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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東景安初級中學

發布時間:2021-03-10 23:26:47

⑴ 江蘇如東縣景安初級中學和南通市如東縣景安初中有什麼區別

都是同一所中學,只是劃分的方法不一樣罷了。

⑵ 如東縣實驗中學是不是最差勁的學校

很好的,我在那上過。
宿舍有11層。電梯上下,一個過道兩邊都有宿舍,裡面刷卡用熱水,我上的時候,兩秒鍾一分錢。木質床,上下鋪,一個宿舍8個人,有木櫥,有陽台。兩個洗臉池,一個淋浴房,內有廁所(蹲廁一個),裡面的滅火裝置很棒。
宿舍邊上有食堂,三層樓,每層樓都很有特色。
教學設施一流,師資雄厚,老師很負責。
在突出應試教育的同時,學校的活動搞了很多,有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
放假次數多,但是布置作業很多,平時中午也要做40分鍾的作業。
在全縣聲譽很好,好學生都在那。
另外,學校有綠岸文學社,有心理咨詢室。
有每周一歌,有時比較舊,有時是流行的,比較舊的一般出現在有節日的星期。月考很出名,所以學生總是要好好學才避免掉下。
內部有簡單排名,不重要,重在檢測學習效果。

⑶ 提出「詞別是一家」的詞人是誰

李清照
有篇論文 僅供參考
從「以詩為詞」到「詞別是一家」的評述
江蘇省如東縣袁庄初級中學 柏亞琴
[摘 要] : 詞是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它既屬於音樂,又有著屬於詩歌的文學屬性。然而詩與樂的結合並不是平衡的。其結合形式往往會發生矛盾。本文試從詞與詩的歷史淵源,來分析蘇軾的「以詩為詞」.蘇軾的改革,使詞的文學屬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提高了詞的地位。這必然會涉及到了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即詞的音樂屬性。本文再以詞與音樂的血緣關系,來分析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的觀點,使詞在音樂方面得到了提高,使詞更趨於完善。
[關鍵詞] :詩與樂的結合,蘇軾,「以詩為詞」,李清照,「詞別是一家」

