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休學證明的辦理流程,需要什麼手續
1、學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須休學的,由學生和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包括學生病歷及醫療收費發票等)或其它有效證明,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辦理休學手續,發給休學證明,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2、學生在一學期內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時間超過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課的,應辦理休學手續。患有傳染病或患有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認為不能使其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疾病的學生,學校可令其休學。
3、學生因出國探親或出國(出境)留學需要辦理休學手續,由學生和家長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簽證、護照等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核,報市教育局批准後,可同意休學,並保留學籍一年。學生的有關材料由學校保存備查。
4、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以一年為期。學生因病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向學校申請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經學校、市教育局批准後可繼續休學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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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周內辦理,休學以一年為期。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院都屬於三甲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校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
7、具體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議。
❷ 初中怎樣辦理休學手續
休學條件:
1、 在校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或累計病假4個月以上的。無法到校學習需要休學的,需持縣級以上病情診斷原始資料或病歷復印件,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由班主任認證,學年主任簽署意見,學生處主任審核,校長簽字同意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並帶學籍簿到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方可休學。不辦理手續擅自休學,責任自負。
2、 在校學生中途學生因出國探親暫時中斷學習的,經學校同意可以申請休學。學校應認真審查學生出國簽證等材料,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出國前,學校應與家長簽訂協議,約定學籍管理、相關費用、學生離校期間監護和安全責任等重要事項。
3、 患有傳染病或患有區(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認為不宜在學校正常學習疾病的學生,應當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時間休學時間一般為一年。
休學申請流程:
1、 由主管學年的學生處副主任審核休學學生病情診斷原始資料(病歷復印件)。
2、 審核通過後到學生處領取休學申請書並提出書面申請。
3、 班主任認證,學年主任簽署意見,學生處主任審核,校長簽字同意。
4、 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初中升高中學生學籍檔案、學籍簿。
5、 由家長帶相關材料(休學證明、初中生高中學籍檔案、學籍簿)到教育局中教科辦理手續。
6、 家長送回相關手續,學生處保存。
備 註:
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履行同樣手續辦理繼續休學。連續休學不得超過兩年。普通高中學生因病原則上最多辦理兩次休學,每次休學期限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學籍學生處保存。嚴禁假借休學變相重讀,休學期未滿學生不得提前復學。高三學生休學需教育局主管學籍局長審批,高三第二學期原則上不允許休學。
❸ 初中生如何辦休學
辦理休學需要以下步驟: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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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休學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周內辦理,休學以一年為期。
休學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暫時停止上學,學籍還保存在該學校。休學期滿後返校繼續學習。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❹ 初中生怎麼辦理休學
初中小學學生休學步驟
1、提出書面申請
2、學校按規定審核
3、送教育局審核認定備案
4、向學校提交證明材料
5、家長領表
6、學校加註意見
7、送教育局審核加註意見
8、將審批完整的材料送學校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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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休學情況
2、因傷病提出休學的,需經縣(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和相關材料(病歷首頁、診斷回執、治療病歷、住院發票等);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學的,需出具縣(區)級公安、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的證明;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暫時中斷學習,需出具出國簽證、護照等相關材料。
3、學生休學須由本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家長同意,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核,將所有材料照相後,由校級學籍管理平台上傳到縣級學籍管理平台,並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發給休學證明。
4、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提前復學的,由學生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因傷病休學須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經學校批准,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即可復學。
