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青少年吸毒事例
模仿惡習步入「毒」途 15歲吸毒者敲響警鍾 記者近日從有關資料上獲悉,在我國吸毒人群中,35歲以下的青少年比例竟高達77%,而且他們初次吸毒的平均年齡還不到20歲,16歲以下的吸毒人數更是數以萬計。吸毒人群的低齡化正在成為一個令人憂慮的社會問題。在「6·26國際禁毒日」前夕,記者特地來到汕頭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進行采訪,希望通過眼前一個個活生生的事例,幫助青少年朋友們在戒毒者悔恨的聲音中築起防範毒品的堅固防線。 模仿惡習步入「毒」途 青少年由於其意志的自控力薄弱,模仿力強,加之文化程度低,容易把不良現象和行為當成時髦追求或認為是「酷」的表現,這也是造成青少年染上毒癮的最主要原因。 今年15歲的阿兵(化名,下同)是市強制戒毒所里年齡最小的一個,別看他個子矮小,但雙眼卻滴溜溜轉個不停,一眼就可看出是個「老江湖」。 阿兵是澄海外砂人,因年幼其母病亡,其父忙於生計無暇照管他,自7歲起,阿兵模仿大人們抽煙,並以之為榮。他說,每天放學後燃起一根香煙吞雲吐霧,走在同學們中間感覺特有面子。14歲那年,勉勉強強讀至初一的阿兵乾脆輟學了,終日跟在鄉里幾位「大哥」身前身後當起了小兄弟。去年初,他結識了鄉里一做餐飲生意的「大哥」,幾番來往後,阿兵很得大哥喜歡。慢慢地,阿兵也發現了大哥原來是「白葯仔」,但他也不以之為忤,相反還認為這是「酷」的表現。去年中,趁大哥不在家,小兵偷了一點「白粉」終於「開禁」嘗了新,並從此成了一名「小道友」。吸上白葯後,因無錢買葯,小兵便在一「道友」「教授」下當起了「魚蝦蟹」莊家,以賭錢為營生。據稱,那些「魚蝦蟹」的骰子都是用磁鐵做了手腳,因此聚賭時基本都是贏錢,有時一天純收入達三四百元。小兵稱其每天下午常在陳厝合、辛厝寮一帶「開局」,賺了「工資」後便買「葯」過癮。今年2月19日,小兵被警方抓獲,在審訊時因葯癮發作口吐白沫,結果被送強制戒毒。 尋求解脫墜入深淵 容貌秀麗的阿珍是市區人,誰也想不到,今年17歲的她「毒齡」竟已有兩年多了。據阿珍稱,是她那個畸形的家將她逼上了這條路,是為了尋求解脫,她才借「葯」消愁,結果愁沒消去卻把自己「吸」進了戒毒所。 據阿珍介紹,其父母在她13個月大時便離異了,她被判隨生母,後母親再嫁時後父嫌她累贅,便把她送給了市區一對結婚多年未曾生育的夫婦(也就是她現在的父母)。阿珍承認,起初養父母對她很好,吃的、穿的無不關愛有加。但當她7歲時,養母生下了弟弟後,她又成了「累贅」,成了家中的「保姆」,每天做飯、打掃衛生、看管弟弟等什麼雜務都「承包」了。為此,阿珍不止一次在夜裡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因缺乏家的溫暖和關愛,阿珍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自己慢慢對學習也失去了興趣。小學畢業後,她即跟著在歌舞廳認識的朋友們離開了家。有一天她見幾個朋友躲在一個隱蔽角落裡抽煙,仔細一看,發現他們的抽法很奇特,於是她湊了上去,學著他們的樣子狠命抽吸了一口,她稱,那一刻她感覺到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解脫」。上癮後,因無經濟來源,她便再也離不開那些娛樂場里的「朋友們」了,因為只有和他們在一起,她才能獲得毒品來應付她日益強烈的毒癮。 愚昧無知自投火坑 采訪中記者發現,許多青少年染上毒癮還源於無知。來自粵東某偏僻山區19歲的女孩小敏就是這樣一個人,由於對毒品毫無了解,她認為自己意志力堅強不會上癮,不料卻在嘗試中成了毒品的俘虜。 小敏因家境貧寒,初中畢業後,15歲的她便來汕頭打工,並認識了男友小李,在交往一年多後,小敏發現小李是名「道友」,每次賺的錢都被小李「借」去吸毒,小敏多次勸小李「改邪歸正」,但不管怎麼勸說,小李卻始終無法戒除毒癮。為了用自己的「行動」來勸說男友戒毒,小敏竟然想用「先吸後戒」的辦法來證明毒癮是可以戒掉的,想要以活生生的例子說服男友徹底戒毒…… 然而,小敏失敗了,她非但沒有幫著男友戒去毒癮,自己也陷了進去。此時,她方悔不該當初,但「白色幽靈」已牢牢擒住了她。今年3月初,她和男友先後進了戒毒所…… 抵禦病魔需要親情 據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所長鄭順德介紹,近年來戒毒人員的情況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如現住所的戒毒人員中,35歲以下的人群佔90%以上,另外本地人員和女性所佔比例增大,且年齡偏低,文化層次普遍為初中、小學水平,家庭經濟狀況較差。他說,吸毒與犯罪是一對孿生兄弟,一旦吸毒成癮,家中錢財花盡後,就會編出各種理由向親朋好友借錢,最後甚至走上了騙錢、偷竊、搶劫、賣淫、殺人等道路,禍及家庭,危害社會。鄭順德認為,禁毒是一項艱巨的社會工程,不是哪一個部門能單獨承擔的,像戒毒者回歸社會後常會遇到經濟、家庭、就業、歧視等問題,不少人因頂不住壓力而復吸,所以對吸毒者特別是青少年吸毒者,社會、家庭都應擔負起責任來,「作為學校,禁毒教育應當成為素質教育的一項內容,不容忽視;作為家長,對孩子過於嚴厲或過於溺愛都是要不得的,一旦發現孩子吸毒成癮,千萬不能怕家醜外揚而延誤挽救的時機;作為社會,正確對待青少年吸毒消除偏見也很重要,要認識到那些青少年『癮君子』既是違法者,更是受害者。我們應當把青少年吸毒者當作病人一樣,關心愛護他們,幫助他們早日擺脫毒魔的糾纏」。 對於青少年應如何防範毒品,他認為應做到「十個不要」:不要吸煙;不要因好奇而吸毒;不要盲目追星、趕時髦、貪圖享受去吸毒;不要結交有吸、販毒行為的人;不要為尋刺激、冒險去吸毒;不要相信毒品能治病(胃病、肝病)的謊言;不要為了擺脫煩惱而吸毒;不要聽信吸毒者的話;不隨便接受他人遞送的香煙、水果、葯物、飲料等物品;不要在吸毒場所內停留。
㈡ 青少年吸毒誘發的違法犯罪案例
記者近日從有關資料上獲悉,在我國吸毒人群中,35歲以下的青少年比例竟高達77%,而且他們初次吸毒的平均年齡還不到20歲,16歲以下的吸毒人數更是數以萬計。吸毒人群的低齡化正在成為一個令人憂慮的社會問題。在「6·26國際禁毒日」前夕,記者特地來到汕頭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進行采訪,希望通過眼前一個個活生生的事例,幫助青少年朋友們在戒毒者悔恨的聲音中築起防範毒品的堅固防線。
模仿惡習步入「毒」途
青少年由於其意志的自控力薄弱,模仿力強,加之文化程度低,容易把不良現象和行為當成時髦追求或認為是「酷」的表現,這也是造成青少年染上毒癮的最主要原因。
今年15歲的阿兵(化名,下同)是市強制戒毒所里年齡最小的一個,別看他個子矮小,但雙眼卻滴溜溜轉個不停,一眼就可看出是個「老江湖」。
阿兵是澄海外砂人,因年幼其母病亡,其父忙於生計無暇照管他,自7歲起,阿兵模仿大人們抽煙,並以之為榮。他說,每天放學後燃起一根香煙吞雲吐霧,走在同學們中間感覺特有面子。14歲那年,勉勉強強讀至初一的阿兵乾脆輟學了,終日跟在鄉里幾位「大哥」身前身後當起了小兄弟。去年初,他結識了鄉里一做餐飲生意的「大哥」,幾番來往後,阿兵很得大哥喜歡。慢慢地,阿兵也發現了大哥原來是「白葯仔」,但他也不以之為忤,相反還認為這是「酷」的表現。去年中,趁大哥不在家,小兵偷了一點「白粉」終於「開禁」嘗了新,並從此成了一名「小道友」。吸上白葯後,因無錢買葯,小兵便在一「道友」「教授」下當起了「魚蝦蟹」莊家,以賭錢為營生。據稱,那些「魚蝦蟹」的骰子都是用磁鐵做了手腳,因此聚賭時基本都是贏錢,有時一天純收入達三四百元。小兵稱其每天下午常在陳厝合、辛厝寮一帶「開局」,賺了「工資」後便買「葯」過癮。今年2月19日,小兵被警方抓獲,在審訊時因葯癮發作口吐白沫,結果被送強制戒毒。
尋求解脫墜入深淵
容貌秀麗的阿珍是市區人,誰也想不到,今年17歲的她「毒齡」竟已有兩年多了。據阿珍稱,是她那個畸形的家將她逼上了這條路,是為了尋求解脫,她才借「葯」消愁,結果愁沒消去卻把自己「吸」進了戒毒所。