詞是隨著隋唐燕樂的流播,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一種新興格律詩體。它有著既屬於音樂,又屬於詩歌的雙重屬性。
詩與樂的結合,在其初期音樂明顯地佔著支配地位。從五代至柳永,詞為艷科,填詞以協律為要,表意以婉約為宗,詞附庸於音樂。作者要制詞,必須先依曲子的節拍長短,倚聲入調。到蘇軾時代,詞逐漸脫離音樂而變為「不歌而誦」。特別是蘇軾的「以詩為詞」,從詞與詩的淵源這一角度,力求擺脫音律對詞的束縛,使詞風突變,解放了詞體,開拓詞境,提高了詞的品格,使詞擺脫了附庸的地位而蔚為大國,成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
蘇軾「以詩為詞」的藝術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其一,詞境的拓展。
蘇軾革新詞體,內容和題材不斷擴大,突破了詞為「艷科」的舊藩籬,使詞從「花間」「尊前」走向廣闊的社會人生。蘇軾不僅以詞寫男女之情、離別之恨、羈旅之愁等傳統題材,而且把詩人慣寫的懷古感舊、傷時論世、紀游詠物、悼亡贈友、謫居談禪、詠史遊仙、農事村景、說理議政等等題材和內容全部納入詞的創作領域,凡可為詩者皆可入詞,詞達到了「無意不可入,無事不可言」(《藝概》)的境地。
五代、宋初之詞,題材狹窄,內容貧弱。在蘇式看來,詩的表現疆域,是一個海空、無拘無束的大自在。詩既然如此,作為詩之苗裔的詞也理當如此。因此,他不滿時人以「艷科」為繩索,對詞分橫加種種束縛。許多時人認為應該在詩中表現的題材和內容,他都一一納入詞中,徹底沖破了詞為「艷科」的牢籠,把詞從相思眷戀、離愁別恨的狹小樊籬中解放了出來,引向廣闊的社會人生。為宋詞的創作開辟了無限廣闊的藝術天地,給詞以新鮮的血液和生力。
其二詞風的改革。
蘇軾打破了「詩庄詞媚」的傳統觀念,一掃舊習,以清新雅練的字句,豪邁勁拔的筆力和縱橫奇逸的氣象來寫詞,使詞作彷彿「挾海上風濤之氣」(《花草蒙拾》),格調大都雄健頓挫、激昂排宕,形成了與蘇詩風格相似的詞風。如〔八聲甘州〕「有情風萬里卷潮來」,筆勢如「突兀雪山,卷地而來」 (《吷庵手批東坡詞》蘇軾不僅以詩文句法入詞,且多吸收詩賦詞彙,兼采史傳、口語,突破詞的音律束縛,以便更充分地表情達意,使詞為文學而作,不盡為應歌而作。
唐五代以來,詞在風格上專主柔曼婉媚。從溫庭筠到柳永,這一期間許多詞家的眾多詞作,雖也有雅俗之分,但詞風的總體傾向於婉媚,而且詞從的內容到形式都依附於音樂。蘇軾對此頗為不滿。突破詞的音律束縛,將詩的風格引入詞中,推動著對詞的內容與形式的純文學的追求。這一重要的轉變,正是詞的文學生命重於音樂生命之始,大大提高了詞體的表現力。這也是蘇軾對詞的一大貢獻。
其三,風格多樣化。
唐五代以來,詞以婉約為宗,風格單一。蘇軾認為,詞的風格不應偏側於婉媚一隅,而應如詩一般剛柔兼具,多姿多彩,橫豎爛漫。蘇軾對彌漫詞苑的浮艷柔媚之氣極為不滿,於柳永與婉約詞派之外,另立一宗,成為宋代豪放詞派的卓越開創者。但蘇軾的詞不只有雄放的一面,而是隨意境的變化,呈現出多樣化的風格。如《蝶戀花》(花褪殘紅青杏小),寫佳人歡笑而攪動牆外的春愁,風情嫵媚動人,於真摯細膩之中獨凝重淳厚之筆。王士禎《花草蒙拾》評曰:「恐屯田緣情綺靡,未必能過,孰謂彼但解作『大江東去』耶?」
開創豪放風格,誠然是蘇式革新詞風的重要方面,但其革新詞風的旨意和功績卻不盡在於此。蘇軾革新詞風,並非單純反對婉約,而是要改變婉約風格獨主詞壇的局面,使詞的風格由一元化朝多元化發展,形成婉約、豪放、清麗、韶秀、曠遠等多種風格同秀共榮的局面。
其四,以詞陶寫情性。
他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注入詞中,並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與市民喜好的通俗文藝形式結合在一起。開拓了詞的抒情功用,使詞於合樂歌唱之外有足以自立的文學價值。提高了詞的品位,也增強了詞的生命活力。另外,他還從人的情感需要出發,以體現主體情性為主要宗旨。這與傳統詩偏重社會政治的功利性不同,而貼進一般士大夫文藝生活和歌詞創作的實際。是對傳統詩作了合乎人情的修正,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認同。
綜上所述,蘇軾倡導詞之詩化,在詞的題材、內容、風格、抒情功用,用等領域里所進行的一系列革新,可以歸結為一個方面:即注重、開發、增強詞的文學屬性,使詞擺脫附庸於樂的僚屬地位而向詩回歸。這就勢必涉及到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即怎樣看待詞的音樂屬性?
蘇軾倡導詞之詩化,注重詞的文學屬性,並非不顧詞的音樂屬性。然而,蘇軾重視詞之音樂屬性,並不意味著對樂曲音律謹守不渝,當樂曲音律的嚴格要求與歌詞文意的表達需要發生沖突時,在詞的雙重屬性之間,兩相權衡,他往往更偏重詞的文學屬性而不願受音律的嚴格束縛。
蘇軾的這種做法遭到當時及後來一些重音律文人的譏議。《王直方詩話》(《苕溪漁隱叢話》)雲:「東坡嘗以所作從詞示無咎、文潛曰:『何如少游?』二人皆對雲:『少游詩似小詞,先生小詞似詩。』」這里所說的「先生小詞似詩」,並非褒詞。更為直截尖銳的是陳師道所作的《後山詩話》雲:「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舞,縣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指出蘇詞所以「要非本色」,緣由在「以詩為詞」,混淆了詩詞的界限,批評堪稱激烈大膽。正是在這種氛圍下,李清照作《詞論》,標舉「詞別一家」。
如果說,蘇軾是以文學為本位來認識詞的體性,強調了詞與詩的歷史淵源和共同之處;那麼,李清照則以詞應合律為基本立場,強調了詞與音樂的血脈聯系和詞與詩的不同之處,以此來認識、維護詞的獨特性,嚴分詩詞界限。
首先是詞必須合於音律。
李清照認為,詞自唐代誕生以來,就與音樂有著不解之緣。盡管唐以來新的詞調層出不窮,詞的體式也流變日繁,但詞作為「歌詞」的性質始終未變。因而,合乎音律,是詞區別於詩的首要特點。她以此為繩墨來衡量前人詞的長短得失,認為,柳永詞雖然「詞語塵下」,但卻能「變舊聲作新聲」、「協音律」,因而「大得聲稱於世」;而歐陽修、蘇東坡等人雖為文壇泰斗,「學際天人」,但他們的詞「往往不協音律」,故而流為「句讀不葺之詩」。李清照對詞應合律的要求,遠遠比前人嚴格。在她看來,非但「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的蘇軾詞不合要求,就是「左宮右徵,和婉而明麗,為北宋倚聲家初祖」的晏殊詞,也不合規矩。因為李清照對詞之是否合乎音律,有著一整套具體的甚或是細致入微的衡量標准:
