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學生法制教育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動情地講了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見室里,見到一群剛剛入監不久,身上痞氣猶存、欲隱還現的少年犯。這時有個年約十六、七歲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著裝,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說:"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個壞孩子,我不是個壞孩子呀!"我低頭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臉蛋,聽著他那誠摯、悔恨的請求,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聲,我發現坐在他身邊的一位雙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來。他右手撐著一根手杖,臉上掛著淚水,用震顫沙啞的喉嚨說到:"同志,孩子犯法我們家長有責讓啊!因為俺不懂法,不會用法來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說到這里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癱瘓,他是讓不滿十歲的小女兒牽手引路,一跛一顛走來的。看著眼前這一老兩少的場面,我匆忙攙扶著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隨著這老少兩代的抽泣而震顫了。孩子的呼喚,老人的心聲,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些什麼呢?
這個故事,使我不禁思緒萬千,久久不能平靜。是的,他們天生並不是壞孩子,至少他們原來大多不是壞孩子,可是他們犯罪了。中學生違法的犯罪問題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我找的~~~正好我也在找,順便復制給你了
❷ 求一份中學生法制講座課件
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來研究和探討一下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關問題,希望通過本次學習,使同學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如何預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長,將來做一名建設偉大祖國的棟梁之材。
今天,我們要講三個問題,一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法律問題給大家作一下簡要解釋,使大家明確本人及其監護人應該如何遵紀守法。第二,向大家通報一下,某縣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情況,並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為戒。第三,要向同學們提出一點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一、與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的法律
黨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十六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國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這就是說,只有依*法律,依*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國家。實際上我們每一個人,每時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圍中。
如我們每天的上課下課,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來決定的,所有能夠判斷的各種行為的條件只有法,那麼,究竟什麼是法?首先我們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判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准則的總稱。
自建國以來,我國不斷地完善社會主義制度,各種法律法規相繼出台。尤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完善了各種法律法規,教育法律法規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後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又於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於1999年11月1日起實施。
這部法律的頒布,預示著我國把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納入到法制化的軌道,今天我講第一個問題就是針對這部法律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和大家進行探討。
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1.曠課,夜不歸宿(偷錢,在游戲廳,網吧過夜現象)
2.攜帶管理刀具(如帶匕首等)
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別人索要財物(在學生身上發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煙、酗酒。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第十六條:中小學生曠課,學校應及時與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其所在寄宿制學校應及時查找,或向公安機關請示幫助。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在24小時內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及學校發現有人教唆、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讓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第二十二條:繼父母、養父母對其撫養的未成年人的繼子女、養子女,應當履行在法律真憑實據父母對未成年人子女在預防犯罪方面的職責。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中小學附近開設營業性的歌舞廳、營業性電子游戲廳。
以上,我講的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7條,這部法律共8章57條,都和同學們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關系,希望同學們能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條文。
❸ 中學生如何弘揚法制精神
首先,通過召開主題班會,深入學習交流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准確把握依法治國的內涵。今年是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這是從理念到方式的一種革命性變化。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在當下中國,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這不僅順應了人類文明發展大勢,也是基於中國國情,依靠傳統方式已無法實現有效國家治理,無法完成現代化轉型。
其次,開展團內組織活動,提高思想道德修養。通過組織生活會等形式,系統學習相關理論知識,努力做到將理論運用於實際,於生活中、與學習上等各方面,培養自己的理性思維,注意從法律的視角去思考生活,解決生活中的難題。
最後,廣泛宣傳法律知識,強化自我法律意識。學習法律知識是中學生學習的基本要求,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學生。每個同學都法律的宣傳者,通過自己,影響、帶動周圍更多的同學,為法治中國夢的建設貢獻力量。
作為朝氣蓬勃、青春活力的中學生,要在日常學習中重視學習憲法及其他法律知識,積極踐行法律精神,切實增強法律意識,用法律武裝大腦,為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貢獻自己的力量。
❹ 如何加強中學生法制教育
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我國青少年教育和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較低的。但近年來由於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日漸突出,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當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點有:①犯罪呈低齡化趨勢。據有關部門統計,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齡為16歲,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齡已降低到14-15歲。②社會閑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違法犯罪青少年多數是輟學生、失學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務工的青年農民等。他們大多閑散在社會,無所事事,極易發生違法犯罪行為。③在校學生作案逐年遞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約占青少年作案人數的18-22%。④犯罪的類型復雜,他們或敲詐勒索,或盜竊搶劫,或聚眾斗毆,或殘害親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計算機犯罪。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一)廣泛開展以「二法一例」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
二)不斷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隊伍建設和基地建設
(三)深入開展法制教育活動
"安全教育日"活動方案 之類的東西都可以放在上面,版面設計的簡潔一點比較好,插入一些卡通版的警察形象之類的東西……
❺ 淺談如何加強對中學生的法制教育
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和提高學生的法律素質,使他們自覺樹立法律權威,養成認真學法,從而知法、懂法,進而自覺守法、善於用法、勇於護法的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近年來,為預防青少年犯罪,讓青少年健康快樂成長,春雷教育在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採取了如下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學生法制教育基地。
迎合青少年心理和性格特點,把法制教育與法制宣導實踐活動有機結合起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參與性;運用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生動活潑的教育方式;聯系學生的思想實際,對發生在他們周邊的案例,從不同角度進行分析,增強青少年學生辨別是非善惡與自我保護的能力;設立固定法制宣傳欄,在學校宣傳櫥窗及班級板報開辟校園法制教育園地。
二、把法制教育課列入學校必修課程,建立法制教育課程體系,把法制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
根據青少年心理成長發育的特點及認知和接受能力,編寫一套適合於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法律教材,使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系統化、體系化、持續化,明確法制教育在學年編制、課時分配、學周安排和教材編寫中的地位及重要性,把法制教育落到實處。
