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學生議論文:追求偶像的利與弊
最近發生的兩件新聞令人們忍俊不禁,一是港星劉德華在內地拍攝電影時,一位中學生為了一睹其尊容,實現「零距離」接觸的夢想,竟然在他下榻的賓館內的床底下,忍著飢餓「潛伏」了17小時,嚇得這位「影帝」、「天王」尊容失色,差點奪門而逃;二是幾位女中學生為了爭得影星胡兵的親筆簽名,不惜以酒相拼,豈知不勝酒力,結果幾位酩酊大醉。作為追星一族的中學生,現在居然痴迷到如此地步,這究竟是何種「魔力」在作祟?這是否預示著中學生的信仰缺失而導致盲目迷信?社會是否該檢討一下,我們為中學生營造了何種娛樂氛圍?
中學生正處於懵懂的青春期,對於社會的理解還只是一個混沌的概念,他們的認識水平也流於表面和膚淺,對未來也充滿了美好的幻想和憧憬。而娛樂圈的偶像多數是以他們亮麗的外在美作為自己最大的取勝資本,成群的少男少女成為他們的「俘虜」就不難想像其原因了。但是,那些偶像明星們為之自信的經過精心包裝和設計的外在美又有多少是真實的成分呢。偶像對中學生追星族思想和行為的牽引作用是不可忽視的,甚至會影響到中學生追星族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如果崇拜的偶像所代表或所提倡的是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精神,自然會受到社會各界的推崇。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些宣揚頹廢、消極、沒落的東西對正處在接受社會意識形態影響的中學生追星族來說,其負面的影響可能會非常的大。
「成功人士不等於魅力人士」,許多中學生追星族如是說。不少成功人士,包括一些「國寶級」成功人士,在追星族看來,除了腰包鼓鼓之外,從頭到腳似乎散發不出多少魅力。而那些身價百倍的明星,既能日進斗金,形貌又能「放電」,這才是魅力四射的主兒。於是,校園掀起一波又一波的追星潮。先是影星、歌星,什麼「四大天王」、「四大天後」,繼之瓊瑤熱、岑凱倫熱、小女生席絹特製的「冰淇淋文學」熱,接著又是球星,金獎得主范志毅、大陽神隊的胡志軍、身價過億的姚明先後被力捧。
中學生追星族說起明星的尊號如數家珍,什麼「青春美少女隊」、「四小歌後」、「後街男孩」、「小虎隊」、「狂野歌後張惠妹」、「香港小天王謝霆鋒」、「本色男兒古天樂」、「金童玉女毛寧、楊鈺瑩」、「玉女派掌門周慧敏」……一口氣能列出一籮筐。他們追星時,照相機、望遠鏡、簽名CD一樣都不能少。為了一瞻明星的風采,他們可以冷落父母。「今天我爸爸住院了,但我沒去醫院看他,到這里看你來了」。這是一位女中學生在劉德華上海歌迷會上說的一句話。周華健在上海開個唱會時,有位超級少女星迷為了簽名,居然在里三層、外三層的包圍中「殺」開一條血路沖到自己的偶像面前。帽子飛了,頭發亂了,腳踩腫了全然不顧,拿到簽名激動得涕淚交流。父母生日、生肖、身高、愛好,他們全不知曉;偶像的這些,他們卻爛熟於胸,甚至連偶像的星座、血型、怪癖及戀史都了如指掌。有一位中學少女鐵桿追星族上課時,老師講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說起20世紀60年代一位與雷鋒齊名的英雄人物王傑,她竟打斷老師的話說:「王傑是歌星,王傑還沒死。」
中學生永遠不缺偶像,娛圈明星像走馬燈似地令人目不暇接。2001年、2002年堪稱「F4年」,F4演繹的台灣青春偶像劇《流星花園》,在女中學生中掀起了心靈風暴。彷彿在一夜之間,對F4的崇拜席捲全國中學校園,「模仿秀」風起雲涌。據媒體透露,最有名的是山西太原某中學的「春秋五霸」,他們效法F4,在校園打罵同學、調戲女生、集體逃課、為非作歹,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於是,國家廣電總局2002年初發文禁播《流星花園》。然而,本就是靠網路和影碟流行起來的《流星花園》,在電視屏幕上遭遇緊急剎車後,反而在音像店賣得更火了。賣電腦軟體的鋪內,家家也都將《流星花園》擺放在最顯眼的地方,光顧者多為中學生。在中學生追星族熱炒中,F4不斷接到片約和演出邀請,他們的帥像頻頻登陸娛樂雜志的封面,大小報紙的娛樂版頭條也幾乎被他們集體「承包」了。自然,有關他們的海報、文章、宣傳照、采訪照以及其他小物件,就成了中學生追星族的搶手貨,他們的帥手簽名那更是千金難求。