據阿珍介紹,其父母在她13個月大時便離異了,她被判隨生母,後母親再嫁時後父嫌她累贅,便把她送給了市區一對結婚多年未曾生育的夫婦(也就是她現在的父母)。阿珍承認,起初養父母對她很好,吃的、穿的無不關愛有加。但當她7歲時,養母生下了弟弟後,她又成了「累贅」,成了家中的「保姆」,每天做飯、打掃衛生、看管弟弟等什麼雜務都「承包」了。為此,阿珍不止一次在夜裡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因缺乏家的溫暖和關愛,阿珍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自己慢慢對學習也失去了興趣。小學畢業後,她即跟著在歌舞廳認識的朋友們離開了家。有一天她見幾個朋友躲在一個隱蔽角落裡抽煙,仔細一看,發現他們的抽法很奇特,於是她湊了上去,學著他們的樣子狠命抽吸了一口,她稱,那一刻她感覺到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解脫」。上癮後,因無經濟來源,她便再也離不開那些娛樂場里的「朋友們」了,因為只有和他們在一起,她才能獲得毒品來應付她日益強烈的毒癮。
愚昧無知自投火坑
采訪中記者發現,許多青少年染上毒癮還源於無知。來自粵東某偏僻山區19歲的女孩小敏就是這樣一個人,由於對毒品毫無了解,她認為自己意志力堅強不會上癮,不料卻在嘗試中成了毒品的俘虜。
小敏因家境貧寒,初中畢業後,15歲的她便來汕頭打工,並認識了男友小李,在交往一年多後,小敏發現小李是名「道友」,每次賺的錢都被小李「借」去吸毒,小敏多次勸小李「改邪歸正」,但不管怎麼勸說,小李卻始終無法戒除毒癮。為了用自己的「行動」來勸說男友戒毒,小敏竟然想用「先吸後戒」的辦法來證明毒癮是可以戒掉的,想要以活生生的例子說服男友徹底戒毒……
然而,小敏失敗了,她非但沒有幫著男友戒去毒癮,自己也陷了進去。此時,她方悔不該當初,但「白色幽靈」已牢牢擒住了她。今年3月初,她和男友先後進了戒毒所……
抵禦病魔需要親情
據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所長鄭順德介紹,近年來戒毒人員的情況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如現住所的戒毒人員中,35歲以下的人群佔90%以上,另外本地人員和女性所佔比例增大,且年齡偏低,文化層次普遍為初中、小學水平,家庭經濟狀況較差。他說,吸毒與犯罪是一對孿生兄弟,一旦吸毒成癮,家中錢財花盡後,就會編出各種理由向親朋好友借錢,最後甚至走上了騙錢、偷竊、搶劫、賣淫、殺人等道路,禍及家庭,危害社會。鄭順德認為,禁毒是一項艱巨的社會工程,不是哪一個部門能單獨承擔的,像戒毒者回歸社會後常會遇到經濟、家庭、就業、歧視等問題,不少人因頂不住壓力而復吸,所以對吸毒者特別是青少年吸毒者,社會、家庭都應擔負起責任來,「作為學校,禁毒教育應當成為素質教育的一項內容,不容忽視;作為家長,對孩子過於嚴厲或過於溺愛都是要不得的,一旦發現孩子吸毒成癮,千萬不能怕家醜外揚而延誤挽救的時機;作為社會,正確對待青少年吸毒消除偏見也很重要,要認識到那些青少年『癮君子』既是違法者,更是受害者。我們應當把青少年吸毒者當作病人一樣,關心愛護他們,幫助他們早日擺脫毒魔的糾纏」。
對於青少年應如何防範毒品,他認為應做到「十個不要」:不要吸煙;不要因好奇而吸毒;不要盲目追星、趕時髦、貪圖享受去吸毒;不要結交有吸、販毒行為的人;不要為尋刺激、冒險去吸毒;不要相信毒品能治病(胃病、肝病)的謊言;不要為了擺脫煩惱而吸毒;不要聽信吸毒者的話;不隨便接受他人遞送的香煙、水果、葯物、飲料等物品;不要在吸毒場所內停留。
㈢ 2019年我國有哪些毒品犯罪和吸毒誘發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
為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場,最高人民法院23日發布2019年以來審結的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吳籌、吳海柱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周新林運輸毒品案,張偉故意殺人案為死刑案例。
其餘案例為劉勇等販賣、製造毒品案,祝浩走私、運輸毒品案,卞晨晨等販賣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網路案,劉彥鑠販賣毒品案,鄒火生引誘他人吸毒、盜竊案,陳德勝容留他人吸毒案,呂曉春等非法生產、買賣制毒物品案。
(3)2019年中學生吸毒販毒案例擴展閱讀:
3件死刑案例:
1、在「吳籌、吳海柱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中,吳籌、吳海柱糾集多人參與犯罪,在選定的制毒工場制出毒品後組織運輸、聯系販賣,形成「產供銷一條龍」式犯罪鏈條。
所涉毒品數量特別巨大,僅查獲的甲基苯丙胺成品即達1噸多,另查獲800餘千克毒品半成品,還有大量毒品已流入社會,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罪犯吳籌、吳海柱已於2020年6月15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2、「周新林運輸毒品案」是一起境外「驗貨」、境內運輸並藏匿毒品的典型案例。周新林夥同他人專門購車用於運毒、專門租房用於藏毒、出境查驗毒品、聯繫上家接取毒品,涉案毒品數量特別巨大,且其曾因犯罪被判處重刑,假釋期滿後又迅即實施毒品犯罪,繫纍犯,主觀惡性深,不堪改造。罪犯周新林已於2020年4月21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3、「張偉故意殺人案」是一起被告人長期吸食毒品致精神障礙,殺害無辜兒童的典型案例。張偉誘騙獨行的7歲兒童,並將其殺害,致其屍首分離,犯罪手段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法院強調,對於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的,一般不作為從寬處罰的理由。罪犯張偉已於2020年6月17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㈣ 吸毒的案例
廣州市某區1994年查處的1320例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中,因吸毒而誘發和導致違法犯罪的就有1080例,佔到80%.據某戒毒所統計,吸毒者中80%以上有過諸如盜竊、搶劫、詐騙、貪污、受賄、販毒、圖財殺人、淫亂等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女性吸毒者90%以上有過賣淫行為。可參考http://www.39jdw.com/news/html/?5935.html
㈤ 因好奇而吸毒的未成年案例
【案件回放】
小伍家境一般,加之對學習沒有多大興趣,16歲初中畢業後,他離開重慶家鄉來到江陰闖盪,在一家飯店打工。獨自在外打工難免寂寞,在老鄉的介紹下,他認識了「大哥」阿風。阿風雖年齡還未滿20歲,卻有著一般人難得的成熟與老道,且出手闊綽,帶著小伍他們頻頻出入於江陰等地的網吧、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慢慢地,小伍就沒了上班的心思,辭了工投奔阿風,心甘情願地跟著他們混。
一次,在阿風的租住地,他神秘的拿出一包白色粉末,關起門悄悄對小伍說這是冰毒,吸了以後像神仙一樣。小伍雖知吸毒是違法的事情,可是因為好奇,他跟著阿風他們嘗了一口。後來,他終於知道,阿風他們的錢就是販毒得來的。
陳風從小就讀不進書,小學讀了8年才勉強畢業,從此浪跡社會,軋上壞道,經人介紹走上販毒道路。在當地做了幾年後覺得油水不大,便前來江陰「發展生意」。
染上毒癮的小伍終於成了販毒團伙的一員,他們晝伏夜出,白天窩在出租屋蒙頭大睡,晚上出門「上班」,晚6時至10時鑽進網吧玩游戲、聊天,接著到歌廳、夜總會找「顧客」,第二天凌晨2時至4時陸續返回住地。短短半年時間里,該販毒團伙販賣各類毒品1200餘克。
線索傳遞至公安部門,引起無錫警方重視,經過一番偵查,阿風、小伍等人沒有一個脫網,都在看守所里「集合」了。可參考http://www.39jdw.com/news/html/?4951.html
㈥ 急!毒品案例!
失色的花季—透視青少年吸毒
http://www.scxxt.com.cn 2003-05-09 15:21:50
視點導讀
