五分送往縣人民醫院,醫生宣布死亡。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目前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善後工作正有序進行。
這則噩耗明確告知我們:又一女孩墜樓身亡,鮮花般的生命就凋零在昨天晚上,死亡於2019年年關前夕!
據筆者所知,前幾天,2018年12月11日,該學校高三級一聞喜女學生王某某墜樓身亡,據透露該生在墜樓前學校發生過校園暴力。
再往前追朔到2017年11月13日凌晨1時許,海泉學校新絳縣橫橋鄉三家店村人,一名14歲初三女學生墜樓身亡!!!
D. 陝西何處中學生下河游泳致三人溺水身亡
2018年7月20日下午4時許,來自陝西周至縣富仁鎮、馬召鎮的七名青年學生,專在周至縣黑河屬位於馬召紀聯村東一帶下河游泳時,其中三人不幸溺水身亡。
游泳,是人在水的浮力作用下產生向上漂浮,憑借浮力通過肢體有規律的運動,使身體在水中有規律運動的技能。游泳運動可分為競技游泳和實用游泳,競技游泳是奧林匹克運動會中的第二大項目,它包括蝶泳、仰泳(也稱背泳)、蛙泳和捷泳(也稱爬泳/自由泳)四種泳姿的競速項目,以及花樣游泳等。
隨著游泳運動的發展,游泳被分為實用游泳和競技游泳兩大類。實用游泳又分為側泳、潛泳、反蛙泳、踩水、救護等;競技游泳分為蛙泳、爬泳、仰泳、蝶泳、自由泳。等級為:三級、二級、一級、健將、國際健將。
E. 海南臨高4名中學生為何會溺水身亡
5月8日,海南省臨高縣博厚中學發生一起4名學生溺水事件。目前,具體專相關情況仍在調屬查之中。
事件發生後,臨高縣委、縣政府、臨高縣教育局、博厚鎮政府、博厚中學領導及相關人員趕赴現場處理後事。臨高縣委書記李江華批示,要求臨高縣公安局迅速查明原因,博厚鎮要協助做好溺水學生家庭善後和安撫工作,特別是教育局要吸取事件沉痛教訓,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管理,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來源:中國新聞網
F. 小學生溺水死亡案例
新華網四川頻道9月15日電(記者劉大江)4個年幼的小學生在幽深可怕的水庫里無助地掙扎。這時候,人性的丑與美體現得淋漓盡致:一個路過的村民最早目睹溺水悲劇的發生,但最終卻麻木不仁地一走了之。聞訊趕來的其他村民,不顧個人安危自發下水救人。但為時已晚,4朵鮮艷的生命之花悲愴凋零。
9月11日下午1時多,四川省簡陽市賈家鎮麥地村小學校和天宮村小學校5個學生結伴來到附近天宮水庫,其中4個孩子私自下水洗澡,發生溺水事件。8歲的王紅敏是唯一未下水者,也是唯一的倖存者。她回憶說,出事那天,她表姐付宇、表哥付永建以及表哥同班同學都雲傑、吳仁傑帶著她,來到離家約4里的天宮水庫。其中都雲傑提議下水洗澡,其他3個人表示同意。她聽說這水庫的水很深,不敢下水。王紅敏目睹他們越游離岸越遠,不一會兒,都雲傑的身體突然向下沉。糟了!他溺水了!其他3個孩子離都雲傑不遠,趕緊伸手去拉。結果,4個孩子相繼掉進深水區。頓時,哭聲和呼救聲在水庫上空回盪。
天宮水庫位置較偏遠,平時少有人跡。王紅敏說,那時正好有一個挑水桶的村民從旁邊路過,她如見救星,趕緊呼救。那名村民停下腳步,望瞭望正在水庫里拚命掙扎的孩子們,並沒有任何救人的意思,只是對王紅敏說了一句:「你還不趕緊跑,要不你也要被淹死。」說完就徑直走了。那一刻,王紅敏特別憎恨他。
