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市萬州清泉中學調招底價
清泉中學外地考520分需要交多少擇校費
⑵ 向有奇是誰啊
你指的是哪個向有奇呀 哪方面的人呀 據我所知魚泉中學校長叫向有奇
⑶ 萬州上海中學初中的招生范圍是那些地方
各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初中校點: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9〕1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現將2009年全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全區城鄉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進一步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主動健康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一)報名條件及方式
凡2009年全區所有學校在冊、在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2008年未獲得初中畢業證書或因受記過及以上處分未參加初中畢業考試且處分已撤銷的學生;具有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戶口在我區、但在區外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及社會考生需在我區就讀高中者,憑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和戶口簿在區教委基礎教育科登記,由區教委指定學校報名參加考試。
戶口不在我區,但在我區學校借讀的學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考試,可申請在就讀學校報名借考,憑我委出具的成績證明回戶口所在地參加高中招生錄取或到我區普通高中擇校就讀。
2009年初中學業考試的報名工作由畢業學校負責組織實施,通過學籍管理系統上報參考學生信息。學校組織學生統一報名時間為5月4-6日。報名時按照「區內戶籍」和「區外戶籍」以及「只畢業」和「既畢業又升學」分別造冊上報。戶籍審查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不得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查處。
(二)考試方式、時間及計分辦法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分為考試和考查兩部分。考查主要指學校開設的選修課、活動課、音樂、美術、實驗操作等,由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科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
考試繼續實行畢業、升學「兩考合一」,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等七科,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採取合堂分卷。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其餘科目為閉卷考試。
思想品德、歷史考試時考生只能攜帶屬於本堂考試范圍且初中所學的教科書(歷史學科包括相應的地圖冊)進入考場。其它任何資料不得帶入考場。
各科考試范圍以重慶市教科院編制、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定的「2009年重慶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說明」為准。
各科試題難度繼續堅持語、數、外、理、化試題2/3按水平考試要求命題、1/3按選拔考試要求命題。思想品德、歷史全部按水平考試要求命題,不出偏題、怪題。
考試時間:
6月12日
6月13日
6月14日
上午
9:00-11:00
語文
9:00-11:00
數學
9:00-11:00 外語
(8:45-9:00 聽力試聽)
(9:00-9:20 聽力考試)
下午 2:30-4:30
物理、化學
2:30-4:00
思想品德、歷史
計分辦法:
語文、數學、外語各150分(外語聽力3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思想品德、歷史各50分,文化考試總分700分。中招體育考試以50分計入中考升學總分。
普通高中招生升學總分為750分。
學生畢業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即各科成績達到水平考試試題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為及格,70%及以上為良好,80%及以上為優秀。
(三)畢業資格認定及畢業證書頒發
學科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獲得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以下五種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畢業證書。
(1)有三科(包括考試、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語文、數學兩科均不及格者;
(3)綜合素質評價有一項為「D」等或「不合格」者;
(4)《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未合格者;
(5)在校期間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者。
考試成績不及格或《學生體質健康標准》不合格,由學校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補考仍不及格者,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2008年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可參加2009年初中學業考試,補考上學年不及格學科,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原學校換發畢業證書。初中畢業證書由重慶市教委統一印製,區教委審核驗印,學校發放。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辦法