三、建立心理教育輔導機構,使學生對法律意識、法制觀念達到思想認知層面的深刻認識。
以預防性為目標,以學習輔導、人格輔導、生活輔導為內容,以平等公正、理解尊重、真誠微笑、信任保密為原則,通過班隊活動、悄悄話信箱、師生談心、心理輔導熱線、宣傳板報、學科教育滲透等多種途徑,構建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四、實行新的法制教育途徑,為法制教育開辟新的渠道。
在講課時,學校老師通過結合教學內容滲透有關的法律知識。探索出一種既不影響學校教學計劃,又不增加學生學業負擔的法制教育模式,即在不改變學校教學計劃的前提下,對各學科教學內容預先進行科學設計,在教學內容中努力尋找法律知識的切入點或滲透點,將法律知識教育融入到學科教學內容中。
❻ 中學生法制小常識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五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年成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未年成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採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及其他有關的社會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八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年成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第九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前款所列行為,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照民法通則第十六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第三章 學校保護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
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十六條 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第十七條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送工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讀學校應當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
工讀學校的教職員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
第十九條 幼兒園應當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進幼兒在體質、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章 社會保護
第二十條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公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 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對中小學生優惠開放。
第二十三條 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第二十四條 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藝等單位和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創作或者提供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出版專門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國家給予扶持。
第二十五條 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
第二十六條 兒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不得有害於兒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條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吸煙。
第二十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第二十九條 對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負責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暫時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容撫養。
第三十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
第三十二條 衛生部門和學校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衛生保健條件,做好預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發展托幼事業,努力辦好托兒所、幼兒園,鼓勵和支持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興辦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提倡和支持舉辦家庭托兒所。
第三十四條 衛生部門應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積極防治兒童常見病、多發病,加強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對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的業務指導。
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培養和訓練幼兒園、托兒所的保教人員,加強對他們的政治思想和業務教育。
第三十六條 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
對有特殊天賦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國家、社會、家庭和學校應當為他們的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第三十七條 未成年人已經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再升學的,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他們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為他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
第五章 司法保護
第三十八條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十九條 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四十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應當照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並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應當尊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審前羈押的未成年人,應當與羈押的成年人分別看管。
對經人民法院判決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服刑的成年人分別關押、管理。
第四十二條 十四周歲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決前,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年成人的資料。
第四十三條 家庭和學校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配合違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單位,共同做好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人民法院免除刑事處罰或者宣告緩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養或者服刑期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離婚雙方因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應當根據保障子女權益的原則和雙方具體情況判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監護人有權要求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其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 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執照。
第五十條 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
第五十一條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十二條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工作人員違反監管法規,對被監管的未成年人實行體罰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溺嬰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險而不採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傷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教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引誘、教唆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賣淫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對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有關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五十六條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❼ 初中學生法制課講座講義急急
年輕的心
——法制講座心得體會
微051 居嫻靜
「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行動往往決定一個人的命運,播下一個行動,你將收獲一種習慣,播下一種習慣,你將收獲一種性格,你將收獲一種命運。」
當我們漸漸長大,才發現,年輕的心是那麼脆弱,那麼容易沖動。那所謂的成熟不是成熟,是自以為的成熟。我們渴望生活在一個充滿和諧而又充滿愛的社會,然而,總有一些不如意,總有些傷心的事發生。也許,在我們審視別人的時候,更多的是需要問問自己的心:在生活中,你學會寬容了嗎?在生活中,你學會尊重了嗎?
也許,是年輕的心太過單純了,缺乏細膩的情感,也許,是不曾經歷過生離死別的痛苦,才忽視了生命的寶貴。每個人都應該珍惜生命,因為你不僅僅是為自己活著,更是為你所有愛你的人活著。「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那麼,這世界更多了一份和諧,多了一份安寧。
偶爾去圖書館,翻看幾本戰爭年代的故事書,那些為了和平而犧牲的人們感動著我們,那些為光榮的事業而獻身的事跡觸動著我我們,我想:那是凈化心靈的一種方式,是提高自身覺悟的一種方式,年輕的我們有必要去試試。
年輕的心,要學會堅強,風雨過後,眼前會是鷗翔魚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荊棘,前面就是鋪滿鮮花的康莊大道,登上山頂,腳下便是積翠如雲的空濛山色。在這個世界上,只要你有心,就一定可以找到想要的風景!
