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事件原因
事發2013年9月14號上午11點,有一個學生在上課時間玩手機,被老師發現了,老師把他的手機拿走,並叫他去老師的辦公室談話,學生無法接受老師的話,於是拿起水果刀刺向老師,導致老師死亡。
2.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是真的嗎
是真的,學生已經在上海浦東自首
3.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結果賠償多少
初中生?可能會賠償二三十萬,這是輕的,如果老師的家人比較重視的話至少要五十萬了吧
話說,這事如果上法庭的話,那就說不準了
4. 臨川中學殺老師的學生判什麼刑了
根據中來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第十七條: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1.如果未成年是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是未滿16周歲的犯故意殺人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3.如果是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犯故意殺人的,根據情節(是否是自首,是否有立功表現等)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49條犯罪的時候未滿18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都是未成年人犯罪,都應當實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原則。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5. 臨川二中教師被殺事件
9月14日,江西臨川二中高三學生雷某因不滿班主任孫某的嚴格管理,產生積怨,將其殺害致死。案發後,嫌犯逃走,當地公安機關正在全力追捕。
孫某1981年出生,2008年研究生畢業後進入臨川二中工作,擔任化學教師,女兒未滿周歲,據該學校高三年級一名學生稱,孫某對學生很好,對工作很敬夜,授課很受學生歡迎,曾輔導學生參加全國高中化學奧賽獲省級一等獎,臨川區委辦公室黃明清稱,行兇後,雷某潛逃。
6.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法律應該怎麼判決
這個犯罪是故意殺人,依照刑法的規定最高可以處死刑。如果殺人的兇手年滿18周歲,可能會處死刑;如果兇手不足18周歲,但已經超過16周歲,可以處死刑緩期執行;如果不滿16周歲,則不能處死刑。
但是,兇手無論怎麼判都不能抵償他的罪行。
7.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為什麼現在學生這樣太可怕了
基本是故意殺人啊,而且動機明確啊,沒成年之前估計得在少管所,成年了,估計得判不死也得終身監禁吧,也不能全怪學生,或者說誰也不能怪,我們只是外人,對當時情況也不了解,不可以妄加斷論,只能說,任何事發生都有它的原因,
8. 誰知道二中有個學生把老師殺了的情況
9月14日,江西省撫州市臨川二中發生一起命案,高三年級一位姓孫的班主任在辦公室備課時,被學生殺害。犯罪嫌疑人雷某潛逃至上海浦東後向警方自首。16日晚,雷某被江西警方帶回撫州市。因老師沒收其手機而不滿。據悉臨川二中學學生因不滿老師管教,遂起殺念將老師殘忍割喉致死。
案發當日8時左右,學生正在上第一節課,雷某曾到該校分管德育的副校長辦公室反映和班主任孫某有矛盾,隨後,該副校長將孫某一起叫來協調,進行了約半個小時的說服教育,其間兩人很平靜,未出現激烈爭吵。熊海水稱並不了解師生具體有何矛盾,「老師和學生之間的矛盾都很簡單,老師要求嚴格,學生不聽話」。
上午第四節課時,命案發生。「當時其他老師都在上課,辦公室沒人,否則也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熊海水表示,「師生離開副校長辦公室後發生了什麼事,我們也不知道,要等公安機關調查。」
據熊海水介紹,死者孫某1981年出生,2008年從江西師范大學研究生畢業後進入臨川二中工作,擔任化學教師,女兒未滿周歲。
9. 臨川二中殺老師的學生判死刑嗎
不可能判死刑!未成年人不能判處死刑!
10. 臨川二中學生殺老師 學生負刑事責任嗎
【1】這要看這個學生有多大。年齡不滿14周歲,學生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學時內家長要負責對被容殺的老師民事賠償責任。公安部門會責令家長嚴格管教。
據央視報道:海口市有未成年管教中心,
滿12周歲犯有違法行為的,要進教育中心教育半年左右。
【2】學生要是滿了14周歲未成年人,對殺人行為應該負有刑事責任。
但是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