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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二中學生騎摩托車車禍事故

發布時間:2021-01-29 10:31:43

㈠ 校園安全事故案例

踩踏事故
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屢見不鮮。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廣納鎮小學四年級至六年級寄宿制學生晚自習結束後,在下樓梯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8名學生死亡,45名學生受傷。16日上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第二中學附屬小學學生在下樓參加升國旗儀式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1名學生死亡,12名學生受傷; 11月7日凌晨,重慶市奉節縣一無牌無證客貨兩用車在私自運送27名學生返校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翻墜下高坡,造成奉節縣吐祥中學、龍泉中學共5名學生死亡,3名重傷。
16日,廣東恩平市沙湖鎮一所小學部分學生在學校吃早餐後出現腹痛、嘔吐等症狀,至當日中午先後有70人住院接受治療觀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現中毒症狀,另外數十人主要基於心理影響要求住院。
時代的警鍾在向我們呼喚,危險時時演繹,絡繹的人生里,我們需要安全!
——題記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對我們中學生而言,沒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虛的,是飄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們卻時常能看到一些有關中學生安全事故的報導。
事例一(交通事故)
在州市納溪縣觀音砣發生重大惡性交通事故。據不完全統計,車禍已經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傷。
一輛瀘州當地車牌由瀘縣開往敦梓的大客車左側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車窗玻璃散落一地,現場鮮血淋漓慘不忍睹。不遠處一輛貴重牌照的大貨車車頭則已完全變形。
據現場目擊群眾介紹,車禍是由於大客車與貨車相撞所致。據當地群眾稱,當時准載三十人的大客車上乘坐了二十七名瀘縣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學生。死亡學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學生,而受傷的十三名學生已全部送往醫院救治。

(11月14日6時許,山西長治黎城縣白龍汽車運輸公司駕駛人李孝波,駕駛晉D13513號大貨車,行至沁源縣境內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處,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失控,沖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學生隊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學生20人、教師1人,18人受傷。
〖案例1〗無證駕駛釀車禍
2006年月10月1日,某縣職技校學生李飛(男、17歲)和其弟東冶中學學生李某飛(男、15歲)無證騎乘一輛無牌五羊125型二輪摩托車行至城鎮李會腰路段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致二人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飛兩兄弟的慘禍是由於自身違反了「年滿18歲取得駕駛證方可在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的規定而造成的。因此,學校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使他們學法、知法、守法,盡可能地避免車禍的發生。
〖案例2〗橫穿馬路慘遇車禍
2007年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某鄉馬場村村小學生郎某(女,1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香河縣淑胡鎮莊子村村民張某(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提示:橫穿道路慘遇車禍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學校要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安全出行。)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內,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學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點多,剛考完期末考試,6名中學學生相約到一水塘邊捕魚。結果發生溺水事故。當晚,市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指揮打撈。學生暑假安全問題再度敲響警鍾。
據悉,6個學生中的3個因為下水到對岸取魚網時,由於過度慌張,2個不幸遇難,一個勉強游回岸上。當游回來的王某呼救時,為時已晚,2個學生已沉入水底。
看著這一段段慘痛的經歷,我們不禁開始顫抖,開始哭泣,開始落淚……每個孩子都是爸爸媽媽的心肝寶貝,當我想像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場景時,忍不住的辛酸。曾經或許他是個很優異的孩子,全家人以他為傲,可是卻因為一場意外而結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許他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會把別人的門玻璃打碎,但是總是有他的地方就歡聲笑語,可是現在這笑聲已成了哭泣聲;或許他是一個正做著許多美好的夢,有著數不清的理想,有著天一般的高標,要努力去實現,不過卻再也無法努力了……
每個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 不要因為一次的貪玩,一時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遠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讓因為自己的事,而讓養育自己父母親,每天以淚洗面。就算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自己的父母的著想。難道懷胎十月,養你十幾年,得來的就是一滴滴眼淚嗎?好好想想人生之路還很漫長,你們願意就這樣離去嗎?五彩繽紛發世界,難道就不想看了嗎?生成命誠可貴,不知道,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

第二部分 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心理事故)

【案例26】這起學生出走事件的責任是教師嗎
某初中二年級學生薑X和李X,經常在校內吸煙,多次受班主任劉老師的批評教育,仍不改正。一日,姜、李二人在教室里抽煙,並把煙分發給其他男同學,恰巧被劉老師碰到,沒收了他們的香煙,並當眾對他們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同時,劉老師責令他們當場寫出書面檢查,二人寫好後,劉老師在上面簽了字,並告訴姜、李二人把書面檢查帶回家去給父母看,由其父母簽署意見後明天帶回學校。姜、李二人買香煙的錢本來就是從家中偷偷拿出來的,這一次回家事情敗露,考慮到肯定少不了挨父母打罵,由於害怕,放學路上二人商量了好久,最後商定,暫時出走,避一避風頭再說。當天晚上,姜X從家中偷出現金3000元,第二天早上倆人結伙出走。劉老師聞訊後,馬上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遂請示學校與姜、李二人的父母一同尋找。可是15天過去了,仍無蹤影。姜X的父母又氣又急,便找到學校大吵大鬧,咬定是劉老師趕走了孩子,並說抽煙是壞習慣,但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是劉老師的做法使得孩子沒有退路,所以才出去的,聲稱:萬一孩子出現什麼問題,劉老師必須負全部責任。
請問:家長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關法條]《教師法》第8條第五項規定:教師有「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義務。

[案例28]違反紀律本不該,自殺身亡更輕率
1990年4月20日,某中學舉行期中考試,在下午的語文考試中,初二學生王某違反考場紀律,在試卷中夾帶紙條,被監考的李老師發現。李老師當場把該生的試卷撕碎,並送他去校長室處理,學校通過廣播對王某進行了通報批評。該生回家後,一時想不開,喝農葯自殺身亡。第二天一早,王某家人把屍體抬到學校,要求學校賠孩子的性命,並把李老師毒打一頓。後由派出所出面,讓家長把屍體抬走,學校才得以正常上課。
請問:這是不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學校和李老師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

課間休息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事故經過】
原告:某某某,男, 7歲,蓮湖區某小學一年級學生。
被告:西安市蓮湖區某小學。
原告某某某家長訴稱, 2003年 12月 24日上學期間,原告在無人管理的情況下,在學校操場的體育器械上玩耍不慎摔下,造成原告左大腿骨三分之一處骨折,後原告母親將其送往紅會醫院治療,住院 17天, 2004年 4月 26日再次住院 18天,出院後一直由母親照顧,其母為此停止工作。因這次傷害事故在校園內發生,學校未能履行對學生的管理保護義務,對此有過錯,且未對低齡學生建立相應的管理保護制度,應承擔賠償責任。故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 7582元,賠償原告監護人誤工費 5000元,賠償護理費 4500元及營養費 1000元。
被告蓮湖區某小學辯稱,原告所述與事實不符。原告受傷是在下課後自由活動時間內,在滑梯底層支架上攀爬,由於自己不慎摔下,並非在教師指導的教學活動中受傷,另外校方也及時將原告送往附近醫院治療,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管理和保護的職責。且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學生日常活動中,始終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不僅制定了學生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並設有學校安全機構和學生安全監督崗,教室有安全公約,活動器具有警示標志,體育器械無安全隱患,總之在此次傷害事件中學校無過錯,工作無失誤,故不同意原告訴訟請求。另原告通過被告在保險公司已獲賠大部分醫療費,原告實際支出不足千元。
經審理查明,原告某某某於 2003年 12月 24日下午第一節課後,課間休息時間,其在學校操場上的滑滑梯上玩耍,當時騎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層不慎摔下,當時無法行動,該校老師隨將其送往某醫院門診部治療,並及時通知其監護人,初診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處骨折,建議轉紅會醫院處理。後原告母親趕到,並隨同老師將其送往紅會醫院住院治療,先後兩次住院,合計醫療費 11231元,保險公司先後賠付 9925元。此後雙方對此次事故責任及賠償問題協商未果,原告提起訴訟。
【分析】
未成年學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長是未成年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學校與未成年人之間為教育、管理、保護的關系,在未成年人進入學校後,學校應履行保護未成年學生人身安全的義務。本案原告課後自由活動時間內,在有警示標志而無安全隱患的體育器械上以不合規范的方式進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傷,對此後果學校不能預見和避免,且被告方在日常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過程中,通過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設有安全機構和監督崗以防意外發生,故原告的損害後果與學校的管理行為之間無因果關系。原告方亦無有利證據證明被告對此傷害事件有過錯,且在事件發生後被告方及時將原告送往醫院救治,避免了損失的擴大,盡到了教育、管理、保護的義務,因此,原告起訴要求賠償,無法律及事實依據,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法院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某某某要求被告西安蓮湖區某小學賠償各項損失的訴訟請求。訴訟費 733元由原告承擔。

校園火災事故案例

為了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我們根據有關資料整理了一些發生在校園內火災事故案例介紹給大家,旨在提醒廣大師生員工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意識,以預防火災事故在我校的發生。
2009年3月11日上午8:20左右,湖北三峽大學教工住宅樓一外教居室內發生火災。經消防人員及時撲救,火勢迅速被撲滅。火災中有一名三十餘歲來自挪威的德國籍女教師從樓上跳下,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教師於二00八年八月來三峽大學從事英語教學工作。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時10分許,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宿舍樓602女生寢室失火,過火面積達20平方米左右。因室內火勢過大,4名女大學生從6樓寢室陽台跳樓逃生,不幸當場死亡。失火原因為寢室的女生用「熱得快」燒水所致。
2008年9月1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學13號宿舍樓5層發生火災。2007年以來,北京市各高校共發生火災159起,約佔北京市火災總數的8.5%。
2008年5月5日,(北京)中央民族大學28號樓6層S0601女生宿舍發生火災,當時正值上課時間,部分學生並未回到宿舍,火災發生時,立即引發樓道內的報警裝置自動報警,校方隨即報警。宿舍最初起火部位為物品擺放架上的接線板部位,當時該接線板插著兩台可充電台燈,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線板。該接線板部位因用電器插頭連接不規范,且長時間充電造成電器線路發生短路,火花引燃該接線板附近的布簾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災。事發後校方在該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1300餘件違規使用的電器,其中最易引發火災的「熱得快」有30件。
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學新宿舍樓三層女生宿舍發生火災,從小商小販處購得的劣質電池充電器成為罪魁禍首。
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生公寓5號樓發生火災,原因為長時間使用白熾燈將周圍可燃物引燃。
2002年12月1日晚,位於南京老虎橋附近的南大成教院宿舍樓電線老化引起發生大火,宿舍內的學生衣物等貴重物品均被付之一炬,損失慘重。
2001年12月17日深夜,四川大學東區一座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學生寢室內電腦、電視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毀。 失火原因為劣質台燈使用時間過長引燃床單。
2001年8月22日下午,某校張某某,請來張某(男)等數人幫忙,在打掃完教室後,張某坐在後排吸煙,然後將煙頭隨手向後一扔,恰巧扔到後門縫,引燃在門後堆放的雜物,引起大火,燒毀三間大教室,價值數萬余元。
2001年5月16日,廣州市的一所寄宿學校發生火災,造成8名正在准備高考的學生死亡,25人受傷。這是自1999年發生夏令營火災並造成19名兒童死亡以來發生的另一起校園火災慘劇。火災是未熄的煙頭引燃了一間休息室的沙發後引起的。
2003年11月 24日凌晨,俄羅斯莫斯科人民友誼大學六號樓學生宿舍發生火災。200名學生被燒傷, 41名學生被燒死。其中有中國留學生 46人燒傷, 11人死亡。
2001年5月16日,韓國京畿道廣州市的一所寄宿學校發生火災,造成8名正在准備高考的學生死亡,25人受傷。這是韓國自1999年發生夏令營火災並造成19名兒童死亡以來發生的另一起校園火災慘劇。警方在現場調查後分析說,火災可能是未熄的煙頭引燃了一間休息室的沙發後引起的,也可能是亂拉的電線引起的。

暴力事故

2001年12月,山西襄汾縣的古城中學發生一起初中生傷害事件。這所中學的陳某因與同學發生矛盾,用稀釋硫酸製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傷、13人被毀容的慘劇。
家長是根治「校園暴力」的重要環節。「校園暴力」的主要實施者是不良學生,社會上不良少年針對校內學生實施暴力行為前,往往都與在校不良學生相互勾結。家長要努力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要加強自身修養,努力學習科學教育方法,言傳身教,以自身的榜樣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幫助他們樹立起積極、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遠離不良少年,遠離校園暴力。與此同時,家長要充分理解學校教育的局限和苦衷,要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學校教育工作。即使與學校教育工作出現分歧,也應加強溝通,通過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決,切不可對「校園暴力」推波助瀾。

㈡ 法律案例

給我個郵箱我打包給你發過去。我從北大法寶上搜的,刑事民事都有,你想要哪個領域的?

