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湖南省中學一級教師的申報條件是什麼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你是來本科畢業,源四年以上工作經歷,其中至少一年考評為優秀。
具體的材料不是發貼子講得清的,職稱申報很嚴格,報上去的材料中有一個錯別字或者是塗改的地方都有可能把你打下來。你如果達到了條件就看看你所在的學校有幾個指標,這個指標有沒有到你身上,再和學校的人事部門聯系,會有一堆需要你填寫的表格和整理的材料的。
⑵ 中學一級教師職稱評定需要什麼材料
⒈《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兩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業績一欄要填寫詳細、具體。
⒉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⒊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專業論文要求:
必須親自撰寫,不得抄襲。
要結合本人工作和崗位實際。
字數不少於 3000 字。
業務工作總結要求:
要把自己工作的經歷寫清楚。
要把負責或參與的主要項目寫清楚。
要把發表的論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獎勵寫清楚。
字數不少於 1500 字。
⒋交驗畢業證、初級職稱證原件。
⒌《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張,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兩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備齊相關材料的,概不受理。
(2)2018中學一級教師申報材料擴展閱讀:
高教標准:
1、思想品德標准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模範遵守師德規范,敬業愛崗,教書育人,勤於進取。
2、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3、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業績成果標准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並承擔完成本專業高層次的科研項目。
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顯成效,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綜合素質發展等方面起到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導青年教師、培養骨幹教師、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工作有較明顯的成績;公開發表或出版本專業的論文、論著,並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
⑶ 中學辦公室人員申報一級教師的履職總結怎麼寫
教育與管理的重要。
沒有範文。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
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⑷ 中學教師評一級需要哪些材料
一、總 則
為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完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件。
適用范圍:全省各類中學從事教育教學的人員。
任職資格名稱:中學一級教師(中級)、中學高級教師(副高級)
二、基木條件
第一條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嚴格遵守《貴州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實施意見》(黔教師發[2005]146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努力工作,團結協作,學風、教風端正。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
第二條 外語水平、計算機應用能力符合當年國家和貴州省對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 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四條 任現職期間,有下列情況,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在規定任職年限內考核被確定為「基木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報;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報。
2、在職稱考試中違紀受查處者,從通報之日起延期二年申報;在申報中弄虛作假者,從認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
3、受黨紀、行政「警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受「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報。觸犯法律,受刑事處罰的,從解除處罰之日起延期六年申報。
三、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除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擔任課程的講授外,還必須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畢業,任教2年以上。
3、雙學士學位畢業,取得中學二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二級教師3年以上。
4、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學二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二級教師4年以上。
5、大學專科畢業(高中教育教學崗位除外),取得中學二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二級教師5年以上。
第六條 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除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擔任課程的講授外,還必須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具有本專業2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
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3年以上。
3、雙學士畢業,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4年以上。
4、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5年以上。
5、大學專科畢業(高中教育教學崗位除外),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6年以上。
四、評審條件
第七條 中學一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應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 方針,關心愛護學生,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 堅實的基礎理論、專業文化知識與專業技能,具備終身學習的能力與研究能力;樹立現代教育思想,具有創新意識和開拓精神,積極進行教學改革,認真研究教育教學規律,教育教學經驗豐富,方法得當,教學效果顯著;積極培養和指導青年教師;積極組織和參與學生課外教育教學活動,在發展學生智力和能力,引導學生創造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教書育人,管教管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積極承擔學校規定的工作任務。按《教學質量評估指標體系》(見附件),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教學評價積分應達80分以上,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教學評價積分應達90分以上;學生鞏固率、成績合格率、優良率、提高率在同類學校或同學科中處於前茅(有佐證材料)。
第八條 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其所提供的業績應是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成績,年平均課堂教學達到國家規定的課時定額;對擔任特殊課程的教師或兼有校中層以上領導工作的教師,課堂教學時數可按有關文件規定確定,並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可;年平均課堂教學時數,從本次評審工作的截算時間上溯到規定的任職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公派外出學習或進修,可相應減少課時定額。兼有校中層以上領導工作的教師除按規定進行業務水平、教學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級領導工作的教師還應有主管部門對其進行管理工作實績的考核,且取得相應的中學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兼有校中層領導工作的教師應有學校對其進行管理工作實績的考核。
第九務 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任現職以來,除符含本評審條件第七、八條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地級三等獎以上;或獲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三等獎以上;或地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