按重慶市教委規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統招(指令性)計劃和調招(指導性)計劃,以校為單位其比例為7:3。高中招生計劃按每班54人下達,招生計劃見附件一。
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按市教委的要求,市級重點中學的高中統招計劃以不低於50%的比例分配到各普通初中學校(具體辦法另文下達)。加大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中的權重:在50%的指標到校生中,其綜合素質評價公民素養、道德品質達到「合格」,其他四個維度達到「A」等的學生加10分。
市教委直屬中學在萬州投放的少量高中指令性計劃招生和「宏志班」招生,其招生辦法將另文下達。
(二)招生范圍
我區所有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均面向全區招生。
民辦學校可跨區縣招生。
(三)志願填報
為充分體現考生自願、平等競爭的原則,凡綜合素質評價達到相應要求且已參加全區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考試的學生,根據本人意願,可自主選擇填報我區所有高中招生學校。
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報三個志願。
第一志願學校:萬州二中、萬州中學、萬州三中、萬州上海中學。
第二志願學校:萬州外國語學校、萬州一中、分水中學、新田中學、沙河中學、武陵中學、清泉中學、國本中學。
第三志願學校:龍寶中學、熊家中學、橋亭中學、龍駒中學、魚泉中學、賽德中學(民辦學校)、純陽中學(民辦學校)。
每個志願只能填報一所學校,並可自願選擇是否同意調招錄取。選擇同意調招錄取而未達到該校統招計劃錄取線者,可以進入該校調招計劃劃線錄取,凡被調招錄取的學生不再進入下一個批次的統調招錄取;選擇不同意調招錄取而又未上統招計劃錄取線者,則不得參加該校調招計劃劃線錄取,只能進入下一個志願學校統招、調招劃線錄取。
志願填報時間在6月14日上午考試結束後(11:20—12:00)進行。學生如因特殊情況需修改志願,可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情況,經家長簽字後,在6月16日下午5:00以前到區教委基礎教育科修改志願。
(四)新生錄取
1.劃線錄取
劃線錄取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實施。
未參加今年初中學業考試以及2009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未達到相應要求的學生一律不得錄取為普通高中新生。報考市級重點中學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必須有2項以上達到「B」等以上,報考一般高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全部達到「合格」或「C」等以上。
第一批次,按考生志願首先劃線錄取統招計劃新生,然後依次劃線錄取調招計劃新生(選擇不同意調招錄取而又未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不納入該批次調招劃線錄取,直接進入第二批次學校錄取)。
第二批次,按考生志願依次錄取統招和調招計劃新生。
第三批次,按考生志願依次錄取統招和調招計劃新生。
2.加分政策
(1)以下考生升學成績加分錄取:
①思想品德優秀、事跡特別突出受到縣級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分;
②初三時被評為區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者,歸僑、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革命烈士子女,駐守邊防海防解放軍、武警官兵的子女,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③初中階段參加由市教委組織的「科技之星」創新大賽、市教委和市科協組織的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電腦製作比賽、機器人大賽、青少年科技模型比賽獲得市級一等獎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加5分。
以上各項不累計加分。
三好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報名時須填寫《2009年萬州區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登記表》(附件5)並交驗有關證書、證明。歸僑、華僑子女交驗區僑辦證明,台灣籍考生交驗區台辦證明,革命烈士子女交驗烈士證,駐守邊防海防解放軍、武警官兵的子女交驗軍(警)官證及武裝部證明,少數民族考生交驗戶籍簿,其他各項交驗有關證書。證書原件由報名學校驗證,證書復印件和有關證明由報名點收驗並交區教委基礎教育科。
四、報名考務費
(一)按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其中,報考市級重點中學的考生交報名考務費60元,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交報名考務費50元,只參加初中學業考試,不參加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收取報名考試費。
(二)學費、調招費及教育成本費。公辦高中統招計劃新生按規定收取學費,公辦高中調招計劃新生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收取調招費,民辦學校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收取教育成本費。
五、領導管理
(一)加強領導,政令暢通