龔某等故意傷害、窩藏案

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2009)渝二中法刑初字第3號

公訴機關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藍某。系被害人藍緒洪之父。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解某。系被害人藍緒洪之母。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蘭某。系被害人藍緒洪之女。
法定代理人熊美瓊。系原告人蘭某之母。
訴訟代理人李天文、向平,重慶市萬州區百安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人龔某,綽號「班長」。1996年2月因犯盜竊罪被原萬縣市五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5年8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8月10日刑滿釋放。2008年7月29日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逮捕,現押於重慶市萬州區看守所。
辯護人暨訴訟代理人龔植龍,重慶超祥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覃某,綽號「莽魁」。2004年2月26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08年5月26日刑滿釋放。2008年8月24日因涉嫌犯窩藏罪被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逮捕,現押於重慶市萬州區看守所。
辯護人況蘭,重慶超祥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張某。2008年9月4日因涉嫌犯窩藏罪被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逮捕,現押於重慶市萬州區看守所。
被告人項某。2005年12月因犯搶劫罪被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2月24日刑滿釋放。2008年6月27日因涉嫌犯窩藏罪被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取保候審。2008年12月19日經本院決定,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現押於重慶市萬州區看守所。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龔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告人覃某、張某、項某犯窩藏罪一案,於2008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藍某、解某、蘭某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合並審理。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檢察員唐國政出庭支持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藍某、解某及蘭某的法定代理人熊美瓊、訴訟代理人李天文,被告人龔某及其辯護人龔植龍,被告人覃某及其辯護人況蘭,被告人張某、項某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8年6月27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龔某、項某與藍緒洪等人在重慶市萬州區百安壩學府廣場夜啤酒攤位處喝酒,龔某與藍緒洪因喝酒發生爭執,藍緒洪持啤酒瓶將龔某頭部扎傷,龔某即持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往藍緒洪身上捅了2刀,藍緒洪跑開後,龔某又追上去捅了藍緒洪身上數刀。藍緒洪經送三峽中心醫院百安壩分院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被告人項某騎摩托車將龔某帶離至龔某在百安壩的烤魚店,清洗血跡、換衣服後,項某又駕駛摩托車與龔某逃至萬州長江大橋。2008年6月27日上午11時許,龔某告訴被告人覃某自己在五橋出了車禍撞了人,要覃某幫助躲藏。隨後,覃某安排龔某和陳藝躲藏到萬州區天城鎮小岩村陳吉海家並給陳吉海父親生活費500元,另給龔500元。幾天後,被告人覃某與張某二人到陳吉海家,告知龔某公安機關因其捅死人的事找過他們了解情況,經商量後由張某帶領龔某、陳藝躲藏到「大埡口」山上,並由張某為其提供吃喝。幾天後,張某又將龔某、陳藝轉移到周國川的大伯家躲藏。一個星期後,覃某安排張某將龔某送到奉節,張某便騎摩托車將龔某送到奉節縣城躲藏。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各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證人證言、物證、書證、鑒定結論、現場勘查筆錄等證據,認為被告人龔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覃某、張某、項某的行為構成窩藏罪,被告人龔某、覃某、項某繫纍犯,提請本院依法判處。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藍某、解某、蘭某要求被告人龔某賠償死亡賠償金274300元、喪葬費11549元、誤工費270元、住宿交通費3000元、藍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58000元、解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72500元、蘭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59818元,共計479437元。並當庭出示了戶籍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死亡注銷證明、居委會證明、離婚證明、交通費發票等證據。
被告人龔某辯解稱藍緒洪先持啤酒瓶扎他的頭部,他才持刀捅了藍緒洪的大腿和臀部,沒有繼續追上去捅,只劃傷了藍緒洪的肩部,願意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請求從輕處罰。其辯護人提出本案發生起因在於被害人藍緒洪有明顯、嚴重的過錯;被告人主觀惡性不深,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認罪、悔罪態度,願意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建議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
被告人覃某請求對其從輕處罰。其辯護人提出覃某在窩藏犯罪中情節較輕,認罪態度好,建議對覃某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
被告人張某、項某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2008年6月27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龔某、項某與藍緒洪(本案被害人。)等人在重慶市萬州區百安壩學府廣場夜啤酒攤位處喝酒,龔某與藍緒洪因喝酒發生爭執,藍緒洪持啤酒瓶將龔某頭部砸傷,龔某即持隨身攜帶的折疊刀追捅藍緒洪數刀。藍緒洪經送三峽中心醫院百安壩分院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被告人項某即駕駛摩托車將龔某帶至龔的烤魚店,等待龔某清洗血跡、更換衣服後,項某又駕駛摩托車將龔某送至萬州長江大橋,龔某又與其女友陳藝乘坐計程車逃往萬州城區。2008年6月27日上午11時許,被告人龔某與被告人覃某在「柔麗美容美發店」見面後,稱自己在五橋出了車禍撞了人,要求覃某幫助躲藏。隨後,覃某安排龔某和陳藝躲藏到萬州區天城鎮小岩村陳吉海家並付給陳吉海父親生活費500元,另交給龔500元。幾天後,被告人覃某與張某到陳吉海家,告知龔某公安機關因其捅死人的事找過他們了解情況,經商量後由張某帶領龔某、陳藝躲藏到「大埡口」山上,張某為其提供食物。幾天後,張某又將龔某、陳藝轉移到周國川的親戚家躲藏。一個星期後,被告人覃某安排張某將龔某送往奉節,張某便駕駛摩托車將龔某送到奉節縣城躲藏。
上述事實,有經當庭出示並質證的如下證據證實:
1.報警案件登記表、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記載本案案件的來源。
2.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抓獲經過記載,公安機關經過走訪調查,2008年7月29日在奉節縣五馬鄉一茶館內抓獲龔某;2008年8月23日晚在凱萊酒店抓獲覃某;2008年9月4日在萬州區龍都廣場抓獲張某;2008年6月27日凌晨在萬州區百安壩荔塘小區抓獲項某。
3.被告人龔某供述,2008年6月27日凌晨,項某打電話叫他到學府廣場去喝酒,他去時只認識項某,其中一個人敬酒,因為他沒有喝完,雙方爭執起來,對方拿啤酒瓶朝他頭部扎來,當時就流血了。他覺得在五橋被人打,沒有面子,只想出口氣,就用隨身攜帶的腰刀捅了對方兩下,捅的是腰、腿部。對方站起來跑,他以為沒捅到,又追上去捅了對方兩刀,當時項某站在旁邊看到的。接著項某騎車送他回到烤魚店裡,他洗了身上的血,換了衣服。由他駕駛摩托車,因在恆通夜市「有滋有味」處摔倒,又由項某駕車將他送至萬州大橋,然後他和陳藝一起逃到萬州城區。第二天,他聯系了覃某在「柔麗美容美發廳」見面,稱騎摩托車把人撞了,覃某幫忙聯繫到「小岩口」一家農戶躲藏。 住了四天,覃某和張某到「小岩口」說他捅的人已死了,公安找過他們。他叫覃某轉地方住,覃就在塘坊找了一個叫「川」的朋友家。他和陳藝在「大埡口」住了幾天,張某給他們送東西吃喝。他怕被抓住,又和覃某聯系,覃就給他一個電話號碼,讓他到奉節去。接著張某騎摩托車送他到了奉節,找到覃某聯系的「小龍」家, 住了四天左右,又到「二哥」家住了幾天,直到2008年7月29日被公安機關抓獲。覃某主要負責安排地方躲藏,還給他一些錢。張某聽覃某的安排,幫忙送生活用品並送他到奉節。
4.被告人覃某供述,2008年6月27日中午,趙永軍接他到「柔麗美容美發店」見到龔某和陳藝後,當時龔某說騎車撞了人要躲一下並找他借錢。他叫唐偉開車把他們送到董家小岩口陳吉海家,當時陳吉海還在坐牢,是陳的父親接待他們的。離開小岩口之前,他給陳吉海的家人送了500元,剩下的500元交給龔某。6月29日公安機關向他了解情況,說龔某把人捅了,命案在逃。從這時他就知道龔某把人捅死了,因為是朋友,他向公安機關講了假話。隔了三天,龔某通過其他人傳話,叫他到小岩口去一趟。他和張某到了小岩口陳吉海家,他對龔某說前兩天公安來找了他,公安機關正在抓捕龔某。龔某說這里不安全,要換個地方。他和張某、龔某商量先到「川」屋去躲一段時間,四人步行到塘坊,他叫張某聯系「川」,然後他和他們分開,剩下的都是張某在安排。隔了十幾天,張某找到他說「川」家也不安全,要換個地方。他說奉節有個朋友楊小龍,把電話號碼告訴了張某,叫張某把龔某送到奉節去後聯系,過幾天再把龔弄到緬甸去。張某說,陳藝在一起不方便。他叫張某去安排,陳藝就不去奉節了。
5.被告人張某供述,2008年6月27日凌晨,他看見龔某、項某急沖沖的回到烤魚店裡,龔某滿身是血,他就知道龔某出了事,後知道龔某在學府廣場喝酒把人捅死了。6月29日,刑警支隊找他調查龔某,當時他不知道龔某在什麼地方,覃某告訴他龔某躲在董家小岩口山上,是覃某安排的。過了兩天,覃某叫他一起到董家見龔某,龔住在農民家裡,覃某對龔某說刑警隊找過他們,並說那裡不安全,等兩天把龔某弄到外面去躲藏。天黑後,他們和龔某、陳藝步行到塘坊,覃某聯系了「川」後,叫他把龔、陳帶到「川」家去,覃就與他們三人分手。第二天,他幫龔某買了一些吃的東西拿到山上去。過了幾天,他與「川」聯系,到「川」的大伯家空房住,由「川」的媽媽給龔、陳送飯。他倆又躲了一個星期左右,覃某叫他把龔某送到奉節去,並把一個電話號碼告訴龔某,叫龔某直接與那個人聯系,他就騎摩托車把龔某送到奉節。
6.被告人項某供述,2008年6月26日晚上,他和親戚吳永高、吳代國等人,還有吳代國介紹的三叔蘭洪,在五橋百安壩廣場喝夜啤酒時,他叫龔某一起過來喝酒。為喝酒,龔某與蘭洪發生爭執,蘭洪拿出酒瓶砸龔某的頭,當時就打流了血。項祖燊怕他動手,抱住他。他看見龔某與蘭洪追到一邊去,蘭洪倒在地上,地上有許多血,龔某手上拿的一把刀,他知道龔某把蘭洪捅了。龔某臉上、頭上、身上都是血,他就騎紅色力帆150摩托車(車牌渝FC6043)將龔某載到烤魚店,龔某洗澡、換衣服後,他們一起騎車往萬州城區走,他們到了萬州大橋處,龔某的女朋友陳藝過來將龔接走。並供述他在龔某的烤魚店打工,平時龔某身上帶有一把折疊腰刀,掛在皮帶上面,打開後有20厘米左右,刀刃有10厘米左右。
7.證人張琴的證言證實,2008年6月26日晚上,她和丈夫項祖燊請藍緒洪、吳代國在學府廣場喝夜啤酒,後來又來了幾個男人。藍緒洪與其中自稱「班長」的男人發生抓扯,有酒瓶掉在地上摔爛,她見那個男人頭上、臉上、胸部都是血。不一會兒,有人喊殺了人。她過去看見藍緒洪躺在地上,手上有傷。後通知120把藍緒洪送到醫院,半小時後藍緒洪就死了。
8.證人項祖燊的證言證實,2008年6月26日晚上,他與張琴、吳代國、「郎宏」(才認識)一起到學府廣場吃宵夜,後來又陸續來了一些人。在喝酒過程中,「郎宏」和其中一人因為相互敬酒發生爭執。兩人越吵越凶,「郎宏」就拿了一個空酒瓶打了那人頭上一瓶子,當時就把那人頭上打流血了。不知什麼時候,被「郎宏」打的那人跑過去捅了「郎宏」一刀,當他發現時,「郎宏」已經倒在地上流了很多血。
9.證人吳代國的證言證實,2008年6月26日晚上,他和藍緒洪、項祖燊、張琴到學府廣場夜啤攤喝酒,在喝酒時碰到項某等人,他們就在一起喝酒。過了一會兒,一個自稱班長的人和藍緒洪因喝酒發生了爭執。他上廁所回來,發現藍緒洪仰面躺在地上,正在流血,一個男子站在藍緒洪面前,手上拿的刀子,刀刃有十公分左右長。後那個男人乘項某的摩托車跑了,那人也是項某喊來的。
10.證人嚴勇的證言證實,2008年6月26日晚,吳代國叫他到五橋喝酒,藍洪也通了話的。他到了百安壩學府廣場喝酒聊天時,藍洪與一個男人打了起來,那人從腰上摸了把腰刀出來,他去阻攔,那人舞了一刀,他就讓開了。他們倆就面對面沖到一塊,拿刀那人朝藍洪的屁股或是腰上捅了一刀。
11.證人陳藝的證言證實,2008年6月26日晚上,她在打牌時看見龔某和項某騎車回到店裡,她給項某打電話,項某說在長江大橋,她就坐計程車去追,項某回五橋,她和龔某兩人到了萬州城區。她回家拿了一些葯品,在旅社幫龔某包紮了傷口,她想應該是出了什麼事。第二天上午10點左右,在武警支隊那裡的美容美發店,龔某與「莽魁」碰面後,龔某說昨天晚上在五橋喝酒時把別人捅了幾刀,不知道人死沒有。「莽魁」說去打聽,讓龔先躲一下。天黑時,「莽魁」、龔某和她三人到董家「小岩口」一姓陳的人家裡躲藏。走之前,「莽魁」給那家人500元錢,給龔某500元。 住了四、五天,「莽魁」和張某一起來了,「莽魁」對龔某說刑警隊找了他,現在這里不安全,要轉移地方。他們一起下山走到「大埡口」,「莽魁」說到「川」家躲幾天,他們就躲到「川」大伯家裡,「川」天天送飯。 住了一周,龔某說要換地方,覃某聯系龔某到奉節去了。
12.證人唐偉的證言證實,2008年6月27日中午1點左右,覃某來沙龍路大河溝找到他,不一會,「趙巴久」、「和平」和一個女人來了,當時他看見「和平」臉上有擦傷。下午5點多鍾,覃某說要到他親家去耍幾天,叫他送一下。於是他開車送他們三人到一個農村家裡。到覃某親家屋後,走時覃某給了他親家的父親500元錢,作為和平兩人的生活費。
13.證人陳昌林的證言證實,「莽魁」和他兒子陳吉海以前一起坐牢,2008年6月27日「莽魁」帶了一男一女到他家裡,說是他朋友,在五橋出了交通事故,對方要找麻煩,在他家裡住兩天,等事情平息後就走,他就答應了,「莽魁」走時作為兒子親家給他500元錢。那一男一女就在他家裡住了兩三天後,「莽魁」又和一個年輕娃兒來了,不知道說了些什麼,天要黑時,他們四個人就走了。
14.證人周國川的證言證實,2008年7月4日左右,張某給他打電話說有兩個朋友到他家裡來住兩天,他當時想到家裡不方便,就說大舅家裡空起的,可以到那裡住。就這樣,張某帶來了一男一女,兩人都胖,他以為是來躲娃兒的。他們在他大舅家大概住了五、六天,都是他從家裡送飯。
15.證人萬丹峰的證言證實,2008年陰歷6月18日,他請朱和平吃飯時,一起來的一個人說是朱和平的朋友,叫楊和平,到奉節一起做礦石生意。隨後幾天,那個人一直住在他丈母娘家裡,2008年7月28日在他家裡住了一晚。29日,他們在一個茶館打牌時,公安局把那個人抓走了。
16.證人楊小龍的證言證實,他認識覃某,並通過覃某認識了龔某。2008年7月初,有一個電話打他的手機,他先有事未理,後來他打過去對方說是和平。下午他和龔某見面後,問有什麼事,龔某說心情不好,下來耍幾天。龔某就跟著他一起在他姨媽家裡住了幾天,後來他又將龔某帶到朱和平家裡,龔某就住在朱和平家裡,大約7月底,他聽說龔某被抓。
17.辨認筆錄和照片
① 2008年8月19日,在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刑警支隊,偵查員將事先准備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張(其中5號照片為覃某,綽號「莽魁」)交陳藝辨認,經陳藝辨認後,指出5號照片上的人就幫助她和龔某躲藏的人,綽號「莽魁」。
②2008年9月18日,在重慶市萬州區看守所,偵查員將事先准備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張(其中5號照片為楊小龍)交覃某辨認,經覃某辨認後,指出5號照片上的人就是他介紹龔某到奉節躲藏的楊小龍。
③ 2008年9月19日,在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刑警支隊,偵查員將事先准備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張(其中5號照片為覃某)交陳昌林辨認,經陳昌林辨認後,指出5號照片上的人就是在2008年6月27日帶一男一女到其家住宿的「莽魁」。
④2008年9月19日,在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刑警支隊,偵查員將事先准備好的不同男性正面照片12張(其中5號照片為龔某)交陳昌林辨認,經陳昌林辨認後,指出5號照片上的人就是在2008年6月27日「莽魁」介紹到其家借住的人。
18.現場勘查筆錄、現場方點陣圖、現場照片記載,現場位於萬州區天台路學府廣場,現場中心在廣場東南角夜市區,勘查見東側區南石雕柱南側卵石塊區(「妞妞」夜啤攤)西南角210×170cm范圍鵝石間有血跡及凝血塊分布,該卵石區西側邊緣中段距廣場南緣15m沿西南方向有寬25cm的滴落血跡帶至廣場南緣處,此處路廣場東南角台階14cm,血跡帶長21m,其中在距卵石區600cm處有兩布片滲滿血跡(為死者同伴為其包紮時遺留),廣場南側人行道滴落血跡連接前述滴落血帶,沿移動公廁北側繞東側至公路(天台路)北側(為120搶救移動被害人時形成)。公安機關並在現場提取血跡。
19.提取筆錄記載,2008年6月29日11時30分,群眾向公安機關報稱,在龔某摔倒的地方發現一把帶有血跡的匕首。公安機關立即趕到恆通夜市「有滋有味」夜攤的圍牆邊提取帶有血跡的匕首一把。
20.物證黑色折疊刀一把,經當庭出示,被告人龔某確認系其捅藍緒洪的刀具。
21.鑒定結論及屍檢照片:
(1)屍體檢驗鑒定書記載,藍緒洪右肩部有一3.5×1cm創口,左腰部有一2.8×0.7cm創口,右臀外上有一3×0.5cm創口,右臀外下有一2.5×0.3cm創口,左大腿後一部有一7×2cm創口,左膝部有2.5×0.5cm、2×0.6cm、2×1cm三處創口,右大腿外後上部有一1.5×0.3cm創口,右小腿後中部有2×0.5cm創口,上述創口創緣整齊,創角一鈍一銳,右大腿內上有一2.8×0.5cm創口,斜向上至腹股溝處9.5cm,創角一鈍一銳,右股動靜脈斷裂。結論為藍緒洪因單刃刺器致右股動靜脈斷裂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2)物證檢驗報告書記載,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將死者心血1份、現場血跡1份、附著血跡的刀子1把送檢,檢驗結果為上述送檢檢材均檢出人血反應,血型均為「O」型。
(3)屍檢照片證明藍緒洪被致傷的部位及屍檢情況。
22.原萬縣市五橋區人民法院(1996)五法刑初字第59號刑事判決書證明,1996年7月5日龔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2005)萬刑初字第560號刑事判決書、釋放證明書證明,2005年10月13日龔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8月10日刑滿釋放。
23.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2004)萬刑初字第115號刑事判決書、釋放證明書證明,2004年2月16日覃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08年5月26日刑滿釋放。
24.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2006)萬刑初字第52號刑事判決書、釋放證明書證明,2005年12月9日項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08年2月24日刑滿釋放。
25.戶籍證明,證明龔某、覃某、張某、項某、藍緒洪的年齡、身份等基本情況。
26.拘捕等法律文書,證明對被告人龔某、覃某、張某、項某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上列證據經當庭舉示並質證,被告人龔某、覃某、張某、項某沒有提出異議,上列證據取證程序合法,證明內容客觀真實,且能相互印證,本院予以確認。
另查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藍某、解某系被害人藍緒洪的父母,藍某現年64歲,解某現年60歲,育有三名子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蘭某系被害人藍緒洪與熊美瓊之女,現年7歲。
上述事實,有經當庭出示的如下證據證實:
1.戶籍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證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年齡、身份,系城鎮人口等基本情況。
2.死亡注銷證明證實被害人藍緒洪死亡的事實。
3.重慶市萬州區百安壩街道百安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藍某、解某夫婦育有藍緒洪等三名子女。
4.離婚證明證實藍緒洪與熊美瓊離婚的事實。
5.交通費發票證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為處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
上列證據經當庭出示並質證,被告人龔某及其訴訟代理人沒有異議,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被告人龔某因口角糾紛,持刀捅刺藍緒洪,致藍緒洪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覃某、張某、項某明知龔某犯罪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均已構成窩藏罪。在窩藏犯罪中,覃某與張某共同商量、共同幫助龔某逃避公安機關追查,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龔某、覃某、項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應當從重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龔某辯解稱藍緒洪先持啤酒瓶扎他的頭部,他才持刀捅了藍緒洪的大腿和臀部,沒有繼續追上去捅,只劃傷了藍緒洪的肩部的理由,以及其辯護人提出本案發生起因在於被害人藍緒洪有明顯嚴重的過錯的辯護意見,經審查,龔某與藍緒洪因飲酒發生口角糾紛,藍緒洪先持啤酒瓶扎傷龔某的頭部,對本案的引發和矛盾的激化有一定責任,對被告人龔某量刑時可酌情予以考慮。至於龔某追上去是捅還是劃,不影響本案的定性量刑。對於辯護人提出被告人龔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可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對於被告人龔某及其辯護人提出願意盡力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的意見,由於原被告雙方尚未達成賠償協議,被告人亦未實際賠付,該辯解、辯護意見本院不予採納。
關於被告人覃某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覃某在窩藏犯罪中情節較輕的辯護意見,經查,覃某與張某共同商量、共同幫助龔某逃匿,本院根據覃某、張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具體情節、所起的作用予以量刑。被告人覃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辯護人建議對覃某從輕處罰的意見本院予以採納。
由於被告人龔某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了經濟損失,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賠償喪葬費、誤工費、住宿交通費、藍某、解某、蘭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並有相關證據證明,應予支持。藍某、解某、蘭某均為城鎮居民,其被扶養人生活費按重慶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准計算。藍某現年64歲,在案發時年齡為六十周歲以上,按照六十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則從總計二十年裡減少一年的標准計算16年;解某現年60歲,計算20年;因藍某、解某育有包括藍緒洪在內三名子女,其三名子女均有扶養藍某、解某的義務,藍某、解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應由三名子女分擔,賠償額按標準的1/3計算。蘭某現年7歲,其被扶養人生活費按重慶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准計算到18周歲,熊美瓊作為母親具有扶養義務,蘭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應由熊美瓊分擔一半,故賠償額按標準的1/2計算。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所提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其提出死亡賠償金274300元的請求,因其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不予支持。本院確認賠償項目如下:喪葬費11549元、誤工費270元、住宿交通費3000元、藍某、解某、蘭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170390.62元,共計185209.62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百一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一、三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龔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被告人覃某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8月23日起至2010年2月22日止。)
三、被告人張某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9月3日止。)
四、被告人項某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12月19日起至2009年7月20日止。)
五、被告人龔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喪葬費11549元、誤工費270元、住宿交通費3000元、藍某、解某、蘭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170390.62元,共計185209.62元;(上列款項限本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付清)
六、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長 程永斌
審 判 員 薛 梅
代理審判員 楊繼偉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書 記 員 余伶俐

