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甘肅慶陽的那個女孩跳樓事件,中國是否制定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太沒有人到了,為什麼人民名主難道是空談
存在多處的抄失職和學校老師的監管不力,原因來自幾點:
1, 決不能寬恕的是班主任吳某厚。任誰都不會想到,一位五十一歲的高中教師竟然會做這種事情,真是禽獸不如。
2. 慶陽六中。隨著猥褻事件敗露,應該對涉事老師作出處罰的學校,面對這種情況,所想的不是懲治元兇,而是選擇息事寧人,只是想通過金錢來換取李某奕父母放棄申訴的權利,而不是通過開除等手段幫助學生討回公道。
3. 慶陽市教育局。更為可笑的是慶陽市教育局,只是對其班主任吳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級的處分,對慶陽六中的相關領導作出了紀律處理,如果任何猥褻只是單單批評兩句,降個行政處分,而不是開除,。
轉自【七點說】,可以關住下,有些分析還可以,能了解不少知識。
㈡ 慶陽的,有人認識這個女的嗎
叫楊香嗎
㈢ 有慶陽女孩嗎
當然有了,慶陽那麼大,又豈會少了美的女孩! 祖國這么大,遍地都有花。女孩都要嫁,男孩要成家。苦心追求下,總能找到她! 祝君好運!
㈣ 跪求慶陽西峰好看中學生女生的衣服店,有誰知道麻煩說下。要具體地址哦
去新開的三力商貿城看看,那裡上了不少靚仔靚妞裝,挺好的,前幾天我去買了幾件,價格實惠,還時尚!
㈤ 慶陽美女哪裡最多
sf
㈥ 慶陽女生為何跳樓身亡
6月20日,甘肅慶陽一19歲女生李某奕跳樓身亡。據了解,女生跳樓與兩年前被班主任吳某厚猥褻有關。20日事發當天,現場有圍觀者起鬨鼓掌慫恿女孩跳樓,最終救援失敗,參與救援的消防員發出撕心裂肺的大喊。6月26日,慶陽市教育局黨委舉辦專題會議,決定將涉事教師吳某厚調出教育系統、取消其教師資格。
從聲量來源看,微博是主要的網路發聲渠道,便捷、易傳播的特點既定了微博在網路輿情中的重要作用。微博很不好,不好在負面信息可以在短時間內發酵成大型的社會事件;微博很好,好在可以將真實的信息快速傳遞給數千萬人。
必須嚴懲。
㈦ 甘肅慶陽女孩跳樓身亡,對班主任不起訴的理由是否充分
日前,甘肅慶陽一名19歲女孩從當地某大樓跳下身亡的事件引發越來越多的關注和討論。據媒體報道,該名女孩李某奕曾就讀於慶陽市第六中學,求學期間曾受到班主任老師吳某厚的猥褻。李某奕患上抑鬱症後,多次自殺並最終身亡的悲劇,讓吳某厚重新回到公眾視野。與此同時,當地檢察機關對吳某厚不予起訴的決定也招來公眾的質疑和不解。
據媒體報道,女孩李某奕家屬在網路上公布了該女孩生前寫給慶陽市人民法院的控訴狀。在這份長達六頁的自書控訴狀里,李某奕詳細描述了她在高三求學期間,先後兩次被班主任老師吳某厚猥褻的經過。雖然文筆稚嫩,但字里行間可以明顯感受到吳某厚的猥褻行為對李某奕造成的巨大心理創傷。李某奕的控訴狀令人動容,但其單方面的控訴並不能直接轉化為司法機關認定的案件事實。
慶陽市西峰區檢察院製作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當地公檢機關對此案的處理存在著較大的立場反復。從事發後將近一年才進行處理看,期間很可能充滿了各種拉鋸。公安機關的第一選擇並非是刑事立案,而是僅僅給予了行政處罰。在行政處罰執行完畢後,公安機關又轉而進行刑事立案。檢察機關原本進行了立案監督,但在審查後最終又做出了不起訴決定。
然而檢察機關認定吳某厚「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理由真的無懈可擊嗎?不妨看看檢察機關出具的《不起訴理由說明書》。檢察機關不起訴的核心理由有二:第一,根據在案證據僅能認定吳某厚對李某奕有親吻額頭、臉部和嘴唇的行為,該行為「情節顯著輕微」;第二,無法認定李某奕患抑鬱症與吳某厚的猥褻行為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
認定某個行為是否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司法機關的確存在一定的裁量空間。根據《刑法》,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兩者的處理相差懸殊,如何選擇適用並沒有明確的標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情節惡劣」、「有其他嚴重情節」如何與《刑訴法》中的「情節顯著輕微」保持平衡和協調確實存在較大爭議。不過,認定一個行為的情節輕重,不僅要看行為過程還要看行為結果。單純的親吻額頭、臉部和嘴唇,或許情節不算嚴重,但如果這個行為的後果很嚴重那就該另當別論了。