在上海一所民辦學校讀書的一名女學生,自迷上F4後,買唱片、買紀念品從來是毫不吝惜;買追星器材、觀F4演唱會,更是一擲千金。她與言承旭牽手一分鍾激動萬分,事後大談感受,被人譽為「F4迷大姐大」。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本市一位精曉音樂的專家指出,F4其實演技、唱功、舞技都很普通,能風靡大陸只是因為中學生追星族過於狂熱,而華語世界又很久沒有像樣的美少年組合。還有人在報刊上戲稱《流星花園》是「弱智俱樂部」,說劇中人物弱智,故事情節也弱智,還代為擬了兩句廣告詞:「因為弱智,所以流行。」當然,這話有些偏激,但F4的藝術功底與他們的盛名不相稱倒是客觀存在。這一點,他們自己也日漸深有感受,F4偶像的天才「推手」柴智屏更有清醒認識。她在趁熱打鐵攝制《流星花園2》之際,就向新聞界宣布不會再有《流星花園3》了,未來她將更多地關注培養新生代藝人。
中學生追星族之間,有時會進行追星大火拚。平時,他們各追各的星,而且與各自的偶像榮辱與共。一旦誰的偶像出緋聞了、出醜聞了,這個星迷就會如喪考妣。但如果別的星迷奚落其偶像,他或她就會奮起反擊甚至大動干戈。倘若在一次演唱會上,此明星搶了彼明星的風頭,他們的追星族之間也會大打口水戰。
如今的明星,大多是人氣明星,而非實力明星。追星族追歌星,不是追「音」,而是追「樂」;不是追「藝」,而是追「酷」。只要長得「帥呆」了、「酷斃」了,又能用肢體語言「瘋」、用作秀語言煽情,嗓子和音準差點沒關系,識不識五線譜或者綜合測試得零分更不重要,照樣人氣飆升,照樣拿天文數字出場費,少女獻花獻吻率照樣居高不下。
中學生追星,實際上是他們的時尚需求和心理需求。成人都有「從眾心理」,何況少男少女。十個中學生有九個追星,那一個不追的便會被人恥笑。所以說,追星族中很大一部分是隨波逐流的。當代中學生中諱莫如深的一個詞是「老土」。為了不被人叫「老土」,就得趕時尚,而追星便是中學校園的主流時尚之一。因此,追星具有極強的傳染性。這也是本被描繪成極富個性的新生代,為什麼追星這么趨同又如此劃一的主要原因。在追星表現上,中學生也缺乏個性,都以得到明星的簽名為榮,以敢於上台獻花獻吻自豪。至於在演唱會上,追星族不停地尖叫,狂熱地揮舞熒光棒,含著眼淚為偶像伴唱等,實際上是一種盡情地宣洩,盡情地放鬆在校園承重的心。你真要問他們追星的理由,他們大多語焉不詳。如幾名「朴樹迷」回答媒體記者采訪時說:「他是個特別真實的人」;「他的歌和他的人很有點革命精神」;「他和早期羅大佑相似,具有年輕的情緒」;「他讓你感到親切,像喝一杯茶」;「他特個性,笑起來很好看」……
中學生追星本身無可厚非。心中有個偶像,精神有個寄託,學習累了思慕一下,讓神經放鬆一下,也不失為一種積極的勞逸結合。所以,明智的師長,並不一般地反對孩子追星,而是引導孩子理性地追星。
首先要求理性選擇偶像,盡可能選擇那些德藝雙馨的明星,不能一味地追求「酷」。雖然人無完人,明星也有缺點;追星族可以包容他們的缺點,但不應「愛屋及烏」地連他們的缺點也崇拜。有些F4迷就是這樣,《流星花園》中戲份最重的道明寺和花澤類,一個驕橫凶蠻,一個憂郁自閉,心理學家認為均有誤導的負效。但部分追星族卻加以力捧並仿效之,導致中學校園「新嬉皮士」濫觴,招致國家廣電總局禁播該劇。
理性追星還要求有度。近年追星熱不斷升溫,有的追星族將花季的流水年華全淌在追星上,青春逝去了,學業荒廢了,親情也丟失了。有的甚至聽憑痴迷惡性發展——自賤人格,大搞強擁強吻的「無厘頭」追星。有關人士對這種過度追星進行道德批判時說,媒體的過度炒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特別是一些娛樂雜志和報紙的娛樂版,只顧自己的「賣點」,為追星推波助瀾,對追星族缺失道德關懷。
其實,明星也是普通人。和社會上各個行當一樣,唱歌、演藝也只是一種職業;和各行各業的技藝一樣,他們表現的也是一種技藝。各行各業的特長,從本質上來說沒有高低貴賤之別。只是因為明星服務對象廣大,又是精神服務,加上出鏡率很高、外在形象搶眼,便被染上了神秘套上了光圈。此外,「距離產生美」也是一個原因。明星總是處在一個居高臨下的地位,追星族不得不遠距離仰視,因此有種「朦朧美」和「崇高美」。倘若常與明星親密接觸,日久這種感覺全無。不妨問問明星的親友、資深娛記、娛圈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常與明星零距離接觸的人,他們肯定對明星沒有什麼特殊感覺。據說就連F4成員周渝民的同班同學,也沒人請仔仔簽名,倒是別的班與仔仔很難見面的學生勉強將他當明星看。