㈢ 介紹幾個小學生交通事故案例

2003年小學生交通事故案例

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庄村村民薛新開(女,7歲)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建中(男,19歲)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3月31日11時55分,河南省潢川縣小學生楊明亮(男,8歲),在豐台區富豐橋東韓莊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橫穿機動車道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李元元(女,24歲,北京市公交總公司603車隊)駕駛的大公共汽車當場軋死。
6月7日1 2時30分,房山區霞雲嶺鄉銀水村村民李興明(男,8歲)騎自行車由東向西行至房山區房鄭路潘家莊路口時,適有湖北省雄縣小步村村民韓東輝(男,35歲)駕駛小客車由南向北駛來,兩車相撞,李經醫院搶救無效於6月10日死亡。
1 0月8日11時10分,房山區玻璃河中心小學學生劉雁飛(男,9歲)步行在房山區京保路劉李店村由東向西橫過馬路,適有房山區玻璃河水泥廠職工張海(男,34歲)駕駛兩輪摩托車由南向北駛來,張車前部將劉撞出,劉受傷經搶救無效於10月1 3日死亡。
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郎府鄉馬場村村民郎雪君(女,1 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河北省香河縣淑陽鎮胡莊子村村民張鐵全(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案例分析
1我們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當我們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3、當我們過馬路時,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
4、交通安全教育時小學生的必修課,堅持每周一課制度。
5、聘請交警為小學生校外輔導員,教小學生交通指揮手勢,熟知交通標志,並請交警為小學生上交通知識課。
6、教育騎自行車的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指揮,不騎英雄車、斗氣車,從小樹立遵守交規的良好習慣。
7、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通過開展演講、文藝節目,各種競賽活動,使小學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
8、制定小學生交通安全行為規范,把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
9 路邊不能玩游戲,因為路上車子來來往往的,有可能會被撞傷,也有可能會被撞死,所以不能在路上玩。

㈣ 道路交通安全學習心得

學習交通法規心得體會

1.通過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是我認識到「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綵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2.通過學習我的思想意識覺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對交通安全有了更為深刻到位的理解。學習駕駛機動車,首先要心平氣和,不可急躁,要謹慎冷靜。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規,做到知法守法,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練習,不久就會得心應手,游刃有餘。另外,如更換車輛,必須先了解「車」的車況,知道其「脾氣」,做到心中有數,提前預防。同時我也深深地認識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嚴格自覺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個機動車駕駛員最基本的義務,也是保障國家、人民以及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為。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紮根於自己的思想意識中,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惟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的奉獻社會,實現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展現青春和生命的價值。
3.為保障在以後行車過程中的安全駕駛,提高自身安全駕駛意識,確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我保證:在今後的行車駕駛中,一定時刻緊記並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樹立安全駕駛的意識,一刻也不能鬆懈;在作風上堅定貫徹謹慎行車的要求,杜絕一切不利於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杜絕帶情緒開車,行車、車一定系安全帶,不邊開車邊接打手機,嚴禁超速行駛、酒後駕車和疲勞駕駛。從我自身做起,為測井站的發展出謀劃策,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㈤ 校園安全事故案例

