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學生怎麼樣轉學才好辦
申請轉學須提供學生的戶籍證明、原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單、學生成長記錄冊、健康卡、預防接種卡和學籍卡復印件。
『貳』 中學生如何辦理轉學
學生轉學必須辦理轉學手續。 初中學生轉學由原學籍校填寫市教育局統一印製的回「轉學聯系表」。答經轉入、轉出雙方學校同意,雙方區縣教委審查批准,報市教育局備案。 高中學生轉學由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向區縣教委申報,經區縣教委審核批准後,將「學籍變更登記表」轉給轉入校。轉入學校同意後報所在區縣教委,經批准後由轉入區縣教委負責到市教育局中學處辦理學籍變更手續。由市教育局中學處重新編發學籍號。 本市市區學生在本市內不準轉學,因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須經市教育局批准。 學生在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初、高中畢業年級的第二學期,一般也不辦理轉學手續。
『叄』 初中轉學需要辦哪些手續
初中生轉學需要資料:
1、第一個是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函》和《學生素質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2、第二的是《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個是戶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4、第四個是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個是計劃生育證明 ①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轉學需要辦理的程序:
1、第一步是凡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到原就讀學校(A校)開具《轉學聯系函》;
2、第二步申請者的監護人填寫《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步是申請者的監護人攜帶《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入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居住地學區學校(B校)申請學位,並驗核材料。
4、第四步是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給「同意插班的學生」開具《轉學聯系回函》;
5、第五步教育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提出改派意見後,將該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返回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
6、第六步原就讀學校(A校)在收到《轉學聯系回函》前,應當保留該生的學位。
7、第七步,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在開學一周內將本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及《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等入學資料整理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送基礎教育科審核,不按時上報審批、手續不全者不能取得學籍。
8、最後一步是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3)中學生轉校擴展閱讀
第三章 學籍變動管理
第十一條 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十二條 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電子學籍系統完成。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肆』 初中生能不能轉學怎樣才能轉學
1. 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申請的方式、條件等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定)。
2.轉入學校依據地方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審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發起辦理轉學手續並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8.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9.轉出學校按照與家長商定的方式,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轉出,並通知轉入學校。
『伍』 初中如果轉學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初中轉學手續如下: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系單和相關材料到本區教育局聯系;
4、區教育局核准後安排接收學校,接收學校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5)中學生轉校擴展閱讀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應予退學的;
1、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2、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轉學
網路-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陸』 初中生轉學手續要怎麼做
辦轉學手續流程:
1、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關證明材料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
2、經審核同意後,由轉入學校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起轉學申請。
3、轉入學校主管教育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網上辦理。
註:每個環節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申請轉學學生條件:
1、學生戶口由外地遷入本市,可申請轉入本市中小學;
2、學生戶口由本市遷往外地,可申請轉往外地中小學;
3、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在市內遷移後,戶口所在地離所在校(以下稱原校)過遠,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關區、縣教育局主管科室認定),可申請在市內學校間轉學。
(6)中學生轉校擴展閱讀:
辦理轉學(借讀)手續規定:
(1)初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內、不辦理轉學手續;在一個區范圍內,不辦理初中轉學手續;在市區或一個縣(市)范圍內,不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2)市區戶口,無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讀,學籍由外地轉回鄭州者,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3)因特殊情況,在外地借讀,要求轉回學習者,必須帶家長工作單位出具的借讀原因證明、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4)因父母調鄭工作,要求轉鄭學習者,必須帶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或家長調令、家長單位出具的住所證明),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5)非本市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讀:父母雙方出國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者;父母雙方系支援邊疆建設者。學生應持有關證件到市教育局辦理借讀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規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規定
網路-轉學
『柒』 初中轉學需要什麼流程
初中生轉學需要資料:
1.第一個是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函》和《學生素質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
2.第二的是《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個是戶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4.第四個是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個是計劃生育證明 ①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轉學需要辦理的程序:
1.第一步是凡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到原就讀學校(A校)開具《轉學聯系函》;
2.第二步申請者的監護人填寫《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步是申請者的監護人攜帶《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入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居住地學區學校(B校)申請學位,並驗核材料。
4.第四步是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給「同意插班的學生」開具《轉學聯系回函》;
5.第五步教育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提出改派意見後,將該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返回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
6.第六步原就讀學校(A校)在收到《轉學聯系回函》前,應當保留該生的學位。
7.第七步,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在開學一周內將本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及《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等入學資料整理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送基礎教育科審核,不按時上報審批、手續不全者不能取得學籍。
8.最後一步是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捌』 中學生上學期轉學怎樣辦
金黔在線訊
為方便因家長工作調動、戶口遷移等原因確需轉學的中學生,貴陽教育局近日公示了「中學生轉學程序」。凡從貴陽市高中學校轉出(入)到本省其他地(州、市)高中學校就讀的學生,須到市教育局基教處簽章備案;從貴陽市轉出(入)到其他省、市學校就讀的學生,由轉出(入)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到省教育廳基教處簽章備案。初中學生的轉出,憑戶口遷移手續或遷入地戶口到原學校開具轉出證明後,按屬地管理原則辦理;轉入則需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的轉學證明和學生轉入地戶口辦理。據悉,每學期開學前一周和開學後一周內全天辦理轉學手續,其餘時間每周一、周五上午辦理。本區(縣、市)內轉學只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周和開學後一周內辦理,其餘時間不予辦理。此外,對企事業子校學生要求轉入公辦學校、非重點高中學生要求轉入示範性高中或重點高中等情況的轉學申請不予受理。
『玖』 初中生轉學麻煩嗎需要辦理那些手續
一、本縣內轉學 :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4、將辦理好的三張《轉學申請表》交給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即可。
二、跨市轉學: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4、家長拿著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轉學申請表》再到原就讀學校屬地管理縣(區)級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
5、家長拿著剩下的二張辦理完備的《轉學申請表》交到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手裡就可以了。
三、跨省轉學: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五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接收學校開具出的《轉學申請表》 ,應該先到縣(區)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4、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5、家長拿著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轉學申請表》再到原就讀學校屬地管理縣(區)級教體局中教科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然後再到市一級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
6、家長拿著剩下的二張辦理完備的《轉學申請表》交到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手裡就可以了。
註:跨省轉學的《轉學申請表》 ,接收學校是要掃描上傳到 「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 里,教育部中小學學籍管理機構需要審核通過後才可以完成跨省操作。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