16歲的男孩小華雖然從小愛玩好動,但學習成績還算不錯。這個年紀的孩子,愛打游戲機的挺多,小華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戲機房裡,小華認識了一群「哥們」。他們掏出一種白色粉末,圍坐在那裡吸,一副「飄飄欲仙」的樣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華的好奇。當「哥們」慫恿他嘗一口時,小華毫不猶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後來,為了弄錢吸毒,小華開始學會說謊,學也沒心思上了,甚至騙起低年級同學的錢。
這個小小年紀的「癮君子」讓我們在嘆息之餘,更為他對毒品的不設防而痛心。中國國家禁毒委員會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2年底,全國累計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已達到100萬人,其中35歲以下的青少年約佔74.2%,16歲以下的超過1萬人,在校學生約2000多人。
追求刺激「試試看」
「吸食毒品猶如玩火。」上海市自願戒毒中心門口張貼著這樣一句宣傳語。在這里,我們見到了一個「玩火自焚」的青年,前一天剛剛入院,20出頭的他已顯出40多歲才有的蒼老。「我是看見別人吸,出於好奇才沾上了海洛因。一開始也沒什麼特別的感覺,後來我發現離了這玩意,就渾身不舒服,上班也打不起精神。」因為頻繁地吸摻有「白粉」的煙,他的手指變得蠟黃,「最近半年,每隔一個小時,我就忍不住要吸,否則沒辦法工作。」
戒毒中心的負責人趙敏醫生告訴我們,小夥子剛入院的時候,眼淚鼻涕的,沒個人模樣。這樣的年輕人,趙醫生已經見得太多。中心歷年來收治的戒毒者中,年輕人佔了近八成,其中20%——30%的人第一次吸毒在18歲之前,吸食的毒品主要是海洛因、杜冷丁、搖頭丸,毒癮短的幾個月,長的達十幾年。趙醫生也親眼目睹了許多家庭悲劇——
這是一個「奇怪」的家庭,4年來,一家人都被「白粉」所支配,各奔東西,連過年也難在一起吃頓團圓飯,而他們的最終團聚卻是在勞教所里。
這原本是一個富裕的三口之家,父母經營一家工廠,錢越掙越多,精神上卻日漸空虛,5年前,為了追求「刺激」,一家之主找到了通往「極樂世界」的途徑——「白粉」,後來,妻子也初嘗「白粉」的「樂趣」,於是他們在吸毒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漸漸的,他們連錢都懶得去掙,所有的積蓄不到2年便揮霍一空,連女兒的學費都繳不出。16歲的女兒被迫輟學,失意至極,女兒投奔了自己的男友,哪想到男友也是個「癮君子」,善良無知的她也慢慢被「白粉」吞噬了。為了享受毒品帶來的感官刺激,她不惜出賣肉體、靈魂……最後就有了一家三口勞教所「重逢」的一幕。
「吸毒與犯罪是一對孿生兄弟。一個吸毒者每個月起碼耗費的毒資在1萬元以上,而且一旦成癮,劑量還會越來越大。吸毒者為購買毒品耗盡收入,繼而變賣家產,甚至偷竊、搶劫、拐騙、賣淫、殺人,禍及家庭、危害社會。」從事戒毒工作多年的趙敏醫生痛心不已。
無知好奇惹麻煩
我們從上海市禁毒辦獲悉,上海35歲以下的青少年吸毒者占總數的50%以上。那麼,是什麼讓青少年甘願與毒品「親密接觸」?市禁毒辦副主任周偉航為我們找出了「罪魁禍首」——
好奇無知是青少年接觸「白色幽靈」的主因。青少年生理、心理都未完全成熟,與此同時,他們又樂於探索一切新鮮事物,再加上不了解吸食毒品的危害性,毒品便順勢打開了缺口。「可悲的是,有的青少年覺得搖頭丸之類的根本不是毒品,甚至把吸毒看成『時尚』、『有個性』,更有甚者,一些女孩子居然聽信吸毒有助減肥、美容而『毅然下水』,殊不知吸毒是違法行為,是在往絕路上走!」
上海市自願戒毒中心的陸光華醫生治療過不少青少年吸毒者,他告訴我們,有的年輕人自以為不會上癮,或者認為自己有堅強的意志力,即使成癮了與別人不一樣,是能戒的。還有的抱著「你說危險我偏做」的逆反心理,不少人就這樣成了毒品的俘虜。「誰又能絕對保證吸了第一口,就肯定沒有第二口?」
上海某名牌大學的一個四年級學生,已經進入畢業實習階段,然而在一次聚會中,他終究沒能頂住朋友「這個東西抽了很舒服,要不要試試看」的誘惑,沾上了毒品。第一次,他吐得厲害,但朋友們「孜孜不倦」地勸導他,多吸幾次就好了。當他終於找到那種「飄逸感」的時候,「白色幽靈」已牢牢擒住他。
周偉航指出,交友不慎也是不少青少年誤入歧途的重要原因。再者,不少年輕人精神空虛也讓毒品找到了可趁之機。「成長的煩惱」誰都避免不了,成績下降、家庭矛盾、早戀受挫……於是,為了尋找安慰、排遣煩惱,一些人把目光投向了毒品。此外,家教不當也在吸毒誘因中佔有一席之地,父母對孩子管教過嚴、過寬都可能引發悲劇。
蛛絲馬跡早發現
小雲從小聰明伶俐,4歲開始學鋼琴,5歲學跳舞,並多次在市裡比賽獲獎。上學後,小雲一直是班長、大隊長、學生會主席,多次被評為「三好學生」,大學畢業後,小雲在一家外資企業獲得了一個滿意的職位,收入十分可觀,成為街坊鄰居眼裡的楷模。
可是,有一陣子,父母發現小雲的生活變得沒有規律,有時經常不回家,有時又幾天不上班。她還常帶幾個「朋友」回家,躲在房間里不知幹些什麼。父母問她幾句,小雲總是很不耐煩或敷衍幾句,還常常發脾氣,吃飯也沒什麼胃口。小雲還經常跑到父親的公司去問父親要錢,說要買衣服首飾,每次都是上千元,但從沒見她買什麼東西。
一次,小雲說要出差一段時間,問家裡要了些錢。一個星期過去了,小雲沒回來;一個月過去了,小雲還是沒回來。2個月後,小雲回來了,但父母幾乎不認識她了,面色灰暗,嘴唇發紫,衣著邋遢,身體消瘦,雙目無神。小雲稱去了深圳與朋友開公司,結果公司倒閉了,這趟回來小雲還學會了抽煙。第二天,小雲又向父母要錢說要去旅遊散散心,此後又是一去十多天沒有音信。直到有一天,小雲的一個好朋友告訴小雲父母小雲在吸毒的事情,他們難以置信,乖乖女竟會走上這條路。
「三好學生」的蛻變也讓我們產生警惕:遠離毒品,預防為先。上海市自願戒毒中心的趙敏醫生提醒家長,吸毒是一種隱蔽性很強的行為。從開始接觸到被旁人發現大約需要一年的時間,但如果仔細觀察,家長也能發現青少年「癮君子」種種異常的地方。
「吸毒者愛犯困、食慾不振,身體往往會明顯消瘦,金錢支出也會有突然增大的跡象。如果孩子總愛長時間關在自己房裡,或者突然學會抽煙,家長們都應該提高警惕,仔細看看家裡有沒有可疑的錫箔紙,或者孩子手臂上是否出現以往不曾有的針眼。另外,一旦吸毒,人的性格也會發生改變,比如暴躁、愛發脾氣、動不動砸東西。」
禁毒教育不容忽視
「以往我們工作的重點是打擊販毒者。現在則更多地放到了預防上。」市禁毒辦副主任周偉航說。
去年12月,國家禁毒委發通知,要求從小學五年級到高中二年級開展系統的禁毒教育。以往僅在思想課、歷史課上「點到即止」的禁毒內容將變為正式教材,專門的禁毒課將列入學生的課程表。
「讓青少年遠離毒品更需要全社會的合力。」周偉航說,「作為學校,禁毒教育應當成為素質教育的一項內容,不容忽視;作為家長,對孩子過於嚴厲或過於溺愛都是要不得的,一旦發現孩子吸毒成癮,千萬不能怕家醜外揚而延誤挽救的時機;作為社會,正確對待青少年吸毒消除偏見也很重要,那些青少年『癮君子』既是違法者,更是受害者。我們應當把青少年吸毒者當作病人一樣,關心愛護他們,幫助他們早日擺脫毒癮。」(本報記者錢瀅瓅 實習生孫昱)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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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毒誘因
2005-01-28 信息亭採集
誘因1 無知好奇
好奇是青少年的心理特點。但他們對事物缺乏全面的認識,防範及判斷是非的能力也比較差。一項調查表明,在青少年吸毒者中,80%以上是在不知道毒品危害的情況下吸毒成癮的。抱著「找一下吸毒的感覺」、「抽著玩玩」、「嘗嘗新鮮」、「我只想知道吸毒是怎麼回事、「吸一口不要緊」等心態,在毒品面前放任自己的好奇心,就好比在懸崖邊抬腳試崖底有多深一樣危險。
誘因2 上當受騙
有不少青少年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毒販誘騙而吸毒的。毒品販子為了掩人耳目,同時為了「以販養吸」,往往設下一些陷阱拉人下水。這些陷阱有花言巧語、請客吃飯、誘騙服用摻有毒品的食物、飲料等。
誘因3 追求享樂
有些青少年認為吸毒時髦、氣派,是高檔消費和富有的象徵。他們不知道再有什麼能滿足個人享受了,帶著「好吃的也吃過了,好玩的也玩過了,天上飛的、地下跑的、水裡游的,只要有賣的,只要能吃的,差不多都見識了,得,抽就抽點兒吧,也不枉來世上一遭」的念頭嘗試毒品。可這一抽上,就把父母辛苦積攢的家業很快抽光,並搭上了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誘因4 逃避現實