不少追星族在追星的狂熱潮中已經幡然醒悟。有位F4迷說:以前,雖然F4唱得不怎麼樣,比他們好看的人也有的是,但我不知道為什麼喜歡他們。現在,我覺得後悔,因為追偶像和我的未來、我的幸福沒有關系。我更欣喜地從報上看到,有一項「你最崇拜的人是誰」的中學生問卷調查顯示,周恩來以絕對優勢位列第一,所有的影視歌星的選擇率加在一起還不到20%。
對於中學生追星現象,許多社會學專家認為,我們應該從社會這個層面上思考產生的根本原因,不能一味責怪中學生追星族的狂熱行為,在這方面社會是責無旁貸的。當務之急,是要對中學生追星族的「狂熱症」開出「良葯」:
首先,盲目追星不符合當代中學生的任務,當代中學生所承擔的基本任務是學好文化知識,培養良好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修養。由於青少年追星的盲目性,他們往往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時間和金錢去追星,這就嚴重影響了青少年的正常學習生活。有一次張學友到上海演出,其門票達到數百元一張,一女生因買不到門票而在門口痛哭了一夜。這對於以學習為主的中學生來說是否應該?中學生追星該講究「度」,超過這「度」,追星就變得弊大於利。
其次,盲目追星阻礙了中學生的正常發展,使他們個性得不到發展,甚至迷失自我本性。當前青少年最大的特點是愛模仿,沒有社會閱歷容易產生幻想和不切實際的目標。前幾年發生在美國丹佛市的校園槍擊案,難道這不是青少年因崇拜、模仿希特勒而釀成的嗎?香港的同黨燒屍案的青少年不也是仿效電影《古惑仔》中的英雄人物而做出如此乖戾的行為嗎?面對這種盲目崇拜而導致的不良事實,我們的社會應該予以正視。
再次,盲目追星導致中學生走上犯罪道路,甚至斷送生命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據媒體報道,大連一名16歲少女因崇拜香港影星張國榮的自殺而自殺;一名16歲劉姓少女因追星在家中自殺,這引起社會的極大震撼。
最後,盲目追星妨礙了中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中學生追星有可能導致盲目迷信成為一種狂熱崇拜。這是一種信仰危機,是中學生正常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的迷失。
『貳』 中學生追星的利與弊
我方的觀點是追星弊大於利。
主要論證與陳詞: 大家認為不能盲目的追隨群體去追星,不要總是那些歌星球星呀,可能自己根本不愛好那些方面的興趣,只是看見其他人怎麼做自己就怎麼做,那樣就失去了自我,迷失了人生道路的方向,我們也可以崇拜一些那些科學家研究學者什麼的,或者是為國家社會作出很大貢獻的人呀,或者也可以信自己都可以呀,這樣在自己人生道路上都是很有意義的!(一)陳述觀點:都知道,我們學生自控能力差,很難管束自己。一旦墜入追星的迷陣,就很難再逃脫!就比如有一位高中生因盲目地追周傑侖,把他媽媽給他上學的錢拿出來購買關於周傑侖的產品,甚至還買了一套房子住在周傑倫家旁,因而花光了他媽媽給他上學的所有的錢。由此可見,這還能說追星好嗎? 童年時代是我們學習的最佳階段,如果把這時間用來追星,就會浪費許多的寶貴時間,從而讓我們的童年變成一片空白的回憶! 並且,明星也是普通人,他們也有喜怒哀樂,也有是非好壞,只是他們在一些方面取得了點兒成績。比如名噪一時的劉曉慶,曾是一個家喻戶曉的大明星,可後來卻因為偷稅漏稅而淪為罪犯。再比如趙薇,穿印有日本國旗圖案的衣服,而出了洋相。追這樣的「星」又有何意思呢? 經濟負擔也是一個大問題。假如一位同學迷上了追星,就會大量購買關於這類的商品,從而增加了經濟負擔。有項新聞曾任意地對全市的一百多個學生作元、20元、30元……甚至一本幾百元的都有。這對於我們這些沒有經濟收入的小學生來說,經常過此類調查,有94%的學生有過購買偶像的相片、海報、寫真集等此類物品,而其中經常性購買的就佔57%。我方還了解到外面商店關於此類商品很多,但價錢都很昂貴,像一張海報一般在2元到25元左右,一張CD盤一般在10元到30元左右,而一本印刷精美的偶像寫真集就大都在15性購買這類物品無疑將大大增加父母、家長們的經濟負擔。 因此,我方認為追星弊大於利!