王紅敏哭喊著「救人啊」,跌跌撞撞地往家的方向跑。天宮村村民李毅正在山坡上干農活,之前他曾受跌傷,身體嚴重不適。他聽見求救聲,趕緊扔下手裡的農具,邊喊「救人」邊奔向水庫。凄厲的呼救聲,像一隻無形的手,將成百上千的村民從附近地方聚集到天宮水庫出事地點。
賈家鎮麥地村5組村民曾興武告訴記者,盡管大家知道水庫很深,並且水情復雜,但還是有很多人不顧個人安危,自發地跳下水打撈溺水的孩子們。和曾興武同組的村民王家林,在這次事件中成為群眾心目中的英雄。在幽深得令人害怕的水庫里,他在後來趕到的119官兵的配合下,一個人從水庫底打撈出3具孩子的屍體。
群眾無不嘆息:我們從很遠的地方趕過來,時間上已經晚了。如果最早看到溺水悲劇的發生的那個人,及時援之以手,4個孩子可能就不會這樣全部夭折。(完)
新聞背景
9月11日,四川省簡陽市賈家鎮5名小學生結伴來到人跡罕至的天宮水庫,其中4人私自下水洗澡,結果溺水死亡。據了解,2004年迄今,該市已有23名中小學生溺水死亡。
據四川省簡陽市教育局副局長刁榮介紹,9月11日下午1時多,賈家鎮久隆中心校麥地村小4年級學生都雲傑、吳仁傑、付永建和天宮村小3年級學生付宇、2年級學生王紅敏,相約結伴來到離家約4里路的天宮水庫。除了8歲的王紅敏,其餘4名小學生相繼下水洗澡,不幸掉進深水區溺水死亡。這是一起重大意外事故。
刁榮說,在簡陽市近年來發生的中小學生意外死亡案例中,溺水死亡者佔了相當高的比例,其中絕大多數是農村孩子。2003年,全市中小學生意外死亡28人,溺水死亡者就有14人。2004年迄今,全市已有27名中小學生意外死亡,其中23名系溺水死亡。
據了解,簡陽市湖泊、河流、池塘眾多,僅各種水庫就達86個,至於大小池塘,更是星羅棋布。這些對中小學生特別是農村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構成潛在威脅。若缺乏得力措施,學生溺水悲劇在所難免。(完)
G. 近年來中學生溺水事件頻發,溺水事件是威脅學生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溺水者常常會因缺氧而危及生命,這是
人體呼吸的全過程包括,肺泡與外界的氣體交換(即肺的通氣)、肺泡內的氣體交換(肺的換氣)、氣體在血液中的運輸和組織內的氣體交換四個環節.當人溺水時,水進入呼吸道阻礙了肺與外界的氣體交換,導致人體缺氧而死亡.綜上所述:溺水者常常會因缺氧而危及生命,這是因為溺水直接影響到肺的通氣. 故選:A |
H. 廣安17歲少年救人溺亡案件的時間軸梳理
2013年8月18日:
17歲少年黃磊和同伴溺亡。
2013年11月21日:
事件唯一目擊者柏某在網上發表日誌,稱黃磊溺亡系救人。
2014年3月:
廣安區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黃磊、劉某溺水死亡事件進行核查。
2014年4月11日:
柏某向聯合調查組陳述:當時是劉某不慎落水,黃磊跳入水中救人,兩人因都不會游泳溺亡。
2014年8月10日:
廣安區公安分局向廣安區綜治辦提交關於建議確認黃磊見義勇為行為的申報材料。
2016年4月26日:
廣安區政府作出《關於石筍鎮村民黃磊溺亡不應認定為見義勇為的決定》,認定黃磊溺亡事件屬於意外,不應認定為見義勇為。黃利強對此不服,起訴至廣安市中級法院。