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縣級三等獎;或獲地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獲縣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或獲縣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或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鄉(鎮)一等獎3次以上;或獲鄉(鎮)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3次以上;或獲鄉(鎮)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3次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轉化工作成績突出,所帶班級獲地級以上先進集體。
縣、鄉(鎮)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轉化工作成績突出,所帶班級獲縣級以上先進集體。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或獲省級三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獲地級二等獎,或至少有2篇論文獲縣級一等獎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其教育教學經驗在全縣以上推廣(提供經驗材料並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推廣效果證)。
5、指導青年教師1名以上,有明顯的效果,有記錄、計劃、總結等相關材料,並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部門組織的示範教學或學術講座等1次以上,並受到同行的好評(有被指導教師簽字認可材料,有齊備的教案等材料,並由縣教育部門提供評價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得地級以上勞動模範、 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
縣、鄉(鎮)中學教師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鄉(鎮)中學教師獲得鄉(鎮)級以上各類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3次以上(可累計)。
7、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有教學計劃),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2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地級一等獎。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2人(次)獲地級三等獎,或縣級一等獎。
第十條 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任現職以來,除符合本評審條件第七、八條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二等獎;或地級一等獎以上。或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二等獎;或地級一等獎以上。或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
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地級二等獎以上。或地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或地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學生成績工作成績顯著,所帶班級2次獲得地級以上先進集體。
縣、鄉(鎮)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學生成績工作成績顯著,所帶班級獲地級和縣級以上先進集體各1次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論文獲得省級一等獎1篇和獲省級二等獎2篇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論文獲省級二等獎1篇和地級三等獎2篇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其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在市(州、地)推廣(提供經驗材料並由地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推廣效果證明)。
5、指導青年教師2名以上,有明顯的效果,有記錄、計劃、總結等相關材料,並承擔地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示範教學或學術講座1次以上;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示範教學或學術講座等任務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縣屬領先地位(有被指導教師簽字認可材料,有齊備的教案等材料,並由縣教育部門提供評價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地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
縣、鄉(鎮)中學教師獲地級以上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或獲得縣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3次以上(可累計)。
7、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有教學計劃),省、市(州、 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3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地級一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1人(次)以上獲全國二等獎、省級一等獎;或2人(次)以上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
第十一條 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的教研員,必須承擔1門以上課程的教學視導和教研活動;平均1年視導不少於8所學校(有視導計劃和視導總結);省級教研員不低於40節,地級教研員不低於50節,縣、鄉(鎮)級教研員聽課不低於60節(有聽課記錄和聽課評價及指導意見);組織或參與教研活動每年不少於5次,積極組織教改實驗或課題實驗,承擔或參與地級以上的課題2項以上。
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每年發表論文2篇,或獲省級論文評選三等獎、或地級論文評選二等獎以上。縣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每年發表論文1篇,或獲縣級論文評選一等獎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4篇,或獲省級論文評選二等獎以上。縣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3篇,或獲省級論文評選二等獎以上。
擔任教改實驗或教育科研課題任務的教研員,每學年聽課不低於20節,每年到基層開展調研活動不少於5次(有調研提綱及調研報告),撰寫階段性研究報告1篇以上;承擔或完成地級以上的課題2項以上,其中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的教研員,至少獲得地級以上研究成果獎一等獎以上,其它要求與學科教研員一樣。
第十二條 電教(教育技術)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和學校從事遠程教育、計算機維護和教學的教師,根據其職務職責的特點,作如下補充要求:
每學年應按教學計劃,設備正常使用率達80%以上,媒體軟體(課件)製作不低於2個,教育教學資源應用不低於4次。課時數應具備年均上信息技術課、電教課、觀摩課或視導課(有視導計劃和總結)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不低於30節,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不低於20節(其他教師利用電教資源[硬體設備或軟體]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視為電教管理教師教學工作[每3節課摺合為1個課時])。製作的音像教材、媒體教育教學工件(課件)、優質課、視導課實錄視科研論文對待。
五、破格條件
第十三條 對不具備規定資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屬於中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的在職教師,重點是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任現職2年以上可破格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破格申報申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