有的人說自己很了解自己的偶像,並搜集了許多關於偶像的資料。他們所謂的了解就是知道明星的愛好,喜歡的顏色,喜歡吃什麼等等。他們以為了解了這些就稱得上是一個超級funs了。而知道這些對自己有什麼用呢?這樣做無非是在浪費時間做無聊的事。有些人更為可笑,為了自己的偶像居然可以放棄自己的生命,記得在一張報紙上曾經看到這樣一則報道:「一個女孩因為沒買到自己偶像的演唱會門票而起了自殺的的念頭。這樣做值得嗎?要我說,這樣的人就太無知了,為了一個和自己不相乾的人,居然可以舍棄自己的生命,這樣的人也太傻了。
這是一家人追捧劉德華那個例子:
父母變賣家產為了讓女兒見劉德華一面
由於劉沒有滿足他們家更多的要求
那女孩的爸爸跳江自殺啦... 不應該:
1:不應該,小孩子沒有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對待追星這件事就是盲從,看別人干什麼他干什麼,看別人買什麼他買什麼,問問他,買一張明星演唱會的票相當於多少天的生活費嗎?他一定回答不出來。那再問問,這個明星為社會貢獻了什麼?他也不會知道的。他們只知道某某明星的頭型、服飾,什麼星座等等。所以小孩子不應該追星的.如果追星過度,整日研究明星檔案,無心上課或花錢來買貼紙等追星用品的話,就會導致我們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少年期是一個人的道德品質乃至人格個性的培養、形成的關鍵時期,少年心中的榜樣及其對榜樣的模仿、少年期的追求和行為,對你們整個的精神面貌的形成,都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追星族們因為對明星偶像的崇拜,於是「愛屋及烏」,對他們的生活習性、愛好、穿著,甚至寵物都盲目地摹仿、追求、喜愛起來。比如他們刻意摹仿明星們的發式、衣著,到處打聽明星們的嗜好,自己也學著去做。有一個少年聽說某明星不愛吃某種菜,自己也就不再吃。這種盲目摹仿,並不利於少年道德品質的形成,甚至誤入歧途,那就危害到少年的道德品質了。
弊端之一:為了追星、聽歌,耽誤了學習,這是追星的第一大害。少年期的孩子,如同一塊干海綿,正處於吸取知識營養的最佳時期,而「追星族」們把本應該用來學習、做作業,參加有益的課余活動,閱讀有益的書報的時間,都用來聽了歌。上課也沉醉在自我編織的「追星夢中」,學習被冷落了,學習成績普遍下降,有的學生竟然為了得到一個明星的簽名而不惜曠課,在大街上等候,這嚴重影響孩子們的學習。
弊端之二:不少少年,為了追星,不好好吃飯,不好好睡覺,半宿半宿地聽歌,整天昏昏沉沉地幻想,明顯影響了少年正在成長發育的身體的健康,不利於少年的身心發展。有的追星少年為了追星,為了買彩照,為了買磁帶,不得不節省早餐,有的甚至為了購買一二百元的演唱會門票,不惜去醫院賣血!有些人把自己所崇拜的明星當成自己的戀人,害起單相思病,嚴重影響了他們的身心健康。
弊端之三:天真爛漫的小學生一心追星,就難免有不法之徒混水摸魚了。讓壞人混水摸魚,增加社會不安定因素,上海某校一學生,出面組織了一個「黎明歌迷會」, 入會者,每人交會費20元,於是會員們蜂擁而至,踴躍加入。後來黎明到上海舉辦演唱會,歌迷會長說要組織歌迷與黎明見面,這更吸引了眾多追星族、發燒友們,他們仍出了錢,滿懷激情地眼巴巴地等著一睹黎明的風采。誰知一等兩等,如泥牛入海無消息,不但黎明沒會著,連會長也不見了。後來才知道,所謂會長,原來是個騙子,他騙了歌迷的錢,帶款逃跑。歌迷大呼上當,但為時已晚。
最近發生的兩件新聞令人們忍俊不禁,一是港星劉德華在內地拍攝電影時,一位中學生為了一睹其尊容,實現「零距離」接觸的夢想,竟然在他下榻的賓館內的床底下,忍著飢餓「潛伏」了17小時,嚇得這位「影帝」、「天王」尊容失色,差點奪門而逃;二是幾位女中學生為了爭得影星胡兵的親筆簽名,不惜以酒相拼,豈知不勝酒力,結果幾位酩酊大醉。作為追星一族的小學生,現在居然痴迷到如此地步,這究竟是何種「魔力」在作祟?這是否預示著小學生的信仰缺失而導致盲目迷信?社會是否該檢討一下,我們為小學生營造了何種娛樂氛圍?
小學生正處於懵懂的青春期,對於社會的理解還只是一個混沌的概念,他們的認識水平也流於表面和膚淺,對未來也充滿了美好的幻想和憧憬。而娛樂圈的偶像多數是以他們亮麗的外在美作為自己最大的取勝資本,成群的少男少女成為他們的「俘虜」就不難想像其原因了。但是,那些偶像明星們為之自信的經過精心包裝和設計的外在美又有多少是真實的成分呢。偶像對小學生追星族思想和行為的牽引作用是不可忽視的,甚至會影響到小學生追星族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如果崇拜的偶像所代表或所提倡的是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精神,自然會受到社會各界的推崇。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些宣揚頹廢、消極、沒落的東西對正處在接受社會意識形態影響的中學生追星族來說,其負面的影響可能會非常的大。
