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校長的行政級別是什麼
學校行政級別是指按行政級別劃分的學校行政等級級別的體制。因為學校行政級別的不同,學校管理層與各級別教師的行政級別亦不同,尤在高校中體現甚烈。學校行政級別這一體制已經不再適合中國高校教育。
② 校長是多大級別的官
古時為下級軍官,後演化為學校行政負責人。
校長在秦漢時期指的是下級軍官,後經演化為國內家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辦學機構管理部門任命的學校行政負責人。另外還有不少人的綽號名為「校長」。
目前。校容長的級別得依據學校的行政級別來定。以普通高校為例, 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廳,專科高校是副廳局級。北大、清華屬於副部級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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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的發展:
新學制將學校分為「小學堂」、「中學堂」、「高等學堂」和「大學堂」等幾個等級,但「小學堂」和「中學堂」之間界定較模糊,直到宣統元年(1909年),地方科舉考試停止以後,才得以明朗,並逐步分化為初中和高中,學堂的行政負責人稱 "總理" 或 "監督"。
1912年學堂改為學校,學校行政負責人改稱校長,沿用至今。如今,世界各國的各級各類學校皆設置校長。
校長的職責在各個國家也有所不同。如美國和日本的學校校長,除對外代表學校、對內負責全校工作外,大多不直接擔負教學任務。而蘇聯則強調校長除領導和管理學校外,還要直接從事教學、教育工作,如兼課等。
③ 校長是什麼級別
校長的級別各校不同,副廳局級最多,最高的副部級。
④ 校長是什麼級別
中學校長的行政級別是以當地的行政級別來定的。
如:副省級城市中學校長有副局級、處級等行政級別,縣級中小學還有股所級(股級)的行政級別。
2010年2月28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再次向公眾徵求意見。
這是中國進入21世紀之後的第一個教育規劃,也是為未來10年勾勒的教育改革「路線草圖」。意見指出,中國學校教育將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
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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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職務:共10級。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股所級(股級)屬於縣區設置的領導職務,是一種沒有級別的管理層級(相當於一級科員)。將縣區級機關內設機構名稱統一為「股」或辦公室,設置縣區「股所級」這一沒有級別的管理層級 。
股所級(股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以及地方法規設置的,如《黑龍江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中設有股級。
⑤ 廈門 行政級別
廈門屬於副省級計劃單列市,是二線城市。
中國具體的區域劃分:
1、華東地區(包括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2、華南地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3、華中地區(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5、西北地區(包括寧夏、新疆、青海、陝西、甘肅);
6、西南地區(包括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
7、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8、台港澳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
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 華中地區:中國中部地區的簡稱。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東地區:中國東部地區的簡稱。「華東六省一市」包括: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灣省)和上海市。
華南地區:中國南部地區的簡稱。華南三省(區)包括:廣東省,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廣義上的華南地區還包括福建省中南部,台灣、香港、澳門。
西南地區:中國西南地區包括中國西南部的廣大腹地,地理上包括青藏高原東南部,四川盆地和雲貴高原大部。西南四省(區)一市包括: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和重慶市。
西北地區:中國西北地區是中國西北內陸的一個區域,地理上包括黃土高原西部,渭河平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北部內蒙古高原西部,柴達木盆地,和新疆大部的廣大區域。通常簡稱「西北」。西北五省區包括: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