5月12日 陝西南鄭幼兒園 吳煥明 48歲 林場村四組人 男 5月12日上午8時左右,歲的陝西省南鄭縣聖水鎮林場村村民吳煥明持菜刀闖入該村幼兒園,致使7名兒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學生受傷,其中2名兒童傷勢嚴重。死亡的7名兒童為5男2女,2名成人為幼兒園教師吳紅英及其母親。犯罪嫌疑人吳煥明行兇後返回家中自殺身亡。[詳細]
4月30日 山東濰坊尚庄小學 王永來 45歲 濰坊市坊子區九龍街道尚庄村村民男 4月30日,山東濰坊男子王永來騎摩托車攜帶鐵錘、汽油,強行闖入尚庄小學,用鐵錘打傷5名學前班學生,然後點燃汽油自焚。王永來被當場燒死,5名受傷學生目前無生命危險。
4月29日 江蘇泰興幼兒園 徐玉元 46歲 泰興市泰興鎮人 高中文化 已婚男 無業
原在當地一家保險公司工作,於2001年被單位辭退,近期沒有工作。此前曾從事過違法傳銷活動。徐玉元的作案現場為該幼兒園小二班教室。其犯罪動機正在審查。有民間消息稱,其曾在事發地幼兒園當過保安,後來因為工作態度不好被辭退,因此心理不平衡。 29日上午,江蘇省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發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據進一步核實,該事件中受傷的人員一共為32名,其中學生29名,教師2名,保安1名。到目前為止無人員死亡,有5名兒童傷勢較重,其中危重傷員2名。[詳細]
4月28日 廣東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學 陳康炳 31歲 雷州市紀家鎮人 未婚男 4月28日15時,陳康炳混入廣東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學,持刀砍傷15名學生和一名為保護學生而與歹徒搏鬥的老師。[詳細]
4月12日 廣西合浦縣西鎮小學 楊家欽 40歲 廣西合浦縣西場鎮西鎮人 已婚男
楊家欽曾是村裡的赤腳醫生,幾年前患上精神病,平時並沒見有什麼暴力行為。2005年9月發現其患有精神病。兩年前,楊在上海打工時曾被送進精神病院治療一個月。案發三天前,楊曾因一些糾紛用刀將鄰居楊某的頭砍傷,當地邊防派出所曾出警處理。 2010年4月12日16時30分左右,廣西合浦縣西場鎮西鎮小學門前約400米處,楊家欽用菜刀連砍7人,造成一名8歲男孩和一名80歲老婦死亡,另有兩名小學生、一名學齡前女童及兩名村民受傷。[詳細]
3月23日 福建南平實驗小學 鄭民生 42歲 福建南平人 中專畢業 未婚男
職業:他原為馬站社區診所醫生,2009年6月辭職。醫術較好,還被稱為「鄭一刀」。當了18年外科醫生,和哥哥一家三口、80歲的老母親在61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20年。
作案動機:一是與原工作單位領導有矛盾,辭職後謀新職不成;二是戀愛多次失敗,尤其是與當前所談女友進展不順利,心態扭曲,故意殺人。 2010年3月23日早上7點24分,南平實驗小學門口發生一重大兇殺案,當場死亡3人,送醫院救治10人,搶救無效後又死亡5人,嫌犯鄭民生當場被抓。[詳細]

㈥ 我該怎麼辦丨如何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及自我防護能力

如何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及自我防護能力
好動是孩子的天性,即使班主任天天苦口婆心地嘮叨、勸告,強調「注意安全、注意安全」,但孩子畢竟是孩子,一玩起來就什麼都忘了,稍不注意就容易出現安全問題。這不,一學生從走廊走回班級時,被一突然迎面跑來的學生撞倒,扶起來時額頭腫了個大包……(此案例由吉林張華提供)

面對頻發的校園安全事故,作為班主任,該如何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提升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及自我防護能力呢?本刊「我該怎麼辦」欄目就此問題做過深入研討,現將集眾多一線老師智慧與專家指導於一體的研討成果發布出來,供廣大班主任參考。
一安全事故: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據統計,全國每年約有1.6萬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名學生死於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相當於每天消失一個班!而其中約有80%通過預防和應急處理本可避免,包括在所謂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面前,社會、學校、教師本應能為我們的孩子們做很多很多……因此,編者精選若干有代表性的案例,並詳加分類如下。事故不是故事,前車可鑒,我們不能重蹈覆轍。
(一)校園常見事故

1校園踩踏
2010年11月29日,新疆阿克蘇市第五小學發生踩踏事故,造成41名學生受傷,其中重傷6人,1人因臟器嚴重受損病危。

從2000到2009年,國內共發生28起校園踩踏事故。如2009年12月7日,湖南湘鄉市育才中學學生晚自習下課時,發生了一起嚴重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26人受傷;2005年10月16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第二中學附屬小學學生在下樓參加升國旗儀式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1名學生死亡,12名學生受傷;2002年9月23日,內蒙古豐鎮二中因樓梯欄桿倒塌且無燈,導致在黑暗中擠死21名學生、擠傷47名學生。
2校舍、設施造成傷害
2010年5月26日,廣西博白縣博白鎮桂花村小學組織學生上勞動課,擋土牆突然倒塌當場壓傷學生24名,其中3人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2003 年1 月21 日,四川德陽市德新鎮金玉村小學發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內玩耍的學生被垮塌下來的房頂砸傷,1名學生當場死亡,另有18人受傷。

2008年12月28日,呼和浩特市橋華學校初一一名學生攀上籃球架,被倒塌的籃球架砸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3食物中毒
2011年4月22日,陝西榆林市魚河鎮中心小學部分小學生吃過早餐後出現集體不適症狀,其中16人有發燒、肚痛、腹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先後共有251名學生被送往醫院治療。

2011年5月12日,安徽涇縣皖南第一希望小學14名學生午餐後出現頭暈、嘔吐等症狀。據調查,這是由於學校缺乏衛生消毒設備導致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4火災、爆炸
2002年6月9日晚,雲南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羊街鎮三元庄小學發生火災,住校的8名男生,因宿舍門被反鎖,全部被燒死,最大者14歲,最小者7歲。使得一個僅有32戶人家的小村子幾乎失去了一代人。

2002年3月6日,江西萬載縣潭埠鎮芳林村小學發生爆炸,導致最少42人死亡和多人受傷,死者多是兒童。
5體育、實驗等課內事故
2011年3月16日,重慶巴南李家沱小學一名女生上體育課時從乒乓台上摔到地上。下午放學,家長帶孩子去醫院檢查發現顱內大面積出血,連夜做了開顱手術。

2011年5月12日,浙江東陽市某技校一名學生在做實驗時不慎觸電身亡。
6校園暴力
2011年5月4日,河南長垣縣長城中學初一學生田某,因向同學程某討要欠款與之發生口角,被程某和另一學生用斧、錘敲碎頭骨身亡。
7學生玩耍不慎
2009年3月16日,杭州宗文小營實驗學校八年級一名學生在課外活動課時,與另外幾名同學留在教室打鬧,不慎從二樓翻出窗外,所幸只造成右腿骨折。
8教師體罰
2009年12月24日,安徽望江縣長嶺中學初一一名學生因上課遲到被班主任用木棍打破了頭,縫了三四針,並有輕微腦震盪。
(二)校外常見事故
1交通事故
據統計,我國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中小學生約八千人。道路交通事故已成為造成中小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2011年4月29日,長春市長春希望高中高三男生金恩山,在校門口過馬路時,被一輛急速駛來的轎車撞成重傷,生命垂危;2006年11月7日,重慶市奉節縣一無牌無證客貨兩用車在私自運送27名中學生返校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共5名學生死亡,3人重傷;2005年11月14日,山西長治黎城縣白龍汽車運輸公司一司機,因疲勞駕駛導致駕駛的大貨車失控,沖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學生隊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學生20人、教師1人,18人受傷。
2溺水
2009年,教育部基教司副司長王定華接受采訪時說,暑假學生死亡70%以上都是由溺水造成的。以2010年為例,僅河南省暑期一個多月就溺亡了19名學生。

2011年4月26日,安徽六安市一所小學多名男生到學校附近的河邊玩耍。一名男生不慎落水,在施救中,5人不幸被急流沖走。據悉,其中4人為留守兒童。

2010年5月3日,江西鄱陽縣饒豐鎮肖家村4名小學生,在「五一」放假時一同到灌湖水庫玩水,不幸溺水身亡。
(三)自然災害
包括因地震、洪水、泥石流、雷擊、台風等引起的事故。

2005年6月10日,黑龍江寧安市沙蘭鎮小學一百多位小學生在一場洪水中死難。這個年齡的學生在鎮里所剩無幾。

2008年5.12汶川地震中,因校舍倒塌,僅都江堰市聚源中學、新建小學和向峨中學三所學校,就分別有300多名、近500名、327名學生死亡。

2009年11月11日,因連降大雪,河北邯鄲市永年縣洺關鎮龍鳳私立學校食堂房頂被壓塌,28名學生受傷,其中3人死亡。
(四)不法侵害
包括社會惡性案件、性侵害、毒品、網路交友,搶劫等造成的傷害。
1社會惡性案件
在2010年短短1個月零7天的時間內,國內就發生了五起校園砍殺事件:3月23日,正逢上學時間,福建南平市實驗小學門口一中年男子連續砍殺13名小學生,造成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傷。4月12日,廣西合浦縣西鎮小學門前約400米處發生兇殺事件,2名死者中1人為8歲小學生;5名傷者包括3名小學生、1名未入學兒童。4月28日,廣東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學一男子持刀砍傷15名學生和1名教師。4月 29日,一失業人員進入江蘇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持刀砍傷31人,包括28名幼兒、2名教師、1名保安,其中5人傷勢較重。4月30日,山東濰坊一男子騎摩托車攜帶鐵錘闖入尚庄小學,用鐵錘打傷5名學前班學生。
2性侵害
湖南瀏陽市七寶山鄉寶山小學的原校長,一個有著28年教齡的老教師,先後至少猥褻過11名女學生,最小的只有10歲,最大的也不過13歲。

吉林通化市某農村小學26歲男教師在從1998年開始的4年間,先後對自己班裡的19名女學生進行數十次強奸和猥褻……
3網路交友不慎遇害
2004年1月,河南三門峽市一名女中學生聽信「網友」謊言與其見面,遭凌辱後憤而逃生,從3樓窗戶墜樓而亡,後又被拋屍深山老林。
(五)自殺自殘
2011年5月3日,湖南寧遠縣一中高二一名男生,因上課看網路小說、玩MP4被學校開除後,在請求老師原諒無果後,從本校四樓跳樓自殺身亡。