一些青少年由於父母離異、家庭缺少溫暖、學習壓力大、師生關系緊張、高考受挫以及待業等不順心的事引起精神苦悶、情緒低落,想以吸毒麻醉自己。這種混沌的心態,只能使自己搭上死亡的快車。
誘因5 逆反心理
有些青少年在受到家長忽視、冷落之時,很容易產生逆反心理,以企盼得到家長的關注。家長不讓他與那些有不良習性的青少年玩兒,他偏要賭氣與那些素有劣跡的青少年廝混在一起,一塊兒抽煙、喝酒乃至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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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青少年吸毒案例
3位中學生吸毒,其中一人因吸食過量倒卧路旁,沒了呼吸。昨天上午,芷江西路數十位居民聯手搶救了該少年。市禁毒辦表示,將派禁毒志願者上門輔導吸毒孩子;團市委權益部呼籲:「家長和社會一起努力,讓孩子遠離毒品!」
昨天上午10點不到,記者在芷江西路看到,一位十五六歲模樣的男孩面色蒼白躺在上街沿,兩個差不多年齡的男孩焦急地蹲在旁邊。數十位附近居民將3人圍在中間,有人關切地詢問:「到底怎麼回事?旁邊就是地段醫院,趕快送到那裡吧。」
兩個男孩子愣著沒動,圍觀居民開始撥打「120」。「警察來了!」兩個孩子聽到有人喊,「噌」地站起來,抬起昏迷的男孩向地段醫院奔去。圍觀居民緊隨其後,有人小跑著在前邊開路,有人跑進30米外的醫院里叫醫生……
「120」救護車趕到時,昏迷男孩已經沒有了血壓,圍觀居民紛紛嘆息。據兩位男孩說,他們都是中學生,昨天上午一起吸毒,昏迷的男孩注射了過量杜冷丁。
昏迷男孩很快被送到閘北區中心醫院,兩個共同吸毒的男孩趁機溜走了。令人驚訝的是,救護車到達中心醫院不到5分鍾,昏迷男孩突然清醒過來,自己走出醫院。醫生解釋說,該男孩雖然注射了過量毒品,但沒有致死,毒性過去後,馬上就清醒。
截至記者發稿,男孩只說自己17歲,住在虹口區,卻始終沒有說明所在學校和家庭情況。從3個孩子的穿著看,他們的家庭並不拮據。
警方考慮不讓該男孩因此失學,決定對男孩採取「限制戒毒」,即在家裡設專人看護戒毒。昨天下午,警方已將男孩送回家。有禁毒社工得知此事後,表示將上門輔導。
團市委權益部的楊先生告訴記者,目前我國還沒有法律法規約束在校學生,只能用校紀校規處理他們。他說:「事實上,學生吸毒情況很難被學校發現,最容易體察的應該是他們的家長。孩子吸毒需要錢,家長一旦發覺孩子用錢等方面有異常,應該積極和街道、學校相互配合,教育、勸說學生遠離毒品,共同杜絕毒品侵蝕學生。」
㈧ 跪求關於青少年吸毒的案例~拜託~十萬火急~~
模仿惡習步入「毒」途 15歲吸毒者敲響警鍾
記者近日從有關資料上獲悉,在我國吸毒人群中,35歲以下的青少年比例竟高達77%,而且他們初次吸毒的平均年齡還不到20歲,16歲以下的吸毒人數更是數以萬計。吸毒人群的低齡化正在成為一個令人憂慮的社會問題。在「6·26國際禁毒日」前夕,記者特地來到汕頭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進行采訪,希望通過眼前一個個活生生的事例,幫助青少年朋友們在戒毒者悔恨的聲音中築起防範毒品的堅固防線。
模仿惡習步入「毒」途
青少年由於其意志的自控力薄弱,模仿力強,加之文化程度低,容易把不良現象和行為當成時髦追求或認為是「酷」的表現,這也是造成青少年染上毒癮的最主要原因。
今年15歲的阿兵(化名,下同)是市強制戒毒所里年齡最小的一個,別看他個子矮小,但雙眼卻滴溜溜轉個不停,一眼就可看出是個「老江湖」。
阿兵是澄海外砂人,因年幼其母病亡,其父忙於生計無暇照管他,自7歲起,阿兵模仿大人們抽煙,並以之為榮。他說,每天放學後燃起一根香煙吞雲吐霧,走在同學們中間感覺特有面子。14歲那年,勉勉強強讀至初一的阿兵乾脆輟學了,終日跟在鄉里幾位「大哥」身前身後當起了小兄弟。去年初,他結識了鄉里一做餐飲生意的「大哥」,幾番來往後,阿兵很得大哥喜歡。慢慢地,阿兵也發現了大哥原來是「白葯仔」,但他也不以之為忤,相反還認為這是「酷」的表現。去年中,趁大哥不在家,小兵偷了一點「白粉」終於「開禁」嘗了新,並從此成了一名「小道友」。吸上白葯後,因無錢買葯,小兵便在一「道友」「教授」下當起了「魚蝦蟹」莊家,以賭錢為營生。據稱,那些「魚蝦蟹」的骰子都是用磁鐵做了手腳,因此聚賭時基本都是贏錢,有時一天純收入達三四百元。小兵稱其每天下午常在陳厝合、辛厝寮一帶「開局」,賺了「工資」後便買「葯」過癮。今年2月19日,小兵被警方抓獲,在審訊時因葯癮發作口吐白沫,結果被送強制戒毒。
尋求解脫墜入深淵
容貌秀麗的阿珍是市區人,誰也想不到,今年17歲的她「毒齡」竟已有兩年多了。據阿珍稱,是她那個畸形的家將她逼上了這條路,是為了尋求解脫,她才借「葯」消愁,結果愁沒消去卻把自己「吸」進了戒毒所。
據阿珍介紹,其父母在她13個月大時便離異了,她被判隨生母,後母親再嫁時後父嫌她累贅,便把她送給了市區一對結婚多年未曾生育的夫婦(也就是她現在的父母)。阿珍承認,起初養父母對她很好,吃的、穿的無不關愛有加。但當她7歲時,養母生下了弟弟後,她又成了「累贅」,成了家中的「保姆」,每天做飯、打掃衛生、看管弟弟等什麼雜務都「承包」了。為此,阿珍不止一次在夜裡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因缺乏家的溫暖和關愛,阿珍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自己慢慢對學習也失去了興趣。小學畢業後,她即跟著在歌舞廳認識的朋友們離開了家。有一天她見幾個朋友躲在一個隱蔽角落裡抽煙,仔細一看,發現他們的抽法很奇特,於是她湊了上去,學著他們的樣子狠命抽吸了一口,她稱,那一刻她感覺到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解脫」。上癮後,因無經濟來源,她便再也離不開那些娛樂場里的「朋友們」了,因為只有和他們在一起,她才能獲得毒品來應付她日益強烈的毒癮。
愚昧無知自投火坑
采訪中記者發現,許多青少年染上毒癮還源於無知。來自粵東某偏僻山區19歲的女孩小敏就是這樣一個人,由於對毒品毫無了解,她認為自己意志力堅強不會上癮,不料卻在嘗試中成了毒品的俘虜。
小敏因家境貧寒,初中畢業後,15歲的她便來汕頭打工,並認識了男友小李,在交往一年多後,小敏發現小李是名「道友」,每次賺的錢都被小李「借」去吸毒,小敏多次勸小李「改邪歸正」,但不管怎麼勸說,小李卻始終無法戒除毒癮。為了用自己的「行動」來勸說男友戒毒,小敏竟然想用「先吸後戒」的辦法來證明毒癮是可以戒掉的,想要以活生生的例子說服男友徹底戒毒……
然而,小敏失敗了,她非但沒有幫著男友戒去毒癮,自己也陷了進去。此時,她方悔不該當初,但「白色幽靈」已牢牢擒住了她。今年3月初,她和男友先後進了戒毒所……
抵禦病魔需要親情
據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所長鄭順德介紹,近年來戒毒人員的情況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如現住所的戒毒人員中,35歲以下的人群佔90%以上,另外本地人員和女性所佔比例增大,且年齡偏低,文化層次普遍為初中、小學水平,家庭經濟狀況較差。他說,吸毒與犯罪是一對孿生兄弟,一旦吸毒成癮,家中錢財花盡後,就會編出各種理由向親朋好友借錢,最後甚至走上了騙錢、偷竊、搶劫、賣淫、殺人等道路,禍及家庭,危害社會。鄭順德認為,禁毒是一項艱巨的社會工程,不是哪一個部門能單獨承擔的,像戒毒者回歸社會後常會遇到經濟、家庭、就業、歧視等問題,不少人因頂不住壓力而復吸,所以對吸毒者特別是青少年吸毒者,社會、家庭都應擔負起責任來,「作為學校,禁毒教育應當成為素質教育的一項內容,不容忽視;作為家長,對孩子過於嚴厲或過於溺愛都是要不得的,一旦發現孩子吸毒成癮,千萬不能怕家醜外揚而延誤挽救的時機;作為社會,正確對待青少年吸毒消除偏見也很重要,要認識到那些青少年『癮君子』既是違法者,更是受害者。我們應當把青少年吸毒者當作病人一樣,關心愛護他們,幫助他們早日擺脫毒魔的糾纏」。