「成功人士不等於魅力人士」,許多小學生追星族說。不少成功人士,包括一些「國寶級」成功人士,在追星族看來,除了腰包鼓鼓之外,從頭到腳似乎散發不出多少魅力。而那些身價百倍的明星,既能日進斗金,形貌又能「放電」,這才是魅力四射的主兒。於是,校園掀起一波又一波的追星潮。先是影星、歌星,什麼「四大天王」、「四大天後」,繼之瓊瑤熱、岑凱倫熱、小女生席絹特製的「冰淇淋文學」熱,接著又是球星,金獎得主范志毅、大陽神隊的胡志軍、身價過億的姚明先後被力捧。
小學生追星族說起明星的尊號如數家珍,什麼「青春美少女隊」、「四小歌後」、「後街男孩」、「小虎隊」、「狂野歌後張惠妹」、「香港小天王謝霆鋒」、「本色男兒古天樂」、「金童玉女毛寧、楊鈺瑩」、「玉女派掌門周慧敏」……一口氣能列出一籮筐。他們追星時,照相機、望遠鏡、簽名CD一樣都不能少。為了一瞻明星的風采,他們可以冷落父母。「今天我爸爸住院了,但我沒去醫院看他,到這里看你來了」。這是一位女中學生在劉德華上海歌迷會上說的一句話。周華健在上海開個唱會時,有位超級少女星迷為了簽名,居然在里三層、外三層的包圍中「殺」開一條血路沖到自己的偶像面前。帽子飛了,頭發亂了,腳踩腫了全然不顧,拿到簽名激動得涕淚交流。父母生日、生肖、身高、愛好,他們全不知曉;偶像的這些,他們卻爛熟於胸,甚至連偶像的星座、血型、怪癖及戀史都了如指掌。有一位中學少女鐵桿追星族上課時,老師講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說起20世紀60年代一位與雷鋒齊名的英雄人物王傑,她竟打斷老師的話說:「王傑是歌星,王傑還沒死。」
小學生永遠不缺偶像,娛圈明星像走馬燈似地令人目不暇接。2001年、2002年堪稱「F4年」,F4演繹的台灣青春偶像劇《流星花園》,在女中學生中掀起了心靈風暴。彷彿在一夜之間,對F4的崇拜席捲全國中學校園,「模仿秀」風起雲涌。據媒體透露,最有名的是山西太原某中學的「春秋五霸」,他們效法F4,在校園打罵同學、調戲女生、集體逃課、為非作歹,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於是,國家廣電總局2002年初發文禁播《流星花園》。然而,本就是靠網路和影碟流行起來的《流星花園》,在電視屏幕上遭遇緊急剎車後,反而在音像店賣得更火了。賣電腦軟體的鋪內,家家也都將《流星花園》擺放在最顯眼的地方,光顧者多為中學生。在中學生追星族熱炒中,F4不斷接到片約和演出邀請,他們的帥像頻頻登陸娛樂雜志的封面,大小報紙的娛樂版頭條也幾乎被他們集體「承包」了。自然,有關他們的海報、文章、宣傳照、采訪照以及其他小物件,就成了中學生追星族的搶手貨,他們的帥手簽名那更是千金難求。在上海一所民辦學校讀書的一名女學生,自迷上F4後,買唱片、買紀念品從來是毫不吝惜;買追星器材、觀F4演唱會,更是一擲千金。她與言承旭牽手一分鍾激動萬分,事後大談感受,被人譽為「F4迷大姐大」。
可以從兩方面考慮這個問題:1、什麼是所謂的星?2、為什麼小學生不能追那樣的星?
1,通常意義上說的星就是指明星,電視、電影、歌唱、體育明星。你一定要把握住這個星的范圍,正方可能會說出各種各樣有成就的人,或是成功人士,比如有名的科學家、商人、勞動模範或政治家,作為反方你一定要否認他們是星,因為他們,小學生是應該學的。而上面所說的電視、電影、歌唱、體育明星,他們有很多的缺點他們有的對家庭不負責任,比如明星離婚是個很普遍的現象;有的消極的面對人生,比如前一段時間明星吸毒的事情有很多;有的道德不好,比如潛規則;有的搞黑社會,等等。小學生以他們為榜樣能好的了嗎?所以請把握這個所謂的星,應該僅指娛樂、體育領域。正方提出其他領域的人,一律反駁,說那不是星。
2、為什麼小學生不應該追星?因為小學生,大的也就十二三歲年紀,他們沒有足夠的能力分清楚什麼是應該學的,什麼是不應該學的。在法律上,不到14歲的人都叫「限制行為能力人」,說明整個社會都認為14歲以下的人,能力不全,不能獨立的在這個世界上生活。認為14歲以下的人沒有能力去理解在他們眼前發生的事。如果讓他們去追星他們也會把那些我們認為壞的事,就像上面1中講到的那些事,都學過來。祖國培養小學生,不是讓他們去當壞人的。
然後再說說影響學業的事就差不多了。
『叄』 偶像崇拜對中學生的利大於弊,並舉出例子.