2009年7月12日,廣東珠海市實驗中學高一一名女學生,因情感糾紛從宿舍六樓跳下自殺身亡。
二安全教育:
居安思危,謹記篤行
面對如此觸目驚心的數據與案例,我們不得不思考:到底如何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當然,學生安全是整個社會的責任,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則是教師不可推卸的責任。安全教育應關注三個方面:安全意識養成,安全知識和技能習得,與安全相關的心理因素。其中,安全意識的養成是安全教育之本,安全知識和技能的習得則保證了安全教育的科學有效,而對學生青春期心理健康的重視和臨危不亂心理素質的培養在安全教育中也必不可少。
1安全教育要用事實說話
學生安全意識薄弱,主要是因為生活經驗不豐富,對事情缺乏切實感受。所以面對沒有經驗儲備的學生,一般性的說教,作用微乎其微,需要讓事實來說話,用感性認識提高他們的安全理念。每月一次的安全主題班會上,我都有一個保留節目:向學生宣讀近一個月內全國各地中小學生所出現的各種安全事故,以引起全班學生對安全問題的高度重視。用血淋淋的事實刺激他們的神經,幫助他們認識到:踐踏事故、開水燙傷、食物中毒、運動傷害、煤氣中毒……這些安全問題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接觸到活生生的事實,學生的心靈自然會受到震撼,對安全問題有了新的認識。(顧治國 河南省葉縣高級中學467200,李建科 廣東省湛江市廉江市吉水中學524471)
2常規安全警示不可少
雖然學生總覺得老師談及安全問題時很羅嗦,但班主任必須要堅持提出安全警示和要求。雖然學生當時可能不愛聽,但在遇到具體情況時,老師的警示和要求一定會讓學生在危險行為面前三思而行的。比如,我要求學生要在上課前認真聆聽任課教師的要求,特別是在上體育課和課間操時,聽從體育教師的安排,不私自活動;在物理、化學課做實驗時,認真聽取老師的實驗指導,做實驗時不能疏忽大意,玻璃器材輕拿慢放,不私自亂開電源;在課間休息時不搞惡作劇,如突然拿開別人的凳子,用腳絆別人……(網友:燕山玫瑰)
3講述身邊的「故事」
每次給學生「灌輸」安全意識時,我都會把自己教過的學生出現的問題詳細地講給學生聽,這樣學生就不再簡單地當故事來聽,而是深刻認識到危險就在身邊。還可以用開「座談會」的形式,讓曾經有過在嬉戲、乘車、春遊、過馬路、體育運動等活動中受過安全傷害的學生現身說法;讓學生們述說左鄰右舍、親朋好友中出現過的安全事故的前因後果,這種學生間的互動交流,比老師的話更能讓學生感受直接、印象深刻。同時,有了活生生實例的強化,學生們就會自覺地將安全意識滲透於日常生活的時時、處處。(李進成 廣東省廣州市禺山高級中學 511483,儲昭柏 安徽省岳西縣岳西中學 246600)
4重視生命教育
汶川地震後,很多倖存的學生發出了這樣的心聲:「現在,活著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殘酷現實提高了他們的安全意識,可是那些身處平安環境的學生,沒有經歷死亡帶來的傷痛,也就不太珍惜生命的存在。從教育的本源來看,安全教育背後真正的核心是生命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最重要的是先讓學生對生命有一個充分的認識,只有認識到生命的唯一和不可替代性,才能懂得珍惜生命,在此基礎上才能有效地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我們以往對學生的生命教育不夠重視,導致他們對生命的認知和體悟的缺乏。我們應該承擔起對學生生命教育的義務和責任,讓學生明白生命存在的意義。(王立傑 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教師進修學校 250400,馮利平 浙江省台州市玉環縣城關二中 317000)
5讓孩子正確認識社會的陰暗面
有些成人從小就只對孩子進行真善美的「真空教育」,使孩子思想過於單純美好。但隨著孩子們接觸社會,漸漸認識到生活的現實之後,往往會對現實社會表現出不滿和恐懼甚至無所適從。因此我們成人也要讓孩子認識到生活中假惡丑的一面,幫助孩子全面客觀地看待事物,明辨是非,培養孩子面對邪惡時的應變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孩子掌握識別與對待形形色色危險的有效方法,避免受到打擊和傷害。(王傑英河北饒陽中學 053900)
6開展多種實踐體驗活動
可以開展「做一個小交警」活動,在具體活動中體驗安全的重要性。「執法」中的學生,對交通安全的感受和路人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他們會更容易發現交通違規帶來的危險,也更能理解交通規則的重要。也可以讓學生充當安全事故材料輯錄者或宣傳者,如組建安全事故展專欄。在這些活動中,為了把材料收集好,輯錄好,學生會對每個安全事故材料認真研讀,把握內容的精髓,盡可能通過材料來影響觀眾(聽眾)。這樣,學生就會從中受到啟發,深入進行自我教育。(李進成 廣東省廣州市禺山高級中學 511483,李建科 廣東省湛江市廉江市吉水中學 524471)
7讓安全提示隨處可見
不妨在學校的走廊間、牆壁上、花池旁、假山前都貼著標新立異的「安全提示語」,還可以面對孩子們徵集「溫馨標語」,或者再配以詼諧的漫畫,定會令人耳目一新。例如,我校樓梯拐彎處就標示著「等一等,等出的是和諧;讓一讓,讓出的是文明」;在教室內的電源旁邊赫然張貼著「夥伴們,我怕濕,你手下留情喲」;在假山前有這樣的標志牌:「喜歡我就欣賞我,可千萬不要攀登我」……這些隨時都映入學生眼簾的溫馨提示語潛移默化地滋養著學生的心靈,成了安全活動游戲的指南。(趙娜 河南省濮陽市昆吾小學 457000)
8安全教育要全員負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應僅僅是班主任一個人的事情。比如生物老師可以在課堂上給學生介紹食品安全和食品衛生知識以及常見的自我防護方法;化學老師可以給學生介紹化學葯品的使用注意事項;物理老師可以給學生講解安全用電的知識和電器火災的處置方法,通過講剎車距離對他們進行道路安全教育;校醫可以給學生介紹處理一般傷害事件的原則和簡單的處理方法,如傷口的簡單處理、發生骨折後的注意事項等。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使安全教育更有針對性,同時也能提高學生對安全的重視程度。(李紅波 河北保定市第三中學 071000)
9安全教育離不開家長的配合
孩子安全是家長最為關心的,同時學生安全工作也離不開家長的配合。我們要讓學生准確填寫家長信息聯系卡,了解其家庭住址、家長聯系方式和家庭情況。定期進行溝通,既可讓家長對我們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項內容和制度有所認識和了解,又可讓家長通過了解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存在哪些問題,明確在孩子安全方面還有哪些事情應該做好,還存在哪些安全隱患,怎樣才能做好防範工作。即使學校的安全工作做得再到位,安全事故仍然有可能發生,而與家長經常性地互通信息,可以在突發安全事故到來時,迅速做出反應,採取及時報告、排險、補救等措施。(孫娜 山東省海陽市育才小學 265100)
10讓安全知識學習方式更豐富
我會組織學生定期召開安全交流會,且設置多個豐富多彩的板塊,如「安全知識小競賽」讓學生學會防火、防電、防雷擊、防失竊等常用的安全常識;「安全自護大PK」讓學生懂得如何在危急情況下自護自救;「我來給你挑挑錯」有針對性地指出學生一些危險行為;「安全心願共同許」表達全體學生渴盼幸福平安的美好心願。就是在這一個個喜聞樂見的活動之中,學生的安全知識得到普及。(趙娜 河南省濮陽市昆吾小學457000)
11安全知識學習要「請進來、走出去」
我們可以邀請交警、消防官兵、醫生、地質學家等專業人員走進校園,進行消防、交通、衛生及法制常識講座,讓安全教育呈現專業特色。專業人員講安全,其專業程度要高於教師,對學生安全意識的培養和安全知識的掌握更有益處。在「請進來」的同時,我們還要讓學生「走出去:讓學生到社區、水庫、交通事故高發路段實地考察、感受,會讓學生對安全問題有直觀的認識,大大加強安全教育的實效性。(張雪峰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富拉爾基區紅岸中學161041,王崇寶山東省煙台經濟技術開發區第八小學 264006)
12幫學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
我們要相信學生完全有必要也有能力掌握一些安全知識,例如:家用電器和煤氣爐具的安全使用;化學物品、葯品的標識及使用;如何遵守交通規則;不吃陌生人給的食物;女生不讓別人隨意觸碰自己的身體;避免讓硬物、銳器損傷身體等。還要教給學生一些處理常見事故簡單易行的應急辦法,比如遇火災怎麼辦,煤氣泄漏怎麼辦,陌生人搭訕怎麼辦,獨自回家的注意事項等,並懂得打報警電話和一些基本醫學知識,使孩子做到有備無患,遇事不慌。(張春枝 河南省虞城縣實驗小學 476300,孫曉麗 河北省石家莊市第17中學南校區 050091)
13安全教育要因時因地因人
在進行安全教育中,要注意不同區域、不同季節易發生的安全問題。比如,夏天不要到危險水域游泳、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冬天不在深水區滑冰、注意消防安全和煤氣中毒。對於農村男生易發生的安全問題,我特別向他們強調不要到池塘或水庫游泳、釣魚、玩耍;不在公路上騎「英雄車」,不駕駛機動車輛;不帶管制刀具,不參與賭博、打架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對少數較為調皮、散漫的學生,班主任要給予特別關注和追蹤。尤其是全封閉式的學校,「特別學生」放假回家的當天,要讓家長打電話給班主任,報平安;若班主任沒有收到家長報的平安信息,則要及時打電話與家長聯系。(李德峰 山東省威海榮成市第十五中學264302,孫娜 山東省海陽市育才小學265100,梁美秋 廣西南寧華僑投資區華僑中學530105)
14讓學生安全健康地度過青春期
學校、教師、和家長一定要重視青春期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許多自殺、離家出走以及打架斗毆等惡性事件的背後,與我們忽視了學生的青春期心理特點有關。同時,要加強心理素質教育,很多學生在毫無心理准備的情況下受到傷害時不知所措,受到傷害後也不知道如何處理。學校要多組織講座等對學生進行深入人心、切合實際的教育,培養學生勇敢機警、臨危不懼的心理素質。(李德峰 山東省威海榮成市第十五中學 264302,王傑英 河北饒陽中學 053900)
15安全教育要把握好「度」
如果因為怕孩子不安全就過度保護,反而不利於學生的成長。如,在校時間不允許跑動、不組織春遊,在家什麼也不許動,這樣過多的「保護」,只能是坑害學生。學生是自然人,將來必然要走向社會,將來的安全自護自救更多的要靠自己。因此,家長和學校不要因噎廢食,減少孩子戶外活動,而應該讓孩子多去接觸社會和自然。通過與社會接觸,孩子可以積累如何辨別不同層次、不同職業的人的特徵等社會經驗;通過接觸大自然,可以讓孩子認識大自然,適應自然環境的變化。還要鼓勵孩子鍛煉身體、增強體魄,有條件還可以讓孩子學習自衛術防身。(王傑英 河北饒陽中學 053900,高成 黑龍江省泰來縣大興鎮中心學校162408)
三安全制度:
不怕「有患」,就怕「無防」
眾所周知,要想確保學生安全,學校必須有制度化的保障,沒有制度的安全工作永遠不可能是真正科學、全面、有效的。因為,沒有一萬就無法應對萬一——沒有制度的安全工作永遠會存在漏洞,結果只能是今天的僥幸與明天的不幸。

下面,我們以5.12地震中「最牛」學校桑棗中學為例,看看什麼樣的制度能讓我們可以化應急為常態,讓奇跡不再只是奇跡——有了制度與實施,我們本可以讓很多在上文案例中喪生的孩子在踩踏、食物中毒、校舍倒塌、交通事故、火災等甚至自然災害面前,全身而退。
(一)安全責任制度化
1.明確和強化校領導和教師的安全職責,成立安全組織機構,把安全區域分片包干,責任到組,落實到人,並以匾牌的方式公示於學校醒目的位置。

2.桑棗中學教師「一崗雙責」——人人抓安全。如,老師不是上完課甩手就走,而是在下課後、課間操、午飯晚飯,放晚自習和緊急疏散時——教學樓中人流量最大的時候,站在各層的樓梯拐彎處,防止出現擁擠踩踏。
(二)安全教育制度化
1.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意識的教育,桑棗中學每周都有安全教育課,設在每周二晚自習的第一節。

2.在學校的班幹部里,還設有一個獨特的職務,那就是由學校政教處直接管理的「安全委員」,即負責安全的副班長,每周學校都要給安全委員開會,檢討本周的安全隱患,並部署下周的安全措施。

3.加強對自我防護的教育。學校將一套圖片做成大報紙,共44張,形象直觀地告訴學生在遇到雷電、洪水和壞人等時應該怎麼辦。
(三)安全演練制度化
1.疏散演習。從2005年開始,桑棗中學每學期都要組織一次全校緊急疏散的演習。屆時,學校會突然用高音喇叭喊:全校緊急疏散!每個班的疏散路線和到操場上的位置都是固定的。(1)坐在離教室前後門最近的學生負責開門;(2)在教室里的學生前4排從前門撤離,後4排從後門撤離;(3)把學生分兩路縱隊,一路緊靠樓梯扶手往下,一路緊靠牆壁往下;(4)要求學生在整個疏散過程中一定要保持安靜;(5)要求在2樓、3樓教室里的學生要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在4樓、5樓的學生要跑得慢些,否則會在樓道中造成人流積壓。(6)老師們站在各層的樓梯拐彎處保護學生。每次演習中,葉志平校長會讓人記錄全校師生撤離時間,但不比速度,只講評各班級存在的問題。到2008年地震前,全校已經經歷了6次演練,它讓桑棗中學2300名師生在5.12地震後的短短1分36秒內,全部安全轉移。

2.應急模擬。除了定期組織疏散演練外,桑棗中學還進行了各種突發事件應對模擬演練。在安全教育課上,教師們通過模擬現場,創設情境,讓學生應急處置。如交通事故中受傷,如何進行簡單的醫療救護處理,然後立即報警,並請人保護現場。突發事件發生時,危及生命需要逃生的要按照疏散演練逃生;不需要逃生的,如突遇晚自習停電,學生不能擅自行動,坐在教室靜候學校的統一安排。教育學生集體開會時必須平端椅子,以防拖著椅子走可能絆倒人甚至引發踩踏事故。總之,凡是本地本校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都一一模擬演練,這極大地提高了學生的應急能力。
(四)安全檢查與管理制度化
學校制定科學有效的安全規章和安全預案。有《安縣桑棗中學後勤服務中心管理制度與規定(匯編)》《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體育運動會安全細則》《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疏散(演練)方案》《安全工作考評制度》等47項安全規章制度,匯編成《安全工作必讀》。同時,學校還制定了《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內容涵蓋突發公共衛生、火災以及地震等自然災害、校園踩踏、食品中毒等24個突發事件及其應對措施。如:

1.每月進行一次對化學實驗保管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檢查。並對學生進行管制刀具以及其他違禁品的全面清查和收繳。

2.每周進行滅火器、安全指示燈和路燈、職工食堂、後勤服務中心的設備設施檢查,檢查各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和規范操作情況。

