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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生可以享受的資助政策

發布時間:2021-03-07 07:25:31

1. 關於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

高中資助卡是使用專用發卡銀行標識代碼、面向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待遇的普內通高中學生發行的容、用於國家助學金發放的借記卡,卡面式樣統一設計,印有「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字樣。為體現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發卡行免收開卡手續(工本)費、三年內享受免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免費提供助學金入賬簡訊通知服務。高中資助卡項目於2012年秋季學期起,從入學新生開始實施。
制度設計:
1.在辦卡環節實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領、本人激活」,嚴格落實賬戶實名制,防範虛假、偽冒辦卡。
2.要求發卡銀行建立信息反饋、統計制度,及時向三部委報送高中資助卡辦卡、補換卡及助學金發放信息,便於政府部門掌握各地助學金發放進度和配套資金落實情況。
3.通過助學金入賬簡訊通知服務,使學生及其監護人及時了解助學金發放情況,同時可防範截留、延壓助學金等現象。

2. 2017年各學段學生資助政策有哪些

2017年各學段學生資助政策有哪些?一起來了解

2月28日上午,教育部舉行教育新春發布會,介紹了2017年國家學生資助政策。
近些年,中央有關部門密集出台相關資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蓋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保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國家獎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年獎勵本專科學生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
02
國家勵志獎學金
用於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學年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03
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設2-3檔。
04
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每學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支付,並按約定償還本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有兩種模式:一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即通過就讀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即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05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每年補償或代償總額的1/3,分3年補償代償完畢。地方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
06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
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後復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實行學費減免。補償代償金額根據學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退役復學學費減免金額按照實際收取學費確定,每生每年均不高於8000元。
07
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對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08
師范生免費教育
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地方師范院校師范生資助由各地自行實施。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但不能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09
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內容: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學費資助標准,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每學年每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10
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起,對中西部地區啟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解決學生家庭至錄取學校間的路費及入校後短期生活費,省(區、市)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500元,省(區、市)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1000元。
11
勤工助學
學校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並為學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學機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2
校內資助
學校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資金等,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減免學費等。
13
綠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01
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研究生。每年獎勵4.5萬名,其中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
02
學業獎學金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而設立的獎學金。中央高校根據研究生收費標准、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准和評定辦法(可分檔設定獎勵標准)。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准不得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政策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
03
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
04
「三助」崗位津貼
高等學校利用教育撥款、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並提供「三助」津貼。原則上,助研津貼主要通過科研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及科研間接費列支,助教津貼和助管津貼所需資金由高等學校承擔。研究生「三助」津貼標准由高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
05
國家助學貸款
研究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程序及其他有關規定,與高校本專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基本相同。原則上,研究生助學貸款以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每學年每生貸款金額不超過12000元。
06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應屆畢業研究生赴基層就業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的條件、程序及相關規定,與本專科畢業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07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
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研究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條件、程序及相關規定,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或學費減免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08
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的條件、程序及相關規定,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09
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學校並納入全國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資助內容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學費資助標准每學年每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免學費
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其他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相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准給予補助。學費標准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准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於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學校實際學費標准予以補助。
02
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區域確定,六盤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範圍。
地方出台的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和助學金政策,范圍大於或相關標准高於國家標準的,可按照本地的辦法繼續實施。
03
頂崗實習
安排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於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04
獎學金
地方政府、相關行業、企業安排專項資金設立中職學生獎學金。
05
學校免學費等
中等職業學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國家免學費政策之外的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06
其他資助
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資助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免除學雜費
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學雜費,對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標准給予補助。
02
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由各地結合實際分檔確定。
03
學校資助
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04
社會資助
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免學雜費
全部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
02
免費教科書
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教科書資金,國家規定課程由中央全額承擔,地方課程由地方承擔。同時國家為小學一年級新生免費提供正版學生字典,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
03
寄宿生生活補助
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補助標准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04
營養改善計劃
國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為國家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補助形式為向學生提供等值優質食品,不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補助標准為每生每年800元。
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01
政府資助
地方政府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中央財政根據地方出台的資助政策、經費投入及實施效果等因素,予以獎補。
02
幼兒園資助
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具體比例由各地自行確定。
03
社會資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3. 普通高中國家資助政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普通高中學生資助政策編輯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學校減免專學費等為補充、社會屬力量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各項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
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准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二)學校減免學費等
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社會捐資助學
完善捐資助學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4. 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如何激活

到櫃台激活,拿卡和身份證(無身份證帶戶口本),小於18歲,還需要父母證件。

高中學生資助卡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教育部日前聯合發出《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 加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監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國推廣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資助卡免收開卡手續(工本)費、三年內享受免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免費提供助學金入賬簡訊通知服務。
2010年以來國家針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出台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

5. 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普通高中學生資助政策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學校減免學費等為補充版、社會力量積極權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各項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
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准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二)學校減免學費等
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社會捐資助學
完善捐資助學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6. 普通本科學生可以享受的國家政資助政策有什麼

1、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3、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6)普通高中學生可以享受的資助政策擴展閱讀:

特殊國家資助:

1、師范生公費教育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

2、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後,可向高校申請學費資助。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3、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中央部屬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 年及以上的,可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 元, 分三年補償或代償完畢。

4、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可獲得國家資助。國家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在讀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如自願復學(或入學),可獲學費減免,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 元。

5、直招士官國家資助

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可獲得國家資助。國家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 元。

7. 人均多少可以享受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是國家基本教育政策。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將建立健全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保障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作為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和途徑。通過國家資助切實減輕困難家庭供應子女上學的經濟負擔,傳遞黨和政府的關懷、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通過國家資助讓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消除貧困代際傳遞,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通過國家資助保障每個公民的受教育權利,對於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步伐、進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這是我國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國務院出台《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得到了較大完善。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後,國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得以進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1.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首先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高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共同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2.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准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本簡介插頁附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
3.高校資助政策實施范圍