2016年9月8日:
廣安市中級法院認為,柏某的證言前後矛盾,廣安區政府決定並無不妥,駁回黃利強的訴訟請求。
2018年7月9日:
四川省高院判決,廣安區政府作出的《決定》未對相關要件事實進行認定,屬事實不清,責令其60日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2018年9月30日:
廣安區政府作出《關於不予確認黃磊的行為為「見義勇為」的決定》。
2020年10月19日:
四川省高院終審判決,責令廣安區政府於判決生效60日內確認黃磊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
(8)2018年中學生溺亡事件擴展閱讀:
廣安17歲少年救人溺亡案件 唯一證人說出兩個「真相」
10月30日一大早,黃利強把拍攝的省高院判決書照片發給了親戚朋友,奔波7年,數次對簿公堂,他終於給兒子「正名」。判決書顯示,2013年8月18日,廣安市廣安區石筍鎮,17歲少年黃磊跟同伴溺亡。
次日,廣安市廣安區石筍鎮派出所工作人員口頭通報了事發經過:18日午後,黃磊、柏某以及柏某12歲的表弟劉某,一起去找同學玩,路經千年村黃家拱橋時,黃磊在橋下河塘邊洗腳時不慎落水,劉某見狀被嚇住了,也掉落水中,最後倆人均溺水死亡。
這件意外溺亡事件,卻因現場證人的證言變得不是「意外」。
柏某是唯一的目擊證人,在警方最初訊問時,他稱黃磊系不慎溺水死亡,但幾個月後卻改口稱,當天黃磊是因救落水的劉某而溺水身亡。
黃利強回憶,2013年11月21日,柏某已去了外地,但她在網路空間發表了名為「證明同學黃磊應該獲得見義勇為的稱號」的日誌,詳細還原了事發經過,證實黃磊因救人而溺亡。
警方經過多次調查,出具了一份關於建議確認黃磊見義勇為行為的材料,明確了柏某之前口供隱瞞真相,後因「心中愧疚」,決定為黃磊澄清事實。
I. 中學生自殺事例
少年兒童自殺的導因是多種多樣的。
一、學習壓力過大,造成焦慮心理,是一個重要原因。這種焦慮可能發生在成績不太好的孩子身上,也可能發生在學習成績優秀的孩子身上。就在筆者寫這篇文章時,看到南方某大報頭版赫然登著《三個少女集體自殺說明了什麼?》我趕忙讀完了這篇報導,太令人惋惜了!幾個小學高年級的活潑可愛的少女,竟是為了學習不太好,喝農葯自殺了。本來,還有一個女孩被"動員"參加集體自殺,因當時患病沒有在場才倖免了。在北京,有一位初二的少女,學習很好,是班上的學習委員,而他們班的學習成績總不如別的班,她想了許多辦法也不成。責任焦慮加上成就焦慮,使她走上了絕路,她從11層高樓上跳了下來。她在遺書中學道:「……我真的愛咱班, 愛班上每個同學。 如今,最後一招我必須執行(指自殺)。我想,這一招肯定有效」(她在自殺前曾對母親說:「用我一個人的死,可以換取全班同學終考成績好。」)這個女孩很可能成為棟梁之材,只可惜她認識問題片面,把全班的學習壓力都放在自己稚嫩的肩頭上。至於有的孩子學習成績好,總怕別人超過自己,為了一次考試失誤而自殺的事例,也屢見不鮮。學習能把人逼死,似乎不可思議,但這確是慘痛的事實。
二、封建迷信導致少年兒童自殺。某報載,南方一個山區,幾個小學女孩子外出打草。其間,一個女孩兒想用草算命,看看誰的命好,誰的命不好。算的結果是幾個人的命都不好。回家的路上,為首的孩子說:「命這么不好,還回家幹嘛,上學幹嘛,不如死了算了。」有的孩子反對,屈於從眾心理的壓力,只好就範。幾個妙齡女孩手拉著手一步步走向深深的河水。