3.學生每周離校、返校時,要求教師在校外巡查,校門口值班,整隊護送學生到車站搭乘無安全隱患的車輛,對學生帶到學校的食品進行登記。

4.每天進行晨檢和停電應急照明燈的檢查,晨檢主要就學生的到位情況,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檢查並統計匯總。

5.各班每月堅持開展安全自查工作,讓學生自己發現身邊不安全的隱患,達到自我教育和自我保護的目的。

6.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逐個分析研究,落實整改時間、經費、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便及時排除。

例一:周邊環境管理。每到周末,學校附近停放著無營運資格的各種車輛,嚴重威脅著學生安全,學校立即將此情況報告給相關部門。在鎮政府的協調下,成立了由公安、交通等部門組成的交通安全聯合整治小組,開展了為期一月的專項整治工作,消除了安全隱患。

例二:校舍設施管理。值得一提的是那棟葉志平校長主持修理了多年的實驗教學樓。那棟樓建於1983年,造價僅100元/平方米,牆壁、樓板都是空心的,填充物只是竹條和水泥袋等建築垃圾,教室牆上只有底灰,樓梯欄桿高度不夠又不牢固。竣工後都沒有人敢為這棟樓驗收。1995年葉志平擔任校長後堅持對這棟樓連續3年進行維修加固。他把樓上非常沉重的磚欄桿拆掉,換上了輕巧結實的鋼管欄桿,又對整棟樓動了大手術,重灌水泥,加粗承重柱……歷時三年,花了40多萬元才將造價16萬元的「豆腐渣」實驗教學樓進行了徹底加固。「5.12」那天,實驗樓沒有塌,當時樓里有700多名學生和他們的老師。正是對教學樓的加固使得在地震發生時教學樓巋然不動,給學生疏散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編者小結
學校安全制度,除了學生安全教育制度之外還要建立健全的有:學校安全責任與考核制度、學校安全事故及隱患報告制度、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安全預警與演練制度、學校教師安全培訓制度、學校安全管理與檢查制度。其中,安全管理與檢查制度一般包括:對校舍設施、消防安全、飲食衛生、網路及周邊環境、考勤制度、門衛、值班和住宿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和檢查。

四國外經驗:
他山之石,可以補牢
法國
法國從小學三年級開始開設「道路安全」課程,教育學生怎樣騎自行車,怎樣過馬路,讓小學

㈦ 交通講座感想400字

交通安全講座》聽後感

——生命只有一次

X月X日下午,我們聆聽了由XX校長及領導們主持的講座——注意安全,關愛生命。

通過這次講座,讓我們更深層地了解到了生命的價值。

我國每年由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死亡率急劇上升。就在20XX年,事故達35萬起,而因車禍身亡的人們足以兩次坐滿可容納25000人的體育館。多麼令人驚愕的數字!

闖紅燈、超速行駛引發一連串的汽車追尾事件,因此葬送了多少人的生命!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是現代人富裕的象徵,但每一次出行都是生命的賭博。

生命誠可貴。

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無常的生命和身不可測的命運把我們安排在自己的位置上,每個人都是一樣,經歷春夏秋冬,體味生老病死。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勇敢地擔當自己的責任,建設好生命中的每一天!

人生中,無論你扮演什麼角色,遲早都會一身清凈回歸大自然,那一時刻也許遙遙無期,或許近在眼前,但在這之前,我們不能夠坐以待斃,要適時地抓住將要逝去的歲月,珍惜每一天,才不枉走這一回。

青山上的花兒告訴我:生命的美麗綻放在春天;田野里的小溪流跟我說:我的生命,在酷暑為行人解渴;校園里的楓樹說:我用火紅的生命點綴傷感的秋日;門前的雪人說:有我在,冬天不再寂寞!

夜晚,我做了一個奇妙的夢:天空湛藍如水,每個人都擁有一雙閃亮透明的翅膀,飛在空中,向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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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交通事故猛於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個人,而交通事故則會一口吞噬幾個甚至幾十個人的生命。請看下面一組數據:

據統計,20XX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50萬人,其中中小學生佔了10萬多。而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則世界排名第一。我國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都在10萬多人,平均每天死亡達300人,這真是一個比戰爭還要無情,還殘酷的數字。2006年11月14日早上6點,山西沁源縣二中900多個學生在公路上晨跑時,一輛大東風帶掛貨車向學生橫沖直撞過來,造成21名師生死亡,18人受傷。當時公路上躺滿了遇難師生的屍體。

這一連串觸目驚心的數字背後,這一起起慘烈的事故背後,有多少家庭失去了親人,有多少歡樂變成了悲劇,有多少幸福化為烏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後,是一個個家庭失去了頂樑柱,是一個個白發人送走了黑發人,是一個個孩子與父母陰陽兩隔。

是什麼原因導致我們道路交通事故頻頻發生?據交通警察調查統計,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極少數屬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駕駛員或行人的人為因素造成的。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無證駕車、超載、超速行駛、疲勞駕車、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行人不守交通規則等。

綜觀各類交通事故,我們不難發現,我國交通事故頻發的根本原因,就是人們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規則。生命對於一個人來說,只有一次,應該愛護,應該珍惜。出入平安,這是大家都希望的。然而,很多人卻為圖「方便」或為了眼前的利益而違反交通法規。殊不知,許多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源於某些不經意的違法行為。在他們當中,有一部分是對交通法規不甚了解,對安全常識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著僥幸心理,明知故犯的。所以學習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個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必須履行的義務。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規是用親人的淚水,死者的血泊,傷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換來的。

第二講 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什麼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即將實行的一部「交通法」。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還對駕駛車輛、騎車、行人、乘車人、高速公路和道路管理以及交通違章處罰等,都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

1、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

2、道路通行規定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3、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4、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5、法律責任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三講 交通安全小知識(1)

人行橫道:馬路上用白色平等線像斑馬紋那樣的線條組成的長廊就是「人行橫道線」,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行人在這里過馬路比較安全。法律規定,汽車在行駛過程中,遇到有斑馬線,應當減速慢行,遇到有行人從斑馬線上橫穿公路,汽車應當停下來讓行人先過。行人橫穿車行道時必須行走在人行橫道線內,設置有人行橫道信號燈的,還必須按信號燈指示通行。
交通信號燈: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紅綠燈是國際統一的交通信號燈。
1、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人行橫道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黃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隔離設施:交通隔離設施主要有行人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是用來保護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橫過馬路走入車行道和防止車輛駛入人行道的。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是設在車行道上用來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來往車輛的。我們不要跨鑽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走進車行道,否則有被車輛撞倒的危險。
人車分流 各行其道:每當你走馬路,就會看到許多行人和車輛來來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車輛愛怎麼走就怎麼走,那麼就會交叉沖突,發生混亂。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標線」劃出車輛、行人應走的道路:機動車走「機動車道」,行人應走人行道。
交通標志:在道路上,我們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交通標志。它們用圖案、符號和文字來表達特定的意思。告訴駕駛員和行人注意附近環境情況。這些標志對於安全非常重要,被稱為「永不下崗的交通警」。
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標志又分為: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遊區標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標志。
警告標志: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和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其形狀為正等邊三角行,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禁令標志: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其形狀通常為圓形,個別為八角形或頂點向下的等邊三角行。其顏色通常為白底、紅圈、紅斜桿和黑圖案,「禁止車輛停放標志」為藍底、紅圈、紅斜桿。
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其形狀為圓形、正方形或長方形,顏色為藍底白圖案。
指路標志:指路標志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和距離信息的標志。其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里程碑、分合流標志外,為長方形或正方形。其顏色,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為綠底白圖案。

第四講 交通安全小知識(2)

一、汽車的性能和我們學生必須知道的內容

在一般情況下,汽車在行駛中,如遇到危險情況,駕駛員踩剎車減速或停車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緊急突然情況,如行人或騎車人在車輛臨近時橫穿馬路,盡管駕駛員採取緊急剎車的措施,也難免發生撞車、撞人的事故。同學們,你們都知道慣性的原理,駕駛員從發現危險到採取緊急剎車到汽車完全停止,需要兩個過程,即"制動停車過程"和"制動停車距離"。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受慣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沖擊幾乎一樣。汽車行駛速度越快,慣性力越大,制動停車距離越長。因此,汽車不是一剎車就能停止的。

檢測結果表明,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行進時,從司機發現情況急剎車到制動有效,車會向前繼續行駛18.82米遠,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氣,由於路面較滑,會向前繼續行駛達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人不懂得汽車慣性的道理,以為汽車只要一剎車應立即停止,於是便毫無顧忌地在行駛著的汽車前橫過馬路或從停著車頭車尾突然走向車行道上,結果被汽車撞倒了。這種案例時常出現,特別是農村公路和學生更為突出。

對於這種情況,汽車駕駛員也無可奈何。如果出現類似的交通事故,橫穿馬路的人往往要負責主要責任。

汽車轉彎: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它告誡人們,汽車要轉彎時所佔用的空間寬度大於車輛本身的寬度,這是因為汽車在轉彎時,前後輪不會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的距離差距的。這個差別就叫「內輪差」。由於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能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後輪卻不能通過。

懂得了汽車轉彎時的基本原理後,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的汽車太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液壓離轉彎的車輛橫距一公尺以外。

二、自行車使用常識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准備騎車,則必須認真學一學交通規則和掌握安全騎車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備、牌證齊全有效。騎車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龍頭等是否完好。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廣場、操場或人車稀少的道路。嚴禁在交通繁華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以下幾條安全騎車規則:

1、在非機動車道內按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就盡量靠右邊行駛(距路邊邊緣線1.5米以內),不要在公路中間行駛,不要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邊)行駛。

2、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線)。嚴禁越線闖紅燈。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及車閘失效應下車推行。

3、騎車轉彎前,要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左轉彎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前後有來往車輛進突然猛拐,爭道搶行。在交叉路口轉彎時要轉大彎行駛。

4、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的停放。在沒有設置交通標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5、在大、中城市市區道路上,不準騎自行車帶人。

三、乘車須知

我們不少同學上學、放學每天幾次乘坐車輛。然而乘坐車輛也應該講究社會公德和掌握應有的乘車常識,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車須在站台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上車後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千萬不要在車前或車尾急穿馬路,以防被車撞倒。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計程車。因為在車行道上招車妨礙交通,很容易被你招來的以及路上來往的車輛撞倒自己。甚至會造成因被招呼的車突然導致後車追尾相撞事故。所以,在人行道或路邊招呼計程車才能保證安全。

3、不準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這些物品會受熱、擠壓或意外情況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壞。

4、機動車在行駛中,乘車人要坐穩扶牢,防止緊急剎車,不得將頭、手伸出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擦傷自己。不準在車輛未停穩時急忙下車。

5、乘坐大卡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否則,如遇車輛緊急剎或轉彎時慣力或拋出車外。乘坐大卡車時,應蹲下,並抓牢車廂欄板。

第五講 吸取教訓 引以為戒

同學們,縱觀許許多多的交通事故,有不少是因行人不守交通規則而造成的,而其中中小學生佔有相當大的比例。造成這些事故的原因有:無證駕駛摩托車、橫過馬路注意力不集中、橫穿高速公路、違規搭乘摩托車等等。下面是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同學們能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一、無證駕駛摩托車:(違規搭乘摩托車)
案例一:2004年7月5日台山汶村鎮剛畢業的17歲男中學生陳某,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搭載三個同學由汶村往海宴方向行駛。晚上8時多行至風村擇美路口路段時,車輛失控翻側,造成摩托車損壞,四人不同程度地受傷,其中駕駛人陳某送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7月25日,外地一輛大貨車,裝載土石方由新會三江鎮往新會會城方向行駛。下午1時許,行至270省道線新會金牛頭大橋路段處,在轉彎往名冠工業園的過程中,與相向行駛二輪摩托車發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車上4名15~18歲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車嚴重損壞的特大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1、年齡不滿18歲的學生不準駕駛摩托車。乘坐二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乘坐摩托車的不準打傘、不準側坐、不準站立。

2、不能違規搭乘摩托車。

二、橫過馬路注意力不集中或亂穿公路
案例一:2003年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庄村村民薛新開(女,14歲)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時,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建中(男,19歲)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案例二:2004年10月27日晚,某中學女學生李某走到豐樂路與迎賓大道的交界處過人行橫道時,一輛中型客車正快速通過十字交叉路口。見到有人,客車緊急轉方向盤,但車尾仍把李某撞飛。經過幾十個小時的搶救,李某仍不治身亡。
交警提醒:
1、在橫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應當左右看觀察往來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再過馬路;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過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定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燈變了,要趕快過馬路,千萬不要驚慌。

三、橫穿高速公路

案例一:2005年7月22日下午3時10分左右,在運風高速公路永濟境內50KM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永濟市城北區趙杏村年僅10歲的小學生曹亮因橫穿高速公路,被一輛飛馳而來的臨汾市某單位的小車撞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8月24日上午大約在9時20分,在西線高速公路105公里處,一8歲小學生從高速公路東南方向橫穿公路,被往海口方向行駛的灰色小車撞倒,男孩當場死亡。
交警提醒:行人切不可擅自進入高速公路行走,更不能橫穿高速公路。