公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也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製訂。

二、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1. 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 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3.評審和發放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五、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高校)對經辦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按照學生申辦地點及工作流程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

(一)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本校學生資助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 申請金額

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4.貸款審批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 貸款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7.還款期限

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在畢業後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8.違約後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③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④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 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 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4. 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5.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六、師范生免費教育

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1. 享受條件

2007年開始,錄取為部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的學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也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范專業,並由學校按標准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2. 履行義務

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的學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並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國家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3.優惠政策

①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補助;

②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教師崗位,確保每一個免費師范生畢業後在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③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提供便利的入學條件,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七、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

1.資助內容

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2.資助標准

學費資助標准,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最高不超過年人均6000元,高於6000元部分自行負擔。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3.資助方式

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准和隸屬關系補助退役士兵學生所在學校,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4.資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

八、赴基層單位就業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從2009年起,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畢業後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分三年補償代償完畢。

基層單位指:

①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②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資助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每學年補償或代償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從2011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應繳納的學費實施資助。每學年補償、代償和資助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所有參軍入伍的高校學生必須上網登記報名(網址:http://zbbm.chsi.com.cn 或 http://zbbm.chsi.cn),填寫列印《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或《應征入伍高校復學生學費資助申請表》,辦理相應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或學費資助申請。

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一次性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後短期生活費。

1. 資助范圍與對象

中西部地區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本項目所指中西部地區具體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 資助標准

省內院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3. 申請條件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④參加高考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錄取;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入學資助項目優先資助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學生等。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咨詢辦理。

十一、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1. 活動管理

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向學校提出勤工助學的申請,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再由學校統一安排到校內或校外的崗位上進行勤工助學活動。學校不得安排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健康的勞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學生打工。

2.時間安排

學生參加勤工助學不應當影響學業,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3.勞動報酬

學生參加校內固定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月計算。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可以適當上下浮動。學生參加校內臨時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小時計算。每小時酬金原則上不低於8元人民幣。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的酬金標准不低於學校所在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數額由用人單位、學校與學生協商確定,並寫進聘用協議。

4.權益保護

學生在開始勤工助學活動前應當與有關單位簽訂協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學生在進行校內勤工助學前,應當與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學生在進行校外勤工助學前,應當與代表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協議書。協議書應當明確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的權利和義務,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十二、其他資助政策與措施

1. 學費減免

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

2. 輔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

3.「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8. 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能享有國家教育部門哪些政策

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和生源結構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第四條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

國家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8)普通高中學生可以享受的資助政策擴展閱讀:

一、貧困生界定程序

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出具鄉、鎮、街道蓋章的《貧困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並填寫《貧困生消費情況調查表》→交班主任初審(班級成立考核小組進行調查其表格所填寫的內容是否屬實,並填寫調查結果,意見不需向本人反饋)→學院審核→貧困生名單公示→貧困生建檔→報學生處匯總。(個別特殊情況,可不公示)

二、界定標准

1、本人月平均生活費、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時生活節儉,完成學業確有經濟困難的學生。

2、家庭所在地處邊遠經濟較落後的農村地區,或父母下崗無固定經濟來源,以及殘疾學生、單親、父母離異(低收入家庭)的學生。

3、少數民族學生,及少數本人雖未主動申請但家庭確實貧困,且有相關證明情況屬實的學生,可列為貧困生。

除符合以上條件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兒、父母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難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證》、《社會扶助證》、《最低生活保障證》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費與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列為特困生。

9. 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是什麼東西

高中資助卡是使用專用發卡銀行標識代碼、面向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待遇的普通高中學生發行的、用於國家助學金發放的借記卡。

卡面式樣統一設計,印有「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字樣。為體現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發卡行免收開卡手續(工本)費、三年內享受免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免費提供助學金入賬簡訊通知服務。高中資助卡項目於2012年秋季學期起,從入學新生開始實施。

裡面的錢可以直接取出來,可以提現。

(9)普通高中學生可以享受的資助政策擴展閱讀:

資助卡注意事項:

(1)為保證您資金安全,請妥善保管資助卡密碼,並在使用中防止他人窺視或盜取。

(2)資助卡憑卡及密碼,在ATM機上取款每日累計最高限額為20,000元人民幣。在特約商戶消費無限額,但不能透支。

(3)資助卡遺失或損壞時,需由學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中國銀行網點按相關規定辦理掛失及補換卡手續,並由學生將有關新卡信息及時告知學校。

(4)三年優惠期過後,資助卡遺失或損壞需要補換時,只能補換其它借記卡產品。

資助卡是使用專用發卡銀行標志代碼、面向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待遇的高中學生發行的、用於國家助學金發放的借記卡。資助卡項目於2010年秋季學期入學新生開始實施,實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領、本人激活」。

發卡行對資助卡持卡學生提供以下優惠費用:免收開卡手續費,自開卡之日起三年內免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免費提供助學金入賬簡訊通知服務。

10. 普通高中學生如何申辦貧困資助

申請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專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屬;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申請方法步驟:

國家助學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各普通高中學校收到學生申請後,首先對申請學生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並建立相應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建檔工作完成後,根據下達的資助名額對申請學生進行綜合評定,提出本校該學期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生的建議名單,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報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審核後,並在校內進行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即可發放國家助學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
助學金發放:
國家助學金一律要打入普通高中資助卡,確保國家助學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手中。

另外,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能在同一學年內同時申請獲得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和國家助學金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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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普通高中學生可以享受的資助政策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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