① 青春偶像所具有的一些好的品質對中學生有很大的影響力。像有青春偶內像參加的公益活動,中容學生會很踴躍、很積極地參加,偶像們在活動中表現出的一些好的品質也會讓中學生印象深刻,把它作為榜樣去學習、發揚。 ②可以為中學生確定自我發展方向提供一定的幫助。 只學習、工作而無娛樂不利於我們成長。而如今豐富、多元化的青春偶像崇拜恰好可彌補這一不利。他讓我們的生活更豐富多彩,更富青春活力,而不是單調、沒勁。
『肆』 青春偶像崇拜利與弊
利:追星對青少年來說,有其積極的一面,因為追星是青少年的一種社會學習,他們通過對明星的觀察、模仿,掌握了許多關於社會、人生方面的知識,開闊視野,活躍了思維,特別是品行高尚的明顯。可以成為青少年的好榜樣。
弊:少數「追星族」對心中的偶像盲目崇拜,狂熱模仿到發瘋、發燒、發昏的地步,則會產生不良後果,對其個人和社會都有一定的危害。
有的「追星族」把偶像作為自己的精神依託,整日神情恍惚,生活在一種幻想世界中,導致心理失去平衡;有的「追星族」在公共場合圍追堵截明星,以求得明星簽名,或拚命擁擠狂呼,從而導致公共秩序混亂,造成人傷物毀。
「追星族」們一味追星迷星,以此尋求歡樂和精神寄託,轉移或降低了學習興趣,上課精神不集中,回家頭一件事就是聽唱片看電視,不認真學習和完成作業,學習成績不斷下降,甚至出現厭學、棄學,導致學業的荒廢。有些學生過分崇拜明星而患了追星「夢幻症」。
她們對港台明星崇拜得入了迷,業余時間一門心思聽港台歌曲,吃飯走路也戴著耳機,常聽到深夜。看書、作業和其他主體活動都棄之不顧。不久她們滿腦子只裝著歌星的影子,幻想能與歌星結婚,經常失眠、自煩、頭痛、身體不適,心理失去了平衡。
(4)中學生偶像崇拜的利與弊擴展閱讀
偶像崇拜的實質,似乎是對自我的心理寄託和行為替代載體的迷信,是對信仰著的象徵物、對象信仰的極端。只是一種為「我」所用的信仰與理想具體而微的終極,由「我」賦予「他」某些意義,之後按照自我的方式相信並選擇效仿。假如融合了批判,偶像的意義在意義機制上就已經被自我摧毀。
偶像最終也會被自身自我摧毀。「偶像崇拜」為一種本能,也是人性自然的擴張,只是當這種本能和擴張因外界的因素而選擇了不擇手段之後,人性就必被顛覆於縱欲的塵土中。
當偶像崇拜從榜樣和楷模,進入到自己這一輩子非要見到不可盲目狀態之後,崇拜者的人性中就會滋生出「放縱自己」、「我行我素」、「非如此不可」的慾望來,終至於陷入追逐偶像、逃避現實、失去自我的迷幻狀態。
『伍』 中學生的偶像崇拜弊大於利的辯詞~~急急急!!!
其實沒有什麼崇拜與否的,只要自己喜歡就行了。但你要記住一句話:不要去解你的回偶像,一經了解,他便答成了幻想的童話。
原因是個人認為:
1填補自己的空餘時間
2填補自己對異性的追求
心理學角度:
因為崇拜偶像的人會自己感覺自己就是偶像本身。
例如看小說,彷彿主角就是自己一樣。但不能盲目
才會對自己的理想有奔頭有追求有目標有動力!!
『陸』 中學生偶像崇拜利弊辯題
有利有弊利大於弊
『柒』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於弊
心理學上認為:青少年對青春偶像的崇拜迷戀是人之常情,自然而成;也是個人成長的必然規律。具體的說,青少年時期是由兒童向成人過渡的發展階段,我們需要通過對不同偶像的認同和依戀來確定自我價值,尋求自我發展。
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處之一:為青少年的成長提供了奮斗的目標。「治天下者,比先利其志」,志向、目標是到達成功的前提。這就好比在黑夜中航行的船隻,需要燈塔指引航向一樣。而那些頭頂光環的青春偶像們,不就象那黑夜中的燈塔嗎?有了他們,我們才能最大限度的減少觸礁、翻船的危險。同時我要明確的告訴對方:青春偶像為我們提供了奮斗目標,但並非意味著其本生就是奮斗目標。若一意孤行以至觸礁擱淺、船毀人亡,也只能說明你是一名不合格的水手;總不能嗔怪燈塔指錯了航向吧!
古人雲:「行百里者半於九十。」可見僅有雄心壯志是並能成功的,還要堅持奮斗的動力。而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處之二,正是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奮斗的動力。正如我方二辯所說,青春偶像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因此同樣一句話從偶像嘴裡說出來所產生的震動千百倍的超過你父母朋友的話。你也會因此而以極大的熱情和動力,去努力奮斗,提高自己,挑戰自己!再者青春也並非對方所理解的「綉花枕頭」,俗話說「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沒有可以隨隨便便成功。」偶像成功的背後也凝結著勵志過程中汗水和淚水呀!對方辯友在選擇鮮花與掌聲的時候,憑什麼選擇那背後的汗水與淚水?
「ALL WORK ANG NO PIAY MAKES JACK A DULL BOY。」這句諺語告訴我們只學習、工作而無娛樂不利於我們成長。而如今豐富、多元化的青春偶像崇拜恰好可彌補這一不利。他讓我們的生活更豐富多彩,更富青春活力,而不是單調、沒勁。
接著,我要補充的是:我方陳述青春偶像崇拜的諸多利處,然而我方也不否認有弊的一面,但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告訴我們:矛盾有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具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就今天的主題而言,「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具有普遍性,對事物的發展起了主導作用,而弊僅僅是些特例,是次要矛盾。難道我們可以因矛盾次要方面的存在而否認主要方面,可以因弊的存在而否認諸多利處嗎?難道我們可以用矛盾的特殊性來掩蓋其普遍性,以偏概全嗎?
最後,我要重聲我方觀點:青春偶像崇拜利大於弊!