招生考試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繫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各校應予以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領導。全區初中學業考試、高中招生工作在區教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區教委成立以萬啟蒙主任為組長的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高中招生工作。按照區教委的統一部署和有關文件規定,研究處理好招生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顧全大局,政令暢通。各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要特別重視考試期間的師生安全、飲食衛生及試卷保管、評卷、錄取等各個環節的保密、保衛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招生工作千頭萬緒,情況十分復雜。各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嚴密組織,認真實施。要切實按照《萬州區初中學業考試考務工作辦法》(附件二)和《萬州區初中學業考試規則》(附件三)安排組織好報名、考試、評卷、錄取各環節的工作。要進一步完善 「政策公開,群眾監督」制度,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規范行為,嚴肅紀律
各校要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萬州區的整體利益出發,識大體、顧大局,切實保障和維護招生政策的嚴肅性。要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重申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規定的通知》(渝教基〔2006〕11號)要求,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為此,特重申以下招生紀律:
1.普通高中不得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增、減招生計劃必須報我委批准。對無計劃、超計劃和突破班額招生的,視為亂招生,我委將不承認其學籍,並將對有關學校及責任人予以嚴肅查處。
2.必須嚴格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限分數的具體規定是:市級、區級重點中學自主招生的分數線不能低於全區普通中學最低統招錄取分數線,普通中學自主招生的分數線不能低於全區普通高中最低統招錄取分數線下30分。限錢數的具體規定是:按照重慶市教委、市物價局的相關規定和萬州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嚴禁以任何形式亂收費。限人數的具體規定是: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不準無計劃招生;嚴格控制班額,每個班新生原則上不得超過54人。
3.及時、全面、客觀、准確、公正地宣傳招生政策。不得斷章取義、片面宣傳,甚至歪曲宣傳招生政策。要實事求是宣傳本校的優勢條件,不得誇大其辭,作不切實際的宣傳,或者以偏概全,在招生宣傳中亂許諾。不得在招生工作中詆毀、變相詆毀,甚至攻擊其他學校。普通高中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和自行散發的招生宣傳材料(簡章)和懸掛、張貼的橫幅、條幅等各種形式的宣傳品,都必須經區教委審查同意,方可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宣傳、發布。凡未經區教委審查同意,擅自製發宣傳品進行招生宣傳的,一律按招生違紀進行處理。
4.充分尊重學生的升學志願。各校不得以各種理由對區內學校進行生源封鎖,任何學校的任何教師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干擾和強迫學生填報高中升學志願,也不得在學生報名交費時誤導學生選擇學校批次。
區內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到初中學校進行招生宣傳,區外學校來我區招收普通高初中學生,招生學校必須持區教委同意在我區招生的批准文件。凡未經區教委審批同意,擅自在我區各學校招生的,各校必須以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予以抵制,嚴防學生上當受騙。學校擅自同意區外學校進校招生的,要追究有關學校和領導的責任。
5.任何機構未經區教委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不得從事高中階段學歷教育招生工作;任何學校不得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各初中學校不得通過向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推薦生源收取費用;各高中階段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
6.嚴禁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特色班,特長班等,更不允許借辦班之名亂收費;學校要實行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師,保障學生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權利;除區教委組織的招生考試外,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行招生考試、入學考試。公辦學校不得舉辦往屆生補習(復習)班。
7.嚴禁招收已按照學生志願被其他學校錄取的統招計劃新生。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不準任何學校違背學籍管理規定亂收轉學(插班)生,不準任何學校將成績較差的學生推向社會,或者拒絕學生參加學業考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不得自行其是。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亂宣傳、亂招生、挖其他學校統招生、超計劃、無計劃招生和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要按《重慶市招生考試管理處罰條例》及有關黨紀、政紀規定,採取行政和經濟手段,嚴厲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區教委設立違紀舉報電話(58226616、58221955、58232656),專門受理招生違紀舉報,同時成立萬州區招生工作督察組,不定期到學校督察招生宣傳和執行招生政策情況,糾正招生違紀行為。