對於青少年應如何防範毒品,他認為應做到「十個不要」:不要吸煙;不要因好奇而吸毒;不要盲目追星、趕時髦、貪圖享受去吸毒;不要結交有吸、販毒行為的人;不要為尋刺激、冒險去吸毒;不要相信毒品能治病(胃病、肝病)的謊言;不要為了擺脫煩惱而吸毒;不要聽信吸毒者的話;不隨便接受他人遞送的香煙、水果、葯物、飲料等物品;不要在吸毒場所內停留。
本報記者林子海林鵬報道
㈨ 毒品對青少年的危害
青少年吸毒嚴重摧殘身心健康。
據專家介紹,青少年身心發育尚未成熟,一旦吸毒成癮,會導致記憶力衰退、營養嚴重不足、抵抗力下降、多種疾病發生。
去年底,我國共報告艾滋病病例累計達到3萬多例,由共用注射器吸毒感染的達到70%左右,這一數字已經引起了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極大關注。
此外,青少年吸毒不僅給自身帶來了極大的危害,而且造成家破人亡,親人為仇,乃至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引發刑事犯罪。同時,青少年吸毒又會助長和刺激毒品犯罪,並且不斷腐蝕其他無辜青少年陷入吸毒、販毒和其他違法犯罪的泥潭,可謂是「一人吸毒,社會遭難」。
毒品、酒和香煙對他們的誘惑力便會大大地增強,尤其是學校里有人在嘗試這些危險的東西時更是如此,卻有吸毒或酗酒的惡習。
吸毒不僅對人體與身心有一定的危害作用,還帶給社會與家庭不少的傷痛。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
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難境地!並且對社會生產力有巨大的破壞性,還擾亂社會治安,帶給人們巨大的威脅,毒品活動造成環境惡化,並逐年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吸毒案例:下面這三個案例都是由青少年作案的,它提醒著我們時刻都要注意敲響警鍾,時刻遠離毒品:
某男小勇,因吸食海洛因成癮,為了籌集毒資,他潛入山東省某中學盜竊了價值2800元的錄音機,6台顯微鏡。爾後到處行竊,在短時間內作案20餘起,竊得物品價值4萬余元。
劉某是一個15歲的女學生,因為吸毒被逼進了賣淫的泥坑。父母發現後將她鎖在家,她盡抄起菜刀砍死父母。
景某一染上毒癮便在兩個月間花去了數萬元。最後與同伴拿起鐵錘砸死其父搶走20萬元。
(9)2019年中學生吸毒販毒案例擴展閱讀:
一、學習禁毒知識,做到「四個牢記」。
1、牢記「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搖頭丸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
2、牢記吸毒容易成癮,並很難戒斷。
3、牢記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國。
4、牢記吸毒是違法,販毒是犯罪,違法犯罪難逃國法的制裁。
二、永遠不嘗第一口。
要遠離毒品,要記住「吸了第一口,就沒有最後一口」;為了終生遠離毒品,不論出於什麼動機,不論出現什麼情況,我們都要堅定地把握住自己,永遠不要去嘗試第一口。
1、不好奇。自己不清楚的葯品、食品、飲料、香煙等等,不要嘗試。那些吃起來很香,老想去吃的東西裡面,很可能攙有毒品,使人上癮,應該提高警惕。
2、不僥幸。不要以為「試一下沒關系」。只要沾上毒品,就很難自拔。
3、不輕信。不管是親朋好友的「誠意」、還是天花亂墜的廣告詞語,拿定主意不沾毒品。
4、不辯論、不睹氣。不要感情沖動,憑「義氣」爭高低。結果被人用「激將法」套入毒淵。
5、不沾光。不要貪圖便宜去吃免費餐,上了壞人的鉤,墮入毒淵。
㈩ 關於青少年犯罪,違法,吸毒等有關內容
如今青少年犯罪問題以成為即環境污染,販毒吸毒之後的第三大社會問題,引起了全世界各國的強烈關注, 我國也不例外,特別是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齊發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問題更是我們當務之急亟待解決的頭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類的希望,就我國來講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約佔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統計,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別是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當今我國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現出: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等新特點。具統計: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齡比70年代提前了2-3歲,14歲以下的犯罪案例明顯增多,年齡最小的還不滿10歲!就我市不滿14周歲犯罪人員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達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屬於團伙作案。並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發展近年來,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為後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漸增多,施暴程度不斷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時在作案過程中很少顧及後果,作案手段野蠻和殘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據統計,目前全國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佔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問題始終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項艱巨任務。
對於青少年的年齡界定各國都有所不同,就我國來講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歲的人群。由於這個年齡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著與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點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問題就是研究和探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減少、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對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問題。
