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學生在校被打怎麼辦呀
不了解你們當地的情況,不過按照司法流程,就你以上所說的情況,首先,想問一下,是當專地派出所開具屬的醫院還是你們自己找的?這個很重要.第二,你沒有說明你侄子的年齡,18歲以上可以判故意傷害,18歲以下勞教或賠錢,這件事情可以說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因為是在放學,也是在校外,學校的監護義務已經履行,如果打官司,親屬不能出庭作證,我建議你還是可以打官司的,第一,如你所說,如果對方是成年人,可以告他本人.第2告學校老師看到了缺沒有制止的連帶責任,但前提必須是你的醫療司法鑒定派出所認可才可以,看能不能構成傷殘,估計這個官司能贏.(看你上面該提到的,派出所在沒有了解完全情況下是不能抓人的,除非他自己承認了,否則只能按"嫌疑人"來對待,不能拘禁48小時以上.一定要保留好你的醫葯費票據,要正規的或機打票)否則法院不會認可.
Ⅱ 中學生挨打怎麼辦
怎麼說呢,我現在也是在校學生.看大家說的挨打了找老師找家長向學校反應這個呢我是版感覺治標權不治本.反之會更慘.還有的說轉學你轉到別的城市還好.你轉到自己城市它還會找到你.我認為最好的最有效的辦法是找人打回去.不用太深打只要他知道你不好惹就好.也不要你去用錢去找什麼黑社會.一定要用人際關系交到人.希望對你有幫助.還有中學生不要多管閑事.不要多嘴.不要「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Ⅲ 中學生打架法律有什麼規定
個人主動認錯,會降低懲罰,由監護人嚴加管教,畢竟中學生未成年,且處於弱勢地位。
問主的情況不嚴重,自覺承認自己的作為,並說明清楚情況,可降低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為中學生打架斗毆法律上提供了依據和處理辦法。
一、打架後沒造成嚴重後果,或是對方沒有被司法鑒定傷情為輕傷以上的,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
涉及條例如下
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後果比較嚴重或是將對方打成輕傷以上的,就要適用《刑法》。
涉及條文如下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 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眾所周知,打架斗毆涉及到我國的治安管理法以及刑法,情節較輕的進行拘留和罰款,造成輕傷或者人員傷亡的,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初中生階段,應該對打架行為進行嚴加管教,避免誤入歧途。
(3)中學生欠打擴展閱讀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經2005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2005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8號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7號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修正。
Ⅳ 欠打是什麼意思
欠打就是欠揍,如果某個人該打或者他做的事惹人怒,你就可以這么說。
Ⅳ 中學生打架斗毆有什麼好的處理辦法嗎
比較好的辦法是依法接受處罰。
打架斗毆應當依據具體情節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Ⅵ 中學生欠條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范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回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答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Ⅶ 我是初中生被打了怎麼辦
1要麼你安安分分的老抄老實實的。去道個歉認個錯請個飯再被打一次,。。。2男人嘛就是要干,自己發展自己的人脈交一些能打架的朋友。和他們干一架。打架靠什麼靠人和狠。短時間想混起來得有人幫你要花點錢。。。。。。個人不建議你選第一條。
Ⅷ 中學生的問題,超欠打的人,幫我解決一下問題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當忍無可忍之時,無須在忍。
我建議在上學期間不應該,為學習之外的事情爭論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