第六講 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中小學生是道路交通行為中的弱勢群體,大家在參與交通的過程中,怎樣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們都來反省一下我們自己或身邊同學的交通行為,是否曾經有過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為而給自己帶來過一些傷害。同學們,你們當中很多人每天好幾趟往返於學校和家庭之間,途中又大多要走馬路,不管步行也好,騎自行車也好,總要避讓來往的車輛。但是,你們當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識。想想看,當你們走在馬路上時,是不是有同學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學邊走邊看書?是不是有同學隨意橫穿公路?是不是還有同學騎自行車時喜歡顯示自己的本領,有意雙手離把或單手騎車?
我們平常騎車或走路、總免不了要橫過馬路,但在橫過馬路時,一定要看看左右來往的車輛,要確認安全之後再橫過,在有人行橫道或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千萬不能因搶時間,搶速度而隨意橫穿。
安全出行的三大本領:一會走路、二會騎車、三會乘車(這三個「會」的含義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時,要走人行道或在路邊行走,過馬路時,左右看,紅燈停、綠燈行,不亂跑、不隨意橫穿,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攀爬欄桿,遵規矩、保生命。

第一, 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時靠路邊(距路邊緣線1米處以內)行走,並注意前後車輛。

第二, 橫過車行道,必須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須事先看清左右來往車輛,待車輛走過後直行通過,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 不準在車輛監控時或車輛停著的車後突然橫穿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頭走。這些會導致駕駛員措施不力、判斷失誤,導致交通事故。

第四, 晴天過公路,如有灰塵應迴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搶上風;雨雪天氣,打傘、穿雨衣不要遮住視線,防止與車輛碰撞。

第五,過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號,熟記紅燈停,綠燈行。有些路口設置了紅綠兩種顏色的人行橫道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這時行人應讓在人行道上等候。

要規范自己的走路行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須走人行道,在農村公路須靠路邊行走。橫過街道必須走「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這樣可以避免與車輛發生碰撞。

2、乘車時,等車停穩先下後上;坐車時不要把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

3、不要搭乘超載車,更不要坐農用車,尤其是人貨混裝車。
4、12歲以下兒童不要騎車。騎車時要靠右走,車速不能過快,更不能雙手離把,不逆行,不要騎英雄車。自行車後座不能載人,騎車拐彎時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發事件,要立即就去找成人幫忙。
6、遇到交通事故,撥打122或110報警電話,同伴被車撞倒,要記下撞人車輛的車牌號,車身顏色或其它特徵。
同學們,美好的人生從安全開始,只有保證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創造美好的未來,大家一定要培養文明交通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同時還要當好交通安全的宣傳員,向別人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更要幫助家長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只要大家始終把交通安全牢記在心,落實到行動,我相信,我們完全可以遠離交通事故。

㈧ 中學生放學路上安全事故有哪些

一、學校安全工作必須警鍾長鳴,常抓不懈

今年以來,教育部專門下發《關於做好2005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先後組織開展了第十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宣傳教育活動和全國中小學安全管理培訓工作。針對今年學校安全工作中的一些突發事件,又和公安部一起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安全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針對各地的實際情況,採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總的來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校長和老師都是努力的,在目前各方面條件還不非常具備的情況下,已經盡了很大努力來減少和降低學校安全事故;我們的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校長都能在事故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應當說,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校長和老師是高度重視的,是盡心盡力的,學校安全工作得到一定加強,各類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大大減少了學生群發性災難事故。2004年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人數比2003年下降10.15%。根據今年1至10月各地上報的信息統計,中小學安全事故總數較去年同期下降53.4%,死亡學生人數下降8.7%,受傷和感染疫病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74.37%,特別是各類學校責任事故大大下降。這說明,只要我們切實重視,認真負責地把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安全事故不是不能避免的。

但是,最近一個時期以來,一些地方的學校安全事故又陸續出現,而且重大惡性事故增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會治安情況復雜,很多事故是「天災人禍」所致;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於有些地方和學校安全工作鬆懈麻痹,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現將近期各地一些學校安全事故通報如下:

一是交通事故造成學生重大傷亡: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長治市沁源縣二中組織初二、初三兩個年級的學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學生返校途中,一輛東風帶掛貨車由於司機疲勞駕駛,直接撞向跑操學生隊伍,釀成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共造成20名學生和1名教師死亡,18名學生受傷。那天早晨,學校派出了17位教師跟隊跑操,應當說非常努力了,但還是發生了令人痛心的重大傷亡事件。

二是學校樓梯踩踏事故: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廣納鎮中心小學晚自習課下課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8名學生死亡、17名學生受傷。

三是傷害學生的刑事案件令人發指:9月5日,兩名犯罪嫌疑人將湖南衡陽市南嶽區小學學生文某以其母親生病為由從學校騙出,隨後向其家長勒索贖金。9月7日民警將歹徒抓獲時,發現這位小學生已經死亡。

四是校園公共衛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6月16日,安徽省泗縣大庄鎮部分中小學校違規給學生接種「甲肝疫苗」後發生群體性心應性反應。11月14日,陝西寶雞市隴縣新集川鄉中心小學發生21名學生集體食物中毒,現已初步認定為「毒鼠強」中毒事件。

這些血的教訓,對我們來說刻骨銘心。反映了當前整體社會安全工作嚴峻,也反映了我們學校的安全防範意識不強,應對突發治安事件的能力薄弱,暴露出我們在學校管理工作方面還存在著一些明顯的漏洞和薄弱環節。

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這些事故十分嚴重,必須徹查嚴處。要求各級學校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把各項安全措施特別是管理工作扎扎實實落到實處,嚴防再次發生類似的事故。我們要認真學習國務院領導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增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確保青少年在校期間的生命安全,是學校工作第一位的責任。我總是記得李嵐清同志講過的一段話:「每見到一份事故報告,都要引起我一陣陣心痛。盡管許多事故最終都能依法查處並追究責任,但人死不能復生,亡羊補牢,畢竟為時已晚。人死了,還談什麼教書育人呢?生命不保,何談教育!要不斷加深『人命關天,安全第一』的觀念和做好有效的防範措施。在這方面來不得半點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否則悔之晚矣!」千真萬確!一段時間以來,最讓我們揪心的是不斷看到各種各樣的事故報告。看到無情的安全事故奪走了一個個年輕的生命,我們真是憂心如焚,夜不能寐。同志們都是教育工作者,人民群眾把他們的孩子交到我們的手上,把他們的希望、把祖國的未來交到我們手上,如果由於我們的工作沒有做到家,學生在學校出現意外,我們是沒有辦法向國家向人民交代的。學校的根本任務就是培養人才,學校的一切任務是為了學生們的健康成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主要領導要充分認識肩負責任的重大,「生命不保,何談教育?」我們要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把強化學校安全責任擺到最重要的位置。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是青少年集中學習和活動的地方,為社會各界和千家萬戶所關注。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為廣大學生創造良好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環境,對於保證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和維護社會穩定至關重要。廣大的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是每個家庭的希望,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關繫到千家萬戶,關繫到社會和諧和穩定,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職責,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

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可能是社會上各種安全事故的高發期,一些深層次的社會矛盾會不斷暴露出來,目前的交通、治安、食品和衛生等許多方面的社會管理也還遠遠跟不上形勢發展變化的速度,而學校是社會中人群比較集中的地區,又都是未成年人,是目前社會中最需要保護的群體,很容易成為各種安全事故的易發地和多發地,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會發生,從來沒有過的事故也會出現,不允許我們有稍微的疏忽和麻痹大意,我們對此要有足夠的思想准備和工作預案。

學校安全工作必須警鍾長鳴,常抓不懈,要重視重視再重視,盡心盡心再盡心。越是學校各方面條件不具備,校長和老師的責任心就越顯得重要。校長和老師多一分責任,學生就會多一分安全;工作中多一分細心,學生就會多一分呵護。我們一方面要呼籲各級政府增加教育投入,不斷完善學校設施條件,建立健全學校的安全工作體系,創造安全合格的校園環境;另一方面,在外部條件還一時不能完善的條件下,更要增強學校自身的責任意識,把學校工作做實做細,充分調動我們的主觀能動性,依靠我們扎實的工作、嚴格的管理和精心的關愛,去彌補外部條件的不足,把各種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的程度。學校再困難,也要為學生撐起一片安全的藍天。這是我們神聖的責任,崇高的使命。

二、學校安全工作必須從嚴管理,落實責任

近年來,教育事業有了迅速的發展,但同時也帶來另外一些問題,這就是學校管理相對滯後,工作相當粗放。

一些地方對學校安全隱患往往視而不見,習以為常,出事前是熟視無睹,一出事則後悔莫及。對可能發生的學校安全事故,沒有引起足夠警覺和重視,缺乏必要的防範意識和制度性的預防要求。今後,隨著學校辦學條件的逐步改善和政府投入的不斷增加,這種粗放式的學校管理和聽天由命的工作狀態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從嚴治教,強化管理,確保安全,必須成為新時期教育工作的當務之急。

首先要立足於學校,把安全責任落實在基層。

學校必須為師生安全築起第一道防線,為孩子們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環境。校園安全工作必須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學校一把手作為本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關注安全工作,擺在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抓,切實負起責任。要統籌兼顧、全面設防,絕不能出現絲毫疏漏,要做到管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做到事發前有預防;發生問題及時妥善處置;事發後認真總結,汲取教訓,並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一系列標本兼治的措施。要建立健全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要將學校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逐條細化,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要將學校安全穩定管理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范疇,制訂目標管理細則,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覆蓋所有工作環節的安全責任體系,努力構建學校黨政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全體師生廣泛參與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要做過細的工作,例如,認真組織檢查門衛、值班、巡邏等方面的內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實情況,加強校園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環節的管理。又如,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強對校車的管理。近期要對校車普遍進行一次檢測,對所有的校車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確保校車運載學生安全。再如,督促各個學校和幼兒園要建立嚴格的衛生保健制度,嚴格執行定期健康檢查、衛生消毒、預防接種、傳染病管理、膳食管理、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及衛生保健登記統計制度。

特別要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學校特別是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要根據寄宿制學校大量增加的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辦法,對這些學校加強管理和指導,防止針對寄宿學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要實行嚴格的夜間值班和巡查制度,要精心選擇和安排政治過硬、經驗豐富、身心健康的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指導和必要的管理,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增強安全防範能力,確保寄宿制學校學生的安全。

第二要強化地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保障安全投入。

按照「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特別是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中小學和幼兒園負有管理上的主要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衛生、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建立健全學校和當地公安機關、家長、社區的學生安全聯防制度,努力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和共同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各地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把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作為縣級統籌的重要內容。

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規模急劇擴大,歷史上的欠賬和發展時期投入不足等導致學校硬體較差,設施設備老化,更新改造不及時等問題異常突出。雖然近幾年我們加大了對學校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但問題未能根本解決。要貫徹「一保安全,二保發展」的原則,在資金安排上首先要保證消除安全隱患所必需的經費,切實加大投入力度,解決好學校安全工作有錢辦事、有人辦事的問題,徹底扭轉被動應付局面。

目前,農村中小學的宿舍、食堂和廁所的建設欠債較多,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抓緊完成上述設施的建設和改造任務。要保證安全工作經費的落實,對陳舊老化的水、電、暖等基礎設施要抓緊改造,對超負荷運轉的電網的改造工作要限期完成,對木質結構房屋要加大改造力度,對其中火災隱患特別嚴重的要下決心停止使用。要加強消防設施的改造與建設,努力建立先進有效的監控預報警系統,一時無法全部做到的,要先對重點部位、重點建築設施予以保證。

三是要加大校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提出了「在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開設安全知識課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氣等方面的識災和防災能力」的要求,各地各校要積極探索,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拿出一定的課時,使安全教育科學化、規范化,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學生的安全防範能力和應急能力。

當前要大力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把安全教育作為幼兒園、中小學課程的重要內容,認真開展以提高中小學生幼兒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增強教師和學生的防範意識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遇到危險時自護、自救、逃生和報警的方法。要通過形式多樣的途徑和方式,教育中小學生加強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增強防範意識和能力,自覺遠離危險地區,注意餐飲衛生。

今年的安全教育搞得有聲有色,各地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活動,使學生受到了生動直觀的安全教育,達到了預期的目標。今後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活動周」、「安全教育日」等活動,豐富教育內容,切實提高安全教育的效果。

四是要強化教師的安全責任,建立起全員負責、人人參與的學校安全工作體系。

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的生命安全。在許多突如其來的安全事故中,我們的教師都是挺身而出保護學生,有的甚至犧牲了寶貴的生命,我們大家都永遠記得捨身保護學生的殷雪梅老師,她的英雄事跡感動了人民,出殯那天,數十萬群眾為她送行。這次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危急時刻,英雄教師姜華同志把兩名學生奮力推向路邊,學生得救了,而他卻獻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這些老師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教師身處教育教學工作的最前沿,必須加強教師隊伍的師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教師隊伍的安全意識和工作能力。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培訓計劃,將安全管理納入校長培訓內容,通過遠程教育和集中培訓等多種形式,分級分批對全部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進行一次系統的安全管理培訓,全面提高學校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三、學校安全工作必須以預防為主,突出重點,綜合治理

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當前要進一步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加強薄弱環節,增強防範意識和能力。這段時期,除了前面已經提到的防止火災、食品安全等工作外,要著重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把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放到突出位置。