5、由於學籍管理平台全國聯網,並在一定時間自動升級,人為不能改變。所以,休學、轉學必須在規定時間要辦理完畢,不能長時間拖滯。
參考資料:
網路-休學
❺ 初中休學需要什麼證明
、 在校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或累計病假4個月以上的。無法到校學習需要休學的,需持縣級以上病情診斷原始資料或病歷復印件,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由班主任認證,學年主任簽署意見,學生處主任審核,校長簽字同意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並帶學籍簿到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方可休學。不辦理手續擅自休學,責任自負。
2、 在校學生中途學生因出國探親暫時中斷學習的,經學校同意可以申請休學。學校應認真審查學生出國簽證等材料,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出國前,學校應與家長簽訂協議,約定學籍管理、相關費用、學生離校期間監護和安全責任等重要事項。
3、 患有傳染病或患有區(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認為不宜在學校正常學習疾病的學生,應當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
休學時間
休學時間一般為一年。
申
請
流
程
1、 由主管學年的學生處副主任審核休學學生病情診斷原始資料(病歷復印件)。
2、 審核通過後到學生處領取休學申請書並提出書面申請。
3、 班主任認證,學年主任簽署意見,學生處主任審核,校長簽字同意。
4、 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初中升高中學生學籍檔案、學籍簿。
5、 由家長帶相關材料(休學證明、初中生高中學籍檔案、學籍簿)到教育局中教科辦理手續。
6、 家長送回相關手續,學生處保存。
備 注
1、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履行同樣手續辦理繼續休學。連續休學不得超過兩年。
2、普通高中學生因病原則上最多辦理兩次休學,每次休學期限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學籍學生處保存。
3、嚴禁假借休學變相重讀,休學期未滿學生不得提前復學。
4、高三學生休學需教育局主管學籍局長審批,高三第二學期原則上不允許休學。
❻ 怎樣辦理休學手續(我是中學生)
學生因病(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疾病證明書」、醫療費發票等)或因其他特殊回原因必須休學的,由學生答和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休學申請表經班主任同意,學校簽注意見蓋章(學籍管理專用章)後,送教育局中教科審批。初、高中畢業班下學期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學生休學以一年為期;期滿不能復學者,最多可再申請延長一年。學生在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但不得報考和升入其他各類學校。
學生休學期滿時,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申請復學。因病休學的學生,在復學時,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發給的已恢復健康、能堅持正常學習的證明,經學校批准,才可復學。
❼ 休學需要什麼手續
1、辦理時間:學校正常開學期間
2、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辦理程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4、辦理流程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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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四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學校認為須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最多休學兩次,累計休學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服兵役除外),休學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
第二十五條 學生休學時間從不能堅持正常上課時算起。
(一)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休學:
1.經校醫室診斷,一學期內需休養6周(含6周)以上停課治療者;
2.根據考勤,學生一學期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6周(含6周)者;
3.因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學生所在院(部)認為必須休學者。
(二)學生本人申請休學的,由學生書面申請(因病休學的需附校醫室證明等材料),經學生所在院(部)簽署意見後,報教學管理處審批,方可辦理休學。
第二十六條 休學學生的有關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休學學生必須辦理休學手續後才能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
(二)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三)學期中辦理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已考核課程成績有效,已修但尚未考核的課程需在復學後參加考核;
(四)學生休學時所在學年已交學費者復學後從下一學年開始按編入年級交納學費。
第二十七條 休學、保留學籍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學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申請復學。學生將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院(部)教務辦公室,由學生所在院(部)審核並簽署意見,報教學管理處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復學手續,復學後編入同專業或相近專業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不得參加學校教學活動、課程考核,學校不對學生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發生的事故負責。
❽ 中學生休學需要哪些證明
主要是醫院出具的證明,醫生建議休學的證明,附帶相關的診斷材料。
❾ 中學生補辦休學手續具體有哪些
我是主管學籍的老師,下面盡量詳細點寫出來給你:
1、以本人的口吻擬寫休學申請書,內專容必須包含本人屬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所在班級、學號(身份證號),休學理由、申請休學時間從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一般休學時間以年為單位)。最後一段寫上期盼批復的話,如:「懇請學校批准!此致 敬禮」
2、休學申請書寫好後,先交給班主任過目,一般會詢問並盡量挽留,同意的話班主任簽字後將休學申請書交到教務處負責的老師手上,換填休學申請表,該表有學校各位相關領導簽字的流程,按流程走完就差不多了,剩下的事由教導處老師上當地教育局去給你辦理。
如果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再追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