招生考試期間,各地、各校要安排專人值班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區教委基礎教育科值班電話:58232656 58241624
附件:1. 2009年萬州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2. 萬州區初中學業考試考務工作辦法
3. 萬州區初中學業考試規則
4. 2009年萬州區普通高中招生志願信息卡填報辦法
5. 2009年萬州區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登記表
6. 2009年萬州區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登記名冊
7. 2009年萬州區初中學業考試工作日程
重慶市萬州區教育委員會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⑷ 楊吉甫的人物作品
1928年至1931年就讀於北平民國大學英語系。其間,與何其芳共同創辦文藝半月刊《紅砂磧》,發表小說《逃兵》、散文《蜂窩》、組詩《石子》等。「九·一八」事變後回川,在成都編《社會日報》副刊。1932年加入反帝大同盟,任區書記。此間,先後在成都《工商日報》、《社會日報》等副刊上發表小說《更夫》、《晚歸》、《李二嫂》等。1933年至1936年,吉甫在縣萬中和縣女中任教,筆耕甚勤,創作有《兒時》、《隨筆抄》、《長慶》等詩文,在《北京晨報》、《京報》、巴金編的《水星》等著名刊物上發表。1935年至1945年間,他與何其芳、方敬等在北京、成都、萬縣等地編輯過8個文藝刊物與報紙副刊。先後在《萬州日報》、《川東日報》副刊上,發表他的小說、散文以及《往日》、《片片》、《散沙》等小詩70餘首。同時,為川東地區培養了一批文學青年。
從1940年起,楊吉甫出任縣萬中校長四年,為掩護進步人士、培育優秀子弟盡心竭力,後因保護地下黨員被反動當局斥為「異黨活動」,被撤銷校長職務。1945年秋,在中共南方局和萬縣進步人士的支持下,楊吉甫在家鄉楊家山全安寨創辦私立魚泉中學及附屬太祿小學,任校董事會副董事長,旨在「向農村貧苦學生開門,讓貧家子弟讀書成才」。他提出九條辦學主張:「第一,不以學生為來取錢的對象,太貧窮的硬是免收應繳各費,使他們在家裡吃了番苕、豌豆也可能來讀書;第二,不要把學生教成流氓;第三,不要把學生教成奴隸;第四,不要光做面子;第五,不要讀死書;第六,不要學官僚氣息;第七,不要使貪污之心萌芽;第八……第九……所有古今辦學者的好主張都吸收過來,擇其善者而從之,且須時時同學生生活一塊而導之以正」。他還在大門上親自書寫了一副對聯: 育良才似淘金萬次洗濯獲幾許 施教化如理水百端導引成河流
1946年10月,反動當局以「勾結李先念,企圖發動暴動」的罪名,將他和魚泉中學校長周季之、教務主任劉堅白等5人逮捕,轟動全縣,激起公憤,106名教職工聯名抗議,《新華日報》、《大公晚報》發表文章呼籲聲援,經地下黨組織多方營救,才獲釋出獄。不久,特務又包圍楊家住宅和太祿小學,企圖再次逮捕他。在群眾的掩護下,他化裝脫險,輾轉流亡於雲縣、萬縣邊境。1949年秋,楊吉甫策動時任萬縣反共自衛隊副隊長兼第五區區長的外甥熊孔言率1500名隊員起義投誠。
作為教育工作者,楊吉甫先後在渝東八所學校教書或擔任校長,培養了大批進步青年,被人們譽為「深孚眾望的鄉村教育家」。
作為詩人,楊吉甫天生詩質,著有《楊吉甫詩選》、《楊吉甫小說散文選》,他的詩文「很像陶淵明、契訶夫」,清新自然,氣韻天成,「像透明的露珠似的」,飄溢著濃郁的泥土芳香,遠播歐美,享有「中國田園詩人」的美譽。
⑸ 重慶市 新田中學 排名 或者比新田中學差點的中學
29中學
⑹ 楊吉甫的人物簡介
楊吉甫先生, 四川省萬縣雙石鄉楊家山人。1904 年11月7 日,出生在一個勤於蠶桑的小學教師家庭。1912年一1919年,在本鄉讀私塾。1920年一1923年,就讀萬縣縣立中學 。1924 年7月考入北平民國大學預科,曾親受李大釗、魯迅教誨。
1926年, 與劉樹德( 林鐵)等, 在北平創辦刊物《夜光》, 參加過北平學生反軍閥段祺瑞的秘密活動,挨過段祺瑞巡邏馬隊的皮鞭,也坐過班房。1926年暑天返萬, 在萬縣黃柏溪小學任義務老師, 教英語。
1927 年,在萬縣白羊坪南鄉小學任教,這年秋,去南京,在中央大學旁聽。
1928 年夏,去北平,讀民國大學英語系本科。
1930 年,在北平結識何其芳,次年,同其芳創辦刊物《紅砂磺》, 九 一八 事變後,曾參加北平愛國學生遊行,10 月回萬,在縣萬中任教,講授《文學概論》,冬,上成都,任《社會日報》,副刊 編輯。
1932 年,在成都加入反帝大同盟任區書記,年底返萬養病。
1933 年一1936 年,在縣萬中和縣女中任教,勤於寫作。1935 年秋,在《萬州日報》創辦《枇杷》、 在《川東日報》創辦《小詩專刊》。
1937 年冬,與何其 芳同編《川東日報》副刊《川東文藝》,不久,被迫停刊。1938 年出任萬縣報佛寺小學校長, 是年秋,再度出 掌《 川 東文藝》,以後改名《長城》,不久被迫停刊。
1940 年一1944 年,任萬縣縣立中學校長,提出七條辦學方案,聘用思想進步有真才實學的教師,傳播革命思想。
1944 年夏,被撤縣萬中校長職, 是年,創辦《文藝旬刊》,不久被查封。
1945 年秋,在楊家山全安寨創辦魚泉中學,提出九條辦學主張,面向工農開門。同期,主辦魚泉中 學附小一太祿小學,向師生作《為誰學習,向誰學習》的重要講話。同年,與方敬合辦《川東文藝》。
1946 年10 月4 日,在萬縣聚魚沱被捕, 次年1 月,經營救獲釋。
1947 年-1948 年,和中共川東游擊隊頻繁接觸,關 心 地下武裝斗爭。1948 年夏初,國民黨特務再次圍捕,經群眾掩護脫險。
1949 年冬,策動萬縣長嶺區區長熊孔言 起義,是年12 月初,發表《魚泉中學迎接解放宣言》,率隊迎接解放軍,組織城鄉宣傳隊,開展宣傳,配合 解放。
解放後,魚泉中學堅持辦到1952 年交政府接辦,分擔了國家困難。從1950 年初起,楊吉甫先後歷任: 萬縣市咨詢委員會副主任,萬縣市建設科科長,組建萬縣市農場,任 萬縣市文聯主席,創辦萬市藝術夜校兼校長, 萬縣市中蘇友協會長, 萬縣市副市長,川 東行署委員, 四川四個 行署合省,先後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委員,省教育委員會委員、省人民代表、省人民委員會委員。
1952 年11 月 到成都居住,1955 年任四川省文化局局長。
1957 年,赴北京參加中國共產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
1962 年11月10 日,患肺原性心臟病心肌梗塞不治,在成都逝世,葬於市郊磨盤山陵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