如今青少年犯罪問題以成為即環境污染,販毒吸毒之後的第三大社會問題,引起了全世界各國的強烈關注, 我國也不例外,特別是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齊發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問題更是我們當務之急亟待解決的頭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類的希望,就我國來講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約佔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統計,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別是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當今我國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現出: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等新特點。具統計: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齡比70年代提前了2-3歲,14歲以下的犯罪案例明顯增多,年齡最小的還不滿10歲!就我市不滿14周歲犯罪人員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達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屬於團伙作案。並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發展近年來,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為後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漸增多,施暴程度不斷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時在作案過程中很少顧及後果,作案手段野蠻和殘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據統計,目前全國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佔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問題始終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項艱巨任務。
對於青少年的年齡界定各國都有所不同,就我國來講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歲的人群。由於這個年齡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著與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點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問題就是研究和探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減少、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對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問題。
一、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種類有很多,但導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有兩點: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2。外在社會環境因素對青少年的影響。
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易導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一)青少年時期正處於人生發展的關鍵時期,其生理、心理發展不平衡,心理發展滯後於生理發展。在心理上他們處於半幼稚半成熟狀態、可塑性強;在生理上他們的身體飛速發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是個性和獨立性快速發展的時期。這個時期的青少年自主、自立意識加強遇事有自己獨立的看法,愛自己解決問題,不願受約束,成熟感越來越突出,在心理上希望社會、家長把自己當作成人看待,給自己更多的自由空間和自主權,但在經濟、生活上卻還要依附家長和社會。因此一旦當這些青少年的物質性得不到滿足時他們就容易轉移所依附的對象既發生「權威者轉移」。根據興趣、性格等各自組成小團體,這些小團體中只要有一人受不良的信息影響有犯罪傾嚮往往就易形成團伙犯罪,這也是近幾年來團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二)大多數犯罪青少年有著顛倒的道德觀和人生觀且法律意識淡薄。(1)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大部分青少年都能奮發有為、與時俱進,自覺的增強自身素質,成為了社會主義祖國的積極的開拓者和建設者。但是商品經濟中的不良因素如: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思潮的滋生也使一部分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形成了錯誤的人生價值觀。他們錯誤的認為,人生的價值在於向社會索取。在他們眼裡認為打架、斗毆、詐騙、耍流氓是「有趣的事」是「光榮的」敢冒險、拚命就是「大英雄」,在多數大犯罪青少年看來大公無私、捨己救人都是虛的。只有一切為了自己才是最實惠的,甚至以此作為犯罪的正當理由,錯誤地把犯罪當成了發財致富的正當途徑和門路。(2)法制觀念淡薄。筆者在對所在的幾所中小學進行調查時發現。隨著普法教育的深入化,學生的法制觀念雖然有所增強,但還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對法律教育不感興趣,只重視學習成績,關心是否能考上大學,既便搞了法制教育也是表面應付,被動接受。所以這些學生的法律意識還急待提高。例如,某校初二學生馮某,利用放學機會,採取打、嚇等手段搶劫低年級同學的錢。當幹警問他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一種犯罪時,回答是:我還錢不就得了嗎?這樣令幹警目噔口呆的話。還有的僅僅因為想考驗公安局的偵察能力而犯罪,待被抓到後還以為是在開玩笑。有的甚至把進公安局看作是「偉大的事」諸如此類大量事實說明:大多數違法犯罪青少年由於身心發展的不均衡性加之法制觀念淡薄,易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誘惑和影響,易走上違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2、外界環境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
任何人的生長生活都不是孤立的,都離不開社會,離不開周圍的環境。青少年也不例外,他們是在社會的現實中不斷成長的。青少年的身心特點決定青少年生長環境對其健康成長的重要性。我國有句諺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說明了環境對人的影響之大。(1)家庭環境和教育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家庭不僅是社會的基本單元還是子女的第一課堂而父母則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家庭的教育深刻影響著子女的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是導致青少年犯罪一個最為直接、主要的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具調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狀況普遍偏差,且多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離異,有的教育不當,管理不善,有的隨長輩生活,嬌縱放盪。17歲少年小新為偷錢上網,竟殘忍地砍死奶奶,並砍傷爺爺。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爺爺奶奶又過分溺愛使其輟學而後又沉迷上網最終走進犯罪深淵的典型案例。青少年本是天真無邪的,如此駭人聽聞、喪失人性的案例,給家庭教育敲響了警鍾。(2)學校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學校教育時期是青少年人生觀、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由之路。 但至今,仍有不少學校只重視應試教育,片面追求升學率,認為開辦法制、道德教育只是形勢需要,所以忽視德育,缺少法制教育,消極應付。只是在名義上開展了一些活動如開設了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舉辦的學生法制教育講座,也因缺乏正確的認識,忽視了教育者自身思想觀念的轉變和更新,最終