第一,歌詞要分五聲。所謂五聲,指古代音樂五聲音階中宮、商、角、徵、羽五個音級。也稱五音。自南朝沈約等發現漢字有平、上、去、入之四聲以來,論者每欲將字之四聲與樂之五聲相配。唐代時,劉善經、元兢、徐景安等均有此種說法。李清照所謂歌詞「又分五聲」,即是要歌詞的平、上、去、入,追逐樂曲的宮、商、角、徵、羽,以使字的聲調與樂的腔調吻合。李清照認為,詩之聲律公分平仄,而詞之聲律得細分平、上、去、入以與樂曲之宮商相合,較詩遠為嚴格。尤其當詞之押韻處,於字聲分辨不細,取用不切,「則不可歌矣」。
第二,要分辨六律。所謂六律,是古代樂律中十二律呂的簡稱。我國古代音樂有一律制:從某標准音高起,把一個音級按三分損益在一個八度內分成由低到高的音分值不完全相等的十二個半音,稱作十二律呂。即:黃鍾、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中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其中黃鍾、太簇等奇數各律稱律,合稱六律;大呂、中呂等偶數各律稱呂,合稱六呂。李清照認為,樂曲音律中的五聲,不是一種凝固不變、靜止不動的恆定模式,而是隨著樂曲所屬宮詞的不同而遷徙變易、流動不居的。因此,要使歌詞的字聲吻合於音律,就不能依葫蘆畫瓢,呆板地以平、上、去、入與宮、商、角、徵、羽對應,而須根據樂曲所屬的不同宮調,靈活變通地掌握五聲,審音用字,方能使歌詞與樂曲音律唇吻一致。
第三,歌詞在「分五聲」、「分六律」之同時,還須「分五音」,「分清濁輕重」。所謂五音,此指按聲母的發音部位而區分的唇音、齒音、喉音、舌音和鼻音;所謂清濁輕重,則是指發聲時由聲母送氣與否、帶音與否等原因造成的字聲陰陽之差異。清、輕字陰聲;濁、重字陽聲。這是李清照對歌詞字聲的又一嚴格要求。
李清照對詞應合律的這些要求,是她用以區分詩詞差別的標尺,也是她詞「別是一家」之理論的主要基石。這些要求如此嚴格,反映出她對詞之音樂屬性的充分重視。李清照提出詞「別是一家」,以「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的具體要求,把人們關於詞應合乎音律的認識明確化、理論化,為在文體形式上分清詞與詩的差異提供標准,以規矩成其方圓,以此維護了詞的本色。這標志著詞在音樂屬性這一方面的新階段。
其次要詞應有自己的審美特點。
一、詞要高雅。如對柳永詞,她雖肯定其善於「變舊聲作新聲」,「協音律」,但不滿其「詞語塵下」,格調低俗。主張為詞應象南唐君臣那樣「尚文雅」,要有士大夫的清高和情趣。
二、詞要渾成,講究意象的完整和全篇的整體美。李清照認為,張先,宋祁等人工與練句,「時時有妙語」,但刻求語句之心太重,而經營全篇之意不足,所以其詞往往有句無篇,未達渾成之境。
三、詞要講究情致。北宋時,詩言志詞緣情各有專司,已成共識。李清照此處所言情致,亦即指柔情離懷之類。這從她南渡前的作品可以知之。秦觀詞「閑雅有情思,酒邊花下,一往而深」,因而得李清照首肯。
四、詞要典重,崇尚故實。秦觀詞雖有情致,但沉溺其中,氣度未免柔弱,原因正在「少故實」。賀鑄詞之缺憾也在於此。然而,詞中用故實也要妥溜圓通,如此方見典雅之致,如黃庭堅詞一味崇尚故實,反為疵病。
五、詞要用鋪敘手法,這里指慢詞而言詞家鋪敘之法始於柳永李清照說晏幾道「苦無鋪敘」,尚無具備當行家裡手的全部功夫。
六、不能以詩為詞、以文為詞、以才學為詞。如歐陽修、蘇軾、王安石、曾鞏等人,「學際天人」,「文章似西漢」,有大學問,具大手筆,但以之為「小歌詞」,則人必絕倒,因為不符合詞的審美特點。
李清照的這些關於詞體創作的見解,是在通過對諸多名詞家的評論中顯現的。在她的筆下,他們總是存在不盡如人意之處,從而抓住這點進行評述,絲毫沒有意識到認識問題應全面公正的對待。重要的是,她想通過批評名家詞的長短得失,使人們認識詞的審美特點,以明確詞為何「別是一家」?因此我們應當看到,她對北宋詞壇的鳥瞰式批評,是為了藉此說明詞別是一家的具體內涵,而不是在於評述各家詞的優劣得失。她所提出的這些審美標准,對後人認識、掌握傳統詞風的藝術特徵,進行填詞的藝術創作實踐,都有指導意義。然而,李清照對詞所標舉的典重、故實、高雅、渾成等要求,同樣也是詩歌的傳統審美規范。從中我們反而可以看出詞與詩的密切聯系。
再次,詞和詩各自適宜表現的題材和要求。
這是李清照「別是一家」的內涵之一。到了李清照所處的時代,詩言志詞緣情已成為當時人們的共識。我們只要比較一下李清照所作的詩詞作品,便不能發現其間的明顯差異在她的詩作中,我們會發現她對偏安於一隅的南宋統治者的鞭韃,對侵略者的仇恨,對家鄉父老的深切懷念。如《烏江》詩雲:「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友,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然而在她的詞作中,卻看不到這樣慷慨悲壯的語句。前期詞多寫少婦閨怨,詞風比較清新如《如夢令》等;後期詞則轉向悲哀深沉,如《聲聲慢》、《永遇樂》等。題材、內容與其詩截然不同,就連風格也迥異,此中原因,不在其它,正在「詞別是一家」的觀念。
總之,詩與樂的結合總是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矛盾,詞正是在這矛盾中走向成熟、完善。蘇軾「以詩為詞」的革新,從詞與詩的歷史淵源,開發了詞被合樂應歌而掩埋遮掩了的文學屬性,在詞這一通俗文藝的形式軀殼中,注入了傳統詩歌的靈魂。使詞從酒樓歌肆走向書齋案頭,從歌兒舞女之口走向士大夫的心靈深處,成為一種抒情詩體。 蘇軾不願恪守音律的嚴格約束,既有高揚詞的文學屬性,使詞向詩回歸的積極用意,畢竟也存在有對詞之音樂屬性重視不夠的缺憾。李青照的「詞別是一家」的理論,首先從詞與音樂的角度,提出詞應合律。並在前人的基礎上提出詞要分五音、五聲、五律等等,以此來區分詞與詩,從而使詞的音樂屬性較之以前得到了提高與完善。其次從文學角度區分詩與詞。然而我們不難看出: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維護詞的傳統風格,旨在說明詩詞界限。詞作為一種文藝形式,有著特殊性能和獨特風格。它極富變化的句式、句法、聲律、葉韻等特點,密切配合樂曲之優長,又確非詩之所有,較詩更適宜表達宛轉曲折的感情。因此,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不應將詞與詩等同視之,自有其合理的一面。然從詞的起源,我們不難發現:詞與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她一意嚴分詩與詞的疆界,反而顯得有些過猶不及。我們應該承認詞與詩有不完全相同的體性和風格,也應該承認詞與詩並非完全不相同的事實。詞作為合樂之詩,兼具它的詩歌母體和音樂母體所遺傳及賦予它的雙重職能,既應抒寫情志,以充實的思想內容感動人心,亦應吻合音律,以完美的藝術形式悅人耳目。珠聯壁合,方是歌詞創作的理想境地。