年輕的心,應該是充滿愛的,像一輪太陽,能給人無限的溫暖;像一泓清泉,給人絲絲甘甜;像一陣春風,給人帶來無限的美好。
當法制意識占據了我們年輕的心時,我希望每個人都用心對待,這世界一定更加美好!
別說自己不幸福,知識你還沒感悟到,出生是一種幸福,品位人生五味是一種幸福。用年輕的心去感悟幸福吧,你會發現幸福真的不是遠在雲端的小鳥,她句跳躍在你身旁,你甚至可以一數身上的翎毛——只要用心,用心去感悟。
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愉快安度暑期
——豫園街道「法律進社區」法制講座活動通訊稿
隨著法治社會進程的不斷推進,各級政法紛紛開展社區居民普法活動,以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豫園街道也不例外。8月7日下午,在光明初級中學禮堂舉辦了豫園街道「法律進社區」法制講座活動。
來自豫園街道20個居委的100餘名中小學生和文教幹部參加了這次講座活動。豫園街道有幸邀請了黃浦區司法局蔡志雄老師為社區青少年獻上了一場主題為「青少年自我保護」的講座,講座中蔡老師以生動的語言、豐富的案例,強調了暑期中青少年自我保護的要點,使在座的各位學生受益匪淺。講座結束後,街道又向在座的中小學生播放了一場愛國主義主題教育電影。
暑期法律宣傳活動主要針對社區青少年群體,從他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出發,安排講座主題,滿足青少年對於基本法律知識的需求。
普法宣傳活動一直是豫園街道社區活動的主要內容之一。通過「法律進社區」系列講座活動,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幫助居民懂法、守法,並且在必要的時候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錦州開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為萬餘人次解法律困惑
作者:本報記者 孟錦陽報道 (2008年3月24日)
本報訊 3月21日,記者從錦州市司法局獲悉,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力開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作了大量扶弱濟貧工作,取得了喜人成果。
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錦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務窗口的作用,認真接待來電來訪、法律咨詢,耐心聽取來電來訪咨詢群眾的問題,熱情細致的解答。特別是老百姓咨詢的民生問題,法援律師的解答一定讓其聽懂、滿意。近年來,平均每年都接待解答來電來訪11000多人次。
同時,不辭辛苦,盡力辦理涉及民生問題的法援案件。對於老百姓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請求給付工傷待遇;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給付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盲、聾、啞等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受到傷害請求賠償的;因家庭暴力婦女受到侵害引起婚姻家庭糾紛的;因假種子、假化肥等坑農事件引起糾紛的;征地、拆遷侵犯居民、農民合法權益的;其他大量與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條件密切相關確實需要提供法援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援中心及時立案,及時指派律師給予辦理,伸張正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年來,中心每年都辦理民生法援案件100多件。
除此,錦州市法援中心與錦州市司法局基層處聯動,依託基層司法所,大力做好民間糾紛的預防和調解,使涉及民生問題的糾紛調解解決在訴訟或矛盾激化之前,通過法援調解服務,促使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盡快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
由於這方面的原因,學校為我們組織了一節法制教育課.這對於我們來說真可畏意義重大.
我認真地聽完了這次報告會的內容,給我的感觸很深.做這個報告會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員,不僅如此,他們都是擁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輕青年.他們為我們講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這條不歸路的,又是如何的後悔與失去自由的無奈和悲哀.
他們用自己犯的過錯來警示我們——這些正處於美好青春年華的少男少女們,這些正享受著生活的美好與自由的可貴的我們,告訴我們要從小樹立省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守法,做一個社會上的好公民.同時還告訴我們要慎重交友並無論處於何時何地都不忘父母對我們的恩情.這是一個處於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發自內心的悔恨和領悟.他想把這些道理傳達給擁有自由的我們.這對於我們來說是有很大的啟發,甚至可以產生心靈的震撼.
聽完這節課,我想這對於我以後的人生道路起著巨大的作用.它給了我許多真理和啟發,告訴我要想成才必先學會做人,我會一直受用!
聽了今天的報告,我感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為什麼呈上升趨勢,主要是他們法律意識淡薄,有的不懂法,還有的不知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什麼是自己應有的權利,什麼是自己應盡的義務。沒能真正理解遵紀守法的重要意義,不能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范自己的言行。要培養未成年人的自覺法律意識,首先應組織未成年人系統學習法律,多形式組織未成年人學習新《憲法》、《刑法》、《刑訴法》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等法律條文,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與一切違法犯罪的現象作斗爭。
學校、家庭和社會應注重引導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徵,調解自己的情緒,加強自己抗挫能力的培養,以適應社會上各種環境的考驗。因為,未成年人正是長身體的時期,他們已開始產生強烈的獨立意識,不想事事依賴成人,想獨立去處理一些問題,但是,他們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又跟不上獨立意識的發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執使自己的行動帶有很大盲目性,這就需要我們成人對他們進行整體引導,逐步提高他們能分析和去解決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