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職高有哪些專業
職高專業包括:計算機、建築、電子商務、種植、養殖、幼師、機電、汽修、旅遊、醫衛、財會、文秘、烹飪等。
職業高中主要是針對專業技術性的高中,在職業高中里不但要學習高中的基本課程(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德育【職業生涯規劃、職業道德與法律、哲學與人生、經濟政治與社會、心理健康】、歷史與社會、信息技術、體育)。
還要學習一些專業知識(包括:幼師、種植、養殖、機電、電子電工、汽修、計算機、建築、旅遊、醫衛、會計、文秘、商貿、英語、音樂、美術、服裝、服飾藝術、表演、烹飪、影視製作、樓宇、印刷、動漫)在社會上職業高中證書在對口專業上更有競爭力,因為職業高中是重點培養技術性人才,所以更有競爭力。
職業高中學校培養與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一線工作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 。
他們應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能夠將實現自身價值與服務祖國人民結合起來;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繼續學習的能力和創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具有較強的就業能力和一定的創業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1)職業高級中學教材擴展閱讀:
職業高中文化基礎課現行教材版別匯總:
語文(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語文出版社、人民郵電出版社、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數學(高教版、人教版、語文版、人郵版、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英語(語文版、高教版、外研社版、人郵版、安科版)
物理(高教版、人教版、語文版、教育科學出版社、安科版)
化學(高教版、人教版)
德育(高教版、人教版、北師大版、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安科版、經濟科學出版社)
歷史與社會(人教版)
體育與健康(高教版、人教版)
信息技術(高教版、人郵版、語文版、機械工業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安科版)
參考鏈接:職業高中-網路
② 「職業高中」和「普通高中」學的各自是什麼知識他們有什麼區別
職業高中:職業高中主要是針對專業技術性的高中,在職業高中里不但要學習高中的基本課程(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體育),還要學習一些專業知識(包括:幼師、種植、養殖、機電、電子電工、 汽修、計算機、建築、旅遊、醫衛、會計、文秘、商貿、英語、音樂、美術、服裝、服飾藝術、表演、烹飪、影視製作、樓宇、印刷、動漫等。)
普通高中:主科有數學、語文、英語。文科有歷史(文科必選)、政治、地理,理科有化學、物理(理科必選)、生物。副科有體育、美術、音樂等。
區別:
職高的教學內容重點在專業技術,普高則是以文化知識為重點;職業高中重點培養技術性人才,普通高中重點培養知識型人才。
普通高中的授課內容,主要為語文、數學、外語以及物理化學生物或者政治歷史地理;職業高中講課內容為語文、數學、外語和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
普通高中畢業後可以參加高考,職業高中畢業後也可以參加類似的考試,考試通過後也可以進入高等學府進行繼續深造。當然,職業高中的考試內容會與普通高考有所區別。
③ 職業高中和普通高中各學的是什麼他們有什麼區別
職業高級中學在改革教育結構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中等職業學校,大部分專由普通中學改屬建而成,一般招收初中畢業生,學制3年。培養目標與中等專業學校類似。職業高中屬於初中畢業後考入,畢業後可以參加對口高考繼續升學。
職業高中是高中的一部分,一般簡稱高中階段。職高要求知識性和技術性並重;而普高則要求文化性重要。
職業高級中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職業教育學校 。職業高級中學與普通高中不同之處在於職業高中重點培養中級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中級技術工人和從業人員,職業高中分各種專業,而普通高中不分專業。
職業高中對學生的要求是:具有能直接從事某一職業的技術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對於文化基礎課,要具有相當於普通高中的水平。
來自:網頁鏈接
④ 職高和普高文化課的書本一樣嗎
不一樣,職業高中大多是以即將面臨的社會職業應用,技術,為基礎的!