參考書目:

①《宋代文學通論》王水照 河南大學出版社 1997.6第1版
②《詞學論稿》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1986
③《中國古代文學史》 馬積高 黃 鈞 湖南文藝出版社 1996
④《中國詞學批評史》方智范,鄧喬彬等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

⑷ 江蘇如東縣景安初級中學和南通市如東縣景安初中有什麼區別

沒區別。同一個學校。苦的要死,只知道死學習。如東最好的初中不是景安,是如東實驗中學。景安只是抓的緊,死啃。

⑸ 如東縣岔河初級中學和如東縣景安初級中學哪個好

很好的,我在那上過。 宿舍有11層。電梯上下,一個過道兩邊都有宿舍,裡面最好的應該是景安初級中學,不過現在景安屬河口 這是如東最好的初中,

⑹ 2020年如東初中中考各學校成績排名

考的難是為了拉開考生的成績,便於選拔。但大家都覺得難,也是一件好事,這樣難易就沒有什麼區別了,只要你按平時成績正常發揮,那排名也不會有什麼出入的,希望你可以考入理想的高中

⑺ 江蘇如東縣景安初級中學和南通市如東縣景安初中有什麼區別

很好的,我在那上過。
宿舍有11層。電梯上下,一個過道兩邊都有宿舍,裡面最好的應該是景安初級中學,不過現在景安屬河口
這是如東最好的初中,

⑻ 詞別是一家是何意思

從「以詩為詞」到「詞別是一家」的評述
江蘇省如東縣袁庄初級中學 柏亞琴
[摘 要] : 詞是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它既屬於音樂,又有著屬於詩歌的文學屬性。然而詩與樂的結合並不是平衡的。其結合形式往往會發生矛盾。本文試從詞與詩的歷史淵源,來分析蘇軾的「以詩為詞」.蘇軾的改革,使詞的文學屬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提高了詞的地位。這必然會涉及到了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即詞的音樂屬性。本文再以詞與音樂的血緣關系,來分析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的觀點,使詞在音樂方面得到了提高,使詞更趨於完善。
[關鍵詞] :詩與樂的結合,蘇軾,「以詩為詞」,李清照,「詞別是一家」