其實,本案是否屬於「情節顯著輕微」的核心關鍵正在於李某奕患抑鬱症及後來的自殺行為與吳某厚的猥褻行為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檢方的不起訴決定書沒有羅列在案的證據,僅在《不起訴理由說明書》中載明「經公安機關詢問相關醫務人員,均對此無法界定」。但這樣的「無法界定」在證據上並不充分。我國刑訴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明確規定,「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而本案中並未進行任何的法醫學鑒定。雖然抑鬱症的發病機理較為復雜,可能存在很多觸發因素,但這些觸發因素仍可以結合生活經歷等進行排除或者篩選。更重要的是,李某奕被診斷為抑鬱症之後不久,又被醫院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顧名思義,創傷後應激障礙必須以創傷為誘發機制。因此,本案中的因果關系認定似乎還有進一步偵查和論證的空間。
認定吳某厚是否構成犯罪當然取決於證據,但證據是否充分有時候又取決於偵查機關是否窮盡了調查手段。李某奕自殺身亡的悲劇,固然不應該成為對吳某厚濫施刑罰的理由,但同時司法機關在相關責任釐清上也應該更加謹慎和周全,避免可能的放縱犯罪。
㈧ 甘肅慶陽一19歲女生李某奕為何跳樓
女生被老師猥褻後跳樓, 學校曾欲賠35萬遭家屬拒絕。
25日,慶陽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說,教育局曾對吳某厚猥褻李某奕的事情做出過調查處理,對吳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級的處分,對慶陽六中的相關領導作出了紀律處理,並且協調當事人吳永厚對受害人做出經濟賠償。
對此,李明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教育局曾對吳某厚做過處理,「我的要求就是處理當事人,解開我女兒的心結讓她好好看病,但是直到女兒過世也沒有收到回復」。關於經濟賠償,李明表示,當時學校給過他一個35萬的賠償協議,但是協議里要求他放棄其他訴訟權利,「我不可能簽這個屈辱的協議」。
來源:北京青年報
㈨ 有甘肅慶陽周圍畢業的女大學生嗎
我就是啊,慶陽只有隴東學院一個大學阿,不過你是哪的啊。。。。
㈩ 甘肅慶陽女孩墜亡案已提起公訴嗎
近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不起訴一案作出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撤銷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和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復查決定,由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8月22日、23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原案被不起訴人吳某某和申訴人李某某送達了該決定。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於8月22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某某決定逮捕。
李某奕在遭到猥褻後,於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後兩次因抑鬱症服用過量阿普唑侖等鎮定類葯物自殺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時許,李某奕上到慶陽六中教學樓5樓欲跳樓自殺,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時解救。今年1月15日,她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鬱葯物第四次自殺未遂。
2018年3月1日,慶陽市西峰區檢察院審查後,對吳某厚作出不起訴決定。2018年5月18日,慶陽市檢察院維持西峰區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