也只是流於形式。還有一些教師自身素質低常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對差生特別是雙差生不是及時引導教育而是歧視、放任自流甚至將他們掃地出門,推向社會這些做法都在某種程度上為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後備成為導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3)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過程中一些對青少年健康成長不利的因素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境外種種社會丑惡現象的侵入及我國歷史上一些精神文化沉渣的泛起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都起著極度腐蝕的作用。如屢禁不止的黃、賭、毒;宣揚色、情、兇殺等不健康的影、視、書刊泛濫;學校及社區周圍的非法網吧、游戲廳、錄像廳等場所;都是誘發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會因素,據統計,有14.1%的學校附近有不健康書刊銷售,有26.1% 的學校附近有錄像廳,19.2%的人犯罪是黃色、暴力等書刊音像製品毒害誘發導致,因互聯網傳播不良信息誘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青少年時期性發育逐步成熟,喜歡接觸異性,對異性產生好奇心,如果此時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誘導,就會因早戀,控制性慾能力差以及貪婪性得不到節制而犯罪。例:原是某縣初中初三(1)班學生臧某強奸女同學一案,據他本人交待,就看了黃色錄像和黃色書刊而犯罪的。還有的青少年把影視上的亡命之徒當英雄,把作案手段看成是有本領,其作案手段很殘忍。如某青年嚴××,他帶一個12歲的小孩到上海玩,從家中拿出600元錢花光了,兩人就策劃騙租一輛小轎車,在回家的路上,用准備好的酒瓶猛砸司機的頭部,搶劫未遂,當問到他為什麼這樣時,他回答說:「電影里看到這樣可以搶到錢」。
3、針對青少年的立法體制還不完善,總體上缺乏可執行性
我國雖制定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但這些對違法者都缺乏相應的懲罰措施,司法工作中出現在某些情況下「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另外社會對青少年法制教育、道德宣傳流於形式、對犯罪青少年幫教不到位也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社會原因。由以上可看出不良的社會環境熏染(包括網路環境)和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助長甚至直接促使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的預防
由上看出青少年犯罪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內因又有外部的客觀原因,因此筆者以為對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針對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強化社會責任,加大宣傳力度使對青少年的保護不僅僅只是流於形式。1)法律作為調整人們行為的一種社會規范,明確規定了人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為人們提供了一個行為准則或模式。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特點決定了青少年易受誘惑、自我保護能力差等特點。因此有關部門要在進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有針對性、防範性的法律措施來規范青少年行為、優化青少年的生活環境等,使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雖然青少年犯罪是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但社會上的一些道德法制宣傳往往由於這樣和那樣的原因不到位因此要深入加強對青少年的普法學習和宣傳工作。a)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特別對於社會治安較差的地區要定期分析研究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形勢,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發現並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深入開展。b)要在工作手段上創新。注意運用信息化、網路化等現代手段,開展預防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如建立青少年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心理咨詢、技能培訓、就業指導、跟蹤幫教等方面的工作創新活動載體,不斷滿足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需求,真正使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落到實處。
2.加大力度凈化青少年的成長環境、營造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不良的成長環境,是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溫床」。成長環境得以優化,對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將起到積極作用。因此下大力度清理文化市場對淫穢色情,宣揚暴力的報刊、雜志、音像製品等進行專項整治對校園及周圍的非法網吧、游戲廳進行堅決取締。社會各級影視、廣播、新聞出版等部門及各類演播場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對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內容和信息的違法犯罪依法嚴懲。