青春偶像給人的直觀感覺好像就是舞台上唱唱跳跳的那些所謂「偶像派明星」,實際哪有這么膚淺。保爾、張海迪、雷鋒、蘇寧,那一個不是一個時代年輕人的楷模,又讓多少熱血青年為之鼓舞,以之為榜樣。便是演藝圈內,藝德雙馨的青年人也比比皆是。讓他們成為年輕人崇拜的偶像,當是有利而無弊。我們不能想像,生活在一個沒有偶像的社會中,內心會是多麼空虛!
青春偶像崇拜需要社會輿論加以引導,使之多一分理性,少一分盲目,讓一個個洋溢著人格魅力的偶像引導青少年健康成長。青春偶像崇拜,應當是利大於弊。
之後,是雙方四辯分別陳詞。反方四辯慷慨激昂,寓情於理,以例為證:據新聞報道,某中學五位同學為效仿F4,身著奇裝異服,染發紋身,到處欺凌弱小,強奸女生,難道,這就是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謝霆鋒撞車後逃之夭夭,趙薇身著日本軍旗招搖過市,羅納爾多整日鬼混,難道,這就是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而正方四辯也不示弱,「你有蟲牙,吃蘋果導致果牙疼卻要歸咎於蘋果嗎」,「吃飯會噎死人,但是有多少人是吃飯的時候噎死的呢?」接著,點評嘉賓呂少清對這次辯論賽進行了點評。他給05級辯手提出大量指導性意見和建議,並認為辯手在對辯題分析的嚴密性方面有待提高。在評委退出辯論場後,在座的觀眾也積極參與了討論,把辯論再一次推向了高潮
我的觀點:青春偶像可以填補自己的夢想,滿足某些方面的幻想。也可以起到一些指導、引領作用。而且青春時期正是一個人迷茫、價值觀逐漸形成的時期,崇拜偶像可以幫助他們更快地形成健全的人格。
有幾個問題:青春偶像崇拜是青年人的崇拜,而青年人的價值觀不夠成熟,而選擇偶像有時候只是看外貌,不看偶像的人格。而且青春偶像也會反面引導青年人,使他們盲目地追尋,盲目模仿,對他們事業和生活都沒有幫助,而且一些瘋狂偏激的行為更會毀了他們的人生。
這些問題都改怎麼解決?又該怎麼破題?
從偶像崇拜的作用說起,偶像崇拜可以讓年輕人有目標有動力,這是最重要的
當然有可能有盲目崇拜的存在,但是那畢竟是少數,只要加以引導就可以嘛。
另外所有偶像的塑造都是一個健康良好的形象,也許有些被崇拜的偶像有一些不好的方面,但是那些方面幾乎不曝光,所宣揚的所表現的都是好的一面,所以青春偶像崇拜,可以讓年輕人健康向上。
青春偶像可以填補自己的夢想,滿足某些方面的幻想。
哪些夢想?崇拜了就能填補?就能滿足?具體依據是什麼?
崇拜別人的時候,這個人有思想嗎?思想是什麼?他會不會盲目地跟著偶像走?如果是引領的話,這個偶像憑什麼引領別人?
而且青春時期正是一個人迷茫、價值觀逐漸形成的時期,崇拜偶像可以幫助他們更快地形成健全的人格。
人確實在這個時候迷茫,但為什麼崇拜偶像可以讓他們不迷茫?為什麼崇拜偶像可以促使他們形成健全的人格?現在有不少偶像派名星,今天鬧艷照門,明天鬧吸毒門,後天指不定鬧出個什麼門,崇拜他們對於健全人格的形成有什麼作用?
『捌』 青少年崇拜偶像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人生需要偶像,孩子更需要偶像,偶像使人的生活變的充實、豐富,偶像會使人的心臟跳動的更加有力,生活的目的更加明確!
當一個人臨終時,他回首往事,發現自己從未有過偶像,他不遺憾?沒有在自己人生的旅程中加入過追星族,是人生的缺憾!
慎重選擇值得追的星,以他為榜樣和偶像,在給你的生活增添色彩的同時,「超過他,也成為明星」的念頭回激起你更多的潛能!
為青少年的成長提供了奮斗的目標。「治天下者,比先利其志」,志向、目標是到達成功的前提。青春偶像為我們提供了奮斗目標,但並非意味著其本生就是奮斗目標。古人雲:「行百里者半於九十。」可見僅有雄心壯志是並能成功的,還要堅持奮斗的動力。青春偶像具有巨大的感召力。你也會因此而以極大的熱情和動力,去努力奮斗,提高自己,挑戰自己!偶像成功的背後也凝結著勵志過程中汗水和淚水呀!
心理學上認為:青少年對青春偶像的崇拜迷戀是人之常情,自然而成;也是個人成長的必然規律。具體的說,青少年時期是由兒童向成人過渡的發展階段,我們需要通過對不同偶像的認同和依戀來確定自我價值,尋求自我發展。
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處之一:為青少年的成長提供了奮斗的目標。「治天下者,比先利其志」,志向、目標是到達成功的前提。這就好比在黑夜中航行的船隻,需要燈塔指引航向一樣。而那些頭頂光環的青春偶像們,不就象那黑夜中的燈塔嗎?有了他們,我們才能最大限度的減少觸礁、翻船的危險。同時我要明確的告訴對方:青春偶像為我們提供了奮斗目標,但並非意味著其本生就是奮斗目標。若一意孤行以至觸礁擱淺、船毀人亡,也只能說明你是一名不合格的水手;總不能嗔怪燈塔指錯了航向吧!