詞是隨著隋唐燕樂的流播,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一種新興格律詩體。它有著既屬於音樂,又屬於詩歌的雙重屬性。
詩與樂的結合,在其初期音樂明顯地佔著支配地位。從五代至柳永,詞為艷科,填詞以協律為要,表意以婉約為宗,詞附庸於音樂。作者要制詞,必須先依曲子的節拍長短,倚聲入調。到蘇軾時代,詞逐漸脫離音樂而變為「不歌而誦」。特別是蘇軾的「以詩為詞」,從詞與詩的淵源這一角度,力求擺脫音律對詞的束縛,使詞風突變,解放了詞體,開拓詞境,提高了詞的品格,使詞擺脫了附庸的地位而蔚為大國,成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
蘇軾「以詩為詞」的藝術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其一,詞境的拓展。
蘇軾革新詞體,內容和題材不斷擴大,突破了詞為「艷科」的舊藩籬,使詞從「花間」「尊前」走向廣闊的社會人生。蘇軾不僅以詞寫男女之情、離別之恨、羈旅之愁等傳統題材,而且把詩人慣寫的懷古感舊、傷時論世、紀游詠物、悼亡贈友、謫居談禪、詠史遊仙、農事村景、說理議政等等題材和內容全部納入詞的創作領域,凡可為詩者皆可入詞,詞達到了「無意不可入,無事不可言」(《藝概》)的境地。
五代、宋初之詞,題材狹窄,內容貧弱。在蘇式看來,詩的表現疆域,是一個海空、無拘無束的大自在。詩既然如此,作為詩之苗裔的詞也理當如此。因此,他不滿時人以「艷科」為繩索,對詞分橫加種種束縛。許多時人認為應該在詩中表現的題材和內容,他都一一納入詞中,徹底沖破了詞為「艷科」的牢籠,把詞從相思眷戀、離愁別恨的狹小樊籬中解放了出來,引向廣闊的社會人生。為宋詞的創作開辟了無限廣闊的藝術天地,給詞以新鮮的血液和生力。
其二詞風的改革。
蘇軾打破了「詩庄詞媚」的傳統觀念,一掃舊習,以清新雅練的字句,豪邁勁拔的筆力和縱橫奇逸的氣象來寫詞,使詞作彷彿「挾海上風濤之氣」(《花草蒙拾》),格調大都雄健頓挫、激昂排宕,形成了與蘇詩風格相似的詞風。如〔八聲甘州〕「有情風萬里卷潮來」,筆勢如「突兀雪山,卷地而來」 (《吷庵手批東坡詞》蘇軾不僅以詩文句法入詞,且多吸收詩賦詞彙,兼采史傳、口語,突破詞的音律束縛,以便更充分地表情達意,使詞為文學而作,不盡為應歌而作。
唐五代以來,詞在風格上專主柔曼婉媚。從溫庭筠到柳永,這一期間許多詞家的眾多詞作,雖也有雅俗之分,但詞風的總體傾向於婉媚,而且詞從的內容到形式都依附於音樂。蘇軾對此頗為不滿。突破詞的音律束縛,將詩的風格引入詞中,推動著對詞的內容與形式的純文學的追求。這一重要的轉變,正是詞的文學生命重於音樂生命之始,大大提高了詞體的表現力。這也是蘇軾對詞的一大貢獻。
其三,風格多樣化。
唐五代以來,詞以婉約為宗,風格單一。蘇軾認為,詞的風格不應偏側於婉媚一隅,而應如詩一般剛柔兼具,多姿多彩,橫豎爛漫。蘇軾對彌漫詞苑的浮艷柔媚之氣極為不滿,於柳永與婉約詞派之外,另立一宗,成為宋代豪放詞派的卓越開創者。但蘇軾的詞不只有雄放的一面,而是隨意境的變化,呈現出多樣化的風格。如《蝶戀花》(花褪殘紅青杏小),寫佳人歡笑而攪動牆外的春愁,風情嫵媚動人,於真摯細膩之中獨凝重淳厚之筆。王士禎《花草蒙拾》評曰:「恐屯田緣情綺靡,未必能過,孰謂彼但解作『大江東去』耶?」
開創豪放風格,誠然是蘇式革新詞風的重要方面,但其革新詞風的旨意和功績卻不盡在於此。蘇軾革新詞風,並非單純反對婉約,而是要改變婉約風格獨主詞壇的局面,使詞的風格由一元化朝多元化發展,形成婉約、豪放、清麗、韶秀、曠遠等多種風格同秀共榮的局面。
其四,以詞陶寫情性。
他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注入詞中,並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與市民喜好的通俗文藝形式結合在一起。開拓了詞的抒情功用,使詞於合樂歌唱之外有足以自立的文學價值。提高了詞的品位,也增強了詞的生命活力。另外,他還從人的情感需要出發,以體現主體情性為主要宗旨。這與傳統詩偏重社會政治的功利性不同,而貼進一般士大夫文藝生活和歌詞創作的實際。是對傳統詩作了合乎人情的修正,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認同。
綜上所述,蘇軾倡導詞之詩化,在詞的題材、內容、風格、抒情功用,用等領域里所進行的一系列革新,可以歸結為一個方面:即注重、開發、增強詞的文學屬性,使詞擺脫附庸於樂的僚屬地位而向詩回歸。這就勢必涉及到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即怎樣看待詞的音樂屬性?
蘇軾倡導詞之詩化,注重詞的文學屬性,並非不顧詞的音樂屬性。然而,蘇軾重視詞之音樂屬性,並不意味著對樂曲音律謹守不渝,當樂曲音律的嚴格要求與歌詞文意的表達需要發生沖突時,在詞的雙重屬性之間,兩相權衡,他往往更偏重詞的文學屬性而不願受音律的嚴格束縛。
蘇軾的這種做法遭到當時及後來一些重音律文人的譏議。《王直方詩話》(《苕溪漁隱叢話》)雲:「東坡嘗以所作從詞示無咎、文潛曰:『何如少游?』二人皆對雲:『少游詩似小詞,先生小詞似詩。』」這里所說的「先生小詞似詩」,並非褒詞。更為直截尖銳的是陳師道所作的《後山詩話》雲:「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舞,縣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指出蘇詞所以「要非本色」,緣由在「以詩為詞」,混淆了詩詞的界限,批評堪稱激烈大膽。正是在這種氛圍下,李清照作《詞論》,標舉「詞別一家」。
如果說,蘇軾是以文學為本位來認識詞的體性,強調了詞與詩的歷史淵源和共同之處;那麼,李清照則以詞應合律為基本立場,強調了詞與音樂的血脈聯系和詞與詩的不同之處,以此來認識、維護詞的獨特性,嚴分詩詞界限。
首先是詞必須合於音律。
李清照認為,詞自唐代誕生以來,就與音樂有著不解之緣。盡管唐以來新的詞調層出不窮,詞的體式也流變日繁,但詞作為「歌詞」的性質始終未變。因而,合乎音律,是詞區別於詩的首要特點。她以此為繩墨來衡量前人詞的長短得失,認為,柳永詞雖然「詞語塵下」,但卻能「變舊聲作新聲」、「協音律」,因而「大得聲稱於世」;而歐陽修、蘇東坡等人雖為文壇泰斗,「學際天人」,但他們的詞「往往不協音律」,故而流為「句讀不葺之詩」。李清照對詞應合律的要求,遠遠比前人嚴格。在她看來,非但「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的蘇軾詞不合要求,就是「左宮右徵,和婉而明麗,為北宋倚聲家初祖」的晏殊詞,也不合規矩。因為李清照對詞之是否合乎音律,有著一整套具體的甚或是細致入微的衡量標准:
第一,歌詞要分五聲。所謂五聲,指古代音樂五聲音階中宮、商、角、徵、羽五個音級。也稱五音。自南朝沈約等發現漢字有平、上、去、入之四聲以來,論者每欲將字之四聲與樂之五聲相配。唐代時,劉善經、元兢、徐景安等均有此種說法。李清照所謂歌詞「又分五聲」,即是要歌詞的平、上、去、入,追逐樂曲的宮、商、角、徵、羽,以使字的聲調與樂的腔調吻合。李清照認為,詩之聲律公分平仄,而詞之聲律得細分平、上、去、入以與樂曲之宮商相合,較詩遠為嚴格。尤其當詞之押韻處,於字聲分辨不細,取用不切,「則不可歌矣」。
第二,要分辨六律。所謂六律,是古代樂律中十二律呂的簡稱。我國古代音樂有一律制:從某標准音高起,把一個音級按三分損益在一個八度內分成由低到高的音分值不完全相等的十二個半音,稱作十二律呂。即:黃鍾、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中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其中黃鍾、太簇等奇數各律稱律,合稱六律;大呂、中呂等偶數各律稱呂,合稱六呂。李清照認為,樂曲音律中的五聲,不是一種凝固不變、靜止不動的恆定模式,而是隨著樂曲所屬宮詞的不同而遷徙變易、流動不居的。因此,要使歌詞的字聲吻合於音律,就不能依葫蘆畫瓢,呆板地以平、上、去、入與宮、商、角、徵、羽對應,而須根據樂曲所屬的不同宮調,靈活變通地掌握五聲,審音用字,方能使歌詞與樂曲音律唇吻一致。
第三,歌詞在「分五聲」、「分六律」之同時,還須「分五音」,「分清濁輕重」。所謂五音,此指按聲母的發音部位而區分的唇音、齒音、喉音、舌音和鼻音;所謂清濁輕重,則是指發聲時由聲母送氣與否、帶音與否等原因造成的字聲陰陽之差異。清、輕字陰聲;濁、重字陽聲。這是李清照對歌詞字聲的又一嚴格要求。
李清照對詞應合律的這些要求,是她用以區分詩詞差別的標尺,也是她詞「別是一家」之理論的主要基石。這些要求如此嚴格,反映出她對詞之音樂屬性的充分重視。李清照提出詞「別是一家」,以「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的具體要求,把人們關於詞應合乎音律的認識明確化、理論化,為在文體形式上分清詞與詩的差異提供標准,以規矩成其方圓,以此維護了詞的本色。這標志著詞在音樂屬性這一方面的新階段。
其次要詞應有自己的審美特點。
一、詞要高雅。如對柳永詞,她雖肯定其善於「變舊聲作新聲」,「協音律」,但不滿其「詞語塵下」,格調低俗。主張為詞應象南唐君臣那樣「尚文雅」,要有士大夫的清高和情趣。
二、詞要渾成,講究意象的完整和全篇的整體美。李清照認為,張先,宋祁等人工與練句,「時時有妙語」,但刻求語句之心太重,而經營全篇之意不足,所以其詞往往有句無篇,未達渾成之境。
三、詞要講究情致。北宋時,詩言志詞緣情各有專司,已成共識。李清照此處所言情致,亦即指柔情離懷之類。這從她南渡前的作品可以知之。秦觀詞「閑雅有情思,酒邊花下,一往而深」,因而得李清照首肯。
四、詞要典重,崇尚故實。秦觀詞雖有情致,但沉溺其中,氣度未免柔弱,原因正在「少故實」。賀鑄詞之缺憾也在於此。然而,詞中用故實也要妥溜圓通,如此方見典雅之致,如黃庭堅詞一味崇尚故實,反為疵病。
五、詞要用鋪敘手法,這里指慢詞而言詞家鋪敘之法始於柳永李清照說晏幾道「苦無鋪敘」,尚無具備當行家裡手的全部功夫。
六、不能以詩為詞、以文為詞、以才學為詞。如歐陽修、蘇軾、王安石、曾鞏等人,「學際天人」,「文章似西漢」,有大學問,具大手筆,但以之為「小歌詞」,則人必絕倒,因為不符合詞的審美特點。
李清照的這些關於詞體創作的見解,是在通過對諸多名詞家的評論中顯現的。在她的筆下,他們總是存在不盡如人意之處,從而抓住這點進行評述,絲毫沒有意識到認識問題應全面公正的對待。重要的是,她想通過批評名家詞的長短得失,使人們認識詞的審美特點,以明確詞為何「別是一家」?因此我們應當看到,她對北宋詞壇的鳥瞰式批評,是為了藉此說明詞別是一家的具體內涵,而不是在於評述各家詞的優劣得失。她所提出的這些審美標准,對後人認識、掌握傳統詞風的藝術特徵,進行填詞的藝術創作實踐,都有指導意義。然而,李清照對詞所標舉的典重、故實、高雅、渾成等要求,同樣也是詩歌的傳統審美規范。從中我們反而可以看出詞與詩的密切聯系。
再次,詞和詩各自適宜表現的題材和要求。
這是李清照「別是一家」的內涵之一。到了李清照所處的時代,詩言志詞緣情已成為當時人們的共識。我們只要比較一下李清照所作的詩詞作品,便不能發現其間的明顯差異在她的詩作中,我們會發現她對偏安於一隅的南宋統治者的鞭韃,對侵略者的仇恨,對家鄉父老的深切懷念。如《烏江》詩雲:「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友,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然而在她的詞作中,卻看不到這樣慷慨悲壯的語句。前期詞多寫少婦閨怨,詞風比較清新如《如夢令》等;後期詞則轉向悲哀深沉,如《聲聲慢》、《永遇樂》等。題材、內容與其詩截然不同,就連風格也迥異,此中原因,不在其它,正在「詞別是一家」的觀念。
總之,詩與樂的結合總是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矛盾,詞正是在這矛盾中走向成熟、完善。蘇軾「以詩為詞」的革新,從詞與詩的歷史淵源,開發了詞被合樂應歌而掩埋遮掩了的文學屬性,在詞這一通俗文藝的形式軀殼中,注入了傳統詩歌的靈魂。使詞從酒樓歌肆走向書齋案頭,從歌兒舞女之口走向士大夫的心靈深處,成為一種抒情詩體。 蘇軾不願恪守音律的嚴格約束,既有高揚詞的文學屬性,使詞向詩回歸的積極用意,畢竟也存在有對詞之音樂屬性重視不夠的缺憾。李青照的「詞別是一家」的理論,首先從詞與音樂的角度,提出詞應合律。並在前人的基礎上提出詞要分五音、五聲、五律等等,以此來區分詞與詩,從而使詞的音樂屬性較之以前得到了提高與完善。其次從文學角度區分詩與詞。然而我們不難看出: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維護詞的傳統風格,旨在說明詩詞界限。詞作為一種文藝形式,有著特殊性能和獨特風格。它極富變化的句式、句法、聲律、葉韻等特點,密切配合樂曲之優長,又確非詩之所有,較詩更適宜表達宛轉曲折的感情。因此,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不應將詞與詩等同視之,自有其合理的一面。然從詞的起源,我們不難發現:詞與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她一意嚴分詩與詞的疆界,反而顯得有些過猶不及。我們應該承認詞與詩有不完全相同的體性和風格,也應該承認詞與詩並非完全不相同的事實。詞作為合樂之詩,兼具它的詩歌母體和音樂母體所遺傳及賦予它的雙重職能,既應抒寫情志,以充實的思想內容感動人心,亦應吻合音律,以完美的藝術形式悅人耳目。珠聯壁合,方是歌詞創作的理想境地。