1、連續2年在本校完成的課堂教學時數平均高於國家規定課時定額的15%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課材料),且教學成績特別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二等獎以上;或獲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以上;或獲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地級二等獎以上;或獲地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以上;或獲地級優秀教學成果獎。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編寫正式出版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木人撰寫8萬字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編寫,並在縣鄉范圍內使用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4篇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本人完成的教學科研論文、教學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門主辦的比賽中獲省級二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本人完成的教學科研論文、教學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門主辦的比賽中獲省級三等獎;或獲地級二等獎以上。
5、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績突出,所帶班級2次被評為地級以上先進集體,連續2年學生鞏固率100%。縣、鄉(鎮)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績突出,所帶班級2次被評為縣級以上先進集體,連續兩年學生鞏固率95%以上。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地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
縣、鄉(鎮)中學教師獲地級以上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縣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3次以上(可累計)。
7、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有教學計劃),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3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地級一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1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一等獎;或2人(次)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
第十四條 對不具備規定資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屬於中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的在職教師,重點是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任現職2年以上可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編寫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本人撰寫12萬字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編寫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
2、出版有較高水平的教學專著,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的專著字數不少於20萬字。縣、鄉(鎮)中學教師的專著字數不少於12萬字。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承擔的教改實驗成果獲得省級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門的一等獎(排名前3)。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承擔的教改實驗成果獲得省級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門的三等獎;或地級一等獎以上。
5、連續2年在本校完成的課堂教學時數平均高於國家規定課時定額的20%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課材料),且教學成績特別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二等獎以上;或獲國家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或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三等獎以上;或獲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獲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省級教學質量一等獎3次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獲省級教學質量一等獎1次以上;或獲地級教學質量一等獎2次以上。
六、附則
第十五條 本《條件》為中學評審申、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的基本申報評審條件。各校應根據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教師中擇優申報評審;對獲得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骨幹教師等稱號的教師,具有擔任班主任工作經歷的教師,應在符合本《條件》的前提下優先申報評審;在任現職期間,支援農村(鄉鎮及其以下(不含縣市所在地鄉鎮學校))教學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師,或在農村(鄉鎮及其以下[不含縣市所在地鄉鎮學校])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可提前1年申報評審上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第十六條 貴州省職業中學中、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按照《貴州省職業中學中、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七條 本《條件》所稱的論文,除註明的外,均是指在具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國際標准刊號ISSN符號或郵發代號的公開刊物上發表的論文,包括高校公開發行的學報、增刊,出版社公開出版的論文集及報紙上發表的論文。
木《條件》所稱的著作、教材、教參是指具有國際標准書號ISBN符號並公開出版的本專業的著作、教材、教參。
木《條件》提到的著作、教材、教參、論文及科研課題、項目等系指本專業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獨立或排名第一。
本《條件》中所稱「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學圖書館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錄》刊登的學術期刊。
本《條件》所稱的課時數是指課堂學時數和按其它教學環帶(指帶學生實習,指導學生實驗,作學術講座)折算的課時數。
本《條件》所稱的字數,除註明的外,均指個入獨立完成的字數。
本《條件》規定的著作、教村、教參以及獲得的專利一項可折抵一篇論文。
本《條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級。
第十八條 各市(州、地)應根據本《條件》和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本《條件》省人事廳、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⑸ 教師評中教一級需要那些材料
條件: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版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權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
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5)2018中學一級教師申報材料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部門領導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結合教學實際,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⑹ 申報中小學教師職稱個人應准備哪些材料
申報中復小學教師職稱制個人應准備的基本材料有:1.評優獎項;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3.三年的年檢表;4.論文兩篇備選;5.有外語要求的,職稱外語合格證;6.崗位職稱述職報告等。因各學校的職數和重點不統一,要求的資料略有增減,具體以本學校人事部門規定的資料為准。
⑺ 2016年大同市中小學一級教師申報需提供的材料
1、根據報名情況分抄批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政府網或電話通知參加選調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現場審核時本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6年大同區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須親筆簽名)2份;
(2)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和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配偶年齡、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
⑻ 申報中學一級需要什麼條件和材料
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關政策:
一、學歷要求
1、高中:高中(含職高)教師申報中學一級、高級教師職務要求具有本科學歷。
2、初中:初中教師申報中學一級、高級教師職務要求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19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教師申報高級教師職務要求具有本科學歷。