如果說其他安全事故有不可預測的原因,那麼,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絕大部分都是學校領導安全意識淡薄、管理工作疏漏、防範措施不到位。一些事故學校未按要求安排人員在樓道負責疏導、管理學生,沒有制定緊急情況下的疏散預案,學生放學下課通過樓道時完全無人管理。這類事故已經發生多起,必須引起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的高度重視。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所在地的中小學專門建立針對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措施。要從學生實際出發,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樓梯的活動中,要適當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並安排教職工在樓梯間負責維持秩序,管理學生。中小學校要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更換不符合購置安裝規范的樓梯間照明設施,並落實專人定期檢修,發生損壞及時修復或更換。要認真對照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建設標准,逐校核查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國家有關規范。凡不符合要求的,要採取特別措施予以改進和預防。今後,新建校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准,否則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

二是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

據交管部門介紹,交通事故已經成為造成學生傷亡最大的一類事故,而且極易造成群死群傷。其中客車、渡船嚴重超載,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同時還有20%的事故是由於學生缺乏安全意識,不遵守交通規則釀成的。中小學校要針對這種情況,加強學生遵紀守法的教育,通過舉辦專題講座、開展知識競賽、組織觀看錄像、發放安全手冊、製作宣傳板等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課堂教學、班會、集體活動等,使孩子們提高交通安全的意識和知識。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能乘坐拖拉機、農用車、摩托車等不安全的車輛。

城鎮學校的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要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禁止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農村學校如確因體育場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園外開展體育活動的,可以組織在附近的安全場所內進行,應避開交通要道,要選擇適宜的路線和場所,並周密計劃,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徵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和支持,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學校對體育活動時間要合理安排,校內活動場地不足的,要採取錯開體育活動時間、開展不同形式的活動內容等措施,寄宿制學校要合理安排早操時間。

三是要有效預防校園周邊和校內暴力、傷害事件的發生。

廣大中小學校要對中小學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廣大教師要將主要精力放在關注學生的健康成長上來。對校園周邊發生的及學生中間發生的各種暴力欺負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對心理上出現問題的學生要給予更多的關愛,積極疏導化解。對有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不得歧視。對於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制的辦法,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

廣大中小學校要重點加強對單親家庭子女、經濟困難家庭子女、進城務工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特殊學生群體以及學習困難學生的關懷,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教育和輔導,提高他們抵抗挫折、克服困難、明辨是非的能力,並創造條件,為他們提供生活上的資助和學習上的幫助。

四是要認真做好預防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傳染病防控工作。

當前,各地要對禽流感疫情嚴峻性及對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緊迫性有足夠的認識。要盡快對學校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傳染病工作進行部署,層層落實防控工作責任。

各級各類學校在近期集中開展一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要教育學生和學生家長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避免與禽類近距離接觸,發現疫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堅持采購索證制度,不得購買無檢疫證明的鮮、活、凍禽及其產品。要保持食堂環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衛生清潔,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源的管理,嚴防各種食源性疾病的發生。要確保學生學習和生活場所的通風與清潔衛生,消除傳染病發生和流行的條件。要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控與報告制度,要隨時了解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並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四、學校安全工作必須加強監督,狠抓落實

中央關於學校安全工作已經是三令五申,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當前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建立有效機制,將這些政策措施落在實處。

首先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報告制度,逐一對學校開展安全檢查。

今天會議結束後,各地要按照去年教育部等八個部門制定的《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各項要求,對學校幼兒園和少年兒童安全的各個環節仔細認真地進行一次排查或復查,對學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仔細檢查,包括圍牆、門窗、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交通工具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廚房設備、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設備必須符合衛生標准;報警求助、應急處理設備、安全通道必須齊全;所有的工作責任必須落實。今後,校長必須首先負起報告的責任,今後凡是沒有及時報告的,首先要追究校長的責任。

學校對每一處安全隱患進行登記造冊後,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轄區內各學校和幼兒園的排查情況進行匯總和分析,對各個學校提出的安全報告一一予以答復,由當地政府組織各有關部門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復查復核。該搶修的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搶修,該停止使用的要堅決果斷停止使用,要制定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的時間表,限期完成。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危險設施,則要採取特殊措施暫停使用,對不能保證安全的活動要暫時停止。

二是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督查工作,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考核指標。

近期,國家教育督導團將組織若干個學校安全督導檢查組,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落實這次會議精神、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將督導檢查情況向全國通報。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和督導部門要根據本次會議的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確責任,立即對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重點督查農村寄宿制中小學的安全隱患排查和各項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工作認真、成效顯著的地方政府、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表揚,對有令不行,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報批評。督導檢查結果要作為評價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的重要指標。

同志們,這次會議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按照這次會議要求,迅速行動起來。對應剛才談到的四點意見,我再強調當前緊急要做的四點工作:第一,立即組織一次教育系統全員大學習和社會大宣傳,要將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和本次會議的要求,迅速傳達到每所學校、每位教師、每個學生和所有家長,在社會輿論中廣為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第二,立即組織審查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和防控預案,每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預案,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防患於未然。第三,在年底前再搞一次拉網式安全大排查,徹底清查學校安全隱患,加強薄弱環節。第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衛生、安全監管等部門在年底前向當地政府報告一次學校安全工作

㈨ 惠州市騎摩托車到信宜如何走

共502.29公里 估計用時8小時14分鍾
A 惠州市

展開詳情 收起詳情 1. 惠州市路段 64.16公里

(1). 沿 南二街 向北行駛 230米
左轉 (2). 左轉
沿 下埔路 向西行駛 400米
直行 (3). 直行
沿 南壇東路 向西行駛 400米
偏右轉 (4). 偏右轉
沿 南門橫街 向西北行駛 270米
右轉 (5). 右轉
沿 南門路 行駛 400米
偏左轉 (6). 偏左轉
沿 水門路 行駛 540米
偏右轉 (7). 偏右轉
沿 環城東路 向東北行駛 240米
偏左轉 (8). 偏左轉
沿 濱江西路 行駛 1.31公里

左側路過 惠州市第七中學 130米

直行 (9). 直行進入匝道
沿 205國道 行駛 870米
偏右轉 (10). 偏右轉
沿 三新南路 行駛 380米
左轉 (11). 左轉
沿 文昌二路 向西北行駛 520米

左側路過 黃岡中學惠州學校 500米

直行 (12). 直行
沿 惠博大道 行駛 13.49公里
左轉 (13). 左轉
沿 博羅大道 向西行駛 5.05公里

右側路過 羅陽第四中學 4.79公里

直行 (14). 直行
沿 324國道 向西行駛 2.09公里
直行 (15). 直行
沿 博義路 向西行駛 1.77公里
直行 (16). 直行
沿 324國道 行駛 36.21公里

右側路過 金昌大廈 28公里

直行 2. 直行
沿 廣汕公路 行駛 10.97公里

展開詳情 收起詳情 3. 廣州市路段 80.43公里

偏右轉 (1). 偏右轉
沿 增城大道 行駛 4.71公里

右側路過 縱橫創展大廈 4.11公里

進入環島 (2). 進入環島
行駛 70米
偏左轉 (3). 偏左轉走第2個出口
沿 荔城街 行駛 3.07公里
直行 (4). 直行
沿 廣汕公路 行駛 39.66公里

左側路過 長龍樓 6.13公里

偏左轉 (5). 偏左轉
沿 廣汕二路 行駛 3.29公里

右側路過 成龍二中 920米

偏左轉 (6). 偏左轉
沿 廣汕一路 行駛 2.29公里
直行 (7). 直行
沿 天源路 行駛 3.71公里

右側路過 廣東實驗中學附屬天河學校 790米

直行 (8). 直行進入匝道
沿 廣汕立交橋 行駛 810米

右側路過 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技術集成大廈 170米

偏右轉 (9). 偏右轉
沿 華南快速干線 行駛 3.08公里

右側路過 廣州市第四十七中學(廣州市天河區五山小學東)

偏右轉 (10). 偏右轉進入匝道
沿 廣園立交橋 行駛 590米

左側路過 廣州市第四十七中學匯景實驗學校 370米

偏右轉 (11). 偏右轉
沿 廣園快速路 行駛 4.31公里

左側路過 健力大廈(林和西路) 30米

偏左轉 (12). 偏左轉
沿 廣園東路 行駛 880米

左側路過 灝豐商業大廈(先烈東路) 50米

偏右轉 (13). 偏右轉進入匝道
沿 廣園東路出口 行駛 1.8公里

右側路過 振興大廈(A座) 10米

直行 (14). 直行
沿 內環路 行駛 8.8公里

右側路過 城啟大廈 840米

偏右轉 (15). 偏右轉進入匝道
沿 中山八立交 行駛 370米
偏左轉 (16). 偏左轉
沿 珠江大橋 行駛 2.02公里
偏右轉 (17). 偏右轉進入匝道
沿 芳村大道西 行駛 970米

偏左轉 4. 偏左轉
沿 廣佛路 行駛 2.15公里

右側路過 宏威大廈 860米

展開詳情 收起詳情 5. 佛山市路段 36.74公里

直行 (1). 直行
沿 廣佛公路 行駛 6.93公里

右側路過 大瀝文化站綜合樓 20米

偏右轉 (2). 偏右轉
沿 廣雲路 行駛 15.1公里

右側路過 大瀝畜牧獸醫樓 13.36公里

偏左轉 (3). 偏左轉
沿 321國道 行駛 3.92公里
偏左轉 (4). 偏左轉
沿 廣海大道東 行駛 5.84公里

右側路過 金太陽酒店(西南門) 440米

直行 (5). 直行
沿 廣海大道中 行駛 2.49公里

左側路過 環宇大廈 630米

直行 (6). 直行
沿 廣海大道西 行駛 1.49公里
進入環島 (7). 進入環島
行駛 30米
偏右轉 (8). 偏右轉走第2個出口
沿 廣海大道西 行駛 950米

直行 6. 直行
沿 321國道 行駛 21.47公里

展開詳情 收起詳情 7. 肇慶市路段 46.28公里

進入環島 (1). 進入環島
行駛 30米
偏右轉 (2). 偏右轉走第2個出口
沿 321國道 行駛 13.52公里
直行 (3). 直行
沿 鼎湖大道 行駛 1.29公里
進入環島 (4). 進入環島
行駛 30米
右轉 (5). 右轉走第2個出口
沿 鼎湖大道 向南行駛 2.12公里
直行 (6). 直行
沿 星湖大道 行駛 9.35公里
直行 (7). 直行
沿 肇慶大道 行駛 8.39公里

右側路過 肇慶火車站 2米

進入環島 (8). 進入環島
行駛 100米
右轉 (9). 右轉走第2個出口
沿 西江北路 向南行駛 2.92公里

左側路過 華駿 騰龍大廈 9米

偏右轉 (10). 偏右轉進入右轉專用道
沿 端州七路 行駛 490米
進入環島 (11). 進入環島
行駛 120米
偏右轉 (12). 偏右轉走第3個出口
沿 大橋路 行駛 3.27公里

右側路過 肇慶加德士大廈 380米

進入環島 (13). 進入環島
行駛 20米
右轉 (14). 右轉走第1個出口
沿 南興三路 向西行駛 1.24公里

左側路過 高要華僑實驗學校 110米

直行 (15). 直行
沿 南興四路 行駛 1.75公里
直行 (16). 直行
沿 南興五路 行駛 1.63公里
進入環島 (17). 進入環島
向西南行駛 9米

直行 8. 直行走第1個出口
沿 324國道 行駛 40.94公里

展開詳情 收起詳情 9. 雲浮市路段 90.86公里

直行 (1). 直行
沿 河口大道 向西行駛 2.02公里
直行 (2). 直行
沿 324國道 行駛 1.29公里
右轉 (3). 右轉走第1個出口
沿 324國道 行駛 2.11公里
直行 (4). 直行
沿 環市東路 行駛 4.18公里
直行 (5). 直行
沿 環市中路 行駛 8.07公里
直行 (6). 直行
沿 324國道 行駛 66.91公里

左側路過 石城中學 46.83公里

直行 (7). 直行
沿 迎賓三路 行駛 1.09公里
進入環島 (8). 進入環島
行駛 60米
右轉 (9). 右轉走第2個出口
沿 迎賓三路 向西北行駛 880米

右側路過 素龍三中 60米

直行 (10). 直行
沿 迎賓二路 行駛 730米
進入環島 (11). 進入環島
行駛 100米
右轉 (12). 右轉走第3個出口
沿 龍華西路 行駛 3.42公里

右側路過 羅定電視轉播台 3.49公里

直行 10. 直行
沿 352省道 行駛 79.19公里

展開詳情 收起詳情 11. 茂名市路段 29.06公里

左轉 (1). 左轉
沿 207國道 行駛 25.07公里
直行 (2). 直行
沿 城北大道 向南行駛 1.12公里
直行 (3). 直行
沿 環城西路 向南行駛 270米
左轉 (4). 左轉
沿 人民北路 行駛 1.9公里

右側路過 信宜市第五中學 1.68公里

右轉 (5). 右轉
沿 人民路 行駛 690米

右側路過 金冠大廈 540米

B 信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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