參考書目:

①《宋代文學通論》王水照 河南大學出版社 1997.6第1版
②《詞學論稿》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1986
③《中國古代文學史》 馬積高 黃 鈞 湖南文藝出版社 1996
④《中國詞學批評史》方智范,鄧喬彬等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

⑼ 詞是詩的一種特殊形式嗎

以下內容可作參考
從「以詩為詞」到「詞別是一家」的評述
江蘇省如東縣袁庄初級中學 柏亞琴
[摘 要] : 詞是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它既屬於音樂,又有著屬於詩歌的文學屬性。然而詩與樂的結合並不是平衡的。其結合形式往往會發生矛盾。本文試從詞與詩的歷史淵源,來分析蘇軾的「以詩為詞」.蘇軾的改革,使詞的文學屬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提高了詞的地位。這必然會涉及到了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即詞的音樂屬性。本文再以詞與音樂的血緣關系,來分析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李清照的「詞別是一家」的觀點,使詞在音樂方面得到了提高,使詞更趨於完善。
[關鍵詞] :詩與樂的結合,蘇軾,「以詩為詞」,李清照,「詞別是一家」

詞是隨著隋唐燕樂的流播,由詩歌與音樂結合而產生的一種新興格律詩體。它有著既屬於音樂,又屬於詩歌的雙重屬性。
詩與樂的結合,在其初期音樂明顯地佔著支配地位。從五代至柳永,詞為艷科,填詞以協律為要,表意以婉約為宗,詞附庸於音樂。作者要制詞,必須先依曲子的節拍長短,倚聲入調。到蘇軾時代,詞逐漸脫離音樂而變為「不歌而誦」。特別是蘇軾的「以詩為詞」,從詞與詩的淵源這一角度,力求擺脫音律對詞的束縛,使詞風突變,解放了詞體,開拓詞境,提高了詞的品格,使詞擺脫了附庸的地位而蔚為大國,成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
蘇軾「以詩為詞」的藝術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其一,詞境的拓展。
蘇軾革新詞體,內容和題材不斷擴大,突破了詞為「艷科」的舊藩籬,使詞從「花間」「尊前」走向廣闊的社會人生。蘇軾不僅以詞寫男女之情、離別之恨、羈旅之愁等傳統題材,而且把詩人慣寫的懷古感舊、傷時論世、紀游詠物、悼亡贈友、謫居談禪、詠史遊仙、農事村景、說理議政等等題材和內容全部納入詞的創作領域,凡可為詩者皆可入詞,詞達到了「無意不可入,無事不可言」(《藝概》)的境地。
五代、宋初之詞,題材狹窄,內容貧弱。在蘇式看來,詩的表現疆域,是一個海空、無拘無束的大自在。詩既然如此,作為詩之苗裔的詞也理當如此。因此,他不滿時人以「艷科」為繩索,對詞分橫加種種束縛。許多時人認為應該在詩中表現的題材和內容,他都一一納入詞中,徹底沖破了詞為「艷科」的牢籠,把詞從相思眷戀、離愁別恨的狹小樊籬中解放了出來,引向廣闊的社會人生。為宋詞的創作開辟了無限廣闊的藝術天地,給詞以新鮮的血液和生力。
其二詞風的改革。
蘇軾打破了「詩庄詞媚」的傳統觀念,一掃舊習,以清新雅練的字句,豪邁勁拔的筆力和縱橫奇逸的氣象來寫詞,使詞作彷彿「挾海上風濤之氣」(《花草蒙拾》),格調大都雄健頓挫、激昂排宕,形成了與蘇詩風格相似的詞風。如〔八聲甘州〕「有情風萬里卷潮來」,筆勢如「突兀雪山,卷地而來」 (《吷庵手批東坡詞》蘇軾不僅以詩文句法入詞,且多吸收詩賦詞彙,兼采史傳、口語,突破詞的音律束縛,以便更充分地表情達意,使詞為文學而作,不盡為應歌而作。
唐五代以來,詞在風格上專主柔曼婉媚。從溫庭筠到柳永,這一期間許多詞家的眾多詞作,雖也有雅俗之分,但詞風的總體傾向於婉媚,而且詞從的內容到形式都依附於音樂。蘇軾對此頗為不滿。突破詞的音律束縛,將詩的風格引入詞中,推動著對詞的內容與形式的純文學的追求。這一重要的轉變,正是詞的文學生命重於音樂生命之始,大大提高了詞體的表現力。這也是蘇軾對詞的一大貢獻。
其三,風格多樣化。
唐五代以來,詞以婉約為宗,風格單一。蘇軾認為,詞的風格不應偏側於婉媚一隅,而應如詩一般剛柔兼具,多姿多彩,橫豎爛漫。蘇軾對彌漫詞苑的浮艷柔媚之氣極為不滿,於柳永與婉約詞派之外,另立一宗,成為宋代豪放詞派的卓越開創者。但蘇軾的詞不只有雄放的一面,而是隨意境的變化,呈現出多樣化的風格。如《蝶戀花》(花褪殘紅青杏小),寫佳人歡笑而攪動牆外的春愁,風情嫵媚動人,於真摯細膩之中獨凝重淳厚之筆。王士禎《花草蒙拾》評曰:「恐屯田緣情綺靡,未必能過,孰謂彼但解作『大江東去』耶?」
開創豪放風格,誠然是蘇式革新詞風的重要方面,但其革新詞風的旨意和功績卻不盡在於此。蘇軾革新詞風,並非單純反對婉約,而是要改變婉約風格獨主詞壇的局面,使詞的風格由一元化朝多元化發展,形成婉約、豪放、清麗、韶秀、曠遠等多種風格同秀共榮的局面。
其四,以詞陶寫情性。
他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注入詞中,並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與市民喜好的通俗文藝形式結合在一起。開拓了詞的抒情功用,使詞於合樂歌唱之外有足以自立的文學價值。提高了詞的品位,也增強了詞的生命活力。另外,他還從人的情感需要出發,以體現主體情性為主要宗旨。這與傳統詩偏重社會政治的功利性不同,而貼進一般士大夫文藝生活和歌詞創作的實際。是對傳統詩作了合乎人情的修正,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認同。
綜上所述,蘇軾倡導詞之詩化,在詞的題材、內容、風格、抒情功用,用等領域里所進行的一系列革新,可以歸結為一個方面:即注重、開發、增強詞的文學屬性,使詞擺脫附庸於樂的僚屬地位而向詩回歸。這就勢必涉及到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即怎樣看待詞的音樂屬性?
蘇軾倡導詞之詩化,注重詞的文學屬性,並非不顧詞的音樂屬性。然而,蘇軾重視詞之音樂屬性,並不意味著對樂曲音律謹守不渝,當樂曲音律的嚴格要求與歌詞文意的表達需要發生沖突時,在詞的雙重屬性之間,兩相權衡,他往往更偏重詞的文學屬性而不願受音律的嚴格束縛。
蘇軾的這種做法遭到當時及後來一些重音律文人的譏議。《王直方詩話》(《苕溪漁隱叢話》)雲:「東坡嘗以所作從詞示無咎、文潛曰:『何如少游?』二人皆對雲:『少游詩似小詞,先生小詞似詩。』」這里所說的「先生小詞似詩」,並非褒詞。更為直截尖銳的是陳師道所作的《後山詩話》雲:「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舞,縣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指出蘇詞所以「要非本色」,緣由在「以詩為詞」,混淆了詩詞的界限,批評堪稱激烈大膽。正是在這種氛圍下,李清照作《詞論》,標舉「詞別一家」。
如果說,蘇軾是以文學為本位來認識詞的體性,強調了詞與詩的歷史淵源和共同之處;那麼,李清照則以詞應合律為基本立場,強調了詞與音樂的血脈聯系和詞與詩的不同之處,以此來認識、維護詞的獨特性,嚴分詩詞界限。
首先是詞必須合於音律。
