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學校財務公示的時段主要方式是什麼意思
一般指財務公示的時間,包括每月公示,季度公示,半年度公示和年度公示,這些公示都會在這些工作完成以後的15內公布出來!
② 初級中學會計應該考什麼證
現在從業資格證取消了,最差也要考一個會計從業資格證。
③ 學校財務公示制度
為加強中小學校財務管理與監督,促進學校教育和建設的發展,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回提答高學校經費使用透明度,根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一、成立學校財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任組長,組員由工會、財務、教職工代表等有關人員組成。
二、學校財務公開堅持「實際、實用、實效」 的原則。學校財務管理要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三、設立學校財務公開欄,做到「公布地點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熱點問題專項化」。
四、財務公開採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財務公開內容為: (1)學校經費的預算、結算收支情況。
(2)學校的校產及其增減變動情況,創收情況。
(3)學校的修繕項目的預算、結算,學校設備設施的購置情況。 (4)依法收費的項目、標准、范圍,收費依據和實際執行情況。 (5)教職工、家長反映的有關經費方面的熱點問題。 五、在每年的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上,學校要向代表們或全體教師匯報本年度經費開支情況,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④ 學校財務會計是什麼編制
財務復會計教育專業培養具備管理、制經濟、法律和會計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大中專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從事教學、科研及財務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專業人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掌握財務會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並能運用這些理論和方法,使用計算機解決若干財會實務方面的問題,具備從事中等職業財務會計類課程教學能力的教師、教學研究人員、企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就業方向
能在中高等學校及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從事教學、會計實務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適合職位:會計,教師,財務管理
介紹
學制:四年授予學位:管理學學士
主要課程會計原理,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會計實務,西方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審計學,社會經濟統計原理,經濟法,計算技術,職業教育學。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⑤ 學校里的財務帳從沒有公示過,教師都懷疑校長貪污,該如何走程序處理好
你們向紀檢監察網站舉報。
⑥ 小學財務公開內容是什麼
小學財務來公開內容:
為了自加強我校財務管理與監督,促進學校教育和建設的發展,切實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財,根據有關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特製定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一、成立學校財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任組長,出納參加。
二、學校財務公開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校財務管理要走向公開化的軌道。
三、設立學校財務公開欄,做到「公布地點(設在辦公室前公示欄內)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熱點問題專項化」。
四、財務公開採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財務公
開內容為:
(一)學校經費的預算、結算收支情況。
(二)學校的校產及其增減變動情況。
(三)學校的修繕項目的預算、結算,學校設備設施的購置情況。
(四)依法收費的項目、標准,收費依據和實際執行情況。
(五)教職工、家長反映的有關經費方面的熱點問題。
五、在每年的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上,學校要向代表們或全體教師匯報一經費開支情況,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⑦ 中小學校財務狀況可以多年不公開公示嗎
現在隨著時代的發展逐漸開始要求公示,之前確實都存在多年不公示的問題。
⑧ 學校財務工作都需要做些什麼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學校所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校辦產業的會計核算按照同行業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必須定期向學校報送會計報表。
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核算基礎主要採用收付實現制,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勤工儉學收支可採用權責發生制。
學校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收支的業務,應當摺合為人民幣核算。
會計記錄及報表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
學校會計核算,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分設某些科目,統一二級科目和明細科目的設置。學校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分設某些明細科目。
本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不得改變或重編。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的空號,供各地分設會計科目之用。
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應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或只填列會計科目名稱,省略其編號。不準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本制度規定了學校對外報送會計報表的格式和編制報表的要求,學校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可自行規定。
會計報表的報送時間按當地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年度會計報表應附收支情況說明書,對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資產、負債及專用基金變動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加以說明。
對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學校名稱、報表所屬期間、報出日期等,並由校長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
學校會計檔案的管理,按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本制度由財政部和教育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試行。
第二部分 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第101號科目 現金
1.本科目核算學校的庫存現金。學校內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在「應收及暫付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庫存現金數額。
3.學校應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並編制「庫存現金日報表」。
4.有外幣現金的學校,應按當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將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並分別按各種外幣設置「外幣輔助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 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學校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包括外幣存款。學校應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由會計部門統一在銀行開戶,避免多頭開戶。
2.學校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學校的銀行存款數額。
3.學校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以及存款種類,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終時,學校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至相符。
4.有外幣存款的學校,應在本科目下分別按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學校發生的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應將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所有外幣存款的增加、減少,一律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牌價中間價摺合為人民幣記賬。年度終了,應將外幣存款余額,按照期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的中間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存款賬戶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後的各種外幣存款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入事業支出科目。
第110號科目 應收及暫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學校發生的各種應收款、暫付款、預付款及備用金等。
2.發生應收及暫付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收回或結算各種應收及暫付款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為尚未結算的應收及暫付款數額。
3.本科目應按不同的項目和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第115號科目 材料
1.本科目核算學校庫存的各種材料物資,包括燃料、材料、教學用品等消耗物資及大宗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對少量隨購隨用的辦公用品和消耗物資,不通過本科目核算,直接列入「事業支出」科目,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本科目核算的材料按購入時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購入材料用品,經驗收入庫後,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領用材料用品,平時只填出庫單,登記保管明細表(數量),月末按用途匯總,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材料物資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物品的類別、品種和規格,設置保管明細賬。根據材料物品入庫憑證和出庫憑證逐筆登記,月末結出余額。對庫存材料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發生盈虧應按規定及時調賬。對材料的盤盈、盤虧,均應查明原因,經過規定的報批手續後,才能進行賬務處理。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支出」科目;盤虧,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勤工儉學活動的材料,則借記或貸記「勤工儉學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材料」的庫存總額。
第117號科目 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
1.本科目核算學校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勤工儉學項目的投資。
2.以貨幣資金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以材料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以固定資產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以無形資產向勤工儉學項目投資,按評估確認的無形資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3.收回對勤工儉學項目的投資時,借記「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原投資數)。按收回投資與賬面數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並按投資實際成本,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時,按收回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4.本科目借方余額為學校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總額。
5.本科目應按投資對象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