古人雲:「行百里者半於九十。」可見僅有雄心壯志是並能成功的,還要堅持奮斗的動力。而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處之二,正是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奮斗的動力。正如我方二辯所說,青春偶像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因此同樣一句話從偶像嘴裡說出來所產生的震動千百倍的超過你父母朋友的話。你也會因此而以極大的熱情和動力,去努力奮斗,提高自己,挑戰自己!再者青春也並非對方所理解的「綉花枕頭」,俗話說「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沒有可以隨隨便便成功。」偶像成功的背後也凝結著勵志過程中汗水和淚水呀!對方辯友在選擇鮮花與掌聲的時候,憑什麼選擇那背後的汗水與淚水?
「ALL WORK ANG NO PIAY MAKES JACK A DULL BOY。」這句諺語告訴我們只學習、工作而無娛樂不利於我們成長。而如今豐富、多元化的青春偶像崇拜恰好可彌補這一不利。他讓我們的生活更豐富多彩,更富青春活力,而不是單調、沒勁。
接著,我要補充的是:我方陳述青春偶像崇拜的諸多利處,然而我方也不否認有弊的一面,但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告訴我們:矛盾有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具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就今天的主題而言,「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具有普遍性,對事物的發展起了主導作用,而弊僅僅是些特例,是次要矛盾。難道我們可以因矛盾次要方面的存在而否認主要方面,可以因弊的存在而否認諸多利處嗎?難道我們可以用矛盾的特殊性來掩蓋其普遍性,以偏概全嗎?
最後,我要重聲我方觀點:青春偶像崇拜利大於弊!
『玖』 中學生崇拜青春偶像的利於弊
① 青春偶像所具有的一些好的品質對中學生有很大的影響力。像有青春偶像參加的內公益活動,中學生會容很踴躍、很積極地參加,偶像們在活動中表現出的一些好的品質也會讓中學生印象深刻,把它作為榜樣去學習、發揚。
②可以為中學生確定自我發展方向提供一定的幫助。
http://bzjb.baoan.net.cn/kezuweb/zheng/readnews.php?articleid=2997
『拾』 中學生崇拜明星的利與弊
中學生的偶像崇拜
偶像崇拜之風,近年在中學校園里悄然興起,時下正值風頭強勁,且大有越刮越猛之勢。偶象崇拜,本是一種心態,是心有所屬的精神寄託。健康的偶像崇拜,會使人獲得精神力量,百析不回,受益終生;不健康的偶象崇拜,則使人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導致精神意志的頹喪,誤人一時或一生。當今中學生的偶像崇拜,絕大多數是不健康的,普遍地具有盲目性和狂熱性,影響也極為消極。這不能不引起廣大教育工作者乃至整個社會的重視了。
當今中學生偶像崇拜的盲目性,表現於對偶象崇拜的「單項選擇」和崇拜原因的稀里糊塗。古今中外,英才輩出,崇拜對象的選擇面應是極為廣闊的。而當今中學生的偶像崇拜,似乎別無選擇,一窩蜂地崇拜港台歌星、影星。人無完人,偶像也非盡善盡美。該崇拜什麼,舍棄什麼,當今的中學生心中無數。他們不崇拜港台歌星、影星的執著追求、勤學苦練、頑強競爭、百折不撓的精神,而崇拜的是明星們的轟動效應、浪漫情懷和天文數字的高收入。一些人甚至刻意模仿他們的服飾發型、舉手投足、一攀一笑和那廣東式的普通話,全然不顧有東施效顰之嫌。
當今中學生對偶像崇拜的盲目和狂熱,原因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主觀上講,中學生思想不成熟,辨別是非能力較差,虛榮心極強,喜歡趕時髦,容易感情用事。而明星們出頭露面的機會多,可以最容易、最直觀地向人們展示自我價值,因而少男少女們為之傾倒。此外,不少中學生視崇拜港台明星為時髦,不知達爾文、愛迪生者,不會被人取笑,不知劉德華、童安格者,卻要被笑作白痴。
許多人是怕「掉價」,稀望糊塗被卷了進來,根本沒想過該崇拜些什麼,更不可能把自己的志趣與其相聯系。客觀上講,宣傳媒介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輿論導向有失偏頗,一味迎合年青人的心理。什麼「白馬王子」、「海的女兒」、什麼「夢中情人」、「心中偶像」,什麼「年輕巨富」、「名利雙收」……引得千千萬萬中學生飄飄然,昏昏然。其中不少人上課不專心,導致成績下降;還有的人為了滿足崇拜偶像的物質需要,給家庭造成了不應有的經濟負擔;甚至挺而走險,偷竊勒索之事,由此而生,早戀、逃學、出走,講打扮,一意孤行的所謂性格,均與此有關。還有作文中屢見不鮮的、港味十足的句子:「好想你:孟肽閂丁保,「好開心,好開心哦」,也是盲目仿效的結果。丟了清純和自然,學來粉飾和別扭,豈不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