李清照認為,詞自唐代誕生以來,就與音樂有著不解之緣。盡管唐以來新的詞調層出不窮,詞的體式也流變日繁,但詞作為「歌詞」的性質始終未變。因而,合乎音律,是詞區別於詩的首要特點。她以此為繩墨來衡量前人詞的長短得失,認為,柳永詞雖然「詞語塵下」,但卻能「變舊聲作新聲」、「協音律」,因而「大得聲稱於世」;而歐陽修、蘇東坡等人雖為文壇泰斗,「學際天人」,但他們的詞「往往不協音律」,故而流為「句讀不葺之詩」。李清照對詞應合律的要求,遠遠比前人嚴格。在她看來,非但「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的蘇軾詞不合要求,就是「左宮右徵,和婉而明麗,為北宋倚聲家初祖」的晏殊詞,也不合規矩。因為李清照對詞之是否合乎音律,有著一整套具體的甚或是細致入微的衡量標准:
第一,歌詞要分五聲。所謂五聲,指古代音樂五聲音階中宮、商、角、徵、羽五個音級。也稱五音。自南朝沈約等發現漢字有平、上、去、入之四聲以來,論者每欲將字之四聲與樂之五聲相配。唐代時,劉善經、元兢、徐景安等均有此種說法。李清照所謂歌詞「又分五聲」,即是要歌詞的平、上、去、入,追逐樂曲的宮、商、角、徵、羽,以使字的聲調與樂的腔調吻合。李清照認為,詩之聲律公分平仄,而詞之聲律得細分平、上、去、入以與樂曲之宮商相合,較詩遠為嚴格。尤其當詞之押韻處,於字聲分辨不細,取用不切,「則不可歌矣」。
第二,要分辨六律。所謂六律,是古代樂律中十二律呂的簡稱。我國古代音樂有一律制:從某標准音高起,把一個音級按三分損益在一個八度內分成由低到高的音分值不完全相等的十二個半音,稱作十二律呂。即:黃鍾、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中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其中黃鍾、太簇等奇數各律稱律,合稱六律;大呂、中呂等偶數各律稱呂,合稱六呂。李清照認為,樂曲音律中的五聲,不是一種凝固不變、靜止不動的恆定模式,而是隨著樂曲所屬宮詞的不同而遷徙變易、流動不居的。因此,要使歌詞的字聲吻合於音律,就不能依葫蘆畫瓢,呆板地以平、上、去、入與宮、商、角、徵、羽對應,而須根據樂曲所屬的不同宮調,靈活變通地掌握五聲,審音用字,方能使歌詞與樂曲音律唇吻一致。
第三,歌詞在「分五聲」、「分六律」之同時,還須「分五音」,「分清濁輕重」。所謂五音,此指按聲母的發音部位而區分的唇音、齒音、喉音、舌音和鼻音;所謂清濁輕重,則是指發聲時由聲母送氣與否、帶音與否等原因造成的字聲陰陽之差異。清、輕字陰聲;濁、重字陽聲。這是李清照對歌詞字聲的又一嚴格要求。
李清照對詞應合律的這些要求,是她用以區分詩詞差別的標尺,也是她詞「別是一家」之理論的主要基石。這些要求如此嚴格,反映出她對詞之音樂屬性的充分重視。李清照提出詞「別是一家」,以「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的具體要求,把人們關於詞應合乎音律的認識明確化、理論化,為在文體形式上分清詞與詩的差異提供標准,以規矩成其方圓,以此維護了詞的本色。這標志著詞在音樂屬性這一方面的新階段。
其次要詞應有自己的審美特點。
一、詞要高雅。如對柳永詞,她雖肯定其善於「變舊聲作新聲」,「協音律」,但不滿其「詞語塵下」,格調低俗。主張為詞應象南唐君臣那樣「尚文雅」,要有士大夫的清高和情趣。
二、詞要渾成,講究意象的完整和全篇的整體美。李清照認為,張先,宋祁等人工與練句,「時時有妙語」,但刻求語句之心太重,而經營全篇之意不足,所以其詞往往有句無篇,未達渾成之境。
三、詞要講究情致。北宋時,詩言志詞緣情各有專司,已成共識。李清照此處所言情致,亦即指柔情離懷之類。這從她南渡前的作品可以知之。秦觀詞「閑雅有情思,酒邊花下,一往而深」,因而得李清照首肯。
四、詞要典重,崇尚故實。秦觀詞雖有情致,但沉溺其中,氣度未免柔弱,原因正在「少故實」。賀鑄詞之缺憾也在於此。然而,詞中用故實也要妥溜圓通,如此方見典雅之致,如黃庭堅詞一味崇尚故實,反為疵病。
五、詞要用鋪敘手法,這里指慢詞而言詞家鋪敘之法始於柳永李清照說晏幾道「苦無鋪敘」,尚無具備當行家裡手的全部功夫。
六、不能以詩為詞、以文為詞、以才學為詞。如歐陽修、蘇軾、王安石、曾鞏等人,「學際天人」,「文章似西漢」,有大學問,具大手筆,但以之為「小歌詞」,則人必絕倒,因為不符合詞的審美特點。
李清照的這些關於詞體創作的見解,是在通過對諸多名詞家的評論中顯現的。在她的筆下,他們總是存在不盡如人意之處,從而抓住這點進行評述,絲毫沒有意識到認識問題應全面公正的對待。重要的是,她想通過批評名家詞的長短得失,使人們認識詞的審美特點,以明確詞為何「別是一家」?因此我們應當看到,她對北宋詞壇的鳥瞰式批評,是為了藉此說明詞別是一家的具體內涵,而不是在於評述各家詞的優劣得失。她所提出的這些審美標准,對後人認識、掌握傳統詞風的藝術特徵,進行填詞的藝術創作實踐,都有指導意義。然而,李清照對詞所標舉的典重、故實、高雅、渾成等要求,同樣也是詩歌的傳統審美規范。從中我們反而可以看出詞與詩的密切聯系。
再次,詞和詩各自適宜表現的題材和要求。
這是李清照「別是一家」的內涵之一。到了李清照所處的時代,詩言志詞緣情已成為當時人們的共識。我們只要比較一下李清照所作的詩詞作品,便不能發現其間的明顯差異在她的詩作中,我們會發現她對偏安於一隅的南宋統治者的鞭韃,對侵略者的仇恨,對家鄉父老的深切懷念。如《烏江》詩雲:「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友,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然而在她的詞作中,卻看不到這樣慷慨悲壯的語句。前期詞多寫少婦閨怨,詞風比較清新如《如夢令》等;後期詞則轉向悲哀深沉,如《聲聲慢》、《永遇樂》等。題材、內容與其詩截然不同,就連風格也迥異,此中原因,不在其它,正在「詞別是一家」的觀念。
總之,詩與樂的結合總是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矛盾,詞正是在這矛盾中走向成熟、完善。蘇軾「以詩為詞」的革新,從詞與詩的歷史淵源,開發了詞被合樂應歌而掩埋遮掩了的文學屬性,在詞這一通俗文藝的形式軀殼中,注入了傳統詩歌的靈魂。使詞從酒樓歌肆走向書齋案頭,從歌兒舞女之口走向士大夫的心靈深處,成為一種抒情詩體。 蘇軾不願恪守音律的嚴格約束,既有高揚詞的文學屬性,使詞向詩回歸的積極用意,畢竟也存在有對詞之音樂屬性重視不夠的缺憾。李青照的「詞別是一家」的理論,首先從詞與音樂的角度,提出詞應合律。並在前人的基礎上提出詞要分五音、五聲、五律等等,以此來區分詞與詩,從而使詞的音樂屬性較之以前得到了提高與完善。其次從文學角度區分詩與詞。然而我們不難看出: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維護詞的傳統風格,旨在說明詩詞界限。詞作為一種文藝形式,有著特殊性能和獨特風格。它極富變化的句式、句法、聲律、葉韻等特點,密切配合樂曲之優長,又確非詩之所有,較詩更適宜表達宛轉曲折的感情。因此,李清照主張詞「別是一家」,不應將詞與詩等同視之,自有其合理的一面。然從詞的起源,我們不難發現:詞與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她一意嚴分詩與詞的疆界,反而顯得有些過猶不及。我們應該承認詞與詩有不完全相同的體性和風格,也應該承認詞與詩並非完全不相同的事實。詞作為合樂之詩,兼具它的詩歌母體和音樂母體所遺傳及賦予它的雙重職能,既應抒寫情志,以充實的思想內容感動人心,亦應吻合音律,以完美的藝術形式悅人耳目。珠聯壁合,方是歌詞創作的理想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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