3.家庭、學校、社會各負其責,互為一體為預防青少年犯罪構築有力防線。(1)家庭。家庭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基點,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陣地,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師因此必須充分發揮家庭教育的作用。一方面,要用科學、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從小抓起,從小事抓起,既要嚴格要求,又要耐心誘導,當孩子取得成績時應提醒他們不要滿足,不能增長傲氣,當有不足時,不要急於訓斥,要分析原因,找准教育切入點,然後引導他們認識錯、改正錯。讓他們從教育中體會到父母的愛和家庭的溫暖。另一方面,家長要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父母的言行舉止對孩子的成長有重大的影響,家長的行為不檢點,教育方法不當都會給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帶來不良的後果。因此要加強學生家長的法制意識,不做違法事,起好示範作用,同時在生活中作孩子的知心朋友但又不能姑息縱容或走上極端,只有這樣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長。(2)學校。學校教育是預防青少年犯罪培養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措施。a) 改進教育體制上的弊端,轉換教育體制。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 挫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並把這些教育納入正規教學課程,讓青少年從小就接受法制觀念的啟蒙教育,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增強他們辯別是非和抗不良信息侵蝕的能力,在學生時期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當他們走向社會以後,就能在家庭、集體、社會中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自覺履行自己的義務,對其一生都有深刻的影響。b)增強教師的道德品質、法律意識,彌補家庭教育的缺陷,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危險人群.道德品質、法律法規的學習不僅僅只是學生的事,在某種程度上更是教師的事。據調查,對犯錯誤的學生進行訓斥、責罵、只會使學生產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棄,甚至產生不良後果,特別是單親、失和家庭中的孩子更需要在教師發自內心、溢於言表的博大的愛的教導召喚下才能逆境起航,擁有健全的人格成為對人民、社會有用的人。(3)社會。a)充分發揮社會的大環境優勢,為青少年創造寬松的就業環境,避免待業青年的無序流動。據調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業的,整日無所事事,衣食無著落,勢必去偷、去搶。因而在擴大就業機會的同時,地區間應加強對就業信息的溝通、協調,政府有關部門應對務工人員的流動進行調配、管理,對人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使其產生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避免務工人數失衡,造成人員的盲目、無序流動。b)做好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嚴厲打擊危害青少年成長的各種犯罪。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他們中絕大多數人有重新做人的願望。因此加強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滿後回歸社會後的工作是預防青少年再犯罪的基礎。政法, 社會各部門及失足青少年家屬,對改造好的青少年,要從生活、工作上關心、愛護。且積極與勞動部門聯系,為失足青少年就業提供信息和就業門路,配合勞教部門鞏固幫教成果。c)給犯罪青少年足夠的尊重和信任,使他們感到不受歧視,使他們對將來的前途充滿信心,對社會產生歸屬感,熱愛生活,熱愛社會,這將更加有助於繼續教育改造。
三 對犯罪青少年犯罪的量刑
我國的法律屬大陸法體系,條款性強。目前一些針對青少年的法律體系還不完善,沒有一套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配套的、可執行性強的法律法規。另外由於司法內部各部門之間對犯罪青少年的轉化教育還缺少協調性。因此在我國對青少年的量刑還需一個從實踐到理論逐步完善的過程,但在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44條第1款規定:「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已為犯罪青少年的量刑定下了大的基調。
筆者以為犯罪青少年雖是罪犯,但其特殊性決定了在對懲處方式上有於成人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建議如下:(1)在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則下對需量刑的青少年實行全程跟蹤,借鑒外國先進經驗設立社會調查機構有必要讓社會調查員出庭,使對青少年的量刑傷害減到最低。(2)不僅設立少年法庭而且對已判決的未成年罪犯進行幫扶挽救,並且對刑滿釋放的青少年進行不定期的考察、回訪,促使其自食其力、積極做人,防止再次犯罪。如: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十四歲以上不滿十六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這個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減少可能針對他們產生的來自各方面的壓力,以有利於他們樹立重新學習重新生活的信心,再如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推出的《未成年人案件迅速審理規則》在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方面就走在了前列。再次,從關押場所上,要和成年人相區別,避免相互感染,專門設立青少年關押和改造場所等。這些都體現了我國刑法對青少年的特殊性的特殊對待。
總之,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是關繫到國計民生的大事,需要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關愛和保護,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體系和改造體系還是一項有待全社會關注的工作,是關繫到國計民生的大事,這不僅僅是司法行政系統的責任,也是全社會應當承擔的共同義務;有待我們共同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改善,從而真正達到減少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目的。
參 考 文 獻 :
1、《預防青少年犯罪問題答問》 康樹華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2003年3月
2、《中華人民共和國1現行法律判例分析》 劉家琛九州出版社2002年4月
3、《青少年研究》 楊曉梅1999年 第7期
4、《犯罪社會學》 吳鵬森 中國審計出版社 中國社會出版社2001年
5、《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與量刑》 謝 彤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
6、《青少年犯罪預防控制問題研究》 康會發 王漢林 2000年
7、《青少年心理發展》 雷 霹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9月
8、《青少年犯罪預防定罪量刑及案例解析》 楊 忠 中國科技化音像出版社 2003年9月
9、《呵護權利—未成年人權利保護法律實務》紀紅光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