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高考的加分制度。
根據規定,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回出事跡者;高中階段答獲 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通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的考生。上述七類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有三類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三類考生分別是: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⑵ 現在高考還有加分的政策嗎有哪些
答: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出台,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考生,經審查公示後,可享受加分照顧。
1、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總分加20分;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總分加20分;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總分加20分;
4、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總分加20分;
5、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六名的,總分加20分;
6、高中階段獲得並經省招生委員會測試認可的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總分加10分;
此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總分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總分加20分。
少數民族考生、歸僑、烈士子女等可加分
規定中明確,部分考生,經審查公示後,也可享受加分照顧政策。錄取時,符合投檔條件的,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具體條件為:
1、貴陽市(一市三縣除外)、遵義市紅花崗區、遵義市匯川區、安順市西秀區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10分;其他市(州、地)、縣(市、區、特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20分。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總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總分加10分;
此外,部分考生符合省內院校投檔條件的,經審查公示後,可享受加分照顧政策。錄取時,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具體條件如下:
1、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獲得2006年(含2006年)以前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省賽區一等獎者,總分加20分;
2、在我省農村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具有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女孩和二女結扎戶女孩考生,總分加10分;
3、僑眷考生,總分加10分。
父母長期「紮根」自治地區的子女報考省內院校可獲照顧
規定要求,對在我省三個自治州所屬各縣(市)及少數民族自治縣和貧困縣連續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漢族幹部,公辦中、小學教師和衛生技術人員的子女,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招生部門審查公示。考生志願報考省內院校,其總分符合低於省本科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10分以內投檔要求的,可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凡已調離上述地域或其子女高中階段未在當地就讀的,均不得按此規定辦理。
部分考生 優先錄取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高中階段獲地級表彰的三好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3、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都不得超過20分。
省招辦提醒廣大考生,凡享受加分降分錄取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都必須於3月21日至4月4日,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文件)或出示頒發的證書、獎狀報名,超過報名時間的無效;無證明材料和不屬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均不予承認。
殘疾考生符合體檢標准、成績達到要求,省招生考試中心將按照考生成績和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高等院校不得僅因殘疾而拒絕錄取。肢體殘疾和生理有缺陷的考生不宜報考師范類院校、系(科)專業。
此外,中職報考高職的考生,符合上述錄取照顧政策者,可享受同樣照顧。初中應往屆畢業生報考五年制專科的考生,其照顧政策參照各地區初中升學考試有關規定執行。報考體育、藝術類的少數民族考生,除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外,不享受其它照顧.
⑶ 高考加分條件
有的,省內一等獎,全國一、二、三等獎就可以獲加20分的獎勵,但這個加分一般來說只是用於投檔,在正式錄取時很多學校不予考慮,特別是一般學校。
⑷ 關於高考加分
部分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考生,經審查公示後,可享受加分照顧。
1、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總分加20分;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總分加20分;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總分加20分;
4、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總分加20分;
5、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六名的,總分加20分;
6、高中階段獲得並經省招生委員會測試認可的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總分加10分;
此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總分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總分加20分。
少數民族考生、歸僑、烈士子女等可加分
規定中明確,部分考生,經審查公示後,也可享受加分照顧政策。錄取時,符合投檔條件的,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具體條件為:
1、貴陽市(一市三縣除外)、遵義市紅花崗區、遵義市匯川區、安順市西秀區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10分;其他市(州、地)、縣(市、區、特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20分。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總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總分加10分;
此外,部分考生符合省內院校投檔條件的,經審查公示後,可享受加分照顧政策。錄取時,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具體條件如下:
1、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獲得2006年(含2006年)以前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省賽區一等獎者,總分加20分;
2、在我省農村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具有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女孩和二女結扎戶女孩考生,總分加10分;
3、僑眷考生,總分加10分。
父母長期「紮根」自治地區的子女報考省內院校可獲照顧
規定要求,對在我省三個自治州所屬各縣(市)及少數民族自治縣和貧困縣連續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漢族幹部,公辦中、小學教師和衛生技術人員的子女,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招生部門審查公示。考生志願報考省內院校,其總分符合低於省本科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10分以內投檔要求的,可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凡已調離上述地域或其子女高中階段未在當地就讀的,均不得按此規定辦理。
部分考生 優先錄取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高中階段獲地級表彰的三好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3、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都不得超過20分。
省招辦提醒廣大考生,凡享受加分降分錄取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都必須於3月21日至4月4日,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文件)或出示頒發的證書、獎狀報名,超過報名時間的無效;無證明材料和不屬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均不予承認。
殘疾考生符合體檢標准、成績達到要求,省招生考試中心將按照考生成績和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高等院校不得僅因殘疾而拒絕錄取。肢體殘疾和生理有缺陷的考生不宜報考師范類院校、系(科)專業。
此外,中職報考高職的考生,符合上述錄取照顧政策者,可享受同樣照顧。初中應往屆畢業生報考五年制專科的考生,其照顧政策參照各地區初中升學考試有關規定執行。報考體育、藝術類的少數民族考生,除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外,不享受其它照顧
⑸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文章高考可以加分嗎
發表以後可以把刊物保存下來當作自招的資料 取得名額通過考試和面試後可以加分
⑹ 高考自主招生考試加分項目高中生論文是怎麼發表的
2018學校自主招生的考試形式一般為「文化聯考+綜合素養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模式。文內化聯考容包括語數英三門科目;綜合素質測試分為上機測試和面試,上機測試在計算機上答題,考核學生人文素養;面試由面試員與考生交流,主要考核語言表達、心理素質、反應能力、知識面、職業傾向等基本職業素質。不過不同學校之間會有些許差別,具體請看各個學校的招生簡章。自主招生考試招生是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機制的試點,是高考的組成部分。學生入校後與統招的學生待遇相同~~
⑺ 在省級刊物發表文章高考可以加分嗎
發表以後可以把刊物保存下來當作自招的資料 取得名額通過考試和面試後可以加分
⑻ 高中生發表論文考大學能加分嗎
事實上今年的高考加分問題應該還沒出來。
我覺得少數民族、華僑、烈士子女是專會加的,且分值變化不大,可以參屬考前幾年相關數據。
至於學生幹部、競賽,今年肯定比去年要少。全國奧賽一等獎似乎有20分(大部分是保送的)學生幹部去年是區級10分,市級20,今年區級的有沒有還不一定,市級應該會下調。
自招的話,通過面試,各學校不一樣,還有分AB檔,加分都不同,需要分別去查。
以上,就是我大概了解的情況,不過也有個人的猜測,僅供參考,不作數哦
不過我認為關鍵是看你在什麼地方發表論文,以及論文的含金量。若是反響較大的,就不是加分問題了,是直接錄取。
⑼ 在報紙上發表文章高考可不可以加分
不會加的 山東只有以下幾類才加分:省級優秀學生 . 受省綜治委表彰的見義勇為應屆高中生. 台灣省籍考生 . 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獲二等功(含)以上退役軍人.具有保送生資格的競賽獲獎者.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
應該就這些了
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每年的情況都差不多
附件二
山東省2008年普通高考照顧錄取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分數線照顧
(一)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二)高中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准。
(三)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且同時符合保送生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范圍以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中公布的競賽名稱為准)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2.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
3.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
(五)藝術特長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向所報考學校提供檔案,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六)烈士子女,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七)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八)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九)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等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二、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高等學校應優先錄取
(一)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二)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三)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
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四)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