三、團伙脅迫或受屈辱無奈導致少年兒童自殺。東北某地,一批小學、初中的孩子結成了團伙,一個孩子自稱為王,訂了人人要有「忠心」的戒律。一天,「大王」要考驗他的屬下,他集合了群孩子,命令兩個孩子當場自殺以獻忠心。可憐兩顆幼小的心臟就這樣停止了跳動。1995年元月3日,成都市51中初一(7)班陳明志同學在家上吊自殺。他的遺書中說明了原因:「……媽媽我從到51中學以後,××他在學校里每天打我我都不敢對你說。只要對你說了,你去學校說他幾句,第二天他就會打我。12月20日你給了我42元錢嗎?我交了34元,掉了 2元,給了××2 元,修車 1元,還有 3元在桌子上。我今天自殺是××筆(逼)我的,他叫我給他10元錢,只要不給下午就要打我。我又沒有錢只有自殺。今天早晨他還打了我……」可憐的孩子,面對違法違紀的××為什麼不勇敢地奮起反抗呢?據說,那所學校知道××經常期負人的事,但是沒有採取有力有效地措施。
四、賭氣、強烈的自尊等也會導致少年兒童自殺。一初中男孩,因刷碗時留下一個臟油碗沒刷,被嚴厲的父親打了一個耳光,跑出家門自殺了。另一初中女孩子,因為家長不給她買白色新球鞋, 她不能按要求參加運動會的集體出場式,服毒自殺了。 兩個工讀學校學生當眾打賭:敢不敢喝敵敵畏,一瓶葯分兩份,居然當眾喝了下去……
J. 中學生安全事故案例
1、少年騎車不慎撞死七旬老太
2018年3月11日,高郵一名未滿16周歲的少年小胡在騎電動車時,不慎撞倒一名七旬老太,致使對方經搶救無效身亡。據了解,事發時有同學突然喊他名字,於是小胡邊騎車邊掉頭看同學,此時同學又喊道:「前面!」但當小胡再轉頭時已經避讓不及,車簍與老太的腰相撞。
2、「搶綠燈」遇上闖紅燈,學生被撞
2018年8月6日21時02分左右,王某駕駛小型越野車,沿江都區仙女鎮金灣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龍城西路交叉口斑馬線處。此時綠燈已經閃爍,他未採取減速措施,撞上了由西向東未按信號燈通行的14歲學生小李,導致小李腿部及臉部鼻樑骨折,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3、花季少女用煤氣自殺
因與母親爭執,仙桃市大洪路一16歲的花季少女在家中關房門開煤氣自殺。2018年5月15日,仙桃消防破拆房門成功救出女孩。
據現場知情人介紹,2樓有一名16歲的學生因與自己的母親發生爭執,賭氣把自己反鎖在房間內,並打開煤氣罐,企圖自殺。
由於該學生吸入大量煤氣,導致意識模糊。消防官兵立即將該學生抱至通風的空地上,並對其進行心肺復甦急救。2分鍾後,該學生恢復意識。中隊官兵迅速將其台上擔架,移交給120急救中心進行救治。
4、兩中學生釣魚不幸溺水
2017然後6月10日上午9點多,懷柔區湯河口鎮發生一起事故。幾名中學生在河邊釣魚時墜入河中,其中兩名中學生不幸溺水身亡。當地人表示,由於前些年常有人使用挖掘機在附近河段開采砂石料,導致原本很淺的河底出現大坑,這也是兩名中學生沒有爬上岸的原因。
5、14歲初中生跳樓身亡
2016年4月13日,在河北燕郊星河皓月小區內,14歲初中生小明(化名)跳樓身亡。事發前,小明曾因作文未完成被班主任老師批評。小明母親質疑老師教育過激導致孩子輕生,校方對此予以否認。三河市警方稱,小明自高樓墜亡,已排除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