⑤ 職業高中語文教材和普通高中的一樣嗎
不一樣的,職高的要求低一些的。
職業高中文化基礎課現行教材版別匯總
語文(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語文出版社、人民郵電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數學(人教版、語文版、人郵版、高教版、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英語(語文版、高教版、外研社版、人郵版)
物理(高教版、人教版、語文版、教育科學出版社)
化學(高教版、人教版)
德育(人教版、北師大版、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歷史(人教版【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教科書:歷史,必修1、必修2;】)
地理(人教版【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教科書:地理,必修1;】)
體育與健康(人教版、高教版)
(5)職業高級中學教材擴展閱讀:
對象與學制
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主要招收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學制3年,畢業頒發中職畢業證,參加對口高考後學生們可以根據成績在招收對口高考的普通高校中自主擇校。
3+2高職教育班
部分重點中職學校也開設3+2高職教育班,與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合作,經省有關部門批准舉辦、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學制總共五年,畢業後發給省教育廳驗印的專科文憑,3+2班前三年按中專標准收費,後兩年按專科標准收費。
培養目標
職業高中學校培養與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一線工作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 。
他們應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能夠將實現自身價值與服務祖國人民結合起來;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繼續學習的能力和創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具有較強的就業能力和一定的創業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職業高中
⑥ 閑林職業高級中學英語使用的教材
額……老版
⑦ 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資格證需要購買哪些教材
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資格證,筆試環節需要購買的教材有:綜合素質(內中學版)、教育知容識與能力(中學版)。
中職教師資格證的筆試科目及參考書與中學的相同,而且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不單獨考,將結合面試進行。
中等職業學校考試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職業道德規范與專業標准解讀》。
(7)職業高級中學教材擴展閱讀:
世界上許多國家對教師的資格標准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少國家建立了教師許可證制度或教師資格證書制度。
取得教師資格可在本級及以下等級學校和機構任教;中職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只能在中專、技校、職高或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職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資格證者,一經查出,五年內不得申報。
⑧ 考中職的藝術設計專業教師資格說課需要看什麼教材啊,有經驗的求告訴啊,請教啊
教師資格條例
(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第三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師資格工作。
第二章分類適用
第四條教師資格分為: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款規定確定類別。
第五條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資格條件
第六條教師資格條件依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第七條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依照教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第四章資格考試
第八條不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得教師資格,應當通過國家舉辦的或者認可的教師資格考試。
第九條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標准和考試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的編制、考務工作和考試成績證明的發放,屬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屬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組織實施。
第十條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每年進行一次。
參加前款所列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全部及格的,發給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當年考試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補考;經補考仍有一門或者一門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應當重新參加全部考試科目的考試。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根據需要舉行。
申請參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應當學有專長,並有兩名相關專業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薦。
第五章資格認定
第十二條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認定其教師資格。
第十三條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系,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第十四條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
教育行政部門和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規定,並以適當形式公布。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鑒定及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於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格式。
第十六條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適用。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非師范院校畢業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或者其他教師資格的,應當進行面試和試講,考察其教育教學能力;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
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認定結論通知本人。
第十七條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擬取得更高等級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教師資格的,應當通過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或者取得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並依照本章規定,經認定合格後,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第六章罰則
第十八條依照教師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第二十條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第二十一條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⑨ 職中升學班裡的課本和普通高中的課本是不是一樣的
不一樣。
專升本考試是指專科層次學生進入本科層次階段學習的選拔考試,是中國大陸教育體制大專層次學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試制度。專升本分為兩種類型。
一類是普通高等學校的普通高等教育的專升本(普通全日制本科),考試對象僅限於各省和各直轄市的普通高等學校的普通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生。另一類是報名參加成人高考的成人高等學校(脫產)或者報名參加成人高考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專升本(分為業余和函授兩種)。
統招專升本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性質的本科,指在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生中選擇優秀學生升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層次進行兩年制的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學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文憑證書,符合條件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並核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就業報到證。但是:(河北省稱為「專接本」,江蘇省稱為「專轉本」,廣東省稱為「專插本」)。近年來,浙江省教育廳在招生工作重要會議中多次明確提出「專升本」生源計劃是浙江省內一般高校的主要計劃增長點,要求各高校切實加強對「專升本」考生的關心和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