3、小學:小學教師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要求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其中19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教師要求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要求具有本科學歷。
4、中專:中等專業學校教師申報中級、高級教師職務要求具有本科學歷。
二、資歷要求
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須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及以上;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須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及以上。
2、申報高級教師職務,須擔任中學一級(中學教師)或小學高級(小學教師)教師職務5年及以上。
3、申報中專講師職務,須擔任助理講師職務4年及以上,申報高級講師職務,須擔任講師職務5年及以上。
三、考核結論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正常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其任現職以來每年的年度考核結論均須為「合格」及以上,破格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其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結論均須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的考核結論為「優秀」。
四、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關於學歷問題
1、學歷不合格,但符合破格條件的對象可以申報。
2、原不具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通過成人教育取得《試行條例》所規定的相應學歷,且專業與任職一致或相近,可視為學歷合格。若專業與任職不一致,但所持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任職一致,則可視為符合參評條件。
3、「工農兵」學員在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時,可按其畢業學校的層次視同具有相當層次的學歷。
(二)關於資歷問題
1、凡破格申報高級教師職務的人員,必須擔任現任職務滿3周年。
2、原擔任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已經「平轉」的,與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3、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申報多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可不經轉評,直接申報評審相應系列的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必須堅持對崗聘任。
4、因各種原因而緩聘、解聘、低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在緩聘、解聘、低聘期間,原任職的資歷不能累計計算。
(三)關於參評資格的幾個必備條件
中小學教師參評資格除了符合學歷、資歷、考核結論三個主要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教師資格證:所有參評對象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高中和中專的教師資格證可通用,持高中(中專)教師資格證可申報初中和小學教師職務,持初中教師資格證可申報小學教師職務。
校長培訓證:擔任校長職務一年以上者,必須具備有效的校長培訓合格證(崗位培訓或提高培訓)。
2、計算機等級證:195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小學教師參評對象必須具備「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考試高級證書」,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需提供人事部門組織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對計算機專業畢業的此項可不作要求。
3、繼續教育證:所有參評對象必須具備規定的繼續教育證。中小學教師要求持有相應的小學教師第三周期、中學教師第二周期繼續教育結業證書和登記證書,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需要持有人事部門培訓後所頒發的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4、普通話等級證:凡1955年1月1日後出生的參評對象必須具備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城區語文教師要求有普通話二甲及以上等級證書,城區其他教師要求有二乙以上等級證書;農村語文教師要求有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書,農村其他教師要求有三甲以上等級證書。
5、申報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務要求外語成績合格或達到符合規定的分數線(符合免試條件者除外)。
6、論文
(1)申報中級職務要提供教育教學研究、學校管理研究、實驗實習研究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論文1~2篇。論文要求在市級以上交流或發表。
(2)申報高級職務要提供教育教學、學校管理、實驗實習等方面的研究及培養、指導教師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論文1~2篇,論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①在省級以上刊物(指經國家或省新聞出版部門正式批準的有國際國內統一標准刊號ISSN、CN的刊物,具體指黨中央、國務院及所屬部門、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辦的報紙、期刊及國家一級專業學會會刊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屬部、委、辦、廳、局主辦的報紙、期刊與本科院校學報)上公開發表的論文。
②國家社會科學研討會入選論文,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立項課題獲獎論文。
③獲省社科一級學會、省自然科研與教育學會二級學會的年會一、二等獎的論文。
7、城區學校(含縣城關鎮)40歲(含40歲)以下的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必須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的工作經歷。
(四)關於選用中小學系列評審的問題
凡與教育行政部門在一起的其他事業單位,如招生辦、自考辦、分配辦等不能選用中小學系列,要選用與其從事專業相近的系列。
在學校從事勤工儉學工作,原系教師的可選用中小學系列,原不是教師的,要選用與其從事工作相近的系列(如會計、經濟等)。
(五)關於教師分流人員參評的問題
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中,被分流的中小學教師,分流後三年內可申報職稱,其參評材料提供分流前任現職以來的相關資料。
(六)關於時間界限問題
有關時間界限,任職年限、年齡等計算到申報當年止;任職以來的成果、業績、專著、論文等可計算到申報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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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中學一級教師職稱評定需要什麼材料
中學一級教師職稱評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兩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業績一欄要填寫詳細、具體。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4、交驗畢業證、初級職稱證原件。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7、一寸彩照6張,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兩份。
中學一級教師職稱評定的基本素養:
1、教學基本功扎實,教學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級學生合格率、先進生轉化率較高,受到校級以上表彰。
2、承擔教研部門、教育部門領導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一次以上,且教學效果好。
3、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三年以上,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被學校授予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校級優秀班主任。
4、積極參加教學改革和研究,交流或發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專業教育教學論文一篇(在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或參與編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9)2018中學一級教師申報材料擴展閱讀:
一級教師職稱的申報條件: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4、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5、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